專利名稱:行人碰撞緩沖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尤其涉及用于車輛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
背景技術:
大量交通事故表明,行駛中的汽車正面碰撞行人時,保險杠是一個十分關鍵的區(qū)域。因為在車人碰撞過程中,行人的膝部關節(jié)通常最先和保險杠區(qū)域發(fā)生接觸。因此行人腿部關節(jié)傷害的嚴重程度,直接取決于保險杠區(qū)域的吸能效果。為了減輕保險杠防撞梁直接對行人膝部關節(jié)的沖擊,通常在前保防撞梁的前部安裝保護行人用的碰撞緩沖裝置。傳統(tǒng)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由于碰撞潰縮吸能的要求,具有較大的體積,即浪費材料又較笨重。而一些緩沖裝置為減輕重量,在泡沫表面鏤空,一般為長條形或矩形,但在車輛發(fā)生碰撞時泡沫易發(fā)生扭曲變形,無法達到有效的潰縮變形量,不能很好的起到吸收能量減輕行人碰撞傷害的作用。例如有一種汽車保險杠緩沖裝置,該緩沖裝置的前側(cè)或后側(cè)部分沿長條弧形的縱向切割成鋸齒狀,削弱其剛度,使其在車輛與行人小腿部的碰撞過程中易壓潰,提高了壓縮率。但該鋸齒狀結(jié)構較細且長,在緩沖裝置受到碰撞擠壓時,在其上下方向上沒有約束,其壓潰變形的過程不受控制,極易在上下方向上扭曲或滑向一側(cè),使其壓潰吸能的作用失效。
實用新型內(nèi)容鑒于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結(jié)構簡單可靠、碰撞受力均勻、可有效避免碰撞失效、可實現(xiàn)良好穩(wěn)定的吸收碰撞時產(chǎn)生的能量、有效的保護行人在與車輛發(fā)生碰撞時受到傷害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本實用新型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包括作為主體的主體單元;以及通過在所述主體單元上開孔而形成的緩沖單元,所述緩沖單元的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或背對車輛行駛方向,所述緩沖單元包括形成為六邊形的第I緩沖部分以及與所述第I緩沖部分的形狀相匹配并在橫向上與其相鄰的第2緩沖部分。根據(jù)上述結(jié)構,由于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包括作為主體的主體單元;以及通過在所述主體單元上開孔而形成的緩沖單元,所述緩沖單元的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或背對車輛行駛方向,所述緩沖單元包括形成為六邊形的第I緩沖部分以及與所述第I緩沖部分的形狀相匹配并在橫向上與其相鄰的第2緩沖部分,當行人與車輛前端發(fā)生碰撞時,通過該緩沖裝置受碰撞變形吸收能量,當其在受力時,六邊形的結(jié)構可以牽制各邊,使各邊無法隨意扭曲,使碰撞的有效面保持穩(wěn)定,整個受力過程變形平穩(wěn)、均勻,吸能效果良好。而不像以往的緩沖裝置,在前后受力的過程中會發(fā)生扭曲變形或者受力面向上下邊滑開,導致緩沖裝置沒法完成整個受力變性吸能的過程,影響吸能效果。另外,所述主體單元形成為長條狀,所述第I緩沖部分的上、下邊與所述主體單元的上、下邊平行,兩個對角沿所述主體單元的長度方向左右凸出。[0009]所述第2緩沖部分沿所述主體單元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第I緩沖部分依次交替排列,其上、下邊與所述主體單元的上、下邊平行,且配合所述第I緩沖部分的凸出部分而形成內(nèi)凹形狀。所述第2緩沖部分包括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在所述上半部分或所述下半部分處貫穿所述主體單元。所述第I緩沖部分沿縱向依次排列為多個,其上、下邊與所述主體單元的上、下邊平行,所述第2緩沖部分形成為六邊形,其上、下邊與所述主體單元的上、下邊平行,并且與所述第I緩沖部分錯位布置,形成為蜂窩式布局。所述主體單元由聚丙烯塑料發(fā)泡材料發(fā)泡而成。所述第I緩沖部分和所述第2緩沖部分位于所述主體單元的外側(cè),即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所述第I緩沖部分和所述第2緩沖部分位于所述主體單元的內(nèi)側(cè),即背對車輛行駛方向。
圖1是表示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I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的整體結(jié)構的主視圖。圖2是表示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I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的主要部分的局部放大圖。圖3是圖2中的A-A剖切線的剖視圖。圖4是圖2中的B-B剖切線的剖視圖。圖5是表示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2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的主要部分的局部放大圖。(符號說明)I 第I緩沖部分2 第2緩沖部分3 主體單元I’第I緩沖部分2’第2緩沖部分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對本實施方式的具體實施方式
作詳細說明。以下實施方式僅僅是本實施方式技術方案的一例,不應被解釋為對本實施方式保護范圍的限定。實施方式I本實施方式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包括作為主體的主體單元3 ;以及通過在主體單元上開孔而形成的緩沖單元,緩沖單元的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或背對車輛行駛方向,緩沖單元包括形成為六邊形的第I緩沖部分I以及與第I緩沖部分I的形狀相匹配并在橫向上與其相鄰的第2緩沖部分2。根據(jù)上述結(jié)構,由于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包括作為主體的主體單元3 ;以及通過在主體單元上開孔而形成的緩沖單元,緩沖單元的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或背對車輛行駛方向,緩沖單元包括形成為六邊形的第I緩沖部分I以及與第I緩沖部分I的形狀相匹配并在橫向上與其相鄰的第2緩沖部分2,當行人與車輛前端發(fā)生碰撞時,通過該緩沖裝置受碰撞變形吸收能量,當其在受力時,六邊形的結(jié)構可以牽制各邊,使各邊無法隨意扭曲,使碰撞的有效面保持穩(wěn)定,整個受力過程變形平穩(wěn)、均勻,且吸能效果良好。而不像以往的緩沖裝置,在前后受力的過程中會發(fā)生扭曲變形或者受力面向上下邊滑開,導致緩沖裝置沒法完成整個受力變性吸能的過程,影響吸能效果。另外,主體單元3形成為長條狀,第I緩沖部分I的上、下邊與主體單元3的上、下邊平行,兩個對角沿主體單元的長度方向左右凸出。另外,第2緩沖部分2沿主體單元3的長度方向與第I緩沖部分I依次交替排列,其上、下邊與主體單元3的上、下邊平行,且配合第I緩沖部分I的凸出部分而形成內(nèi)凹形狀。另外,第2緩沖部分2包括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在上半部分或下半部分處貫穿主體單元3。主體單元3由聚丙烯塑料發(fā)泡材料發(fā)泡而成。第I緩沖部分I和第2緩沖部分2位于主體單元3的外側(cè),即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當然,第I緩沖部分I和第2緩沖部分2也可以位于主體單元3的內(nèi)側(cè),即背對車輛行駛方向。實施方式2本實施方式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包括作為主體的主體單元3 ;以及通過在主體單元上開孔而形成的緩沖單元,緩沖單元的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或背對車輛行駛方向,緩沖單元包括形成為六邊形的第I緩沖部分I’以及與第I緩沖部分I’的形狀相匹配并在橫向上與其相鄰的第2緩沖部分2’。第I緩沖部分I’沿縱向依次排列為多個,其上、下邊與主體單元3的上、下邊平行,第2緩沖部分2’形成為六邊形,其上、下邊與主體單元3的上、下邊平行,并且與第I緩沖部分I’錯位布置,形成為蜂窩式布局。主體單元3由聚丙烯塑料發(fā)泡材料發(fā)泡而成。第I緩沖部分I’和第2緩沖部分2’位于主體單元3的外側(cè),即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當然,第I緩沖部分I’和第2緩沖部分2’也可以位于主體單元3的內(nèi)側(cè),即背對車輛行駛方向。
權利要求1.一種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作為主體的主體單元;以及 通過在所述主體單元上開孔而形成的緩沖單元,所述緩沖單元的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或背對車輛行駛方向, 所述緩沖單元包括形成為六邊形的第I緩沖部分以及與所述第I緩沖部分的形狀相匹配并在橫向上與其相鄰的第2緩沖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體單元形成為長條狀,所述第I緩沖部分的上、下邊與所述主體單元的上、下邊平行,兩個對角沿所述主體單元的長度方向左右凸出。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緩沖部分沿所述主體單元的長度方向與所述第I緩沖部分依次交替排列,其上、下邊與所述主體單元的上、下邊平行,且配合所述第I緩沖部分的凸出部分而形成內(nèi)凹形狀。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緩沖部分包括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在所述上半部分或所述下半部分處貫穿所述主體單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I緩沖部分沿縱向依次排列為多個,其上、下邊與所述主體單元的上、下邊平行,所述第2緩沖部分形成為六邊形,其上、下邊與所述主體單元的上、下邊平行,并且與所述第I緩沖部分錯位布置,形成為蜂窩式布局。
6.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體單元由聚丙烯塑料發(fā)泡材料發(fā)泡而成。
7.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I緩沖部分和所述第2緩沖部分位于所述主體單元的外側(cè),即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
8.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I緩沖部分和所述第2緩沖部分位于所述主體單元的內(nèi)側(cè),即背對車輛行駛方向。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行人碰撞緩沖裝置,包括作為主體的主體單元;以及通過在主體單元上開孔而形成的緩沖單元,緩沖單元的開孔方向為車輛行駛方向或背對車輛行駛方向,緩沖單元包括形成為六邊形的第1緩沖部分以及與第1緩沖部分的形狀相匹配并在橫向上與其相鄰的第2緩沖部分。
文檔編號B60R21/34GK202863352SQ20122026930
公開日2013年4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6月8日 優(yōu)先權日2012年6月8日
發(fā)明者張靜, 孫敬東, 葉佳, 趙勇 申請人: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