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純電動汽車,尤其涉及一種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
背景技術:
純電動汽車是指以車載電源為動力,用電動機驅動車輪行駛的車輛,對環境影響相對傳統汽車較小,前景較好,但目前的電動汽車動力總成布置及驅動一般采用前置后驅或后置后驅的方式,其中前置后驅排布方式使得車體重心靠前,前輪附著力大,高速行駛時操縱穩定性較好,但動力傳動距離遠,傳動效率低,降低運行經濟性;后置后驅布置方式結構簡單,驅動電機距驅動軸近,驅動輪負荷大,啟動加速時牽弓I力大,傳動效率高,但采用這種排布結構使得車體重心靠后,前輪附著力小,高速行駛時轉向不穩定,操縱穩定性差,且布置空間有限,通常為驅動電動機直連行走系統后輪驅動軸,無變速裝置,不能進行變速操作,電動機不能處于最佳工況,最高車速受限(不大于30km/h),且還影響到備胎的放置位 置,故該布置方式多限用于觀光車、高爾夫球車等極低速電動車。因此,需要對現有技術的電動汽車動力總成排布及驅動結構加以改進,使車體重量分布達到最佳平衡,并且有足夠空間安裝變速裝置,通過變速,使電動汽車實現中速行駛(大于60km/h),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路汽車。
實用新型內容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采用這種結構的電動汽車車體重量分布可達到最佳平衡,并且有足夠空間安裝變速裝置,通過變速,使電動汽車實現中速行駛(大于60km/h),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路汽車。本實用新型的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包括車體和驅動電動機,車體包括設有前輪和后輪的底盤,所述驅動電動機固定設置于底盤縱向中部且其動力向后傳輸至后輪。進一步,所述底盤還設置有用于將驅動電動機動力傳輸至后輪的傳動裝置,連接于驅動電動機與所述傳動裝置之間設置有變速箱;進一步,所述變速箱設置有可換擋變速使車體中速行駛的擋位;進一步,所述底盤還設置有蓄電池組,所述蓄電池組圍繞驅動電動機布置于底盤中部左右兩側及中前部;進一步,所述底盤后部騰出可安裝備胎的空間;進一步,所述底盤后部安裝有備胎。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采用這種結構的電動汽車車體重量分布可達到最佳平衡,可有效調節車輛質心,滿足整車姿態要求,動力傳動距離適當,傳動效率高,并且有足夠空間安裝變速裝置,通過變速,使電動汽車實現中速行駛,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路汽車。
[0012]
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圖I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本實施例的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包括車體和驅動電動機3,車體包括設有前輪8和后輪2的底盤1,所述驅動電動機3固定設置于底盤I縱向中部且其動力向后傳輸至后輪2,如圖所示,所述縱向即沿車體前后方向,采用這種結構的電動汽車車體重量分布可達到最佳平衡,可有效調節車輛質心,滿足整車姿態要求,為中置后驅結構,在拼合良好的路面上啟動、加速或爬坡時,驅動輪的附著壓力 增大,其牽引性能比前驅型式優越,轉向輪是從動輪,轉向機構結構簡單、便于維修,動力傳動距離適當,傳動效率高,并且有足夠空間安裝變速裝置和備胎。本實施例中,所述底盤I還設置有用于將驅動電動機3動力傳輸至后輪2的傳動裝置4,連接于驅動電動機3與所述傳動裝置4之間設置有變速箱5,可對車體進行變速控制,使電動機處于較佳工況。本實施例中,所述變速箱5設置有可換擋變速使車體中速行駛的擋位,通過變速,使電動汽車實現中速行駛(大于60km/h),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路汽車。本實施例中,所述底盤I還設置有蓄電池組6,所述蓄電池組6與驅動電動機3就近的布于底盤I中部左右兩側及中前部,使得蓄電池組6為動力裝置提供動力的線路布置簡約,減小各個線路之間的相互影響,并且電動汽車的重心靠中,使得電動汽車的整車載荷均勻的分布在電動汽車車體的車架上,使車體達到最佳平衡。本實施例中,所述底盤I后部騰出可安裝備胎的空間,與現有技術中常用的后置后驅結構相比可提供較大備胎安裝空間,可安裝備胎且便于備胎的拆裝,滿足公路汽車安全配備件的要求。本實施例中,所述底盤I后部安裝有備胎7,滿足公路汽車安全配備件的要求。最后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宗旨和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范圍當中。
權利要求1.一種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包括車體和驅動電動機,車體包括設有前輪和后輪的底盤,所述驅動電動機固定設置于底盤縱向中部且其動力向后傳輸至后輪。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還設置有用于將驅動電動機動力傳輸至后輪的傳動裝置,連接于驅動電動機與所述傳動裝置之間設置有變速箱。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變速箱設置有可換擋變速使車體中速行駛的擋位。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還設置有蓄電池組,所述蓄電池組圍繞驅動電動機布置于底盤中部左右兩側及中前部。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后部騰出可安 裝備胎的空間。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后部安裝有備胎。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中置后驅純電動汽車,包括車體和驅動電動機,車體包括設有前輪和后輪的底盤,所述驅動電動機固定設置于底盤縱向中部且其動力向后傳輸至后輪,采用這種結構的電動汽車車體重量分布可達到最佳平衡,可有效調節車輛質心,滿足整車姿態要求,動力傳動距離適當,傳動效率高,并且有足夠空間安裝變速裝置,通過變速,使電動汽車實現中速行駛,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公路汽車。
文檔編號B60K1/00GK202480851SQ201220090429
公開日2012年10月10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12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12日
發明者劉洪波, 張興海, 李珩, 梁鵬, 饒華杰 申請人:重慶小康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