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交通監測的拖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交通監測的拖車,借助于該拖車可以執行用于對紅燈和/或速度違章進行檢測和文件記錄的方法,所述方法是從DE 10 2007 022373A1和EP 2 048515A1獲知的通用類型。
背景技術:
除設立在固定地點的交通監測系統之外,還使用了移動交通監測設備。與固定設備相比,移動設備具有的優點是它們可以在任何期望的地點和在任何期望的時間被設立,以便監測一個交通區域。大部分新的監測系統的體積增加到如此大的程度,以至于它們現在幾乎再也不能被容納在乘用車輛中。另一個缺點是這樣一個事實,即,具備了該技術的乘 用車輛的空間將被連續占用。US 5,231,393A中公開的這種類型的移動拖車系統被用于非常廣泛的地點,以用于指示測量的速度。這種類型的設備不適于記錄紅燈和/或速度違章。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根本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被容易地設置在任何地點的裝置,從而使之有可能進行紅燈和/或速度違章的檢測和文件記錄,其中這種裝置并非旨在安裝于一個乘用車輛中。根據本發明,這個目的是通過使用一種用于交通監測的拖車(該拖車包括一個本體和一個底架,該底架具有一個拉桿以及帶有多個車輪的一個車橋)并通過以下事實來實現的,即,存在能夠使這些車輪被升起或降下的機構,這樣使得在這種降下的狀態下該拖車是準備好行駛的,并且在這種升起的狀態下這些車輪不與地面接觸并且該拖車因此停放在地面上;該拉桿被設計成使其能夠在使用的地點與該乘用車輛脫離聯接之后被向內樞轉;并且用于對紅燈和/或速度違章進行檢測和文件記錄的至少一個系統以這種方式被設置,該方式為使得該系統能夠被整合到該本體之中。該拖車的一個特別有利的實施方案在于,該本體上設置了一個外殼頂部單元,所述頂部單元具有至少一個機架,其中該機架被設計成容納一個雷達設備,該雷達設備包括一個雷達天線和至少一個記錄單元。可能有利的是,只要該雷達天線和該記錄單元放置在該機架中,并且用于對紅燈和/或速度違章進行檢測和文件記錄的這些相關聯的附加的部件被安置在該外殼頂部單元之中。被發現特別有利的是,如果該外殼頂部單元被設計成具有兩個機架,其中這些機架被設置成朝向該拖車的前方和后方,并且在各情況下與該拉桿成小于45°的角度,從而使得當該拖車停在道路旁邊并且與該道路平行時,該雷達的輻射處于該雷達的軸線與該道路的方向所成的一個角度α,該角度同樣是小于45°的。優選地選擇30°的角度。如果在每個機架內提供一個測量系統,就可以從單個地點同時在兩個方向上進行測量。
如果在一個機架內安裝一個完整的測量系統而在另一個機架內只安裝一個攝像機的話就獲得了另一種有利的選項。因此有可能使用該測量系統確定一個正在接近的車輛的速度,并且如果存在違章,就使用位于同一個機架內作為該測量系統的攝像機來產生一個正面相片或一系列的影像。為了記錄該車輛的后視圖,然后啟用在另一個機架內的攝像機。所有的這些記錄系統都可以分別地連接到一個IR閃光設備上,并且它們就放置在同一個機架內。為了避免在使用過程中該拖車持續地豎 立在其車輪上的情形,有利的是減輕車輪上的負載。在此上下文中,有可能采用拖車可以被放置于其上的多個可伸縮的支撐腿。然而,缺點則是該拖車因此被不必要地升起。更好地選擇是,以這種方式設置一個或多個氣壓或液壓缸,該方式為使得該車橋可以被升起并且因此該頂部單元被降低,然后該拖車停放在該本體上。如果這些缸體以這種方式被設置成與該車橋接合,該方式為使得該車橋可以藉此樞轉,因而再一次將該拖車降低在其本體上的話,就獲得了另一個有利的選項。因為設立地點通常不平整,所以特別有利的是,將該降低機構與這些可伸縮的支撐腿相結合。這允許整個拖車以一種簡單的方式處于水平,此外,可以因此減少該本體上的壓力。特別有利的是,如果這些可伸縮的支撐腿可以通過遙控器來單獨地啟用,或可替代地,借助于一個連接的調平元件而自動地自對齊。將該拖車與道路的邊緣大致平行對齊就足以執行文件DE 10 2007 022373A1和EP 2 048 515A1中披露的這些方法,例如,如果這些雷達設備和相關聯的攝像機是容納在這些機架內的。這些機架的設想的成角度的位置保證了小于45°的所需的設置角度(雷達軸線到該道路)。有助于該系統的另一個因素是該雷達的輻射是以相對較大的擴散角(20°至40° )來發射的。
以下將參照附圖中的多個展示性實施方案來解釋本發明的更多細節,其中圖I從側面示出了拖車的示意圖;圖2從前面示出了拖車的示意圖;圖3示出了該拖車的透視圖;圖4示出了該拖車的另一個透視圖;圖5從側面示出了處于降下狀態的拖車的示意圖;圖6從前面示出了處于降下狀態的拖車的示意圖;圖7示出了一個車橋的平面圖;圖8示出了一個車橋的另一個平面圖;圖9示出了一個車橋的另一個平面圖;圖10示出了用于多個可伸縮的支撐腿的遙控器;圖11示出了處于準備好行駛狀態的拖車;圖12示出了處于放下狀態的拖車;以及圖13示出了處于放下狀態的拖車的另一個視圖。附圖標記列表
I 拖車2 本體3 拉桿4 車輪5外殼頂部單元6 車架7 孔口8工作缸·9 車橋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I示出了帶有其多個必要的部件的拖車I、本體2、拉桿3、一個車輪4和外殼頂部單元5。還示出了多個機架6,這些機架具有用于雷達天線或傳感器、記錄單元和IR閃光設備的多個相應的孔口 7。相同的元件同樣出現在圖2至圖4中,但是是從一個不同的視角觀察的。圖5示出了放下狀態。這就是已知的工作位置。在此,可移動地設置的拉桿3被示意性地示出為處于一個升起狀態,從而允許較容易地觸及在該拖車前部分的所有單元。該拖車已經被放在本體2上,因此不再有可能看到任何車輪4。圖7、圖8和圖9示出了通過其可以升起這些車輪4的機構。為達成此目的,兩個工作缸8 (可以氣動操作或,可替代地,液壓操作)以這種方式被連接到車橋9上,該方式為在縮回這些工作缸8時該車橋9是樞轉的并且因此位于其上的車輪4的位置可以被向上移動。圖10示出了安裝在拖車I上的遙控器,借助于該遙控器這些可伸縮的支撐腿(未示出)可以在單獨的控制之下伸出并且縮回。從兩點看來,這是特別有利的。一方面,減輕了本體2的下外周邊緣的負載,并且另一方面,因此可能以一種特別簡單的方式來使拖車I水平。可能存在的不平整被調平,因此同樣地增加了穩定性。圖11示出了處于準備好行駛的狀態并且被連接到一個廂式車上的拖車I。這使得用于進行交通監測這種拖車I及其永久安裝的測量系統能夠被驅動到任何期望的地點。圖12示出了拉桿3被相應地升起并且本體2被放下的正在服務中的狀態。圖13示出了放下狀態的另一個視圖。從圖5可以特別明顯地看出,該外殼頂部單元5的這些機架6被設置成與拖車I的行駛方向以及與該拉桿軸線的方向成一個角度。因此確保了雷達天線或傳感器的簡單對齊,因為拖車I僅需要被設置成與有待于監測的道路相平行,大致平行對齊就完全足夠了,這是由于所發射的雷達輻射具有寬廣的擴散角。如果在這些機架6中存在一個不同的測量系統(例如,基于激光的測量系統)的話,在裝設過程中會涉及的更多的大量工作,因為這種類型的測量系統一般不具有這樣的擴散角。然而,拖車I并不局限于使用一個雷達設備。相反,該組合結合了兩種系統的所有優點。具有兩個機架6的拖車I的實施方案以一種特別有利的方式允許了下列選項對于速度測量而言,一個攝影機被安裝在緊鄰同一個機架中的雷達設備,該攝影機產生主要的正面相片。沒有使用第二個機架6,并且因此不可能產生一個后方相片。在這種配置中,只可能監測行進的一個方向。另一個實施方案在于第二個機架6裝有另一個攝影機。這就可以提供作為從屬的后方相片。它仍然僅可能監測行進的一個方向,其中在所有情況下都有可能將這些攝像機與一個IR閃光器相組合。如果第二個機架6同樣地安裝有一個完整的測量系統,就有可能監測行進的兩個方向。對于紅燈和速度監測而言,一個機架6安裝一個完整的測量系統而另一個機架6
只安裝一個照相機是合適的。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交通監測的拖車,包括一個本體以及一個底架,該底架具有一個拉桿以及帶有多個車輪的一個車橋,其特征在于,該拖車 具有使該車輪能夠被升起或降下的機構,以使得在該降下的狀態下該拖車是準備好行駛的,并且在該升起的狀態下該車輪不與地面接觸并且該拖車因此通過其本體停放在地面上; 設有用于對紅燈和/或速度違章進行檢測和文件記錄的至少一個系統,該至少一個系統以使得該系統能夠被整合到該本體之中的方式被設置。
2.如權利要求I所述的拖車,其特征在于,該拉桿以允許其被向內樞轉的方式被設置。
3.如權利要求I或2所述的拖車,其特征在于,在該本體(2)上設置有一個外殼頂部單元(5 ),所述頂部單元具有至少一個機架(6 ),其中該機架(6 )被設計成容納一個雷達設備,該雷達設備包括一個雷達天線和至少一個記錄單元。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拖車,其特征在于,該雷達天線和該記錄單元被設置在該機架(6)中,并且用于對紅燈和/或速度違章進行檢測和文件記錄的相關聯的附加的部件被設置在該外殼頂部單兀(5)之中。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拖車,其特征在于,該外殼頂部單元具有兩個機架,其中該機架(6)被設置成朝向該拖車(I)的前方和后方并且在各自的情況下與該拉桿(3)成小于45°的角度,以使得當該拖車(I)停在道路旁邊并且與其平行時,該雷達的輻射處于該雷達的軸線與該道路的方向所成的一個角度α,該角度同樣小于45°。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拖車,其特征在于,在每個機架(6)中設有一個測量系統,以允許從兩個行進方向上進行測量。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拖車,其特征在于,一個機架(6)包括一個完整的測量系統而另一個機架(6 )包括一個攝像機,該攝像機用于記錄一個車輛的后視圖,而該車輛的前視圖已經由該完整的測量系統產生。
8.如以上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拖車,其特征在于,該拖車具有至少一個氣壓或液壓缸,該車輪(4)借助于該氣壓或液壓缸通過該車橋(9)的旋轉能夠被升起和降下。
9.如以上權利要求之一所述的拖車,其特征在于,該拖車具有多個可伸縮的支撐腳,該支撐腳被設置成在該車輪(4)的升起狀態中是可調節的,以便調節該拖車(I)并且減輕在該本體(2)上的負載。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交通監測的拖車,借助于該拖車可以實施用于對紅燈和/或速度違章進行檢測和文件記錄的多種方法。本發明的根本性目的是提供一種能夠被容易地設置在任何地點的裝置,從而使之有可能進行紅燈和/或速度違章的檢測和文件記錄,其中這種裝置并非旨在安裝于一個乘客車輛中。根據本發明,該目的是使用一種用于交通監測的拖車(1)并通過以下事實來實現的,即存在使得這些車輪(4)能夠被升起和降下的機構,并且至少一個用于對紅燈和/或速度違章進行檢測和文件記錄的系統以這種方式被設置,該方式為使得該系統能夠被整合到該本體(2)中。
文檔編號B60P3/00GK102903252SQ201210251528
公開日2013年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2年7月19日 優先權日2011年7月27日
發明者馬丁·肖費爾伯格, 安德烈斯·凱倫伯格 申請人:業納遙控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