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活動的安全扶手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ー種安全扶手,具體說涉及一種客車上的可活動的安全扶手。
背景技術:
目前,客車在設計時,車內供乘客使用的各安全扶手都是固定的,有的客車上還專門為殘疾人設置了殘疾人輪椅區的安全扶手,但也是固定的,但是當車內沒有殘疾人時,輪椅區的安全扶手對一般正常乘客來說是無法使用的,這就導致這些安全扶手的功能顯得過于單一,適應性不廣。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ー種可活動的安全扶手,該安全扶手既可以適用于一般乘客,也可以適用于殘疾人乘客。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包括套管和置于套管內的扶手本體,所述的扶手本體呈直角彎折狀,扶手本體的ー側直角邊可旋轉的穿插在套管內,扶手本體與套管之間設有固定兩者的鎖止機構。本實用新型的鎖止機構包括螺釘以及與螺釘相配合的第一、第二、第三固定孔,其中第一固定孔設置在套管的管壁上,第二、第三固定孔設置在扶手本體上,第二、第三固定孔位于同一水平面內,且第二、第三固定孔的中心線夾角為90°。本實用新型的第二、第三固定孔為錐形孔。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ー個可在套管內旋轉的扶手本體,這樣扶手本體可以任意旋轉至所需要的位置,再通過鎖止機構將兩者相固定,在實際使用中可以根據不同乘客的需求來調整扶手本體的方向,使其適應不同的乘客需要。
圖I是本實用新型的主視圖;圖2是圖I的A-A剖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供殘疾人使用時的狀態示意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供一般人使用時的狀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ー步說明如圖I、圖2所示的ー種可活動的安全扶手,包括套管I和置于套管I內的扶手本體2,扶手本體2呈直角彎折狀,扶手本體2的ー側直角邊可旋轉的穿插在套管I內,扶手本體2與套管I之間設有固定兩者的鎖止機構,鎖止機構是在扶手本體2旋轉至合適位置時,用來固定套管I和扶手本體2的,具體說是在套管I的管壁上設有第一固定孔,然后在扶手本體2上設置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通過螺釘3與孔的配合來起到固定作用。作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方案,由于一般乘客站立時的安全扶手是呈鉛垂方向布置的,而殘疾人使用的安全扶手一般是呈水平方向布置的,所以扶手本體2上設置的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的中心線夾角為90°,這樣通過第一固定孔11與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的配合,就可以使扶手本體2位于鉛垂或水平方向,這樣可以滿足不同的乘客需求。作為更優選的方案,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位于同一水平面內,這樣只需要直接旋轉扶手本體2就可以了,定位相對方便。同時為了更好的與螺釘3相配合,扶手本體2上的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設置為錐形孔。設有殘疾人輪椅區的客車一般在車內設置有殘疾人靠背板4,靠背板4是用來供輪椅依靠的,靠背板4是通過上、下固定支架5、6固定在車內的輪罩7上,使用時,可直接將插有扶手本體2的套管I直接固定在靠背板的上固定支架5上,然后通過旋轉扶手本體2, 在其呈水平狀態時,用螺釘3穿過第一、第二固定孔,使扶手本體2固定,如圖3所示,此時可供殘疾人使用;在扶手本體2旋轉至垂直狀態時,用螺釘3穿過第一、第三固定孔,使扶手本體2固定,此時供一般乘客使用,如圖4所示。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可活動的安全扶手,包括其特征在于包括套管(I)和置于套管(I)內的扶手本體(2),所述的扶手本體(2)呈直角彎折狀,扶手本體(2)的一側直角邊可旋轉的穿插在套管(I)內,扶手本體(2 )與套管(I)之間設有固定兩者的鎖止機構。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活動的安全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鎖止機構包括螺釘(3)以及與螺釘(3)相配合的第一、第二、第三固定孔(11、21、22),其中第一固定孔(11)設置在套管(I)的管壁上,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設置在扶手本體上,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位于同一水平面內,且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的中心線夾角為90°。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可活動的安全扶手,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第三固定孔(21、22)為錐形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可活動的安全扶手。包括套管和置于套管內的扶手本體,所述的扶手本體呈直角彎折狀,扶手本體的一側直角邊可旋轉的穿插在套管內,扶手本體與套管之間設有固定兩者的鎖止機構。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實用新型通過設置一個可在套管內旋轉的扶手本體,這樣扶手本體可以任意旋轉至所需要的位置,再通過鎖止機構將兩者相固定,在實際使用中可以根據不同乘客的需求來調整扶手本體的方向,使其適應不同的乘客需要。
文檔編號B60N3/02GK202368426SQ20112052277
公開日2012年8月8日 申請日期2011年12月15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15日
發明者卞國祥, 岳慶宏, 汪中傳, 王 華 申請人:安徽安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