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電子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車輛監視裝置。
背景技術:
每年發生的車輛交通事故中,由于后方車輛追尾造成的事故占很大一部分比例。 現有的防止車輛追尾的預防措施主要通過駕駛員根據后視鏡目測觀察后方車輛距離、車速等情況來啟動剎車燈警示后方車輛減速或保持車距。通過后視鏡目測觀察不夠精準,駕駛員容易誤判從而誤動作,而且目測距離有限, 往往啟動剎車燈警示時后方車輛已經來不及減速,從而造成事故。并且通過剎車燈警示效果不夠顯著。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解決以上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所解決的技術問題可以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包括一車輛監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監視裝置包括一雷達系統,所述雷達系統為具有動態工作模式功能的動態雷達系統;所述動態雷達系統包括位于汽車尾部的雷達探頭,所述雷達探頭連接一雷達信號控制模塊,所述雷達信號控制模塊連接一預警指示模塊。本實用新型使用時,所述動態雷達系統的雷達探頭檢測自身車速和后方一定距離內車輛的車速信號,發送給所述雷達信號控制模塊,所述雷達信號控制模塊判斷后方一定距離內接近的車輛,是否存在追尾危險,并發送信號給預警指示模塊及時預警提示。所述雷達探頭位于汽車尾部的車牌框架上,朝向車輛后方。所述雷達探頭有兩個,兩個雷達探頭分別位于所述車牌框架的左右兩側,優選左右兩側上方,這樣不易被遮擋。所述雷達信號控制模塊通過兩個雷達探頭接收到的回波信號比較,可以更加精確地確定后方車輛的方位及距離。所述預警指示模塊包括位于車輛后視鏡上的警示模塊,所述警示模塊采用發光警示燈。發光警示燈位于車輛后視鏡上以便引起駕駛員的注意的同時方便查看后方車輛的狀況,及時作出動作。所述發光警示燈采用兩個,兩個所述發光警示燈位于所述后視鏡上。能夠更好地引起駕駛員的注意。所述預警指示模塊還包括位于汽車后擋風玻璃上的發光警示模塊,所述發光警示模塊采用紅色LED指示燈。所述紅色LED指示燈采用貼片式LED指示燈,所述貼片式LED指示燈采用一橢圓圖案的外圈及位于所述外圈內的STOP標識。以便提醒后方車輛駕駛員注意保持車距。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采用一動態雷達系統,雷達探頭檢測自身車速和一定距離內車輛的車速信號,判斷追尾的危險,及時提醒車輛駕駛員及后方車輛駕駛員,能夠較好地保障安全駕車和生命安全。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圖示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參照圖1,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包括一車輛監視裝置,車輛監視裝置包括一雷達系統,雷達系統為具有動態工作模式功能的動態雷達系統。動態雷達系統包括位于汽車尾部的雷達探頭6,雷達探頭6連接一雷達信號控制模塊5,雷達信號控制模塊5連接一預警指示模塊。本實用新型使用時,動態雷達系統的雷達探頭6檢測自身車速和后方一定距離內車輛的車速信號,發送給雷達信號控制模塊5,雷達信號控制模塊5判斷后方一定距離內接近的車輛,是否存在追尾危險,并發送信號給預警指示模塊及時預警提示。雷達探頭6位于汽車尾部的車牌框架上,朝向車輛后方。雷達探頭6有兩個,兩個雷達探頭6分別位于車牌框架的左右兩側,優選左右兩側上方,這樣不易被遮擋。雷達信號控制模塊通過兩個雷達探頭6接收到的回波信號比較,可以更加精確地確定后方車輛的方位及距離。預警指示模塊包括位于車輛后視鏡2上的警示模塊1,警示模塊1采用發光警示燈。發光警示燈位于車輛后視鏡2上以便引起駕駛員的注意的同時方便查看后方車輛的狀況,及時作出動作。發光警示燈采用兩個,兩個發光警示燈位于后視鏡2上。能夠更好地引起駕駛員的注意。 預警指示模塊還包括位于汽車后擋風玻璃3上的發光警示模塊4,發光警示模塊4 采用紅色LED指示燈。紅色LED指示燈采用貼片式LED指示燈,貼片式LED指示燈采用一橢圓圖案的外圈及位于外圈內的STOP標識。以便提醒后方車輛駕駛員注意保持車距。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例如當雷達探頭檢測自身車速超過30公里/小時時,雷達探頭檢測后方距離20 米內接近的車輛的從車速信號,雷達信號控制模塊通過車距和車速等判斷是否存在追尾危險。如果判斷存在危險,位于車輛后視鏡2上的警示模塊1閃爍,提醒駕駛員注意;同時汽車后擋風玻璃3上的發光警示模塊4發出警示信號,提醒后方駕駛員注意保持車距。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實用新型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實用新型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實用新型范圍內。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
權利要求1.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包括一車輛監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監視裝置包括一雷達系統,所述雷達系統為具有動態工作模式功能的動態雷達系統;所述動態雷達系統包括位于汽車尾部的雷達探頭,所述雷達探頭連接一雷達信號控制模塊,所述雷達信號控制模塊連接一預警指示模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雷達探頭位于汽車尾部的車牌框架上,朝向車輛后方。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雷達探頭有兩個, 兩個雷達探頭分別位于所述車牌框架的左右兩側。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警指示模塊包括位于車輛后視鏡上的警示模塊,所述警示模塊采用發光警示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警示燈采用兩個,兩個所述發光警示燈位于所述后視鏡上。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任意一項所述的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預警指示模塊還包括位于汽車后擋風玻璃上的發光警示模塊,所述發光警示模塊采用紅色 LED指示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紅色LED指示燈采用貼片式LED指示燈。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貼片式LED指示燈采用一橢圓圖案的外圈及位于所述外圈內的STOP標識。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電子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車輛監視裝置。動態雷達交通分析系統,包括一車輛監視裝置,車輛監視裝置包括一雷達系統,雷達系統為具有動態工作模式功能的動態雷達系統。動態雷達系統包括位于汽車尾部的雷達探頭,雷達探頭連接一雷達信號控制模塊,雷達信號控制模塊連接一預警指示模塊。本實用新型采用一動態雷達系統,雷達探頭檢測自身車速和一定距離內車輛的車速信號,判斷追尾的危險,及時提醒車輛駕駛員及后方車輛駕駛員,能夠較好地保障安全駕車和生命安全。
文檔編號B60Q1/30GK202200934SQ201120315699
公開日2012年4月25日 申請日期2011年8月26日 優先權日2011年8月26日
發明者張偉 申請人:浙江天鴻汽車用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