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骨架車鎖具及骨架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運輸車以及其上的配件,尤其涉及一種骨架車以及其上的鎖具。
背景技術:
直粱式骨架車是集裝箱運輸中經常使用的一種運輸工具,常規的直梁式骨架車, 可用來運輸一個40英尺的集裝箱,或運輸一個20英尺的集裝箱,還可同時運輸兩個20英尺的集裝箱。所述骨架車的車架的兩側對稱設置有12件鎖具(每側6件),所述鎖具包括連接在車架上的鎖具梁以及嵌設在所述鎖具梁上的轉鎖,所述轉鎖在豎直方向上固定但可在水平方向上轉動以實現鎖定與否,連接在所述車架前后兩端的鎖具梁為強度較大的U型折彎件,而連接在車架中部的鎖具梁為16#國標槽鋼,當骨架車用來運輸集裝箱時,整個集裝箱底部的兩縱梁與骨架車的兩縱梁相接觸,此時骨架車的兩縱梁為主要受力件,而鎖具僅僅起到定位作用,承載相對小得多,所以上述結構的鎖具的強度經實踐證明已足夠用。然而,如果使用具有以上結構鎖具的骨架車來運輸20英尺的液灌時,因為固定液灌的框架與骨架車配合時,只是框架上的四個底角鎖件與骨架車上相應的鎖件相接觸,故而骨架車的主要受力部位為鎖具梁,則此時鎖具梁為16#槽鋼的結構往往不能滿足承載要求,經常會造成鎖具梁損壞。并且,由于上述鎖具結構上的轉鎖在豎直方向上是固定的,當運輸大型液灌或大集裝箱時,超出鎖具梁頂端的鎖頭往往會對大箱的底部形成干涉,造成使用上的困難。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骨架車鎖具所存在的運輸液罐時強度不能滿足承載要求并且極易在大型液罐或大型集裝箱底部形成干涉的技術問題。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骨架車鎖具,包括一鎖具梁以及設置在所述鎖具梁端部的轉鎖裝置,所述轉鎖裝置包括上下連接的一鎖頭以及外徑小于所述鎖頭外徑的一鎖桿,所述鎖具梁包括一開口向上的U型折彎件、封閉在所述U型折彎件頂端開口處的鎖具面板以及設置在所述U型折彎件內部的支承件,所述鎖具面板上設置有一孔徑大于所述鎖頭外徑的通孔,所述鎖頭以及所述鎖桿從所述通孔伸入所述鎖具梁內部且所述鎖桿穿過所述支承件的開口,所述支承件與所述鎖具面板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鎖頭的高度,所述支承件上的開口尺寸介于所述鎖頭的外徑與所述鎖桿的外徑尺寸之間。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中,所述鎖具梁還包括分別豎直設置在所述鎖桿兩側的兩鎖具支撐板以及垂直連接在所述兩鎖具支撐板一端的一鎖具支撐后封板,所述支承件為間隔設置的兩絲杠,所述兩鎖具支撐板以及所述鎖具支撐后封板的頂端固定連接在所述鎖具面板的底端,所述兩鎖具支撐板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鎖頭的外徑,所述絲杠穿過所述兩鎖具支撐板,所述絲杠與所述鎖具面板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鎖頭的高度且所述兩絲杠之間的距離介于所述鎖頭的外徑與所述鎖桿的外徑尺寸之間。[0007]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中,所述兩鎖具支撐板平行設置且沿所述鎖具梁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中,所述兩絲杠平行設置在所述鎖具支撐板的近底端處。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中,所述U型折彎件的兩側對應于所述絲杠的位置還分別設置有一操作孔。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中,所述操作孔呈橢圓形。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中,所述U型折彎件的底部也設置有一通孔,所述鎖桿的下方還連接有一用以操作旋轉所述鎖頭的把手,所述把手從從所述U型折彎件底部的通孔伸出所述U型折彎件的底部之外。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中,所述鎖具梁還包括鎖具梁封板,所述鎖具梁封板垂直焊接在所述U型折彎件以及所述鎖具面板的外端。本實用新型的主要目的還為了解決現有技術的骨架車其上的鎖具所存在的運輸液罐時強度不能滿足承載要求并且極易在大型液罐或大型集裝箱底部形成干涉的技術問題。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還提供一種骨架車,包括一骨架車車架以及對稱設置在所述骨架車車架兩側的多個骨架車鎖具,所述骨架車車架包括沿骨架車長度方向延伸的兩縱梁,所述骨架車鎖具為前述的骨架車鎖具,所述骨架車鎖具的鎖具梁貫穿過所述兩縱梁且兩端分別從所述骨架車車架的兩側伸出。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中,所述鎖具梁設置在所述骨架車的中部,每根鎖具梁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所述轉鎖裝置。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以及其上的骨架車鎖具通過對鎖具梁結構的改變從而使得鎖具梁的承載力大幅度提高,在運輸液罐時可充分滿足強度上的要求;并且同時將轉鎖裝置的鎖頭改變為可上下調動的結構,從而使得骨架車在運輸時不會因為伸出的鎖頭對大型液罐或大型集裝箱的底部形成干涉。
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的俯視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的主視圖。圖3是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鎖具的局部結構側視圖。圖4是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鎖具的主視圖。圖5是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鎖具的鎖具梁的側視圖。圖6是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鎖具的鎖具梁的主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進一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結構,現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說明。請參閱圖1至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包括包括一骨架車車架1以及對稱設置在所述骨架車車架1兩側的多個骨架車鎖具2。所述骨架車車架1為一常見的骨架車車架結構,其包括沿骨架車長度方向延伸的兩縱梁11。請結合參閱圖3至圖4所示,所述種骨架車鎖具2包括一鎖具梁21以及設置在所述鎖具梁21端部的轉鎖裝置22。所述鎖具梁21穿過所述骨架車車架1的兩縱梁11且兩端分別從所述骨架車車架 1的兩側伸出,所述鎖具梁21的設置數量可為四根,可間隔設置在所述骨架車車架1的中部位置,每根鎖具梁21伸出所述骨架車車架1兩側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所述轉鎖裝置22。請參閱圖5至圖6所示,所述鎖具梁21包括一 U型折彎件211、一鎖具面板212以及支承件,還可以包括一鎖具梁封板213、兩鎖具支撐板214以及一鎖具支撐后封板215。所述U型折彎件211開口向上,其底部可設置有一通孔(圖中未示出),兩側還可以分別設置一操作孔2111,所述操作孔2111可呈橢圓形。所述鎖具面板212封閉在所述U型折彎件211的頂端開口處,其上設置有一通孔 2121。所述鎖具梁封板213垂直焊接在所述U型折彎件211以及所述鎖具面板212的外端。所述兩鎖具支撐板214分別豎直方向設置,所述鎖具支撐后封板215垂直連接在所述兩鎖具支撐板214的一端,所述兩鎖具支撐板214以及所述鎖具支撐后封板215的頂端固定連接在所述鎖具面板212的底端,所述兩鎖具支撐板214可平行間隔設置且沿著所述鎖具梁21的長度方向延伸。所述支承件設置在所述U型折彎件211的內部,所述支承件可為圖3及圖5中所示的間隔設置的兩絲杠216,所述絲杠216穿過所述兩鎖具支撐板214,具體情形可設置在所述鎖具支撐板214的近底端處。所述U型折彎件211上的操作孔2111的位置與所述絲杠 216的位置相對應,故而可通過所述操作孔2111將所述絲桿216旋入所述鎖具支撐板214 或從所述鎖具支撐板214上旋出。再請參閱圖3至圖4所示,所述轉鎖裝置22包括一鎖頭221以及一鎖桿222,還可以包括一把手223。所述鎖頭221以及所述鎖桿222上下連接,且所述鎖桿222的外徑小于所述鎖頭 221的外徑。所述鎖具面板212上的通孔2121的孔徑大于所述鎖頭221的外徑,所述兩鎖具支撐板214之間的距離也大于所述鎖頭221的外徑,所述鎖頭221以及所述鎖桿222從所述通孔伸入所述鎖具梁21的內部且所述兩鎖具支撐板214分別位于在所述鎖桿222的兩側。所述支承件上的開口尺寸(當支承件為絲杠216時為兩絲杠216之間的距離尺寸)介于所述鎖頭221的外徑與所述鎖桿222的外徑尺寸之間,所述支承件(所述絲杠216)與所述鎖具面板212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鎖頭221的高度,所述鎖桿222穿過所述支承件的開口(當支承件為絲杠216時,所述鎖桿222穿過所述兩絲杠216之間的空隙處),從而使得所述鎖頭221下落至所述支承件(絲杠216)上方時被所述支承件(絲杠216)所承托擋止且此時所述鎖頭221的頂部不超出所述鎖具面板212。所述把手223連接在所述鎖桿222的下方,以用于操作旋轉所述鎖頭221,從而使得鎖頭221與待運輸的集裝型或罐箱鎖住或松開,所述把手223從所述U型折彎件211的底部的通孔伸出所述U型折彎件211的底部之外。將上述骨架車用于運輸液罐或集裝箱時,先將待運輸的液罐或集裝箱置于骨架車上,此時骨架車鎖具2上鎖頭221處于完全沒入鎖具梁21下方的狀況,因而不會對液罐的底部形成干涉,且鎖具梁21也可充分支承運輸的液罐,然后再向上頂動對應集裝箱或液罐框架底部的定位角件的那些骨架車鎖具2上的鎖桿222,使得鎖頭221伸入定位角件中,再轉動所述把手223將液罐或集裝箱鎖固在骨架車上即可進行安全運輸。相反地,當需要將液罐或集裝箱從骨架車上取下時,轉動所述把手223,使得鎖頭221從定位角件中脫出下降回鎖具梁21內部且擋止在所述絲杠216上,即可將運輸的液罐或集裝箱從骨架車上方便地取下。本實用新型的骨架車以及其上的骨架車鎖具通過對鎖具梁結構的改變從而使得鎖具梁的承載力大幅度提高,在運輸液罐時可充分滿足強度上的要求;并且同時將轉鎖裝置的鎖頭改變為可上下調動的結構,從而使得骨架車在運輸時不會因為伸出的鎖頭對大型液罐或大型集裝箱的底部形成干涉。然而,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可行實施例,并非限制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故凡運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出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1.一種骨架車鎖具,包括一鎖具梁以及設置在所述鎖具梁端部的轉鎖裝置,所述轉鎖裝置包括上下連接的一鎖頭以及外徑小于所述鎖頭外徑的一鎖桿,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具梁包括一開口向上的U型折彎件、封閉在所述U型折彎件頂端開口處的鎖具面板以及設置在所述U型折彎件內部的支承件,所述鎖具面板上設置有一孔徑大于所述鎖頭外徑的通孔,所述鎖頭以及所述鎖桿從所述通孔伸入所述鎖具梁內部且所述鎖桿穿過所述支承件的開口,所述支承件與所述鎖具面板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鎖頭的高度,所述支承件上的開口尺寸介于所述鎖頭的外徑與所述鎖桿的外徑尺寸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具梁還包括分別豎直設置在所述鎖桿兩側的兩鎖具支撐板以及垂直連接在所述兩鎖具支撐板一端的一鎖具支撐后封板,所述支承件為間隔設置的兩絲杠,所述兩鎖具支撐板以及所述鎖具支撐后封板的頂端固定連接在所述鎖具面板的底端,所述兩鎖具支撐板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鎖頭的外徑, 所述絲杠穿過所述兩鎖具支撐板,所述絲杠與所述鎖具面板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鎖頭的高度且所述兩絲杠之間的距離介于所述鎖頭的外徑與所述鎖桿的外徑尺寸之間。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鎖具支撐板平行設置且沿所述鎖具梁的長度方向延伸。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兩絲杠平行設置在所述鎖具支撐板的近底端處。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折彎件的兩側對應于所述絲杠的位置還分別設置有一操作孔。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孔呈橢圓形。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U型折彎件的底部也設置有一通孔,所述鎖桿的下方還連接有一用以操作旋轉所述鎖頭的把手,所述把手從從所述U型折彎件底部的通孔伸出所述U型折彎件的底部之外。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具梁還包括鎖具梁封板,所述鎖具梁封板垂直焊接在所述U型折彎件以及所述鎖具面板的外端。
9.一種骨架車,包括一骨架車車架以及對稱設置在所述骨架車車架兩側的多個骨架車鎖具,所述骨架車車架包括沿骨架車長度方向延伸的兩縱梁,其特征在于,所述骨架車鎖具為權利要求1至8任意一項所述的骨架車鎖具,所述骨架車鎖具的鎖具梁穿過所述兩縱梁且兩端分別從所述骨架車車架的兩側伸出。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骨架車鎖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具梁設置在所述骨架車的中部,每根鎖具梁伸出所述骨架車車架兩側的兩端分別設置有所述轉鎖裝置。
專利摘要一種骨架車鎖具以及骨架車,該鎖具的鎖具梁穿過骨架車的兩縱梁且兩端分別從骨架車車架的兩側伸出,該鎖具梁的端部設置有轉鎖裝置,該鎖具梁包括一開口向上的U型折彎件、封閉在該U型折彎件頂端開口處的鎖具面板以及設置在該U型折彎件內部的支承件,該轉鎖裝置包括上下連接的一鎖頭以及外徑小于該鎖頭外徑的一鎖桿,該鎖頭以及鎖桿從該鎖具面板上的通孔伸入該鎖具梁內部,該支承件與鎖具面板之間的距離大于該鎖頭的高度且支承件上開口的尺寸介于該鎖頭的外徑與該鎖桿的外徑尺寸之間,該鎖桿穿過該支承件的開口。該骨架車以及其上的骨架車鎖具在運輸液罐時可充分滿足強度上的要求,并且還不會在大型液罐或大型集裝箱的底部形成干涉。
文檔編號B60P7/13GK202163348SQ201120199609
公開日2012年3月14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14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14日
發明者姚勛民, 宋益搏, 張遠, 李桂香, 蔡令偉, 顏慶 申請人:中集車輛(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