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機動車輛的可隱藏座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用于機動車輛的可隱藏座椅。
背景技術:
機動車輛座椅通常包括用于緊固到車輛的底盤的支架、基板和靠背。我們已經知道能夠從一個使用位置變成折疊位置的座椅,在一個使用位置上基板基本上水平而靠背基本垂直,在所述折疊位置上所述座椅使得能夠裝載各種物體,諸如車輛中的龐大物體。現有的各種隱藏機構通常是滿意的,但是盡管如此它們可以被完善,因為即使在折疊位置上,座椅占據了可用于有益地儲存車輛中的物體的空間。發明目的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通過提供在折疊位置上提供更多的用于儲存車輛中的物體的空間的機動車輛座椅來校正這種不便性。為此目的,根據本發明的機動車輛座椅包括緊固到車輛的底盤的支架、基板和靠背并且使得通過繞著第一軸樞轉安裝到支架上且繞著第二軸樞轉安裝到靠背上的裝置將靠背組裝到支架上,并且使得所述基板繞著第三軸樞轉安裝到支架上并且繞著第四軸樞轉安裝到靠背上。所述第四樞轉軸布置為可感知地限定平行四邊形,當所述基板傾斜以抵靠靠背折疊使得座椅從使用位置變成折疊位置時,所述平行四邊形能夠變形從而容許相對于支架提升靠背。因此,當座椅被置于折疊位置時,獲得了底盤和座椅之間的儲存空間增益-另一方面,由于基板已經折疊的事實;-并且另一方面,由于靠背借助于可變形平行四邊形機構垂直地移動的事實。結果是,車輛的底盤與基板和靠背組件的底部之間的空間的高度比在使用位置上大,并且比現有技術的大。本發明還容許獲得座椅的基板下方的相當大容量的空間并且因此盡可能增加用于儲存物體的容量。而且,本發明允許將部分可放置于折疊后座椅的下方的長物體從后方裝載到車輛中。在為公用車輛的情況下這點尤其有益,基本提高了公用車輛的裝載容量。通常,在使用位置上,第一軸可以位于第二軸的上方和下方,而第三軸可以位于第四軸的上方和下方。在折疊位置上,隨后如下布置第一軸位于第二軸的下方和后方,并且第三軸位于第四軸的下方和后方。根據可行的實施方案,支架包括-在靠背的兩側延伸的兩個側臂,并且兩個側臂一方面各自具有在裝置和所述支撐臂之間的第一樞轉軸,而另一方面各自具有在所述基板和所述支撐臂之間的第三樞轉軸;-以及子框架,其至少包括用于使所述基板處于使用位置上的支架,使這樣的子框架至少包括靜止部分,所述靜止部分組裝到臂上并且緊固到車輛的底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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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在座椅的每側設置有平行四邊形形式的提升機構。另外,子框架可以至少包括安裝到所述靜止部分上的活動部分,使得在座椅的使用位置上這樣的活動部分位于車輛的底盤和基板之間并且形成用于基板的支架,并且在座椅的折疊位置上抵靠車輛的底盤而折疊。通常,所述活動部分在座椅的使用位置上的基本垂直位置和在座椅的折疊位置上的基本水平位置之間相對于靜止部分樞轉。作為變型或除此之外,子框架可至少包括安裝在基板下方的活動部分,使得在座椅的使用位置上所述活動部分位于車輛的底盤和基板之間并且形成用于基板的支架,并且在座椅的折疊位置上折疊在座椅的基板的下方。基板可以包括具有兩個側翼片的基本硬質的基部,兩個側翼片分別承載位于所述基板和所述支撐臂之間的第三樞轉軸和位于所述基板和所述靠背之間的第四樞轉軸。所述裝置包括例如聯動板,使第一軸和第二軸位于聯動板的相對端處。根據第二方案,本發明涉及帶有底盤且至少包括如上所述的座椅的機動車輛,使該座椅安裝到所述底盤上。例如,車輛包括形成座艙的前部,其中至少安裝有這樣的座椅;以及后部,例如用于接受待運送的物體,使得所述前部和后部由分隔件隔開,所述分隔件包括朝向座椅和車輛的底盤之間的空間定位的開口。
此時,將描述作為非限制性實施例的本發明的實施方案的多個可行實施方案,參照附圖或圖解圖1為包括根據本發明的可隱藏座椅的車輛的側向示意圖;圖2為處于使用位置的圖1的座椅的側向示意圖,示出了變成折疊位置的座椅的各個部件的移動;圖3為處于折疊位置的圖1的座椅的側向示意圖;圖4和圖5為借助于根據實施方案的第一模式的支架分別位于使用位置和折疊位置的根據本發明的座椅的側視圖;圖6為借助于根據實施方案的第二模式的支架位于折疊位置的根據本發明的座椅的側視圖;圖7為借助于根據實施方案的第三模式的支架位于折疊位置的根據本發明的座椅的側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圖1示意性地示出了車輛1,例如,包括如下部件的類型的實用車輛-形成座艙的前部2,其中安裝有多個座椅,例如,駕駛員座椅和兩個乘員座椅,這些座椅中有根據本發明的至少一個座椅3 ;-以及后部4,其通常用于接受待運送的物體。車輛1包括底盤5,以及將前部2與后部4分隔開的分隔件6。在經典式樣中,座椅3包括基板7、靠背8和頭靠9。座椅3還包括支架10。支架10首先包括在靠背8的兩側延伸的兩個側臂12。臂12位于靠背8的背面上并且通常沿臂的自由上端的方向從臂的底端朝向背面傾斜。支架10還包括子框架11,在座椅3的使用位置上子框架11形成用于基板7的支架,如圖1和圖2上顯示的。子框架11至少包括靜止部分30,靜止部分30與臂12 —體形成并且緊固到車輛1的底盤5,并且子框架11還可以至少包括活動部分31,下文將對此進行說明。子框架11通常包括在它們之間提供自由中央空間的兩個側部。靠背可以包括基本硬質的外殼13,并且外殼13具有側壁且與坐墊14配合。同樣, 基板7可以包括基本硬質的基部15,所述基部15具有側壁并且與坐墊16配合。基板7的基部15包括兩個側翼片17。靠背8通過裝置組裝到臂12中的每個上,所述裝置通常為聯動板18。靠背8在樞轉模式下繞著位于聯動板18的第一端處的第一軸21安裝到對應的臂12上,并且繞著位于聯動板18的另一端處的第二軸22安裝在靠背8上,更具體地安裝在外殼13的側壁上。另外,基板7繞著第三軸23樞轉地安裝到支架10上。更特別地,第三軸23使得能夠在翼片17和對應臂12之間樞轉。而且,基板7繞著第四軸M樞轉地安裝在靠背8上。 更特別地,第四軸M使得能夠在翼片17和外殼13的對應側壁之間樞轉。在座椅3的使用位置上,如圖1和圖2上顯示的,基板7基本水平并且停靠在子框架11上,而靠背8基本垂直。另外,靠背8可在背面上包括凹槽19,用于接收臂12的頂部并且用于支撐在臂12的頂部上。在該位置上,第一軸21位于第二軸22的上方和后方,并且第三軸23位于第四軸M的上方和后方。在靠背8的每側上,四個樞轉軸21-M基本上限定平行四邊形。當想要使座椅3位于折疊位置上時,根據圖2的箭頭Fl提升起基板7,抵靠靠背8 的前面折疊基板7。該運動引起了基板7根據箭頭F2繞著第三軸和第四軸23、24的樞轉, 以及靠背8根據箭頭F3繞著第一軸和第二軸21、22的樞轉。結果,由四個樞轉軸21- 形成的平行四邊形變形,第二軸22在第一軸21上移動,并且第四軸M在第三軸23的上方移動。因此,靠背8相對于底盤5經過了包含垂直分量的移位。在折疊位置上(圖3),基板7抵靠靠背8的前面被折疊。而且,靠背8比在使用位置上較高,因為已從高度H提升起來。作為實施例,高度H可以為150mm至300mm。通過這種方式,凹槽19位于臂12上方的距離處。第一軸21位于第二軸22的下方和后方,并且第三軸23位于第四軸M的下方和后方。在折疊位置上,空間20因此位于底盤5和靠背8和基板7的組件之間,靠背8和基板7的組件具有基本寬的垂直尺寸且比在使用位置上大。該空間使得能夠在車輛1中接受待運送的物體。有益地,可期望分隔件6包括朝向座椅和車輛1的底盤5之間的空間20定位的開口 25,如圖3上顯示的。同樣,可以在車輛1的后部4中放置長物體,使該物體在空間20中進入前部2且不朝向車輛1的后部和外側。為了使座椅3易于在使用位置和折疊位置之間移動,例如當手動地完成該移動時,可至少提供設置為使座椅返回到其使用位置或折疊位置的彈性返回運動裝置,諸如彈簧。作為變型或作為補充,座椅3可以包括安裝的電動機以使座椅移動到座椅3的使用位置或折疊位置。
另外,座椅3優選地包括在使用位置、折疊位置和/或一個或多個中間位置上的鎖
定裝置。現在參照圖4至圖7說明子框架11的實施方案的多個可行模式。根據實施方案的第一模式,在圖4和圖5上顯示,子框架11的每個側部僅包括固定部分30。所述固定部分以例如由管制成的結構的形式存在。例如通過放置底腳32將固定部分30安裝到車輛1的底盤5上,并且固定部分30與對應的臂12形成一部分。當座椅 3處于折疊位置上時(圖幻,子框架11保持不變,但是允許物體在子框架11的兩個側部之間穿過座椅3的下方。根據實施方案的第二模式,在圖6上圖示,子框架11 一方面包括靜止部分30,靜止部分30在此處為側臂12的延伸部并且通過形成底腳33的水平部分緊固到底盤5。另一方面,子框架11包括活動部分31或位于子框架11的每個側部處的活動部分31。所述活動部分31或每個活動部分31在這里顯示為板34的形式,板34樞轉地安裝在靜止部分30的底腳33上。板34能夠在基本垂直位置和縱向位置之間移動,其中在使用位置上板34可用作座椅3的用于基板7的支架。并且在基本水平位置上,板34抵靠車輛的底盤5折疊,這樣騰出了座椅3下方的儲存空間。根據實施方案的第三模式,在圖7上顯示,子框架11首先包括靜止部分30,所述靜止部分30在這里為側臂12的延伸部,并且通過形成底腳33的水平部分將靜止部分30緊固到底盤5。另外,子框架11包括安裝到靜止部分30的底腳33上的板34,所述板34在基本垂直且縱向的平面中至少位于座椅3的使用位置。板34可以如上所述移動或者可以不如上所述移動。子框架11還包括安裝到基板7下方的活動部分31。在圖示的實施方案中, 該活動部分31以安裝為在基板7的下方樞轉的板35的形式存在,使板35橫向取向且位于基板7的前部中。板35可以在基本垂直位置和正交位置至移動到基板7,其中板35可用作處于使用位置的座椅3的基板7的支架,并且板35均勻地位于基本垂直位置而與基板7平行,抵靠基板7而折疊,這限制了尺寸。即使已在為實用車輛的前座椅的情況下進行了說明,本質不限制。事實上,根據本發明的座椅可以為車輛的第二排或第三排或任何類型的座椅。不言而喻,本發明不限于上文作為實施例描述的實施方案的模式,而是本發明包括所述的裝置的所有技術等同布置和變型以及它們的組合。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座椅,所述座椅包括待緊固到車輛(1)的底盤(5)的支架 (10)、基板(7)和靠背(8),其特征在于,通過裝置(18)將所述靠背⑶組裝到所述支架(10)上,所述裝置(18)繞著第一軸樞轉地安裝到支架(10)上以及繞著第二軸02) 樞轉地安裝到靠背(8)上,并且所述基板(7)繞著第三軸樞轉地安裝到所述支架(10) 上以及繞著第四軸04)樞轉地安裝在所述靠背(8)上,使得四個樞轉軸(21-24)設置為基本上限定平行四邊形,所述平行四邊形能夠變形以使得當所述基板(7)傾斜以便于抵靠所述靠背(8)而折疊時能夠相對于所述支架(10)提升所述靠背(8),所述座椅(3)因此從使用位置變成折疊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使用位置上,所述第一軸位于所述第二軸0 的上方和后方,并且所述第三軸位于所述第四軸04)的上方和后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架(10)包括-在所述靠背(8)的兩側延伸的兩個側臂(12),并且每個側臂一方面具有位于裝置 (18)和所述支架(10)的所述臂(12)之間的第一樞轉軸(21),并且每個側臂另一方面具有位于所述基板(7)和所述支架(10)的所述臂(1 之間的第三樞轉軸03);-以及子框架(11),其在所述使用位置上形成用于所述基板(7)的支架,使所述子框架(11)至少包括靜止部分,所述靜止部分附接到所述臂(12)并且待緊固到所述車輛(1)的所述底盤(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子框架(11)還至少包括安裝到所述靜止部分上的活動部分,在所述座椅(3)的所述使用位置上所述活動部分位于所述車輛 (1)的所述底盤( 和所述基板(7)之間形成用于所述基板(7)的支架,并且在所述座椅 (3)的所述折疊位置上抵靠所述車輛(1)的所述底盤( 折疊。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子框架(11)還至少包括安裝到所述基板(7)下方的活動部分,在所述座椅(3)的所述使用位置上使所述活動部分位于所述車輛(1)的所述底盤(5)和所述基板(7)之間并且形成用于所述基板(7)的支架,并且在所述座椅( 的所述折疊位置上所述活動部分折疊到所述座椅( 的所述基板(7)的下方。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的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7)包括基本硬質基部(15),所述基部(1 包括兩個側翼片(17),所述兩個側翼片(17)各自具有在所述基板⑵和所述支架(10)的所述臂(12)之間的第三樞轉軸03)和在所述基板(7)和所述靠背⑶之間的第四樞轉軸04)。
7.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的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在所述使用位置、折疊位置和/或一個或多個中間位置上的鎖定裝置。
8.根據權利要求1至7中的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彈性返回裝置,所述彈性返回裝置設置為使所述座椅C3)朝向所述座椅(3)的使用位置或折疊位置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的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包括電動機,所述電動機設置使所述座椅C3)朝向所述座椅(3)的使用位置或折疊位置移動。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9中的一項所述的座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包括聯動板 (18),使所述第一軸和第二軸(21,2 位于所述聯動板(18)的相對端處。
11.一種具有底盤(5)的機動車輛,其特征在于,至少包括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一項所述的座椅(3),將所述座椅C3)安裝到所述底盤( 上。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車輛,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輛包括形成座艙的前部O),所述前部(2)中至少安裝有根據權利要求1至10中的一項所述的座椅(3);以及后部,例如用于接受待運送的物體,使得所述前部和所述后部0,4)由分隔件(6)分隔開,并且使所述分隔件(6)包括朝向所述座椅(3)和所述車輛(1)的所述底盤(5)之間的空間00)定位的開口 05)。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機動車輛的可隱藏座椅,該座椅包括緊固到車輛的底盤(5)的支架(10)、基板(7)和靠背(8)。通過裝置(18)將所述靠背(8)組裝到支架(10)上,所述裝置(18)繞著第一軸(21)樞轉地安裝到支架(10)上并且繞著第二軸(22)樞轉地安裝到所述靠背(8)上。基板(7)繞著第三軸(23)樞轉地安裝到支架(10)上并且繞著第四軸(24)樞轉地安裝到所述靠背(8)上。四個樞轉軸(21-24)設置為基本上限定平行四邊形,所述平行四邊形能夠變形以使得當基板(7)傾斜以便抵靠靠背(8)而折疊時容許所述靠背(8)相對于所述支架(10)提升起,因此使得座椅從使用位置變成折疊位置。
文檔編號B60N2/30GK102452336SQ20111030950
公開日2012年5月16日 申請日期2011年10月13日 優先權日2010年10月14日
發明者帕特里克·法耶, 讓·杜沙竇, 諾爾丁·昂塔舍 申請人:安托林-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