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小桌板,特別涉及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
背景技術:
如專利ZL201020264850. X公開了一種汽車車門內擴板上的小桌板裝置,內擴板固設在車門的內側,本小桌板裝置包括一個開設在內護板(I)內部的且上端具有開口的空腔(2),所述的空腔(2)自開口處插接有一塊面板(3)且該面板(3)能夠沿著該空腔的內壁上下滑動,所述的面板(3)和內擴板(I)之間設有一個當該面板(3)在外力作用下向上滑出空腔(2)且內端搭接在內護板(I)上時能夠使該面板(3)保持水平狀態的定位 機構。該小桌板不具有照明與做桌子的作用。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該小桌板具有照明與做桌子的作用。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如下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包括靠背、扶手以及底架,所述靠背下方設有底架,所述靠背正面設有扶手,所述靠背反面設有桌板,所述桌板下部設有開關,所述靠背反面上設有燈泡,所述開關與燈泡為電連接。所述燈泡由汽車電源供電。本發明中,開關與燈泡的所述電連接為導線連接。本發明中,所述桌板的橫截面為圓形、正方形、長方形、菱形。本發明中,所述桌板為可折疊。本發明中,可折疊的所述桌板中心處設有轉軸。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很好的幫助人們在車子上做很多事情,可以擺放物品,也不用擔心會因為車子里昏暗的燈光,視力會受到影響,具有推廣作用。
圖I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本發明所述桌板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為了使本發明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與達成目的易于明白理解,以下結合具體實施例進一步闡述本發明實施例一參看圖I與圖2,本發明所述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包括靠背I、扶手2以及底架3,所述靠背I下方設有底架3,所述靠背I正面設有扶手2,所述靠背I反面設有桌板4,所述桌板4下部設有開關6,所述靠背I反面上設有燈泡5,所述開關6與燈泡5為電連接。所述燈泡5由汽車電源供電。其中,開關6與燈泡5的所述電連接為導線連接。其中,所述桌板4的橫截面為圓形。其中,所述桌板4為可折疊。其中,可折疊的所述桌板4中心處設有轉軸7。實施例二參看圖I與圖2,本發明所述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包括靠背I、扶手2以及底架3,所述靠背I下方設有底架3,所述靠背I正面設有扶手2,所述靠背I反面設 有桌板4,所述桌板4下部設有開關6,所述靠背I反面上設有燈泡5,所述開關6與燈泡5為電連接。所述燈泡5由汽車電源供電。其中,開關6與燈泡5的所述電連接為導線連接。其中,所述桌板4的橫截面為正方形。其中,所述桌板4為可折疊。其中,可折疊的所述桌板4中心處設有轉軸7。實施例三參看圖I與圖2,本發明所述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包括靠背I、扶手2以及底架3,所述靠背I下方設有底架3,所述靠背I正面設有扶手2,所述靠背I反面設有桌板4,所述桌板4下部設有開關6,所述靠背I反面上設有燈泡5,所述開關6與燈泡5為電連接。所述燈泡5由汽車電源供電。其中,開關6與燈泡5的所述電連接為導線連接。其中,所述桌板4的橫截面為長方形。其中,所述桌板4為可折疊。其中,可折疊的所述桌板4中心處設有轉軸7。實施例四參看圖I與圖2,本發明所述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包括靠背I、扶手2以及底架3,所述靠背I下方設有底架3,所述靠背I正面設有扶手2,所述靠背I反面設有桌板4,所述桌板4下部設有開關6,所述靠背I反面上設有燈泡5,所述開關6與燈泡5為電連接。所述燈泡5由汽車電源供電。其中,開關6與燈泡5的所述電連接為導線連接。其中,所述桌板4的橫截面為菱形。其中,所述桌板4為可折疊。其中,可折疊的所述桌板4中心處設有轉軸7。本發明可以很好的幫助人們在車子上做很多事情(如吃飯、看書),不需要買家常版豪華轎車也可以哦,收放也都很方便,若是不想放在座位后也可以取下。桌板放下來時,可以擺放物品,不用再擔心飯盒、零食會到處散落。桌板收回座位后,在黑夜里可以放光,家長也不用擔心會因為車子里昏暗的燈光孩子的視力會受到影響。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 等同物界定。
權利要求
1.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包括靠背、扶手以及底架,所述靠背下方設有底架,所述靠背正面設有扶手,其特征在干所述靠背反面設有桌板,所述桌板下部設有開關,所述靠背反面上設有燈泡,所述開關與燈泡為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ー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其特征在于開關與燈泡的所述電連接為導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ー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的 橫截面為圓形、正方形、長方形、菱形。
4.根據權利要求I或3所述ー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其特征在于所述桌板為可折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ー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其特征在于可折疊的所述桌板中心處設有轉軸。
全文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汽車后置座位可發光的小桌板,包括靠背、扶手以及底架,所述靠背下方設有底架,所述靠背正面設有扶手,所述靠背反面設有桌板,所述桌板下部設有開關,所述靠背反面上設有燈泡,所述開關與燈泡為電連接。本發明可以很好的幫助人們在車子上做很多事情,可以擺放物品,也不用擔心會因為車子里昏暗的燈光,視力會受到影響,具有推廣作用。
文檔編號B60Q3/02GK102848954SQ20111017610
公開日2013年1月2日 申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優先權日2011年6月27日
發明者王爽, 李春柳 申請人:上海市靜安區教育學院附屬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