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頭枕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如權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頭枕。
背景技術:
由EPO 916 549 Bl公開了一種頭枕,其中裝有一個可以相對支承桿調整高度的頭部支靠件。通過鎖止裝置,頭部支靠件可以被鎖止在不同位置上。在頭部支靠件上的兩個位置之間可移動地支承有一個滑塊。在滑塊上固定有兩個彈簧,其中一個彈簧臂被固定壓緊在滑塊上,并且暴露在外,而可以與支承桿的卡槽嚙合。第二彈簧臂支撐在頭部支靠件上。 通過這種方式,第一彈簧臂受加載作用與卡槽嚙合。借助一個控制部件并通過直線移動,滑塊可以移動到釋放位置,在該釋放位置中,兩個彈簧的第一彈簧臂均不與卡槽嚙合。在由DE 20 2005 016 130U1公開的頭枕中裝有可以相對支承桿移動的頭部支靠件。通過鎖止裝置,頭部支靠件可以被鎖定在不同的高度位置。在頭部支靠件上如此地安裝了限動銷,即,該限動銷能夠與支承桿的卡槽嚙合。限動銷被分別固定在一連桿上并且兩根連桿通過一個雙臂杠桿可移動地連接。為了使鎖止裝置移動進入解鎖位置,第一限動銷的連桿可通過按鈕被平移推動,同時通過雙臂杠桿將第二限動銷的連桿推向相反的方向, 從而由位于支承桿的內側面上的卡槽釋放限動銷。在DE 196 30 473 Al的主題方案中,高度可調地支承在支承桿上的頭部支靠件的鎖止是通過兩個彈簧實現的,其中一個彈簧臂固定定位在頭部支靠件上并且另一彈簧臂與支承桿的卡槽可松脫式嚙合。一根拉桿固定在一個手柄上。該拉桿以另一端部區域定位在自由的彈簧臂上。通過操作手柄,縮短了拉桿的自由長度,同時自由彈簧臂被移動而脫離與卡槽的嚙合。手柄可以是可平移運動地或者可旋轉運動地被支承的。在DE 196 30 473 Al的主題方案的一種可選實施形式中,鎖止彈簧由扭桿彈簧構成,該扭桿彈簧的自由端部區域與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手柄與扭桿彈簧的中央區域配合作用,即通過操作手柄使扭桿彈簧發生彎曲,而使得自由端部區域移動而脫離支承桿的卡槽。此外,DE103 12 517 Al 以及 DE 10 2005 058 112A1 也公開了這種頭枕。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用于調整高度的調整裝置并且可以低成本制造的頭枕。此外,該調整裝置應該被構造為,要求占用少的結構空間。上述目的通過具有權利要求1特征的頭枕得以實現。該頭枕包括頭部支靠件,該頭部支靠件被支承于至少一根支承桿上,該支承桿與車輛座椅的靠背相連。例如,該頭部支靠件可以被固定在基礎構件上,該基礎構件被支承在一根或者兩根支承桿上。由于頭部支靠件可以相對支承桿移動或者支承桿可以相對被固定在靠背上的支承座移動,所以頭枕可以調整高度。通過鎖止裝置,該頭部支靠件可以被鎖止在不同的高度位置上。
鎖止裝置包括構造在支承桿上的卡槽以及至少一個鎖定元件,其中該鎖定元件的一個區域可以與卡槽嚙合,以便將頭部支靠件鎖止在一定的高度。鎖定元件例如可以由彈簧構成。根據一個可選的方案,鎖定元件可以由承受復位力的剛性插銷構成。彈簧或者插銷例如可以在承受復位力的狀態下與支承桿的卡槽嚙合。在雙支承桿的情況下,為了頭部支靠件的鎖止,例如可以設置兩個鎖定元件。根據一個可選的實施形式,可以設置一個與兩根支承桿配合作用的鎖定元件。例如,一個彈簧可以具有兩個自由端部區域并且彈簧的第一端部區域與第一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第二端部區域與第二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支承桿的卡槽例如可以設置在支承桿上朝向行駛方向的前側上或者支承桿上朝向汽車后部方向的背側上。在本發明的意義下,卡槽的概念包括支承桿上的所有形式的凹部,包括支承桿上環繞一周或者部分環繞的凹部。鎖止裝置可以在鎖止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進行移位調整。在鎖止位置內,例如鎖定元件的至少一個區域,尤其是彈簧的一個區域與卡槽嚙合,從而使頭部支靠件在垂直方向上沿至少一個方向不能移動。在鎖止位置內,例如鎖定元件也可以處于一個嚙合前位置, 從該位置起到通過微調頭部支靠件的高度而自動進入與卡槽的嚙合為止,鎖定元件是可以移動的。后一種情況即為雖然鎖止裝置被移向鎖止位置,但是由于該鎖定元件處在兩個卡槽之間,所以該鎖定元件不能與卡槽嚙合。在這種情況下,需要移動頭部支靠件,直到鎖定元件在彈性復位力的作用下能夠嵌入卡槽為止。在解鎖位置內,鎖定元件或者該鎖定元件的至少一個區域脫離與卡槽的嚙合,這樣頭部支靠件便可以進行高度調整。如果一些單獨的鎖定元件或者一個鎖定元件的各單獨的區域與兩根單獨的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的話,各鎖定元件或者各區域例如在相同的第一方向上移動而嚙合或者在相同的第二方向上移動而脫離嚙合。不管是第一方向還是第二方向,在本發明的意義下, 都可以是直線的或者曲線的移動方向或者也可以是不同運動的組合。例如,支承桿上的卡槽可以按如下方式構造在鎖止裝置的鎖止位置,頭部支靠件在第一方向上的移動被遏止,但是可以在第二方向上移動。例如,在鎖止位置中,頭部支靠件不能依推入方向(向下)移動但是可以依拔出方向(向上)移動。根據一個可選的方案, 在鎖止位置中,頭部支靠件在第一方向上和在第二方向上的移動都被遏止。鎖止裝置例如承受至少一種復位元件的復位力而被置于鎖止位置。鎖止裝置包括具有可回轉的操縱元件的操縱裝置,例如當鎖止裝置處于鎖止位置時該操縱元件位于第一回轉位置,當鎖止裝置處于解鎖位置時該操縱元件位于第二回轉位置。操縱元件與鎖定元件配合作用,其中,當操縱元件在第一回轉位置與第二回轉位置之間移動時,該鎖定元件,尤其是彈簧或者該彈簧的至少一個區域在嚙合位置和非嚙合位置之間移動。在嚙合位置中,鎖定元件與卡槽嚙合,或者在頭部支靠件移動的情況下移動嵌入卡槽。在非嚙合位置中,鎖定元件脫離與卡槽的嚙合。例如,通過操縱元件從第一回轉位置到第二回轉位置的移動,可以使鎖定元件從嚙合位置移動到非嚙合位置。一旦操縱元件不再保持于第二回轉位置,彈性復位力便能夠使鎖定元件返回到嚙合位置。在此,例如鎖定元件進行復位移動并且例如操縱元件也進行從第二回轉位置到第一回轉位置的復位移動。同時,操作裝置的其他元件也可以復位到原始位置。
本發明的頭枕的操縱裝置只要求占用很小的結構空間,因此也就可以制造出占用結構空間小的頭枕。除此之外,通過微小的操作力就可以實施對該頭枕的調節。一個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操縱元件被構造為杠桿。例如,可以將操縱元件構造為單臂杠桿或者雙臂杠桿。該杠桿的第一杠桿臂例如可以與鎖定元件接觸,以使該鎖定元件移動至與支承桿的卡槽嚙合或者脫離與支承桿的卡槽的嚙合。杠桿臂例如可以間接或直接地與鎖定元件接觸。第二杠桿臂能夠與可由使用者操作的控制裝置配合作用。在使用多臂杠桿的情況下,通過選擇杠桿臂,在高夾持力的情況下也能夠用微小的力來操作鎖止裝置。本發明的另外一種構造設計的特征在于操縱裝置包括一個控制裝置,通過該控制裝置,操縱元件可以在第一回轉位置和第二回轉位置之間移動。該控制裝置例如可以包括一個從外部能夠進行操作的操作元件,例如一個按鈕。該操作元件例如可以設置安裝在頭部支靠件的外部。另外,控制裝置例如還可以包括一個與操縱元件配合作用的控制元件。鎖定元件和控制裝置例如可以由一些獨立的部件構成,該部件只通過操縱元件彼此相互作用連接,例如在運動上連接。鎖定元件和控制裝置例如由一些獨立支承的部件構成。本發明的一個構造設計的特征在于控制裝置包括一可平移運動的滑動件或者一旋轉軸。該滑動件或者旋轉軸構成例如控制裝置的控制元件。例如,滑動件可以與操縱元件如此配合作用,即,通過滑動件的移動引起操縱元件的回轉運動。根據一個可選的方案, 例如至少一個操縱元件可以固定在旋轉軸上。于是操縱元件可以隨該旋轉軸的旋轉運動而回轉。例如,滑動件可以沿一個軸線移動,該軸線與操縱元件的回轉軸平行。另一個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操縱裝置包括運動轉換器,通過該運動轉換器,直線運動可以被轉換為旋轉運動。例如,操作元件能夠被構造為可以進行直線運動,以及控制元件被構造為可以旋轉運動的旋轉軸。例如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將操作元件的運動轉換為旋轉軸的旋轉運動而設置了該運動轉換器。根據一個可選的方案,例如操作元件和控制元件可以平移運動,尤其是依相同的方向。例如在這種情況下,為了將控制元件的直線移動轉換為操縱元件的回轉運動而設置了該運動轉換器。可以設置多個運動轉換器。例如,可以在控制元件與第一操縱元件之間設置第一運動轉換器以及在控制元件與第二操縱元件之間設置第二運動轉換器。另外一個實施方式的特征在于為了將操縱元件的回轉運動轉換為彈簧脫離與卡槽的嚙合的運動,操縱元件尤其是在第二回轉位置具有至少一個面,該面傾斜于在兩根支承桿之間所成的平面。通過操縱元件從第一回轉位置到第二回轉位置的移動,例如所述的面與彈簧進入接觸狀態。其結果是,例如彈簧的端部區域被移動而脫離與卡槽的嚙合。為了限制鎖定元件的自由度,可以在頭部支靠件上設置導向面。通過這種方式,例如鎖定元件可以被如此導向,即鎖定元件沿一定的方向移動而脫離與卡槽的嚙合和進入嚙
I=I O本發明的另一個構造設計的特征在于鎖止裝置具有至少兩個操縱元件,其中第一操縱元件與第一鎖定區域配合作用,第二操縱元件與第二鎖定區域配合作用。例如,第一鎖定區域和第二鎖定區域可以配置于一個鎖定元件,尤其是一個彈簧,或者根據可選方案配置于兩個不同的鎖定元件,尤其是兩個獨立的彈簧。例如,鎖止裝置可包括一彈簧元件, 其中第一彈簧區域與頭枕的第一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第二彈簧區域與頭枕的第二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作為選擇,例如第一彈簧可與第一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第二彈簧可與第二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另外一個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操縱裝置包括耦聯裝置,通過該耦聯裝置,各操縱元件在操縱裝置被操作時可以同時移動。例如,該耦聯裝置可以由推桿構成。該推桿例如可以與兩個操縱元件鉸接式連接。作為選擇,該耦聯裝置例如可以由回轉軸構成,兩個操縱元件被固定在該回轉軸上。另外一個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頭枕包括兩根支承桿,并且鎖定元件尤其是彈簧的第一區域與第一支承桿配合作用,鎖定元件的第二區域與第二支承桿配合作用。根據本發明的另一種構造設計,各有一個鎖定元件、例如彈簧分別與一支承桿配合作用。另外一個實施形式的特征于鎖定元件被構造為彈簧,尤其是扭桿彈簧。該彈簧具有支承區域,通過該支承區域該彈簧例如被固定在頭部支靠件上。例如,可以設置一個與第一支承桿的卡槽以及與第二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的扭桿彈簧。例如,該扭桿彈簧的中央區域可以被支承在頭部支靠件上。至少該扭桿彈簧的一個區域與卡槽配合作用。例如,該扭桿彈簧的第一自由端部區域能夠與第一支承桿的卡槽可松脫式嚙合以及該扭桿彈簧的第二自由端部區域能夠與第二支承桿的卡槽可松脫式嚙合。作為選擇,可以為每個支承桿設置一個單獨的扭桿彈簧,其中,該扭桿彈簧的一個區域分別能夠與支承桿的卡槽之一可松脫式嚙合。根據一個可選的方案,例如取代扭桿彈簧,鎖定元件可以由任何可能想到的其他的彈簧構成,如蝶形彈簧或者弓形彈簧。在此,例如彈簧的至少一個端部區域或者至少一個中部區域能夠與至少一個支承桿的卡槽配合作用。另外一個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操縱元件與彈簧的一自由端部區域配合作用。例如,可以在彈簧的支承區域與至少一個鎖定區域之間實施通過操縱元件的操作,該鎖定區域與卡槽配合作用。根據一個可選的方案,在支承區域和自由端部區域之間設置所述至少一個鎖定區域,在該自由端部區域處實施通過操縱元件的操作。根據另外一個可選方案,操縱元件也可以與彈簧的中部區域配合作用。例如,彈簧的兩個端部區域均具有支承區域并且在該支承區域之間實施通過操縱元件的操作。另一個實施形式的特征在于設置有兩個彼此間隔開的支座,并且操縱元件與彈簧的構造在支座之間的中部區域配合作用。通過這種方式,例如彈簧的自由端部區域可以移動與卡槽嚙合或者脫離嚙合。在這種情況下,操縱裝置也可以只包括一個操縱元件。本發明另一個構造設計的特征在于鎖止裝置在承受至少一個復位元件的復位力的狀態下而置于鎖止位置。例如,鎖止裝置可以通過操作元件的操作而移動至解鎖位置,并且當操作元件不再被操縱時,由于復位元件的復位力可移動回到鎖止位置。該復位元件可以由與支承桿配合作用的彈簧構成。作為選擇或者附加地,可以設置一單獨的復位元件,例如一單獨的彈簧。
借助圖中示出的實施例可得出其他的優點。附圖中圖1為第一實施形式的頭枕的后視圖,其中未示出頭枕墊;
圖2為圖1所示視向II的示意圖;圖3為頭枕的鎖止裝置的透視示意圖,其中未示出頭部支靠件;圖4為處于鎖止位置的鎖止裝置的部分剖切的正面視圖;圖5為按圖4中所示剖切線V-V的剖視圖;圖6為仿照圖5的鎖止裝置處于解鎖位置的視圖;圖7為第二種實施形式的鎖止裝置的透視示意圖,其中未示出頭部支靠件;圖8為第三實施形式的處于鎖止位置的頭枕的正面示意圖,其中未示出頭部支靠件;圖8a為按圖8中所示剖切線Vllla-VIIIa的剖視圖;圖9為按圖8中所示局部標記線IX的局部視圖;圖10為仿照圖8的頭枕處于解鎖位置的視圖;圖11為按圖8中所示剖切線XI-XI的剖視圖;和圖12為按圖10中所示剖切線XII-XII的剖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在附圖中總體上以附圖標記10表示頭枕。在各不同的附圖中,相同附圖標記表示相應的部件,也有附加或者略去小寫字母的情況。在這些實施例中示出了一個車輛座椅用頭枕。該頭枕10包括固定在支承桿12a和 12b上的頭部支靠件11。支承桿12a和12b被安裝在未示出的車輛座椅靠背的支承座中。 在頭部支靠件11中設置有用于支承所述支承桿12a和12b的端部區域34a和34b的支承座35a和35b。基于該支承,當鎖止裝置13處于解鎖位置時,頭部支靠件11可以相對支承桿12a,12b依方向zl,z2移動。當鎖止裝置13處于鎖止位置時,頭部支靠件11不可以依方向z2相對支承桿12a和12b移動。根據一個可選的、未示出的實施形式,當處于鎖止位置時,既可以遏止依方向zl的移動,也可以遏止依方向z2的移動。圖2圖示出的是頭部支靠件11的側視圖。該頭部支靠件11包括頭部貼靠面33, 該頭部貼靠面用于支承未圖示出的乘員的頭部。當通過頭部的貼靠而在頭部貼靠面33上沿方向x2(x-軸與行駛方向平行并且大致為水平定向)產生力F時,該頭部貼靠面33起到支承座的作用。鎖止裝置13被置于鎖止位置,為受加載作用的狀態。通過操作操縱裝置14的操作元件18,使該操作元件18依方向yl移動,可以使鎖止裝置13在鎖止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移位調整。若不再操縱操作元件18,鎖止裝置就會自動運動到鎖止位置,其中操作元件 18依方向y2移動返回起始位置。有一滑動件15與操作元件18在運動上連接(例圖見圖3和圖4)。在本實施例中,該滑動件15被構造為推桿,其縱軸L基本上與y-軸平行。當操作元件18依方向yl移動時,滑動件15也同樣沿著縱軸L依方向yl移動。滑動件15與操縱元件19a和19b配合作用并且共同構成運動轉換器。操縱元件 19a和19b分別在兩側設置有支承頸22,該支承頸支承在頭部支靠件11的支承座32中(圖 4中未示出支承座32)。通過這種方式,操縱元件19a和19b可以在第一回轉位和第二回轉位之間繞著回轉軸al回轉。每個操縱元件19a和19b都被構造成雙臂式杠桿并且包括第
7一杠桿臂25和第二杠桿臂26。例如如圖4更加詳細的圖示,操縱元件19a的第二杠桿臂 26與彈簧23a配合作用,操縱元件19b的第二杠桿臂26與彈簧23b配合作用。彈簧23a包括固定區域29和自由端部區域28a。彈簧23b包括固定區域29和自由端部區域28b。如圖4所示,操縱元件19a的第一杠桿臂25設置有傾斜面20a和21a,操縱元件 19b的第一杠桿25設置有傾斜面20b和21b。傾斜面20a與滑動件15的傾斜面16a配合作用,傾斜面20b與滑動件15的傾斜面16b配合作用。傾斜面21a與滑動件15的傾斜面 17a配合作用,傾斜面21b與滑動件15的傾斜面17b配合作用。當滑動件15依方向yl移動時,由于傾斜面16a/20a和16b/20b的配合作用,操縱元件19a和19b繞著回轉軸al由圖5中圖示出的第一回轉位置依方向ul移動進入圖6中圖示出的第二回轉位置。以同樣的方式,當滑動件15由圖4中圖示出的鎖止位置依方向y2 移動時,由于傾斜面17a/21a和17b/21b的配合作用,操縱元件19a和19b繞著回轉軸al 由圖5中圖示出的第一回轉位置依方向ul移動進入圖6中圖示出的第二回轉位置。因此存在如下可能性,即通過使操作元件18依方向yl和方向y2移動,可以使鎖止裝置移位調整至解鎖位置。除此之外,還可以將鎖止裝置的同樣部件應用在頭枕的不同的實施形式中,例如其中第一實施形式是圖4中圖示出的實施形式。一方面在圖4中圖示出的第一實施形式中操作元件18被設置在頭枕10的左邊,另一方面在第二實施形式中也可以將其設置在頭枕的右邊。如圖4、5和6所示,在移位調整至解鎖位置時,操縱元件19a的第二杠桿臂26的接觸面24使彈簧23a的端部區域28a依方向xl移動而脫離與卡槽27的嚙合,并且操縱元件1%的接觸面24使彈簧23b的自由端部區域28b依方向xl移動而脫離與卡槽27的嚙合并進入非嚙合位置。在每根支承桿12a和12b上的朝方向xl的前側52上設置有多個卡槽27。接觸面24與由y-軸和ζ-軸所成的平面E形成夾角α 1 (該平面在本實施例中與由支承桿12a和12b所成的平面平行),因此當向第二回轉位置移動時,一個依方向xl的力作用在彈簧23a和23b上。當鎖止裝置13處于解鎖位置時,頭部支靠件11可以依方向zl或者z2移動。在圖3、5和6中可以看到,滑動件15穿過操縱元件19a和19b中的孔30。在頭部支靠件11被移動至所期望的高度后,便不再操縱操作元件18。由于其復位力,彈簧23a和23b移動進入嚙合位置,并且同時通過對接觸面24依方向x2施加一個力, 而使操縱元件19a和19b依方向u2回轉。此時,由于傾斜面20a和16a以及20b和16b的配合作用,滑動件15和操作元件18依方向y2移動返回到起始位置。圖7圖示出第二實施例。該第二實施例與圖1-6中圖示出的實施例的不同之處僅僅在于在頭枕10上設置有一個具有自由端部區域28a和28b以及固定區域29的一體的彈簧31,取代彈簧23a和23b,其中端部區域28a可以與支承桿12a以及端部區域28b可以與支承桿12b可松脫式嚙合。圖8-12圖示出第三實施例。在該實施例中為了清晰起見而未圖示出頭部支靠件。 頭部支靠件是被固定在基礎構件45上。通過將支承桿12a和12b支承在支承座35a和35b 中,基礎構件45相對支承桿12a和12b可以調整高度。在第二實施例中,鎖止裝置13包括操縱元件19a和19b。在本實施例中,操縱元件19a繞著回轉軸a2以及操縱元件19b繞著回轉軸a3可以回轉地支承在基礎構件45上。在本實施例中,例如回轉軸a2和a3與χ-軸平行定向。根據未示出的可選的實施形式,回轉軸a2和a3也可以與x_軸形成一個夾角設置。操縱元件19a與19b通過一根連桿37在運動上連接。該連桿37通過一個活節 38a與操縱元件19a以及通過一個活節38b與操縱元件19b鉸鏈式連接。本例中,活節38a 和38b是構造為薄膜鉸鏈,也就是說,操縱元件19a和19b與連桿37是材料接合地相互連接的。活節38a和38b處的材料的厚度薄到可以柔性變形的程度。操縱元件19a包括一個開口 39a,操縱元件19b包括一個開口 39b。此外,操縱元件 19a上設置有操縱臂40a以及操縱元件19b上設置有操縱臂40b。操縱臂40a被安裝在支承區域51a上的開口 48內以及操縱臂40b被安裝在支承區域51b上的開口 48內。操縱臂 40a與彈簧41的端部區域28a相接觸以及操縱臂40b與彈簧41的端部區域28b相接觸。如圖8所示,彈簧41在中央固定區域29處通過支承42a和42b被固定定位于基礎構件45上。彈簧41的端部區域28a嵌入基礎構件45上支承區域51a中的開口 49a中, 并且端部區域28b穿過支承區域51b中的開口 49b。通過開口 49a和49b,端部區域28a與支承桿12a的卡槽27以及端部區域28b與支承桿12b的卡槽27可以進行嚙合或者脫離嚙合。開口 49a和49b的內表面對端部區域28a和28b起到導向的作用。該導向允許端部區域28a和28b僅僅沿方向xl,x2移動。鎖止裝置13由鎖止位置(見圖8,8a,9和11)向解鎖位置(見圖10和12)的移動是通過一個未被示出的操作元件實現的。通過操縱該操作元件,使推桿36依方向yl移動。 推桿36穿過突出部43中的孔44并且通過這種方式可依方向yl,y2移動地被支承。推桿 36與操縱元件19b保持接觸。推桿36依方向yl的移動引起操縱元件19b繞著回轉軸a3 依方向vl的轉動。由于借助連桿37實現了運動連接,操縱元件19b依方向vl的移動使操縱元件19a 繞著回轉軸a2依方向vl轉動。當鎖止裝置13處于鎖止位置時,彈簧41的端部區域28a和28b處于操縱臂40a和 40b的卡槽區域50內(例如見圖8a),而當處于解鎖位置時,端部區域28b與操縱元件19b 的傾斜面47接觸且端部區域28a與操縱元件19a的傾斜面46接觸(見圖10和12)。下面對鎖止裝置13借助操縱元件19a進入解鎖位置的移動進行說明。如圖8a所示,鎖止裝置處于鎖止位置。端部區域28a處于嚙合位置。在圖8a中可以看到,操縱元件19a和19b的傾斜面46傾斜于平面E形成夾角α 2,傾斜面47傾斜于平面E形成夾角α 。平面E平行于由y-軸和ζ-軸所成的平面。在本實施例中,夾角α 2 與夾角α 大小一樣。或者,也可以選擇使夾角α 2不同于夾角α 。當操縱元件19a回轉進入第二回轉位置并且端部區域28a與傾斜面47相接觸時, 則依方向xl產生一個作用于端部區域28a上的力,它使端部區域28a依方向xl移動并進入非嚙合位置。端部區域28b的解鎖由操縱元件19b通過同樣的方式實現。對于操縱元件19b,功能的區別只是操縱臂40b的傾斜面46與端部區域28b相接觸并且使端部區域28b依方向 xl移動進入非嚙合位置。只要未圖示出的操作元件不再對推桿36依方向yl施力,彈簧元件41的彈性復位力就使鎖止裝置移位到鎖止位置。由于該復位力的作用,端部區域28a和28b依方向x2移動,其中,操縱元件19a和19b依方向v2從第二回轉位置回轉到第一回轉位置,直到端部區域28a和28b處于卡槽區域50內為止。一旦端部區域28a和28b與卡槽27嚙合,頭部支靠件11便不再能沿方向zl,z2進行移位調整。
權利要求
1.車輛座椅用頭枕,其包括頭部支靠件(11),該頭部支靠件通過至少一根支承桿 (12a, 12b)高度可調地被安裝在車輛座椅的靠背上;設置有一鎖止裝置(13),通過該鎖止裝置,頭枕(10)能夠被鎖止在不同的高度位置上,并且所述鎖止裝置(13)包括構造在所述支承桿上的卡槽(27)和至少一個鎖定元件(23a,23b,31,41),該鎖定元件(23a,23b, 31,41)能夠與卡槽(27)之一可松脫式嚙合,以防止所述頭部支靠件(11)在至少一個方向 (z2)上移動;所述鎖止裝置(13)另外還包括一操縱裝置(14),通過該操縱裝置,所述鎖止裝置(13)能夠在鎖止位置和解鎖位置之間移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裝置(14)包括至少一個可回轉地支承在所述頭枕上的操縱元件,通過該操縱元件,所述鎖定元件的至少一個區域(28a,28b)能夠在第一方向(xl)上移動而脫離與卡槽(27)的嚙合或者在第二方向 (x2)上移動而與卡槽(27)嚙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元件(19a,19b)被構造成杠桿。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裝置包括一控制裝置,通過該控制裝置,所述操縱元件(19a,19b)能夠在第一回轉位置和第二回轉位置之間移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裝置包括至少一個被構造為可平移運動的滑動件(15)或者被構造為旋轉軸的控制元件。
5.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裝置(14)包括一運動轉換器(16a,16b,17a, 17b,20a, 20b, 21a, 21b),通過該運動轉換器,直線運動能被轉換為旋轉運動或者旋轉運動能被轉換為直線運動。
6.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裝置(14)包括至少兩個操縱元件(19a,19b),并且,第一操縱元件(19a)與鎖定元件(23a,23b,31,41)的第一區域(28a)配合作用以及第二操縱元件(19b)與鎖定元件(23a,23b,31,41)的第二區域 (28b)配合作用。
7.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裝置(14)包括一耦聯裝置(37,15),通過該耦聯裝置,各操縱元件(19a,19b)在操作所述操縱裝置(14)時能同時移動。
8.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鎖定元件(23a,23b,31, 41)被構造為彈簧,尤其是扭桿彈簧。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彈簧(31,41)的第一區域(28a)與第一支承桿(12a)配合作用以及所述彈簧(31,41)的第二區域(28b)與第二支承桿(12b)配合作用。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第一彈簧(23a)的第一區域(28a)與第一支承桿(12a)配合作用以及第二彈簧(23b)的第二區域(28b)與第二支承桿(12b)配合作用。
11.如前述權利要求之任一項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縱元件(19a,19b)與彈簧的一自由端部區域(28a,28b)配合作用。
12.如權利要求1至10之任一項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設置有兩個彼此間隔開的支座,并且,所述操縱元件與彈簧的構造于所述支座之間的中部區域配合作用。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座椅用頭枕,其包括頭部支靠件(11),該頭部支靠件通過至少一根支承桿(12a,12b)高度可調地安裝在車輛座椅的靠背上;設置有鎖止裝置(13),通過它,頭枕(10)可以被鎖止在不同的高度位置上,并且該鎖止裝置(13)包括構造在支承桿上的卡槽(27)和至少一個鎖定元件(23a,23b,31,41),該鎖定元件可以與多個卡槽(27)中的一個可松脫式嚙合,用以將頭部支靠件(11)鎖止在一定的高度位置,其中,鎖止裝置(13)還另外包括操縱裝置(14)。操縱裝置(14)包括可回轉地支承在頭枕上的操縱元件,通過它,鎖定元件的至少一個區域(28a,28b)可以在第一方向(x1)上移動而脫離與卡槽(27)的嚙合或者在第二方向(x2)上移動而與卡槽(27)嚙合。
文檔編號B60N2/48GK102259607SQ20111012630
公開日2011年11月30日 申請日期2011年5月16日 優先權日2010年5月31日
發明者C·珀爾曼, J·基爾賓格, M·施利夫, M·科茨 申請人:格瑞瑪股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