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限速巡航控制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汽車制造領域,更具體的說,本實用新型是關于汽車的一種限速 巡航控制裝置。
背景技術:
目前的限速器大多跟巡航集成,通過四個按鍵實現控制按鍵一進行限速功能、巡航功能、一般狀態的選擇切換;按鍵二 增加速度操作;按鍵三減小速度操作;按鍵四功能的開啟/關閉;通過以上四個按鍵很難將當前速度單步設置成限速值,駕駛員要進行多步操作, 才能設置合適的限速值,不夠方便也容易轉移駕駛員注意力。中國專利局于2007年11月7日公開了一份CN101066669A號文獻,名稱為汽車
定速巡航裝置,該裝置有外殼,在外殼內設有電機,在殼體內還設置有車速傳感器,與車 速傳感器相接有記憶比較器,與記憶比較器相接有加速、減速按鈕、啟動/回復開關、停止 開關,與啟動/回復開關、停止開關相接有啟停控制器,啟停控制器通過記憶比較器、電機 控制器與電機相接;設有回復控制器,啟停控制器、剎車開關、離合開關均與回復控制器相 接,回復控制器的輸出分別與電機控制器、電磁鐵相接。其缺點是不能方便地一鍵式將當 前車速設置為限速值。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解決了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能方便地一鍵式將當前車速設置為限速 值的問題,提供了一種限速巡航控制裝置,可以一次操作就將當前車速設置為限速值。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本實用新型包括外殼、安裝在 外殼內的顯示控制轉換模塊、安裝在外殼表面并與所述顯示控制轉換模塊電連接的按鍵, 所述按鍵包括功能選擇切換按鍵、增速按鍵、減速按鍵、功能開關按鍵,所述按鍵還包括當 前速度按鍵。在控制裝置面板增加一個按鍵,并將控制程序作相應的修改,可以方便地實現 一次操作就將當前車速設置為限速值而幾乎不增加成本,減少了駕駛員因多次操作分心而 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增加了行車安全。 作為優選,所述顯示控制轉換模塊還包括通訊接口。顯示控制轉換模塊通過通訊 接口可以實現與車載其它電子設備的通訊。作為優選,所述通訊接口以CAN通訊總線方式與汽車E⑶相連。限速巡航控制裝 置利用車載控制單元即汽車ECU具有更多的優點,并且也可以降低成本。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方便地實現一次操作就將當前車速設置為限速值 而幾乎不增加成本,減少了駕駛員因多次操作分心而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增加了行車安全。
圖1是本實用新型限速巡航控制裝置的一種系統框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限速巡航控制裝置的一種表面示意圖。圖中1.顯示控制轉換模塊,2.增速按鍵,3.減速按鍵,4.當前速度按鍵,5. 功能選擇切換按鍵,6.功能開關按鍵,7.汽車E⑶,8.外殼。
具體實施方式
本實施例的一種限速巡航控制裝置,參見圖1、圖2,包括外殼8及安裝在外殼8內 的顯示控制轉換模塊1,增速按鍵2、減速按鍵3、當前速度按鍵4、功能選擇切換按鍵5、功 能開關按鍵6安裝在外殼8的表面并與顯示控制轉換模塊1電連接;顯示控制轉換模塊1 包括有通訊接口并與汽車ECU7相連。當前速度按鍵4控制邏輯同增速按鍵2、減速按鍵3, 區別在于電路處理后輸出的信號值有差別,可以將此信號定義為設置當前車速為限速值。使用時駕駛員操作功能開關按鍵6進行開啟/關閉限速巡航功能選擇;操作功能 選擇切換按鍵5進行限速功能、巡航功能、一般狀態的選擇切換;操作增速按鍵2進行車速 增速;操作減速按鍵3進行車速減速;當駕駛員操作當前速度按鍵4時,就將當前車速設定 為限速值。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最佳方案之一,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 式上的限制,在不超出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前提下還有其它的變體及改型。
權利要求一種限速巡航控制裝置,包括外殼、安裝在外殼內的顯示控制轉換模塊、安裝在外殼表面并與所述顯示控制轉換模塊電連接的按鍵,所述按鍵包括功能選擇切換按鍵、增速按鍵、減速按鍵、功能開關按鍵,其特征在于所述按鍵還包括當前速度按鍵。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限速巡航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顯示控制轉換模 塊還包括通訊接口。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限速巡航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訊接口以CAN 通訊總線方式與汽車E⑶相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限速巡航控制裝置,目的是可以一次操作就將當前車速設置為限速值。本裝置包括外殼、安裝在外殼內的顯示控制轉換模塊、安裝在外殼表面并與所述顯示控制轉換模塊電連接的按鍵,所述按鍵包括功能選擇切換按鍵、增速按鍵、減速按鍵、功能開關按鍵,所述按鍵還包括當前速度按鍵。本實用新型可以方便地實現一次操作就將當前車速設置為限速值而幾乎不增加成本,減少了駕駛員因多次操作分心而造成事故的可能性,增加了行車安全。
文檔編號B60K31/02GK201646414SQ20102011776
公開日2010年11月24日 申請日期2010年2月24日 優先權日2010年2月24日
發明者劉衛國, 周大永, 李書福, 楊健, 章昌林, 趙福全, 閆丹丹 申請人:浙江吉利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