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半掛車懸掛系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半掛車,尤其與半掛車的懸掛系統有關。
背景技術:
半掛車通常包括底架、設置在底架下方的行走機構以及設置在底架上方的載貨臺。底架與行走機構通過懸掛系統連接在一起。懸掛系統是車輛的核心零部件之一,其不僅影響整車的承載能力,而且對整車行駛平順性、制動性能的影響也非常大。因半掛車本身的特殊用途,半掛車懸掛系統在使用中,往往又有其需特別關注的一些特性,如額定承載, 懸掛自重、與車軸的匹配,與板簧的匹配,拉桿的長度和角度等。半掛車通常必須與牽引車一起使用。如圖1所示,半掛車與牽引車要匹配適用,首先要滿足的就是牽引高度H(牽引車牽引銷的高度或半掛車牽引架的高度)一致。隨著牽引車的品牌和型號不同,其牽引高度也會不同,可能的范圍為1200mm-1450mm。為了能與不同牽引高度H的牽引車匹配,半掛車的牽引高度須相應調整。而半掛車的牽引高度H變化, 往往需要不同安裝高度h(車軸中線距離底架的高度)的懸掛系統來實現。懸掛系統的安裝高度h范圍越寬,其所能匹配的車型也越廣。圖2為目前國內通用的半掛車懸掛系統的結構示意圖,以單側為例,該懸掛系統包括前支架1、中支架2、后支架3、平衡梁4、前、后鋼板彈簧總成51、52、前拉桿61、后拉桿62、前拉桿座71、后拉桿座72以及前車軸固定組件81和后車軸固定組件82。平衡梁4 通過銷軸43鉸接在中支架2上,中支架2在銷軸43的下方設置有安裝中支架連接管的孔 44。前、后鋼板彈簧總成總成51、52分別安裝在前支架1與平衡梁前端之間和平衡梁后端 42與后支架3之間。前拉桿61 —端固定在前支架1的底部,另一端通過前拉桿底座71固定在前車軸固定組件81的底部,后拉桿62 —端固定在中支架2的底部,另一端通過后拉桿座72固定在后車軸固定組件82的底部。現有的這種懸掛系統的拉桿安裝結構較復雜,自重較大,影響整車的額定裝載;此外,其支架連接管安裝孔44的位置與后拉桿62的安裝位置一上一下錯落設置,這樣就迫使平衡梁的鉸接位置不能下移,從而影響懸掛系統安裝高度, 使其調整范圍受限。而且,由于結構的限制造成前拉桿61的長度與后拉桿62的長度不一致,在整車組裝時,容易將前、后拉桿61、62的位置弄混而顛倒裝錯,一旦錯裝,將對車胎產生偏磨,啃胎等現象,嚴重影響車胎的使用壽命;另外,該前、后拉桿61、62偏離水平面的角度較大,不利于行車平順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克服上述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結構緊湊、自重輕,零部件通用性強,可滿足大部分半掛車的牽引要求的半掛車懸掛系統。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一種半掛車懸掛系統,包括對稱設置在底架兩側的兩部分,每部分包括一前支架、一后支架、至少一設置在前支架和后支架之間的中支架、至少一鉸接在各中支架上的平衡梁、至少兩組鋼板彈簧總成、至少兩組將車軸固定在各鋼板彈簧總成上的車軸固定組件以及至少兩拉桿;各鋼板彈簧總成分別安裝在前支架和與前支架相鄰的中支架上的平衡梁的前端或者后支架和與后支架相鄰的中支架的平衡梁的后端或者兩相鄰中支架的平衡梁之間;各車軸固定組件安裝在各鋼板彈簧總成的中部;各拉桿的兩端分別安裝在各車軸固定組件和與該車軸固定組件相鄰的前部的前支架或中支架上。相比現有技術,該技術方案中的懸掛系統省去了安裝前、后拉桿的拉桿底座,使得其自重降低約15%左右,所以,其不僅增加了載貨重量也降低了成本。進一步地,所述拉桿為可調拉桿或固定拉桿。進一步地,各拉桿的長度均相等,以使零部件的通用性提高,有效杜絕組裝錯誤而造成的異常磨胎、啃胎現象。進一步地,各拉桿與水平面的夾角均在12度以下,優選為8度,以提高車軸高速行駛的平順性。進一步地,各中支架均為方形,與各中支架相連的拉桿均設置在中支架的右下角, 各中支架的左下角設置有安裝中支架連接管的孔,以擴大懸掛系統的安裝高度范圍,使其能匹配各種型號牽引車的牽引高度。進一步地,各車軸固定組件的結構相同,其包括一設置在鋼板彈簧總成頂面的板簧壓板、一設置在鋼板彈簧總成底面的板簧托座以及兩安裝在板簧壓板和板簧托座上的U 形螺栓,所述U形螺栓的對應板簧托座的下方設置有安裝車軸的方孔,各拉桿安裝在各車軸固定組件的板簧托座的前端。進一步地,所述半掛車懸掛系統的技術方案還包括所述板簧托座包括用以連接鋼板彈簧總成、車軸的本體和設置在本體前端的連接部,所述前拉桿與所述前車軸固定組件的板簧托座的連接部相連,所述后拉桿與所述后車軸固定組件的連接部相連。進一步地,所述板簧托座包括用以承托鋼板彈簧總成的本體和設置在本體前端的連接部,各拉桿與各車軸固定組件的板簧托座的連接部相連。進一步地,所述前支架下部向前延伸形成一延伸部,與前支架相連的拉桿連接在延伸部上。此外,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還提供一種半掛車,其包括底架、設置在底架下方的行走機構、設置在底架上方的載貨臺以及上述懸掛系統。綜上所述,本發明的有益技術效果在于一、該懸掛系統結構簡單、緊湊,相比現有技術中同類型的懸掛系統其自重降低 15%左右;二、半掛車懸掛系統的前、后拉桿角度小,提高了車軸高速行駛的平順性,且前、后拉桿長度一致,提高了零部件的通用性,避免因錯裝而造成磨胎現象;三、該懸掛系統與車軸的匹配性好,不需更換任何零件即可與目前市場所有主流半掛車車軸進行匹配,同時保證車軸的凸輪軸朝著車輛前進的方向,且制動氣室位于軸管的上方。四、該懸掛系統的安裝高度范圍廣,在鋼板彈簧總成高度不變的情況下,可實現 360mm的最低安裝高度,可滿足大部分常規半掛車的使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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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為半掛車與牽引車匹配使用的結構示意圖;圖2為目前國內常用半掛車懸掛系統的結構示意圖(只視出懸掛系統的一側結構,另一側結構與該側對稱);圖3為本發明半掛車懸掛系統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只視出懸掛系統的一側結構,另一側結構與該側對稱)。圖4為為本發明半掛車懸掛系統第二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只視出懸掛系統的一側結構,另一側結構與該側對稱)。
具體實施例方式半掛車懸掛系統通常包括對稱設置在底架兩側的兩部分,兩部分之間通過中支架連接管相連。圖3所示為半掛車懸掛系統單側的結構示意圖,以單側為例,該半掛車懸掛系統包括一前支架1、一中支架2、一后支架3、一平衡梁4、一第一鋼板彈簧總成51、一第二鋼板彈簧總成52、一第一拉桿61、一第二拉桿62、一第一車軸固定組件81以及一第二車軸固定組件82。前支架1、中支架2、后支架3依序間隔固定在半掛車的底架9上。平衡梁4通過一銷軸43鉸接在中支架2上,其包括伸出中支架2前端的平衡梁前端41和伸出中支架2后端的平衡梁后端42,平衡梁可相對于銷軸43上、下擺動。第一鋼板彈簧總成51的兩端分別伸入前支架1和平衡梁前端41,并通過該前支架1和平衡梁前端41來實現第一鋼板彈簧總成51在高度方向的定位。同樣地,第二鋼板彈簧總成52的兩端分別伸入平衡梁后端42和后支架3,并通過該平衡梁后端42和后支架 3來實現第二鋼板彈簧總成52在高度方向的定位。前、后車軸分別通過第一、第二車軸固定組件81、82安裝在第一、第二鋼板彈簧總成51、52的下方。該第一、第二車軸固定組件81、82的結構相同,以第一車軸固定組件81為例,其包括一設置在第一鋼板彈簧總成51頂面的板簧壓板811、一設置在第一鋼板彈簧總成51底面的板簧托座812以及兩安裝在板簧壓板811和板簧托座812上的U形螺栓813。 該U形螺栓813對應板簧托座812的下方設置有安裝車軸的方孔814。板簧托座812包括用以連接鋼板彈簧總成和車軸的本體8121和設置在本體8121前端的連接部8122,該第一、 第二拉桿61、62分別與第一、第二車軸固定組件81、82的板簧托座812的連接部8122相連。前支架1下部向前延伸形成一延伸部11,第一拉桿61的一端與前支架1的延伸部 11相連,另一端與第一車軸固定組件81的板簧托座812的連接部8122相連。第二拉桿62 的一端安裝在中支架2的右下角上,另一端安裝在第二車軸固定組件82的板簧托座的連接部8122上。該第一、第二拉桿61、62的長度相等,且第一拉桿61和第二拉桿62與水平面的夾角均在12度以下,優選為8度。在實際使用時,該第一拉桿61或者第二拉桿62可為長度可調整的可調拉桿,也可為長度不可調整的固定拉桿,其可根據實際使用需要來選定。中支架2近似為方形,中支架2的左下角設置有中支架連接管的安裝孔44。該中支架連接管的安裝孔44與第二拉桿62的安裝孔的垂直距離可盡可能的減短,以給中支架2 與平衡梁4的鉸接位置下移提供空間,從而在車軸正裝(車軸在板簧下面)時實現最低至 360mm的懸掛安裝高度,擴大了懸掛系統安裝高度的調整范圍,使其能匹配更多型號牽引車的牽引高度。上述實施例為兩車軸半掛車懸掛系統的結構示意圖,本發明同樣適用于三車軸或多車軸半掛車懸掛系統。圖4所示為三車軸半掛車懸掛系統的結構示意圖,如圖所示,該半掛車懸掛系統包括一前支架1,一后支架3,兩設置在前支架1和后支架3之間的第一中支架21和第二中支架22,兩分別安裝在兩中支架21、22上的平衡梁4,一安裝在前支架1與第一中支架21之間的第一組鋼板彈簧總成51,一安裝在第一中支架21與第二中支架22之間的第二組鋼板彈簧總成52,一安裝在第一中支架21與后支架3之間的第三組鋼板彈簧總成53,一安裝在第一組鋼板彈簧總成51中部的第一組車軸固定組件71,一安裝在第二組鋼板彈簧總成52中部的第二組車軸固定組件72,一安裝在第三組鋼板彈簧總成52中部的第三組車軸固定組件73,一第一拉桿61,一第二拉桿62以及一第三拉桿63。本實施例中, 所有部件的結構均對應與上述實施例的部件結構相同(第一中支架、第二中支架的結構相同,但高度有差別),此處不再贅述。第一拉桿61的一端安裝在前支架1的延伸部11上,另一端安裝在第一車軸固定組件71的板簧托座712的連接部7122上;第二拉桿62的一端安裝在第一中支架21的右下角,另一端安裝在第二車軸固定組件72的板簧托座712的連接部7122上;第三拉桿63的一端安裝在第二中支架22的右下角,另一端安裝在第三車軸固定組件73的板簧托座712的連接部7122。該第一、第二、第三拉桿61、62、63的長度均相等,且第一、第二、第三拉桿61、62、63與水平面的夾角均在12度以下,優選為8度。該第一拉桿61、第二拉桿62或者第三拉桿63可為長度可調整的可調拉桿,也可為長度不可調整的固定拉桿,其可根據實際使用需要來選定。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可行實施例,并非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凡運用本發明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出的等效結構變化,均包含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半掛車懸掛系統,包括對稱設置在底架兩側的兩部分,其特征在于,每部分包括一前支架、一后支架、至少一設置在前支架和后支架之間的中支架、至少一鉸接在各中支架上的平衡梁、至少兩組鋼板彈簧總成、至少兩組將車軸固定在各鋼板彈簧總成上的車軸固定組件以及至少兩拉桿;各鋼板彈簧總成分別安裝在前支架和與前支架相鄰的中支架上的平衡梁的前端或者后支架和與后支架相鄰的中支架的平衡梁的后端或者兩相鄰中支架的平衡梁之間;各車軸固定組件安裝在各鋼板彈簧總成的中部;各拉桿的兩端分別安裝在各車軸固定組件和與該車軸固定組件相鄰的前部的前支架或中支架上。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拉桿為可調拉桿或固定拉桿。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拉桿的長度均相等。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拉桿與水平面的夾角均在12度以下。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各拉桿與水平面的夾角均為8度。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其特征在于,各中支架均為方形,與各中支架相連的拉桿均設置在中支架的右下角,各中支架的左下角設置有安裝中支架連接管的孔。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其特征在于,各車軸固定組件的結構相同,其包括一設置在鋼板彈簧總成頂面的板簧壓板、一設置在鋼板彈簧總成底面的板簧托座以及兩安裝在板簧壓板和板簧托座上的U形螺栓,所述U形螺栓對應板簧托座的下方設置有安裝車軸的方孔,各拉桿安裝在各車軸固定組件的板簧托座的前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板簧托座包括用以承托鋼板彈簧總成的本體和設置在本體前端的連接部,各拉桿與各車軸固定組件的板簧托座的連接部相連。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前支架下部向前延伸形成一延伸部,與前支架相連的拉桿連接在延伸部上。
10.一種半掛車,包括底架、設置在底架下方的行走機構以及設置在底架上方的載貨臺,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上述權利要求1-9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半掛車懸掛系統。
全文摘要
一種半掛車懸掛系統,包括對稱設置在底架兩側的兩部分,每部分包括一前支架、一后支架、至少一設置在前支架和后支架之間的中支架、至少一鉸接在各中支架上的平衡梁、至少兩組鋼板彈簧總成、至少兩組將車軸固定在各鋼板彈簧總成上的車軸固定組件以及至少兩拉桿;各鋼板彈簧總成分別安裝在前支架和與前支架相鄰的中支架上的平衡梁的前端、后支架和與后支架相鄰的中支架的平衡梁的后端以及兩相鄰中支架的平衡梁之間;各車軸固定組件安裝在各鋼板彈簧總成的中部;各拉桿的兩端分別安裝在各車軸固定組件和與該車軸固定組件相鄰的前部的前支架或中支架上。該懸掛系統結構簡單,自重輕;各拉桿長度一致,零部件的通用性強;懸掛系統的安裝高度范圍廣。
文檔編號B60G11/04GK102343780SQ201010243840
公開日2012年2月8日 申請日期2010年8月2日 優先權日2010年8月2日
發明者李子韜, 沈禮慶, 王憲增 申請人:中集車輛(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