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利用車門后視鏡對后方進行視覺辨認并利用其他的鏡子對左前輪的 附近進行視覺辨認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
背景技術:
在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中,在收容車門后視鏡主體的鏡子殼體上具有為 映現左前輪的附近即從左車門后視鏡的下方到車輛的側方及前方的所期望的范圍內的對 象物而設置的第一反射鏡;以將第一反射鏡的光向乘員反射的方式設置在前支柱的車室內 側面的第二反射鏡,能夠利用車門后視鏡主體對車輛的后方進行視覺辨認,利用第二反射 鏡對左前輪的附近進行視覺辨認(例如,參照本申請人在先申請的專利文獻1)。但是,在專利文獻1的技術中,若在觀察車門后視鏡主體之后馬上再觀察第二反 射鏡,則由于天氣等條件,存在光線變暗,感覺到不易觀察的情況。相反,若在觀察第二反射鏡之后馬上再觀察車門后視鏡主體,則存在光線突然變 亮,感覺到眩目的情況。專利文獻1 日本專利申請2008-16636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課題是提供一種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使乘員(駕駛員)感知的 車門后視鏡的亮度和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的亮度大致一致,使視覺辨認性提高。為解決上述課題,本發明技術方案1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 覺辨認機構,由車輛的前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所述車 門后視鏡機構在該車門窗玻璃的外側附近且在包含所述前車門的車身側部以映現所述車 輛的后方的方式設置;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由第一反射鏡、副窗玻璃以及第二反射鏡構成, 所述第一反射鏡在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殼體上以映現從包含所述車門后視 鏡機構下方的車輛側方到所述車輛前方的范圍的方式設置,所述副窗玻璃使由該第一反射 鏡反射的光透過且與所述車門窗玻璃經由框架向所述車輛前方連續,所述第二反射鏡將透 過該副窗玻璃的光朝向乘員反射的,其特征在于,將所述乘員接收到的光的亮度設定為所 述第二視覺辨認機構與所述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大致相同。本發明技術方案2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由車輛的前 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在該車門窗 玻璃的外側附近且在包含所述前車門的車身側部以映現所述車輛的后方的方式設置;第二 視覺辨認機構,由第一反射鏡、副窗玻璃以及第二反射鏡構成,所述第一反射鏡在所述車門 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殼體上以映現從包含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下方的車輛側方到所 述車輛前方的范圍的方式設置,所述副窗玻璃經由與所述前車門緊貼的框架而朝向所述車 輛前方配置、且使由所述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所述第二反射鏡使透過該副窗玻璃的 光朝向乘員反射,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窗玻璃的透過率設定為比所述車門窗玻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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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發明技術方案3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由車輛的前 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在該車門窗 玻璃的外側附近且在包含所述前車門的車身側部以映現所述車輛的后方的方式設置;第二 視覺辨認機構,由第一反射鏡、副窗玻璃以及第二反射鏡構成,所述第一反射鏡在所述車門 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殼體上以映現從包含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下方的車輛側方到所 述車輛前方的范圍的方式設置,所述副窗玻璃經由與所述前車門緊貼的框架而朝向所述車 輛前方配置、且使由所述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所述第二反射鏡使透過該副窗玻璃的 光朝向乘員反射,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第一反射鏡和所述第二反射鏡中的至少一方的反射 率設定成比所述車門后視鏡高。本發明技術方案4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其特征在于,將乘員接收到的光的亮 度設定成第二視覺辨認機構與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大致相同。本發明技術方案5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其特征在于,副窗玻璃的透過率設定 為比車門窗玻璃高。本發明技術方案6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其特征在于,將第一反射鏡和第二反 射鏡中的至少一方的反射率設定為比車門后視鏡高。本發明技術方案7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由車輛的前 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在該車門窗 玻璃的外側附近且在包含所述前車門的車身側部以映現所述車輛的后方的方式設置;第二 視覺辨認機構,由第一反射鏡、副窗玻璃以及第二反射鏡構成,所述第一反射鏡在所述車門 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殼體上以映現從包含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下方的車輛側方到所 述車輛前方的范圍的方式設置,所述副窗玻璃經由與所述前車門緊貼的框架而朝向所述車 輛前方配置、且使由所述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所述第二反射鏡使透過該副窗玻璃的 光朝向乘員反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反射鏡、所述第二反射鏡和所述副窗玻璃中的至 少一個上設置彩色薄膜,該彩色薄膜通過使特定波長的光透過并對殘留的波長的光進行吸 收來使所述特定波長的光醒目。本發明技術方案8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其特征在于,彩色薄膜被設定成能夠 得到以下分光特性,所述分光特性是使透過的光的波長以500nm 560nm的波長為中心。發明的效果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1中,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 由前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由設置 在車門后視鏡殼體上的第一反射鏡、使由該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的副窗玻璃、和使透 過副窗玻璃的光朝向乘員反射的第二反射鏡構成,第二視覺辨認機構是將乘員接收到的光 的亮度設定得與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大致相同,因此,乘員(駕駛員)所感知的第一視覺辨認 機構的車門后視鏡的亮度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的亮度大致 一致,使視覺辨認性提高。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2中,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 由前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由設置 在車門后視鏡殼體上的第一反射鏡、使由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的副窗玻璃、和使透過 副窗玻璃的光朝向乘員反射的第二反射鏡構成,副窗玻璃的透過率設定得比車門窗玻璃高,因此,與副窗玻璃采用與車門窗玻璃相同的透過率的情況相比,乘員(駕駛員)所感知 的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光的亮度提高,具有即使通過第二視覺辨認機構也能夠視覺辨認明 亮的像的優點。S卩,在第二視覺辨認機構中,從第一反射鏡到第二反射鏡,反復反射兩次的光與只 反射一次的反射光相比亮度變暗,其結果,映現的像變暗,但通過使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像 (光)變亮,能夠使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所成的像的亮度接近,視覺辨認 性提高。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3中,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 由前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由設在 車門后視鏡殼體上的第一反射鏡、使由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的副窗玻璃、和使透過副 窗玻璃的光朝向乘員反射的第二反射鏡構成,第一反射鏡和第二反射鏡中的至少一方的反 射率設定得比車門后視鏡高,因此,與采用與車門后視鏡的反射率相同的反射率的情況相 比,乘員(駕駛員)所感知的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光的亮度提高,具有即使通過第二視覺辨 認機構也能夠視覺辨認明亮的像的優點。S卩,在第二視覺辨認機構中,從第一反射鏡到第二反射鏡,反復反射兩次的光與只 反射一次的反射光相比亮度變暗,其結果,映現的像變暗,但通過使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像 (光)變亮,能夠使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所成的像的亮度接近,視覺辨認 性提高。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4中,第二視覺辨認機構是將乘員接收到的光的亮度設定得 與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大致相同,因此,乘員(駕駛員)所感知的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的像的亮 度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像的亮度大致相同,具有視覺辨認性提高的優點。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5中,副窗玻璃的透過率設定得比車門窗玻璃高,因此,與采 用與車門窗玻璃相同的透過率的情況相比,乘員(駕駛員)所感知的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 光的亮度提高,具有即使通過第二視覺辨認機構也能夠視覺辨認明亮的像的優點。S卩,在第二視覺辨認機構中,從第一反射鏡到第二反射鏡,反復反射兩次的光與只 反射一次的反射光相比亮度變暗,其結果,映現的像變暗,但通過使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像 (光)變亮,能夠使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所成的像的亮度接近,視覺辨認 性提高。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6中,第一反射鏡和第二反射鏡中的至少一方的反射率設定 得比車門后視鏡高,因此,與采用與車門后視鏡的反射率相同的反射率的情況相比,乘員 (駕駛員)所感知的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光的亮度提高,具有即使通過第二視覺辨認機構 也能夠視覺辨認明亮的像的優點。即,在第二視覺辨認機構中,從第一反射鏡到第二反射鏡,反復反射兩次的光與只 反射一次的反射光相比亮度變暗,其結果,映現的像變暗,通過使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像 (光)變亮,能夠使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所成的像的亮度接近,視覺辨認 性提高。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7中,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 由前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由設置 在車門后視鏡殼體上的第一反射鏡、使由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的副窗玻璃、和使透過副窗玻璃的光朝向乘員反射的第二反射鏡構成,在第一反射鏡、第二反射鏡和副窗玻璃中 的至少一個上設置彩色薄膜,該彩色薄膜通過使特定波長的光透過并對殘留的波長的光進 行吸收來使特定波長的光醒目,因此,在映現到第二視覺辨認機構中的像的顏色中,通過彩 色薄膜,特定波長的光(色)被強調,映現的像變得明確,具有視覺辨認性提高的優點。在本發明的技術方案8中,彩色薄膜被設定成能夠得到使透過的光的波長以 500nm 560nm的波長為中心的分光特性,因此,具有不拘于晝夜或天氣,乘員都能夠明確 地辨認映現到第二反射鏡中的像的優點。
圖1是本發明的實施例1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的立體圖。圖2是實施例1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所具有的第一反射鏡的立體圖。圖3是對實施例1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的映現車輛的左前下方的機構進 行說明的圖。圖4是對實施例1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的抑制像的亮度不同的機構進行 說明的示意圖。圖5是實施例2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的俯視圖兼對抑制像的亮度不同的 機構進行說明的示意圖。圖6是實施例3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的立體圖。附圖標記的說明11. · ·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2. · ·車輛,14. · ·車門后視鏡機構,15...第 一反射鏡,16...第二反射鏡,25...前車門(左前車門),32...副窗玻璃,41...車門后視 鏡,42...車門后視鏡殼體,51...車門窗玻璃,52...車身側部,53...第一視覺辨認機構, 54...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6...乘員接收的光(反射光),57...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的光 (反射光),71...彩色薄膜,Sn...乘員(駕駛員),ts...副窗玻璃的透過率,td...車門 窗玻璃的透過率,P 1B...第一反射鏡的反射率,P 2B...第二反射鏡的反射率,P d...車 門后視鏡的反射率。
具體實施例方式以下,關于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通過實施例1、實施例2、實施例3進行詳細說明。實施例1如圖1、圖2所示,實施例1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是觀察車輛12的左前 的側方(箭頭al的方向)的裝置,其將映現到設置在車室13外的車門后視鏡機構14上的 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中的像映現到車室13內的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 中。另一方面,利用車門后視鏡機構14映現車輛12的后方(箭頭a2的方向)。以下進行 具體說明。車輛12具有前車身21 ;車室13 ;副駕駛席23 ;駕駛席24 ;左前車門25 ;前擋風 玻璃26 ;對前擋風玻璃26的左右端進行支承的前支柱28 ;與前支柱28相連并向下方延伸 設置的副支柱31 ;由副支柱31和前支柱28支承的副窗玻璃32 ;配置在左右的副支柱31和 左右的前支柱28之間的儀表板33 ;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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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門后視鏡機構1具有位于車室13的外側且安裝在左前車門25的前上部35上 的支承部36;反射光并映現后方(箭頭a2的方向)的后方對象物38(像)的、車門后視鏡 機構14的車門后視鏡41 ;對車門后視鏡機構14的車門后視鏡41進行支承的車門后視鏡 殼體42。支承部36以能夠自由轉動即能夠折疊的方式支承車門后視鏡殼體42。車門后視鏡殼體42為樹脂制,成形為箱狀,并具有朝向車輛12的前方(箭頭a3 的方向)的前側部43、與前側部43相連的內側部44和外側部45。在前側部43的下部47 上一體地形成有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為凸面鏡,凸面的半徑和凸面的朝向是以車輛12 的左前的側方(參照圖3(a))在第二反射鏡16中映現的方式設定的。第二反射鏡16是平面鏡。其次,通過圖1、圖2、圖4以實施例1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為主體進 行說明。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 54,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由以下部件構成車輛12的前車門(左前車門25)的車門窗玻璃 51 ;在車門窗玻璃51的外側(箭頭a4的方向)附近且在包含前車門(左前車門25)的車 身側部52上以映現車輛12的后方(箭頭a2的方向)的方式設置的車門后視鏡機構14的 車門后視鏡41。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4由以下部件構成在車門后視鏡機構14的車門后視 鏡殼體42上以映現從包含車門后視鏡機構14下方的車輛12側方到車輛12前方的范圍的 方式設置的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 ;使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反射的光 透過且在車門窗玻璃51上經由框架(副支柱31)向車輛前方連續的副窗玻璃32 ;將透過 副窗玻璃32的光向乘員(駕駛員)Sn反射的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第二視覺辨 認機構54是將乘員(駕駛員)Sn接收到的光(反射光56)的亮度設定成與第一視覺辨認 機構53的光(反射光57)的亮度大致相同。“設定成大致相同”是指坐在駕駛席24上用肉眼觀察比較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和 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4時,感覺沒有亮度差異的程度。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的反射光57是從車門后視鏡41透過車門窗玻璃51朝向乘 員(駕駛員)Sn的光,反射光57的亮度是觀察車門后視鏡41時人類用肉眼感知的感覺。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4的反射光56是從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朝向乘員 (駕駛員)Sn的光,反射光56的亮度是觀察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時人類用肉眼 感知的感覺。詳細地說,如以下說明的那樣定量地設定亮度。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的衰減率Wl和第二視 覺辨認機構54的衰減率W2,將衰減率W1、W2大致相同地設定成例如大致15%。所謂衰減率是以百分比表示光亮(亮度)的減少比例。例如,將入射的光亮(亮 度)Fi設為100時,能夠反射到眼睛附近的反射光的光亮(亮度)Fo設為85。“設定成大致相同”是指,雖然已經說明了,但換言之,將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的衰 減率Wl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4的衰減率W2設定成大致相同,所謂“大致”是指從公差的 上限到下限的范圍(例如,12% 17%)。相反,即使省略“大致”而限定成“設定成相同”,
8也包含所期望的公差。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的衰減率Wl是在以車門后視鏡41的反射率P d減少的比 例上加上以車門窗玻璃51的透過率(可視光線透過率)td減少的比例而得出的。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4的衰減率W2是在以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的反射 率P 1減少的比例上加上以副窗玻璃32的透過率(可見光線透過率)ts減少的比例和以 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的反射率P 2減少的比例而得出的。反射率ρ是反射光的光亮(亮度)F2和入射光的光亮(亮度)F1之比F2/F 1,單 位是%。透過率(可見光線透過率)t是透過的光(透過光)的光亮(亮度)Fp和入射光 的光亮(亮度)F 1之比Fp/Fl,單位是%。副窗玻璃32是將透過率(可見光線透過率)ts設定得比車門窗玻璃51的透過率 (可見光線透過率)td高。車門窗玻璃51的材質是現有的材質,例如玻璃。車門窗玻璃51的可見光線透過率td被設定成90%,使光亮(亮度)減少10% (減少比例以%表示并作為衰減率)。此外,在設定值中,包含誤差的范圍和公差的上限到下限的范圍,即使限定為 “90%”,也為例如88% 92%的范圍。副窗玻璃32的材質是現有的材質,例如玻璃。副窗玻璃32的可見光線透過率ts被設定成95%,使光亮(亮度)減少5% (減 少比例以%表示并作為衰減率),與車門窗玻璃51的可見光線透過率td = 90%相比要高。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和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都將反射率 P 1、P 2設定成與車門后視鏡41的反射率Pd大致相同的值。車門后視鏡41的反射率Pd是95%,使光亮(亮度)減少5% (減少比例以%表 示并作為衰減率)。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的反射率Pl是95%,使光亮(亮度)減少5% (減少比例以%表示并作為衰減率)。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的反射率P2是95%,使光亮(亮度)減少5% (減少比例以%表示并作為衰減率)。下面,通過圖1、圖3、圖4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1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 的作用。圖3(a)是俯視圖,圖3(b)是圖3(a)的沿箭頭b的向視圖。這里的條件是在車輛12的左前的側方且下方,換言之在左前輪附近配置第一對 象物61、第二對象物62。設駕駛員Sn的體型為標準。如圖3所示,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作用如下,坐在駕駛席24的座椅64上的駕 駛員Sn朝向左前方(箭頭a5的方向)觀察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時,如圖3(b) 所示,由于來自死角的第一對象物61、第二對象物62的反射光到達眼睛,所以,能夠通過第 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對死角進行視覺辨認。具體地,來自第一對象物61、第二對象物62的反射光通過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 鏡子)15成為反射光,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的反射光到達第二反射鏡(室內支 柱鏡子)16,通過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反射光進入眼睛,從而如圖3(b)所示那樣,能夠觀察到死角內的情況,能夠對死角進行視覺辨認。此時,在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中,如圖4所示,乘員(駕駛員)Sn觀察第 二視覺辨認機構54、具體而言觀察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時(箭頭a5的方向), 根據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4的衰減率W2 (W2 = 15% =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減少 的5 % +副窗玻璃32減少的5 % +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減少的5 % ),如圖3 (b) 所示,從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觀察第一對象物61、第二對象物62時的反射光56的光 亮(亮度)成為85%。此外,示出了通過使光的箭頭的寬度逐漸減小,光的亮度減少并變暗的情況。相對 于從第一對象物61、第二對象物62射向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的光的寬度,使反 射光56的箭頭的寬度變小。另一方面,如圖4所示,乘員(駕駛員)Sn觀察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具體而言透 過車門窗玻璃51觀察車門后視鏡41時(箭頭a6的方向),根據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的衰 減率Wl (Wl = 15% =車門后視鏡41減少的5% +車門窗玻璃51減少的10% ),通過車門 后視鏡41觀察車輛12的后方的后方對象物38 (例如,圖1所示的后方的汽車)時的反射 光57的光亮(亮度)成為85%。此外,示出了通過使光的箭頭的寬度逐漸減小,光的亮度減少并變暗的情況。相對 于從后方對象物38 (例如,圖1所示的后方的汽車)射向車門后視鏡41的光的寬度,使反 射光57的箭頭的寬度變小。這樣,在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中,觀察映現到車門后視鏡41中的圖像時 的亮度和映現到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中的圖像時的亮度大致一致,為85%,從而 眼睛無需每次都適應其亮度,不會感到眩目,也不會感到變暗而導致難以觀察,視覺辨認性提尚。實施例2通過圖5說明實施例2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B。圖5是與圖4對應的 圖。關于與上述圖1 圖4所示的實施例1同樣的結構,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說明。實施例2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IlB的特征在于,使第一反射鏡(室外前 方鏡子)15B和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B中的至少一方或雙方,這里是使雙方即第 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B的反射率P IB和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B的反射 率P 2B分別設定得比車門后視鏡41的反射率P d高。車門后視鏡41的反射率Pd在實施例1中采用95%,形成光亮(亮度)85%的反 射光57。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B的反射率P IB是97.5%,設定得比車門后視鏡 41的反射率pd(pd = 95% )高。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B使反射光的光亮(亮 度)減少2. 5% (減少比例以%表示并作為衰減率)。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B的反射率P 2B是97.5%,設定得比車門鏡子41 的反射率pd(pd = 95%)高。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B使透過了副窗玻璃32B 的反射光的光亮(亮度)87. 5%減少2. 5% (減少比例以%表示并作為衰減率),形成光亮 (亮度)85%的反射光56。副窗玻璃32B的可見光線透過率tsB設定為90%,使光亮(亮度)減少10% (減少比例以%表示并作為衰減率),與車門窗玻璃51的可見光線透過率td = 90%—致。實施例2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IlB能夠發揮與實施例1的車輛的多方向 視覺辨認裝置11同樣的作用、效果。也就是說,觀察映現到車門后視鏡41中的圖像時的亮度和映現到第二反射鏡(室 內支柱鏡子)16B中的圖像時的亮度大致一致,為85%,視覺辨認性提高。實施例3通過圖6說明實施例3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C。圖6是與圖1對應的 圖。關于與上述圖1 圖4所示的實施例1同樣的結構,標注相同的附圖標記并省略說明。實施例3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IlC的特征在于,在第一反射鏡(室外前 方鏡子)15、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和副窗玻璃32中的至少一個上設置彩色薄膜 71 (由點圖案表示),這里,是在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上設置彩色薄膜71,該彩色
薄膜71通過使特定波長的光透過并對殘留的波長的光進行吸收,由此使特定波長的光醒目。彩色薄膜71的特征在于,被設定成能夠得到使透過的光的波長以500nm 560nm 的波長為中心的分光特性。500nm 560nm的波長,其在可見光線的范圍內光的顏色為綠 色。也就是說,彩色薄膜71的顏色使用綠色。在實施例3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IlC中,在映現到第二反射鏡(室內支 柱鏡子)16中的第一對象物61、第二對象物62的顏色中的、通過彩色薄膜71特定的波長的 光(顏色)被強調,映現到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中的像變得明確,視覺辨認性提
尚ο具體而言,通過配置在車門后視鏡機構14上的第一反射鏡(室外前方鏡子)15反 射的光透過與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重疊的彩色薄膜71時,彩色薄膜71以可見 光線的波長中的、500nm 560nm的波長為中心使光透過。其結果,具有使乘員(駕駛員) Sn清楚地辨認映現到第二反射鏡(室內支柱鏡子)16中的像的優點。此外,本發明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在實施方式中用于車輛,但也可以用 于車輛以外。工業實用性本發明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適用于車輛。
權利要求
一種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由車輛的前車門的車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在該車門窗玻璃的外側附近且在包含所述前車門的車身側部以映現所述車輛的后方的方式設置;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由第一反射鏡、副窗玻璃以及第二反射鏡構成,所述第一反射鏡在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殼體上以映現從包含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下方的車輛側方到所述車輛前方的范圍的方式設置,所述副窗玻璃使由該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且與所述車門窗玻璃經由框架向所述車輛前方連續,所述第二反射鏡將透過該副窗玻璃的光朝向乘員反射的,其特征在于,將所述乘員接收到的光的亮度設定為所述第二視覺辨認機構與所述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大致相同。
2.—種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由車輛的前車門的車 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在該車門窗玻璃的外 側附近且在包含所述前車門的車身側部以映現所述車輛的后方的方式設置;第二視覺辨認 機構,由第一反射鏡、副窗玻璃以及第二反射鏡構成,所述第一反射鏡在所述車門后視鏡機 構的車門后視鏡殼體上以映現從包含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下方的車輛側方到所述車輛前 方的范圍的方式設置,所述副窗玻璃經由與所述前車門緊貼的框架而朝向所述車輛前方配 置、且使由所述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所述第二反射鏡使透過該副窗玻璃的光朝向乘 員反射,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窗玻璃的透過率設定為比所述車門窗玻璃高。
3.—種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由車輛的前車門的車 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在該車門窗玻璃的外 側附近且在包含所述前車門的車身側部以映現所述車輛的后方的方式設置;第二視覺辨認 機構,由第一反射鏡、副窗玻璃以及第二反射鏡構成,所述第一反射鏡在所述車門后視鏡機 構的車門后視鏡殼體上以映現從包含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下方的車輛側方到所述車輛前 方的范圍的方式設置,所述副窗玻璃經由與所述前車門緊貼的框架而朝向所述車輛前方配 置、且使由所述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所述第二反射鏡使透過該副窗玻璃的光朝向乘 員反射,其特征在于,將所述第一反射鏡和所述第二反射鏡中的至少一方的反射率設定成 比所述車門后視鏡高。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其特征在于,將所述乘員接收 到的光的亮度設定成所述第二視覺辨認機構與所述第一視覺辨認機構大致相同。
5.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副窗玻璃的 透過率設定為比所述車門窗玻璃高。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鏡 和所述第二反射鏡中的至少一方的反射率設定得比所述車門后視鏡高。
7.—種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具有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由車輛的前車門的車 門窗玻璃和車門后視鏡機構的車門后視鏡構成,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在該車門窗玻璃的外 側附近且在包含所述前車門的車身側部以映現所述車輛的后方的方式設置;第二視覺辨認 機構,由第一反射鏡、副窗玻璃以及第二反射鏡構成,所述第一反射鏡在所述車門后視鏡機 構的車門后視鏡殼體上以映現從包含所述車門后視鏡機構下方的車輛側方到所述車輛前 方的范圍的方式設置,所述副窗玻璃經由與所述前車門緊貼的框架而朝向所述車輛前方配 置、且使由所述第一反射鏡反射的光透過,所述第二反射鏡使透過該副窗玻璃的光朝向乘員反射,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反射鏡、所述第二反射鏡和所述副窗玻璃中的至少一個上 設置彩色薄膜,該彩色薄膜通過使特定波長的光透過并對殘留的波長的光進行吸收來使所 述特定波長的光醒目。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彩色薄膜被設 定成能夠得到以下分光特性,所述分光特性為使透過的光的波長以500nm 560nm的波長 為中心。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使駕駛員感知的第一視覺辨認機構的車門后視鏡的亮度和第二視覺辨認機構的第二反射鏡的亮度大致一致,從而提高視覺辨認性。車輛的多方向視覺辨認裝置(11)具有由車門窗玻璃(51)和車門后視鏡(41)構成的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由設置于車門后視鏡殼體(42)上的第一反射鏡(15)、經由框架(副支柱31)與車門窗玻璃(51)連續的副窗玻璃(32)、和使透過副窗玻璃(32)的光朝向駕駛員(Sn)反射的第二反射鏡(16)構成的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4),將第二視覺辨認機構(54)的乘員(駕駛員)(Sn)接收到的光(反射光56)的亮度設定成與第一視覺辨認機構(53)的光(反射光57)的亮度大致相同。
文檔編號B60R1/08GK101954882SQ20101019853
公開日2011年1月26日 申請日期2010年6月4日 優先權日2009年7月14日
發明者岸本雄也, 植松博, 細部智章, 麥倉紀夫 申請人: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