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于非接觸地致動車輛的活動部分的裝置的制作方法
用于非接觸地致動車輛的活動部分的裝置本發明涉及一種用于非接觸地致動車輛的活動部分的裝置,具體地,所述活動部分為后備箱蓋(trunk lid,行李箱蓋)、側門等,所述裝置包括用于探測第一探測區域中的目標的第一探測裝置和用于探測第二探測區域中的目標的第二探測裝置,使得可通過所述探測裝置啟動活動部分的致動。例如,當一個人的雙手都持有物品并且不可能手動操作后備箱蓋或即使可能也是困難的時候,非接觸地致動后備箱蓋是有用的。探測裝置的探測目標可以是靠近車輛并想要致動后備箱蓋或側門等的人。后備箱蓋或側門等的致動因此都設計成打開動作,例如,當一個人想要將雙手中持有的物品放入后備箱或乘客室中時,或著當一個人使用雙手將物品從后備箱或乘客室中取出時,該致動涉及關閉動作。EP 1902 912 Al披露了一種用于非接觸地致動車輛后備箱蓋的通用裝置。在所述文獻中提出了一種傳感器布置形式的探測裝置,其監視車輛外部的一些區域以檢測目標或用戶身體的一部分的出現。所述傳感器裝置被安裝并調準成使得它可探測到站在車輛旁的人的腿或腳部分。探測因此還包括身體移動,例如,在所述傳感器布置監視的車輛外的區域內的人的腿或腳的抬起或轉向。假如不必然涉及人的腿或腳,也可能因此不利地觸發致動后備箱蓋的信號。例如,動物可能通過所述傳感器布置監視的車輛外部的區域,或著物體(例如, 球)可運動或滾過被監視的外部區域。因此防止車輛后備箱蓋的誤操作是有利的。DE 10 2004 041 709 B3披露了另一種用探測裝置非接觸地致動車輛后備箱蓋的裝置。所述文獻提出設置用于探測第一探測區域中的目標的第一探測裝置和用于探測第二探測區域中的目標的第二探測裝置,使得所述探測裝置可啟動后備箱蓋的致動。參考了已知的作為探測裝置的距離探測系統或PDC系統(泊車距離控制系統)的車輛裝置。這些系統通過超聲或雷達傳感器操作并用于監視車輛外部的區域。用作檢測車輛外部區域中的目標的探測裝置的超聲傳感器或雷達傳感器表現高耗能。因此,車輛外部區域的持續監視不能通過該傳感器來令人滿意地實現。將車輛的電池用作給所述傳感器供電的能量源,使得用于后備箱蓋的非接觸致動的裝置不能永遠保持切換(switched)的狀態。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非接觸地致動車輛的活動部分的裝置,所述裝置克服在上文中提及的現有技術的缺點并實現對車輛外部區域的持續監視。具體實現的是車輛外部區域的可靠和低耗能的監視。該目的基于根據權利要求1的前序部分、根據權利要求16和根據權利要求17、以及各自特征的,用于車輛的活動部分的非接觸致動的裝置實現。在從屬權利要求提出了本發明的有優勢的延伸。本發明包括以下技術教導第一探測裝置被配置成第一電容傳感器且第二探測裝置被配置成第二電容傳感器,并且其中,提供這樣的裝置,利用該裝置可在各自獨立的區域內明確探測區域。可附加設置類似的具有自身的探測區域的其他探測裝置。在本發明的上下文中,術語“活動部分”指的是具有至少一個關閉位置和一個打開位置的車輛門、側門、滑動門、艙門等,其中通過電子和/或機械鎖來實現所述關閉位置,以防止不經意或非許可的打開。具體地說,所述活動部分的鎖可與車輛的中央鎖定系統相互作用,優選地為“主動或被動無匙啟動系統(Keyless Go system,一鍵啟動系統)”。所述車輛本身可以是機動車。將探測裝置實現為電容傳感器產生了用于車輛的活動部分的非接觸致動的非常低的電力消耗的裝置。這相應的產生了一個優勢,可使電容傳感器保持持續操作以監視車輛外部的區域,優選地在后備箱門或側門的區域中。可配置電容傳感器并設置其尺寸,使得它們的電力消耗小于100 μ A,至少是在靜態中。該低電力消耗實現了車輛外部區域的持續監視,使得用于車輛的活動部分的非接觸致動的裝置可一直保持在工作預備的狀態中。通過提供具有可將探測區域預先設定成各自獨立的區域的裝置來實現用于活動部件的非接觸致動的裝置的功能的進一步改進。這因此實現了第一探測區域不會與第二探測區域重疊的優勢。各自獨立的探測區域使得能夠獨立地探測人體的不同部分。利用將探測區域空間隔開的創造性裝置可更進一步減少電容傳感器的電力消耗。所述電容傳感器可分別包括電容性地耦合至緊鄰區域(immediate vicinity)的一個或多個傳感器電極,其中電荷密度越大,電容性耦合越高。而且提供規定各個探測區域的該創造性裝置可導致在傳感器電極上存儲較低的電荷,以便依然實現電容傳感器的高靈敏性。結果是進一步減少了電力消耗,實現了用于非接觸地致動活動部分的裝置的進一步改進。所述裝置的一個有優勢的實施例包括用于第一探測區域的裝置和用于第二探測區域的裝置這兩者。也可設置多于兩個的探測裝置,使得還可存在第三探測區域或其他的探測區域。這些探測裝置可以是與第一和/或第二探測裝置等同或相似的構造,并因此還可包括各自的具有清楚限定的探測區域的電容傳感器。用于探測區域的裝置實現成使得第一探測區域呈現基本水平的延伸而第二探測區域呈現基本豎直的延伸。可將第三探測裝置的第三探測區域設置成例如與第一或第二探測區域相鄰。還可以想到可將第三探測區域設置在第一探測區域與第二探測區域之間。這因此實現了對目標和/或目標的各個運動方式 (motion pattern)的可靠、精確的計量探測,從而可靠地防止活動部分的不當致動。為了致動后備箱蓋,可優選地將電容傳感器設置在車輛的后端并且尤其是布置在車輛的后保險杠中和/或之上。將電容傳感器設置成使得具有水平探測區域的第一電容傳感器可探測(例如)作為被探測目標的垂直運動的人的腿。因此,如果一個人靠近車輛的后端,該動作被具有水平探測區域的第一電容傳感器探測到。當所述人接著站在車輛后面并將在后保險杠下面的區域中移動腳時,該動作可被具有豎直探測區域的第二電容傳感器探測到。為了致動在車輛的門檻中的側門,電容傳感器可被特別的設置在車輛側門的底部中和/或之上。還可以考慮將電容傳感器直接設置在門檻上或中而不是設置于側門自身。對于后備箱蓋,此處優選提供至少一個水平的和一個豎直的探測區域。利用至少兩個探測方向允許所述裝置從目標產生的運動方式認識到致動車輛的活動部分的意圖。例如,如果人抬起他的腳,第二電容傳感器的傳感器電極上的電荷發生進一步的改變。因此,后備箱門的致動可關聯至人的預先定義的運動方式并且特別是人的腳的運動方式。該運動方式例如可在人靠近車輛并且完成腳的一次或優選兩次或重復運動后接著發生。
還可以構想電容傳感器起初探測到腿的運動,其中,例如,第二電容傳感器首先打開。當第二電容傳感器開啟(switch on)時,它嘗試計量性地探測腿的各自的腳,例如探測進入第二探測區域中的腳。該運動方式可被用于觸發活動部分的致動。還可構想當可應用時,所述腳需要迅速收回而退出第二探測區域以觸發活動部分的致動。同樣,在活動部分的致動可被觸發前,所述腿也可能需要從第一探測區域收回。此外,還構想第三探測裝置,所述第三探測裝置可被同樣的配置成電容傳感器,以首先探測接近車輛的人,然后開始或開啟對運動方式的監視。所述探測到的靠近還可以用作最初開啟第一和第二探測裝置。所述第一和/或第二電容傳感器可被配置成引線(wire)或箔片的形式,其中所述金屬絲或箔片形成電容傳感器的傳感器電極。優選地,所述金屬絲或箔片傳感器電極可在車輛保險杠的一部分上或優選地整個寬度(或者(bzw.)車輛側門的寬度)上延伸。因此, 用于致動車輛后備箱蓋或側門的裝置可被用于緊靠近車輛的后部或各個側門的不同區域。 所述傳感器電極可以是后保險杠、側門或門檻的部件,或者可被粘著固定在或通過緊固裝置安裝在后保險杠、側門或門檻的內部中。所述傳感器電極可在保險杠的制造過程中通過注塑成型結合。在這種情況下,電容傳感器在保險杠、側門或門檻內呈現空間隔離,使得第一電容傳感器被更多地定位在豎直延伸區域中,而第二電容傳感器優選地定位在讓位于水平物的后保險杠、側門或門檻中的下部區域中。為了改進對幾何上各自獨立的探測區域的限定,對其設置的裝置被設計成金屬屏蔽物(metallic shield)的形式。所述金屬屏蔽物延伸至電容傳感器的面向遠離第一和第二探測區域的側面,使得屏蔽物如半個殼那樣圍繞所述電容傳感器,由此,在電容傳感器與屏蔽物之間設置至少一個絕緣層。金屬屏蔽物還呈現與各自的傳感器電極相同的電勢,從而,于此金屬屏蔽物可電連接至的各自的傳感器電極。因此這形成了影響或限定傳感器電極的探測區域的“有源屏蔽物(active shield)”。因此在朝向保險杠、側門或門檻內部的方向中,探測區域基本被阻隔。為了能夠具有對于電容傳感器探測區域的布置的非常明確的定向,建議所述屏蔽物以U形至少部分地圍繞電容傳感器,從而電容傳感器被設置在U形開口中并且電容傳感器各自的探測區域位于屏蔽物的U形開口的前面。因此,在該情形中(U 形屏蔽),電容傳感器不僅在探測區域的遠程后側處被屏蔽物屏蔽,而且在各自的側邊緣處最大可能的程度地被屏蔽物所屏蔽。可附加采用金屬接地屏蔽物,所述金屬接地屏蔽物可設置在帶有其有源屏蔽的各個電容傳感器的后面。金屬接地屏蔽物因此被設置在各個傳感器的朝向車輛的探測區域的后面。所述附加接地屏蔽物使探測區域可靠地遠離車輛朝向要監視的期望區域指向。除了電容傳感器之外,還可以構想采用所謂的補償或平衡電極,其每一個都是電絕緣的,例如設置在實際的電容電極的左邊和右邊。可選擇地,還可通過屏蔽物屏蔽所述平衡電極。就設置U形屏蔽物的情形來說,將平衡電極與電容電極一起布置在U形開口中。所述平衡電極從而用于探測并補償計量錯誤,例如,由于電容電極的探測區域中的污染雜物、 雨水等造成,以防止在電容傳感器部分上的測量誤差。各個電容傳感器的金屬屏蔽物,以及上面所述的可應用的補償或平衡電極,可與傳感器電極一起如夾層式結構的一個單個部件那樣實現。從而在金屬屏蔽物與傳感器電極、與可應用的補償或平衡電極、以及任何接地屏蔽物之間提供絕緣,使得金屬屏蔽物保持到導電路徑形式的或箔片形式的傳感器電極的幾何距離。具體的說,金屬遮蔽物(screen)沿著側邊緣(例如,如上面所述的U形的)圍繞傳感器電極,其中這能夠實現進一步改進各個探測區域相互之間的幾何隔離。根據本創造性裝置的進一步有利的拓展,設置連接至電容傳感器并且操作性地連接至用于車輛活動部分的致動單元的控制單元。控制單元可包括用于送進和操作電容傳感器的裝置。控制單元還可包括在電容傳感器與致動單元之間的邏輯元件以操作車輛的活動部分。因此,電容傳感器可向控制單元提供目標是否位于電容傳感器的各個探測區域中的信息。從而,在控制單元中產生給定運動方式的識別,使得直到要求的運動方式出現時,致動單元才打開或關閉活動部分。同樣可構想,在第一信號之后或一旦定義的運動方式已經出現,照明和/或顯示裝置啟動,所述照明和/或顯示裝置尤其照亮探測區域。照明為人顯示哪個探測區域正等待測量信號,或者探測區域中的目標。照明和/或顯示裝置還可以顯示條件訪問系統或傳感器系統的實際狀態。它因此能夠顯示在緊鄰車輛或車輛后面的人行道或街道上的文字 “OPEN”或“CLOSED”,具體通過激光二極管裝置顯示。該顯示可與車輛的ID發送器的探測耦合;即,只有當給定的傳感器系統探測到在車輛附近的正確ID發送器時,照明和/或顯示裝置才啟動。為了操作根據本發明的裝置,可進一步提供操作性地連接至控制單元的ID發送器,優選通過無線通信連接的方式。該ID發送器也作為用于車輛用戶的條件訪問系統所知并且經常稱為“無匙啟動系統”。當車輛用戶具有這種ID發送器時,ID發送器被車輛內的收發器識別,從而驗證車輛的用戶,使得例如他可打開或開啟車輛。該ID發送器還可以被配置成與本創造性裝置的控制單元部件通信。根據本發明,可進一步改進控制單元,使得直到控制單元探測到ID發送器的存在時才致動活動部分。例如,如果帶有ID發送器的人不在車輛的區域內,盡管電容傳感器可探測到在車輛的探測區域內的人的運動方式,但控制器將不觸發后備箱蓋的打開或關閉。 直到ID發送器出現并因此驗證被執行,才通過由電容傳感器探測的當前運動方式來致動活動部分。可根據車輛是運動還是靜止的,進一步進行觸發以打開或關閉活動部分,從而優選地,僅當車輛是靜止的且探測到“零”速度時,才觸發活動部分的致動。隨著需要的要求,活動部分的啟動可同時控制用于活動部分的電子機械鎖,通過該電子機械鎖可打開或關閉活動部分。活動部分還額外地設置有抬升機構,通過所述抬升機構可將所述活動部分獨立地從其關閉位置傳送至其打開位置,反之亦然。打開或關閉動作因此可全自動地接踵發生。所述的抬升機構可全部或部分地結合至電子機械鎖中。根據控制單元的進一步拓展,控制單元被配置成,直到第一電容傳感器探測到腿在第一探測區域中出現且第二電容傳感器探測到腿在第二探測區域中出現時,才致動活動部分。當然,當裝置的控制單元已經在先同時或在事后識別ID發送器時,隨之僅按照該探測方式觸發活動部分的致動。根據又一個實施例,控制單元被配置成,只有當第一電容傳感器在第二電容傳感器探測到腳之前探測到腿時才致動活動部分。這從而防止當在后保險杠或側門下面的區域中存在物體時,僅僅是人的靠近就將足夠觸發后備箱蓋或側門的關閉或打開動作。此處控制單元最好還是監控車輛的速度,所述速度優選地需要是“零”以觸發后備箱蓋的打開或關閉動作,使得車輛是靜止的。本發明還涉及用于利用上述創造性裝置致動車輛(特別是機動車輛)的活動部分的方法。與本創造性方法一起描述的特征和細節從而當然還可關于本創造性裝置應用,反之亦然。下面將參考附圖來描述改進本發明的其他特征以及更詳細地描述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所述附圖為圖Ia用于非接觸地致動后備箱蓋的裝置的一個實施方式,其包括第一電容傳感器和第二電容傳感器以及各自的規定探測區域的裝置,圖Ib用于非接觸地致動側門的裝置的一個實施方式,包括第一電容傳感器和第二電容傳感器,圖2根據本發明的用于通過人的腿和腳觸發后備箱蓋的致動的裝置的一個實施方式,圖3在車輛后保險杠內的電容傳感器的布置的示意性俯視平面圖,圖4包括金屬屏蔽物的在車輛后保險杠內的第二電容傳感器的布置的示意性側視圖,以及圖5操作性地連接至電容傳感器、ID發送器和后備箱蓋的控制單元的示意圖。圖Ia示出了本發明的用于后備箱蓋10. 1的非接觸致動的裝置的實施方式,后備箱蓋10. 1作為構成機動車的車輛1的活動部分10。活動部分10保持在關閉位置中并且通過電子機械鎖25緊閉。本裝置包括用于探測第一探測區域Ila中的目標17、18的第一探測裝置11和用于探測第二探測區域12a中的目標的第二探測裝置12。探測裝置11和12被配置成電容傳感器11和12并且僅在附圖中示意性表示。探測區域Ila覆蓋車輛1的后保險杠16后面的水平區域。另一方面,探測區域1 覆蓋后保險杠16下面的下部區域。因此,產生彼此幾何分離并且在后保險杠16的外面沒有共同區域的第一探測區域Ila和第二探測區域12a。通過波束(beam)表示探測區域Ila和12a,不過所述波束僅指示了描繪出電容傳感器11和12與后保險杠16附近之間的介電常數改變的區域。該介電常數的改變導致可存儲在電容傳感器11和12的電極上的可被本裝置探測到的電荷的改變。因此,電容傳感器11和12可以最小的電力消耗提供目標的出現,特別是人的身體的部分的出現。以金屬屏蔽物13和14的形式配置并且以弧形或半殼形方式圍繞電容傳感器11 和12的裝置13和14在所述電容傳感器11和12后面延伸。屏蔽物13和14預先限定了兩個各自的探測區域Ila和12a,從而實現改進的探測區域Ila和12a彼此間的隔離。屏蔽物13和14表現與各自的電容傳感器11和12相同的電勢。因此,它們被稱為“有源屏蔽物” 13、14。附加的接地電極對(或者接地屏蔽24)可設置在所述“有源屏蔽物” 13、14后面,通過所述“有源屏蔽物” 13、14可將電容傳感器11和12的探測區域Ila和1 沿與接地屏蔽物M相反的方向定向,即,遠離所述接地屏蔽物M。圖Ib示出了本發明的用于側門或滑動門10. 1的非接觸致動的裝置的相似實施方式,所述側門或滑動門10.1作為構成機動車的車輛1的活動部分10。此處兩個電容傳感器 11和12被設置在門檻區域23中并且對于前述在汽車后端15處的保險桿16類似地定向。 可選擇地,兩個電容傳感器11和12還可設置在側門10. 2的下部區域27中,優選在防石器 (stone guard)下面。通過第一電容傳感器11或條件訪問系統的通常設置在門把手觀中的接近傳感器可探測到靠近側門10. 2的目標。
圖1至圖5中的實施方式關于進一步探測致動活動部分10的運動方式的探測裝置11、12沒有差別。帶有相關聯的裝置13、14的所述探測裝置11、12還可操作性地設置有接地屏蔽物24。圖2示出了后保險杠16的細節(或者側門10.2的下部區域)的側視圖,具有各自的屏蔽物13和14的電容傳感器11和12定位在后保險杠16中。根據所述表征圖,人的腿17的部分被描繪成伸入水平延伸的第一探測區域Ila中。另一方面,腿17的端部的腳 18伸入在后保險杠16或門檻區域23下面的豎直延伸探測區域1 中。人例如已經在后保險杠16或側門10. 2附近靠近車輛1。因此,第一電容傳感器11可通過腿17進入第一探測區域Ila中來探測人的靠近。如果人通過將他的腳18向內移動進入第二探測區域1 來給出意圖致動活動部分10的信號,這產生人的預先限定的運動方式。腿17和腳18的聯合探測可觸發后備箱蓋10. 1(或者側門10. 2)的致動。各個探測區域IlaUh可同樣通過未示出的照明和/或顯示裝置來照亮。文字還可顯示活動部分10在靠近車輛的人行道或街道上的狀態。當致動時電子機械鎖25可移置,使得活動部分10被釋放,從而它可從關閉位置轉移至打開位置。甚至可通過圖1中所示的同樣由致動啟動的抬升機構沈來機械實現打開和/或關閉動作。除“有源屏蔽物” 13、14之外,在圖2中還可選擇地設置接地電極24(或者接地屏蔽物24)。圖3以俯視平面圖示出了車輛1的后保險杠16內的電容傳感器11和12的布置。 后保險杠16延伸過車輛的整個后端15,因此保險杠16以其全部寬度顯示。按照描繪,可意識到電容傳感器11和12實質上可在保險杠16的整個寬度上延伸。因此,人可靠近車輛1 的整個后端15上的任意點并且使腿17和腳18進行如圖2中所繪的移動。所述繪圖示出了第一電容傳感器11在保險杠16的豎直區域中的布置,同時在保險杠16的下部區域中顯示了具有其圍繞屏蔽物14的第二電容傳感器12。電容傳感器12 可作為箔片或導電路徑定位在保險杠16中或經過保險杠16的寬度。具有各自的屏蔽物13 和14的電容傳感器11和12優選地設置在保險杠16內。圖4示出了保險杠16內的第二電容傳感器12的布置的示意性側視圖,第二電容傳感器12也可被簡單的設置在側門10. 2或相關聯的門檻中或之上。電容傳感器12在橫截面中描繪并且表現了平面延伸。電容傳感器12在后側被呈現出與傳感器12相同電勢的金屬屏蔽物14圍繞,使得探測區域1 僅朝向后保險桿16的下面指向。為了改進屏蔽效果,附加設置了連接至接地接觸19的接地屏蔽物M,所述接地接觸19被描繪成接地并且將屏蔽物M連接至車輛接地(vehicle ground) 0通過這樣設置從而進一步改進了探測區域 12a的方向限定。圖5以示意圖顯示了控制單元20到第一電容傳感器11和第二電容傳感器12的操作作性連接。控制單元20包括配置成邏輯AND元件的邏輯元件22。當至少第一電容傳感器11和第二電容傳感器12探測到目標的出現時邏輯AND元件22實現后備箱蓋10的啟動。如果電容傳感器11或12中僅有一個探測到目標的出現, 例如腿17或腳18,控制單元20將不致動后備箱蓋10。直到兩個電容傳感器11和12都探測到目標的出現時才觸發后備箱蓋10的致動。還示出了通過無線連接與控制單元20通信的ID發送器21。所述ID發送器21提供條件訪問驗證以驗證人并且被控制單元20讀取。直到該ID發送器21和來自兩個電容傳感器11和12的正信號都出現時才觸發后備箱蓋10的致動。 本發明的實現不限制于上面所示的優選實施方式。實際上,可構想利用基本不同實施中所表征的方案的大量變型。來自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附圖的全部特征和/或優勢, 包括結構細節、空間設置和方法步驟,不論單獨以及以任何方式組合,對于本發明都是基本的。因此,例如,還可使用具有附加探測區域的多于兩個的電容傳感器。參考標號列表
1車輛
10活動部分
10. 1后備才苜蓋
10. 2側門、滑動門
11第一探測裝置、第一電容傳感器
Ila第一探測區域
12第二探測裝置、第二電容傳感器
12a第二探測區域
13規定第一探測區域的裝置
14規定第二探測區域的裝置
15車輛后端
16后保險杠
17腿
18腳
19接地接觸
20控制單元
21ID發送器
22邏輯元件
23門檻區域
24接地電極/接地屏蔽物
25鎖
26抬升機構
27下側門區域
28門把手
權利要求
1.一種用于非接觸地致動車輛(1)的活動部分(10)的裝置,所述活動部分特別是后備箱蓋(10. 1)、側門(10.2)等,所述裝置包括用于探測第一探測區域(Ila)中的目標的第一探測裝置(11)和用于探測第二探測區域(12a)中的目標的第二探測裝置(12),使得能通過所述探測裝置(11、1幻來啟動所述活動部分(10)的致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探測裝置(11)被配置成第一電容傳感器(11)且所述第二探測裝置(12)被配置成第二電容傳感器(12),并且其中,提供能在各自獨立的區域內規定所述探測區域 (llaU2a)的裝置(13、1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1 被配置成使得所述第一探測區域(Ila)呈現基本水平的延伸并且所述裝置(14)被配置成使得所述第二探測區域(12a)呈現基本豎直的延伸。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所述后備箱蓋(10. 1)的電容傳感器(11、12)布置在所述車輛⑴的后端(15)處, 特別是布置在所述車輛⑴的后保險杠(16)內和/或之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用于所述側門(10. 2)的電容傳感器(11、12)布置在所述車輛⑴的門檻區域03)內, 特別是布置在所述車輛(1)的側門(10. 的底部內和/或之上。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后保險杠(16)內和/或之上、或者在所述車輛(1)的側門(10. 的底部處的第一電容傳感器(11)被布置成使得所述第一電容傳感器(11)的水平延伸探測區域(Ila) 至少能探測至少一個豎立活動的人的一條腿(17)。
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后保險杠(16)內和/或之上、或者在所述車輛(1)的側門(10. 的底部處的第二電容傳感器(1 被布置成使得所述第二電容傳感器(1 的豎直延伸探測區域(12a) 至少能探測至少一個豎立活動的人的一只腳(18)。
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容傳感器(11、12)被配置成引線或箔片的形式,并基本在所述保險杠(16)的整個寬度上延伸。
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裝置(13、14)被設計成金屬屏蔽物(13、14)的形式,該金屬屏蔽物(13、14)延伸至所述電容傳感器(11、1幻的背離所述第一探測區域(Ila)和第二探測區域(12a)的側面并如同半殼那樣圍繞所述電容傳感器(11、12)。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屏蔽物(13、14)分別呈現與所述電容傳感器(11、12)相同的電勢。
10.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電容傳感器(11、1幻附加設置有接地電極04)以對準各自的探測區域(11a、 12a)。
11.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控制單元(20),該控制單元00)連接至所述電容傳感器(11、1幻且操作性地連接至用于所述車輛(1)的后備箱蓋(10)的致動單元。
12.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提供ID發送器(21),該ID發送器操作性地連接至所述控制單元(20),優選地通過無線通信連接的方式。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OO)被設計成直到所述控制單元OO)探測到ID發送器的存在時才致動所述活動部分(10)。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被設計成直到所述第一電容傳感器(11)探測到所述第一探測區域 (Ila)中存在有腿(17)且所述第二電容傳感器(1 探測到在所述第二探測區域(12a)中存在有腳(18)時才致動所述活動部分(10)。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單元被設計成只有當在所述第二電容傳感器(1 探測到所述腳(18) 之前所述第一電容傳感器(11)探測到所述腿(17)時才致動活動部分(10)。
16.一種用于致動車輛(1)的活動部分(10)的方法,所述活動部分特別是后備箱蓋 (10. 1)、側門(10. 2)等,所述方法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
17.一種車輛(1),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至15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裝置。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用于非接觸地致動車輛(1)的活動部分(10)的裝置,特別是后備箱蓋(10.1)、側門(10.2)等,該裝置包括用于探測第一探測區域(11a)中的目標的第一探測裝置(11)和用于探測第二探測區域(12a)中的目標的第二探測裝置(12),使得能通過探測裝置(11、12)來啟動活動部分(10)的致動。根據本發明,第一探測裝置(11)設計成第一電容傳感器(11),且第二探測區域(12)設計成第二電容傳感器(12),其中提供能在彼此獨立的區域內規定探測區域(11a、12a)的裝置(13、14)。
文檔編號B60R25/00GK102271975SQ200980153202
公開日2011年12月7日 申請日期2009年12月30日 優先權日2008年12月30日
發明者加斯特爾 彼得·范 申請人:霍弗·霍斯貝克及弗斯特兩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