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室內盲區可視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安全行車的可視鏡,屬于汽車配件領域。
背景技術:
在汽車的左后方和右后方存在一定盲區,即駕駛員在不扭頭的條件下不能直接或 通過常規設置的后視鏡觀察到的區域。由于盲區的存在,給行車造成一定安全隱患,尤其在 行車并線的時候,由于不易觀察到離自己很近的左后方和右后方的車輛,很容易造成事故。 為了克服這個缺陷,駕駛員在并線的時候需要扭頭觀察左后方或右后方,所以并線一直是 比較困難和危險事情。現在也有一些克服盲區的設施,如在左右后視鏡中加裝可觀察盲區 的小反光鏡;或加大室內后視鏡的左右尺寸,并增加弧度。但加裝小反光鏡會減少后視鏡的 有效視野;加大后視鏡尺寸會影響遮陽板的翻折。
發明內容本發明的目的在于設計一種方便安裝并可任意調節的反光鏡,將其安裝在車內 適當的位置,使駕駛員的視野擴展到盲區。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取了如下技術方案設計一種汽車室內盲區可 視鏡,包括兩只鏡面為平面鏡或凸面鏡的反光鏡,所述鏡面安裝在圓形或方形的鏡體內,鏡 體通過萬向軸與鏡座連接。兩只反光鏡分別安裝或放置在汽車室內左右A柱上或A柱附近, 且反光鏡可安裝在A柱下部至A柱上部的任何部位。在鏡座內裝設強力磁鐵,這樣,反光鏡 可以簡單隨意地放在A柱的任何部位(由于A柱主體為鐵柱)。并且,可以將鏡座由有9塊 小的方形磁鐵拼成而成,9塊磁鐵通過軟塑料連接,萬向軸設置在中心磁鐵上,這樣,鏡座可 以緊貼A柱的弧度,使反光鏡牢固地貼于A柱之上。當然,也可以在鏡座下設置膠貼,使反 光鏡可以簡單地粘在A柱上或A柱附近的駕駛臺上。 本實用新型具有以下優點 1)在不影響其它設施的情況下,使駕駛員能夠輕易看到盲區的情況。 2)反光鏡底座內設有強力磁鐵,可以將反光鏡容易地安裝在A柱的任何位置,并
且適應A柱的弧度。 3)反光鏡可以任意調節,不僅可以觀察盲區還可以觀察其他區域,如側位停車時 可以觀察側后路邊的情況。 4)可以當鏡子使用;給鏡體加以修飾,還可以當作車內裝飾品。
圖1為反光鏡放置在左側A柱上時的示意圖; 圖2為反光鏡放置在左側A柱旁時的示意圖; 圖3為橢圓形反光鏡形狀示意圖; 圖4為長方形反光鏡形狀示意3[0014] 圖5為由9個小塊組成的鏡座示意圖。 圖中1、鏡體,2、萬向軸,3、鏡座,4、A柱,5、駕駛臺(局部),6、反光鏡。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1-5對本實用新型的反光鏡及安放位置進行詳細說明 將平面鏡或凸面鏡鑲嵌在鏡框中,作為鏡體1。鏡框的大小以車外后視鏡大小的一 半為宜。鏡框可以為圓形或橢圓形或方形或其它美觀的形狀(如圖3、4),還可以在鏡框上 設置一些裝飾物,如動物造型、花邊等。 鏡框下部通過萬向軸2與鏡座3連接。萬向軸2可以為球軸,也可以為兩維軸。 鏡座3采用塑料材料制作,可以在鏡座3底部設置膠貼,也可以在鏡座3內部設置 強力磁鐵,如較厚的釹鐵硼磁鐵。還可以將鏡座3分成9個小塊,各小塊由塑料軟連接,這 樣可以適應安放處的形狀(如圖5)。 鏡體1、鏡座3及萬向軸2構成反光鏡6。 為了能夠看到盲區的區域,反光鏡6需要安放在汽車的A柱4附近的駕駛臺5上 或A柱4上(如圖1、2),并且左右A柱各放一支,這樣既能看到盲區的情況,也不會影響其 它視野。
權利要求汽車室內盲區可視鏡,包括兩只鏡面為平面鏡或凸面鏡的反光鏡(6),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面安裝在圓形或方形的鏡體(1)內,鏡體(1)通過萬向軸(2)連接有鏡座(3);且兩只反光鏡(6)分別安裝或放置在汽車室內左右A柱(4)上或A柱(4)附近。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汽車室內盲區可視鏡,其特征在于反光鏡(6)可安裝在A柱 下部至A柱上部。
3. 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汽車室內盲區可視鏡,其特征在于鏡座(3)內設有強力磁鐵。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室內盲區可視鏡,其特征在于鏡座(3)由有9塊小的方形 磁鐵拼成的大的方形磁鐵構成,9塊磁鐵通過軟塑料連接,萬向軸(2)設置在中心磁鐵上。
5. 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汽車室內盲區可視鏡,其特征在于鏡座(3)底部設有膠貼。
專利摘要汽車室內盲區可視鏡,屬于汽車配件。本實用新型包括兩只鏡面為平面鏡或凸面鏡的反光鏡(6),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面安裝在圓形或方形的鏡體1內,鏡體(1)通過萬向軸(2)連接有鏡座(3);且兩只反光鏡(6)分別安裝或放置在汽車室內左右A柱(4)上或A柱(4)附近。本實用新型可以在不影響其它設施的情況下,使駕駛員能夠輕易看到盲區的情況;反光鏡(6)底座內設有強力磁鐵,可以將反光鏡容易地安裝在A柱的任何位置,并且適應A柱的弧度;反光鏡可以任意調節,不僅可以觀察盲區還可以觀察其他區域,如側位停車時可以觀察側后路邊的情況;可以當鏡子使用;給鏡體1加以修飾,還可以當作車內裝飾品。
文檔編號B60R1/08GK201544858SQ20092029322
公開日2010年8月11日 申請日期2009年12月11日 優先權日2009年12月11日
發明者楊小天, 楊旭東, 范云慧 申請人:楊小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