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受力裝置,尤其涉及一種提升汽車側滑門受力作用的受力裝置。
背景技術:
新的國家標準發布了針對汽車側滑門保持件的受力要求,該標準對汽車上的側滑 門及保持件對抗側向力的能力做了相應的詳細的規定,要求側滑門及保持件能夠承受橫向 的17780N的力,并且保持件不脫離導軌的規定。在汽車側滑門結構的現有技術中,為了保 證側滑門關閉時的導向及關門順暢,一般都在側滑門前端有上下兩對用來起導向限位作用 的塑料或金屬掛塑的凹凸扣。如圖l所示,A為凹扣,B為凸扣,A、B配合使用進行導務限 位,由于這兩對凹凸扣的連接深度較淺,僅僅能起到關門時的導向定位作用,這種結構的汽 車上的側滑門及保持件對抗側向力達不到國家規定的新標準。這種汽車側滑門的受力裝 置,在汽車發生側翻并翻滾時,側滑門在受到車內垂直向外的側向力撞擊時,很容易導致側 滑門掉下或脫落車身,對車內的乘員產生很大的危險。
實用新型內容本實用新型解決的技術問題是通過構建一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克服現有技 術中汽車側滑門的受力裝置結構的側滑門及保持件對抗側向力不夠大,側滑門在受到車內 垂直向外的側向力撞擊時,很容易導致側滑門掉下或脫落車身,對車內的乘員產生很大的 危險。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技術方案是構建一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包括車 身、側滑門,包括車身、側滑門,在所述側滑門中部設置至少一套限位單元,所述限位單元包 括限位塊、限位扣,所述限位塊安裝在側滑門內板上,所述限位扣安裝在車身上,所述限位 塊與所述限位扣卡接配合使用以提升側滑門的受力。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限位塊包括第一限位塊和第 二限位塊,所述第一限位塊設置在所述條二限位塊的上部,所述第一限位塊和所述第二限 位塊設置有緊接在一起的彎頭。
步技術方案是所述限位塊的彎頭為垂直彎曲。 步技術方案是所述限位扣的卡口為長方形。 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限位扣安裝在車身側圍的B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一;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柱上。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限位塊和限位扣為板金沖壓 件、鑄造件或鍛壓件中任一種。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限位塊的頭部和限位扣的卡 口采用掛塑處理。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限位塊安裝在車身上,所述限位扣安裝在側滑門內板上,所述限位塊與所述限位扣卡接配合使用以提升側滑門的受力。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限位塊與車身或側滑門內板連接為固定連接,所述限位扣與車身或側滑門內板的連接為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解決技術問題的進一步技術方案是所述固定連接為鏍釘連接或焊接。 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產生的技術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構建一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所述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中的限位單元采用分別設置在車身上和側滑門上的限位塊和限位扣卡接配合使用的限位單元。這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中側滑門及保持件對抗側向力能夠單邊承受8890N的橫向力,在汽車發生側翻并翻滾時,側滑門在受到車內垂直向外的側向力撞擊時,不會導致側滑門掉下或脫落車身。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現有技術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的一種實施方式結構圖。[0017]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汽車側滑門限位單元結構圖。[0018] 圖4為本實用新型的限位扣卡口結構圖。 圖5為本實用新型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的另一種實施方式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進一步說明。 如圖2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是通過構建一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包括車身、側滑門,在所述側滑門中部設置至少一套限位單元,所述限位單元包括限位塊(1、2)、限位扣3,所述限位塊(1、2)安裝在側滑門內板6上,所述限位扣3安裝在車身7上,所述限位塊(1、2)與所述限位扣3卡接配合使用以提升側滑門的受力。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所述限位塊(1、2)包括底部(11、21)和與所述底部(11、21)成一定角度彎曲的頭部(5),所述頭部5緊接在一起。所述底部(11、21)為限位塊(1、2)的固定部位,所述頭部為限位塊(1、2)的卡接部位。在汽車側滑門滑動時,通過所述限位塊(1、2)的頭部5與所述限位扣3的卡口4卡接,這種限位單元能更牢固地將所述限位塊(1、2)和所述限位扣3扣緊,這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構成的汽車側滑門和保持件的受力符合國家標準。這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構成的汽車側滑門和保持件單邊可以承受8890N的橫向力,在汽車發生側翻并翻滾時,側滑門在受到車內垂直向外的側向力撞擊時,不會導致側滑門掉下或脫落車身。[0022] 如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是所述限位塊包括第一限位塊1和第二限位塊2,所述第一限位塊1設置在所述條二限位塊2的上部,所述第一限位塊1和所述第二限位塊2設置有緊接在一起的彎頭5。本實施方式中,所述限位塊(1、2)為兩個,根據設計不同,所述限位塊還可以設計成超過2個的數量,即,超過兩個的限位塊的彎頭5的緊接在一起,其底部為限位塊固定部位,緊接在一起的頭部為限位塊的卡接部位。本實施方式中的限位單元,所述第一限位塊1和第二限位塊2的底部為固定部,相對于設置一個限位塊,其固定部位增加,使限位塊(1、2)與限位扣3的連接更加牢固。所述限位塊(1、2)的彎頭5為垂直彎曲,這種結構保證了側滑門受到側向推力時限位塊(1、2)與限位扣3勾結牢固,不易滑落。 如圖4、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為所述限位扣3的卡口 4為長方形,這種長方形的卡口解決了側滑門調整安裝運動時橫向調整量較大,上下調整量較小的問題。所述限位扣安裝在車身側圍的B柱8上。 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為所述限位塊和限位扣為板金沖壓件、鑄造件或鍛壓件中任一種。所述限位塊的頭部和限位扣的卡口采用掛塑處理,用于減少噪音。[0025] 如圖5所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是通過構建一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包括車身、側滑門,在所述側滑門中部設置至少一套限位單元,所述限位單元包括限位塊(1、2)、限位扣3,所述限位塊(1、2)安裝在車身7上,所述限位扣3安裝在側滑門內板6上,所述限位塊(1、2)與所述限位扣3卡接配合使用以提升側滑門的受力。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中,所述限位塊(1、2)包括底部(11、21)和與所述底部(11、21)成一定角度彎曲的頭部(5),所述頭部5緊接在一起。所述底部(11、21)為限位塊(1、2)的固定部位,所述頭部為限位塊(1、2)的卡接部位。在汽車側滑門滑動時,通過所述限位塊(1、2)的頭部5與所述限位扣3的卡口4卡接,這種限位單元能更牢固地將所述限位塊(1、2)和所述限位扣3扣緊,這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構成的汽車側滑門和保持件的受力符合國家標準。這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構成的汽車側滑門和保持件單邊可以承受8890N的橫向力,在汽車發生側翻并翻滾時,側滑門在受到車內垂直向外的側向力撞擊時,不會導致側滑門掉下或脫落車身。[0026] 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方式是所述限位塊(1、2)與車身或側滑門內板連接為固定連接,所述限位扣3與車身或側滑門內板的連接為固定連接。所述固定連接為鏍釘連接或焊接。 以上內容是結合具體的優選實施方式對本實用新型所作的進一步詳細說明,不能認定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只局限于這些說明。對于本實用新型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構思的前提下,還可以做出若干簡單推演或替換,都應當視為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
權利要求一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包括車身、側滑門,在所述側滑門中部設置至少一套限位單元,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單元包括限位塊,還包括限位扣,所述限位塊和限位扣分別安裝在側滑門內板上和車身上,所述限位塊與所述限位扣卡接配合使用以提升側滑門的受力。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包括第一限位塊和第二限位塊,所述第一限位塊設置在所述條二限位塊的上部,所述第一限位塊和所述第二限位塊設置有緊接在一起的彎頭。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的彎頭為垂直彎曲。
4.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扣的卡口為長方形。
5.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扣安裝在車身側圍的B柱上。
6.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和限位扣為板金沖壓件、鑄造件或鍛壓件中任一種。
7.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的頭部和限位扣的卡口采用掛塑處理。
8.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安裝在車身上,所述限位扣安裝在側滑門內板上,所述限位塊與所述限位扣卡接配合使用以提升側滑門的受力。
9. 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與車身或側滑門內板連接為固定連接,所述限位扣與車身或側滑門內板的連接為固定連接。
10. 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連接為鏍釘連接或焊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包括車身、側滑門,在所述側滑門中部設置至少一套限位單元,所述限位單元包括限位塊,所述限位單元包括限位塊,還包括限位扣,所述限位塊和限位扣分別安裝在側滑門內板上和車身上,所述限位塊與所述限位扣卡接配合使用以提升側滑門的受力。這種汽車側滑門受力裝置中側滑門及保持件對抗側向力能夠單邊承受較大的橫向力,在汽車發生側翻并翻滾時,側滑門在受到車內垂直向外的側向力撞擊時,不會導致側滑門掉下或脫落車身。
文檔編號B60J5/06GK201484143SQ200920141008
公開日2010年5月26日 申請日期2009年6月26日 優先權日2009年6月26日
發明者曹德樂, 柏宏, 董寧偉 申請人: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