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多功能營銷車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功能營銷車,尤其涉及一種用于流動影視和燈光廣告發布、櫥窗 展不、現場產品展示和演示、表演宣傳、現場促銷、銷售的多功能營銷車。
背景技術:
目前公知的基于汽車的戶外流動式的廣告和促銷宣傳媒體主要有三種,分別是車身外表 面、廣告午和舞臺車。車身外表面作為廣告媒體,其特點是將廣告畫面噴涂或張貼在車身匕 構成車身廣告,其主要問題是,廣告畫面相對于車身是靜態的,影響廣告表現力和受眾對廣 告的注意力;車上無增強廣告亮度的發光裝置,廣告晚間可見性差;難以向車外展示和演示 車內的產品。
廣告車的特征是在車身外表面鑲嵌面朝車外的燈箱或電了顯示屏,其缺點是車廂的兩側 和后側廂板是固定的,不能將其展丌平鋪,無法向車外展示車內產品及演示產品使用方法, 也不具備表演平臺的功能。
舞臺車的特征是,車廂的右、左廂板和后廂板可展開平鋪成水平狀,與車身地板共同組 成一個展示平臺,可用于展示和演不產品,進行現場促銷宣傳。其缺點是,當廂板合攏組成 -個車廂后,車廂外表面沒有發光和電子顯示裝置,只能通過畫面和文字來發布廣告,制約 了廣告效果,且車廂兩側和后側都不是透明材料,無法在行駛時向車外展示車廂內產品。 發明內容
為了克服車身廣告畫面靜止、晚間可視性差、難以向車外展示車內產品,廣告車難以向 車外演不產品和宣傳表演,舞臺車無法在行駛中向車外展示車內產品和發布影視、燈光和燈 箱廣告的不足,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集流動櫥窗展示、流動影視、燈光或燈箱廣告發布、產 品現場展示和促銷及銷售、載人載貨等營銷功能為一體的多功能營銷車。
本實用新型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多功能營銷車,其車身由車廂和車頭構成,車廂與車頭各自獨立或組成一個整休車 身,整體車身左側圍由車頭左側板和車廂左廂板構成,右側圍由車頭右側板和車廂右廂板構 成,車廂的左廂板、右廂板和后廂板分別由左扁平箱、右扁平箱和后扁平箱構成。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每個扁平箱各由一張內板、 一張外板和四個邊框構成,內板位于車 身內側,外板皆由透明板構成,并位于車身外側。每個扁平箱的內、外板之間有一定間距, 左、右扁平箱之間有一定間距。各扁平箱的每個邊框兩端都與相鄰邊框的端頭剛性連接。每 張內板分別以鎖銷、鎖扣等易裝卸方式與所屬扁平箱的四個邊框連接,使內板能夠反復從扁 平箱上方便地拆下及安裝回原狀。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每個扁平箱的外板分別與所屬扁平箱的邊框以鉚接或鑲嵌方式剛性 連接;或以鎖扣或鎖銷等易裝卸方式連接,使外板可從扁平箱上方便地拆卸及安裝回原狀, 以便從車外向扁平箱內放置物品和從中取出物品。這里,鑲嵌方式的實現方式是,在扁平箱 的四個邊框的靠近車外的邊沿上設置凹槽,外板的四個邊沿鑲嵌進凹槽內。所述多功能營銷車,當扁平箱內板拆卸后,車廂三面透明,整車就成為一個流動大櫥窗, 可在車輛行駛或停駛吋向午外展示車廂內的物品;當內板安裝還原后,各扁平箱可作為小櫥 窗,向車外展示扁平箱內放置的物品。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車廂頂棚上設置若干面朝車廂內的發光器件,各扁平箱的邊框內壁 設置(鑲嵌)若干照射扁平箱內部的發光器件,所述發光器件由LED燈、彩燈、射燈、R光 燈等燈具的一種或多種組成。頂棚和扁平箱內設置的發光器件用于增強車廂內或扁平箱內物 品的可視性,增強車內物品對車外的展示效果。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左扁平箱與車身地板鉸接,與頂蓋、后扁平箱和車頭左側板(或前 廂板)以鎖扣或鎖銷方式連接。右扁平箱與車身地板鉸接,與頂蓋、后扁平箱和車頭右側板
(或前廂板)以鎖扣或鎖銷方式連接。在車輛停駛時,左、右扁平箱PJ分別向車身左下方、 右下方旋轉展開成水平狀,且左、右扁平箱的內板與車身地板處于同一水平面,并可旋轉回 垂直閉合原狀。后扁平箱與車身頂蓋、地板及左、右扁平箱以鎖銷方式連接。在車輛停駛時, 后扁平箱可向后下方旋轉展開成與地板處于同一平面的水平狀,也可分別向左后方、右后方 旋轉展開,還可從車身上取下,并可旋轉或安裝回閉合原狀。展開成水平狀的扁平箱經支腿 支撐口」保持此狀態,與車身地板共同構成一個平臺。所述支腿為螺旋式或套筒伸縮式,可根 據地形調節高度。當三個扁平箱同時展開成水平狀時,各扁平箱與地板共同構成一個T型平 臺,當三個扁平箱中的一個或兩個展開成水平狀時,則展開的扁平箱分別與地板構成長方形 或L形平臺,可用于展示產品及其模型、演示產品使用方法、進行表演宣傳、促銷和銷售。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當車頭與車身相互獨立時,車廂前廂板上設置有面朝車后方向的發 光器件、電子顯示屏或燈箱。當車頭與車廂構成一個整體車身時,在車身內部,車頭左、右 側圍板后邊沿之間設置一鏜橫向的門作為車頭后門和車廂的前廂板,其左門框和右門框與頂 蓋和地板相連接,并分別與車頭左側板、右側板后邊沿連接成整體。車身頂蓋作為門上框, 車頭后門板是單扇的或雙扇的,與左門框或/和右門框鉸接,并向后開啟。門板上鑲嵌面朝車 后方向的發光器件、電子顯示屏或燈箱。當左、右、后扁平箱展開成平臺時,前廂板或門板 就構成平臺的背景墻,其發光器件、電子顯示屏或燈箱可用于照明或發布廣告信息。當多功 能營銷車作為流動大櫥窗使用時,前廂板或門板上的發光器件可用于增強櫥窗內的亮度。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左、右、后扁平箱內分別設置左電了顯示一發光裝置、右電7顯示 —發光裝置、后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所述每個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由電子顯示或/和發光器 件固定在一個基板上構成,或安裝在扁平箱內板上構成,其顯示一發光面與扁平箱外板平行 并面朝車外,可透過扁平箱外板(透明板)向車外發布影視信息、燈光信息,或增強在外板 上設置的廣告畫面的亮度與可視度。所述電子顯示和發光器件由電子顯示屏、LED幻、彩幻、 射燈、日光燈等的一種或多種組成。所述影視信息由一臺影視播放設備提供,所述影視播放 設備是DVD/VCD機或計算機,設置在車頭內,并與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電連接。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各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以鎖扣、鎖銷等活動方式與其所屬扁平箱的 邊框連接,可反復從扁平箱內拆卸取出和安裝回原狀,或反復與內板一起從扁平箱上拆卸, 移出車廂,并可與內板一起安裝回原狀。在各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安裝進相應扁平箱,且各扁平箱處于豎立狀況時,扁平箱就成為一個廣告媒體裝置,整車就成為流動的廣告車。將電 子顯示一發光裝置從扁平箱取出后,扁平箱就恢復了小櫥窗的功能。將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 和扁平箱內板一起從扁平箱上拆卸后,車廂就恢復大櫥窗功能。各電子顯示—發光裝置的高 度、長度和厚度分別小丁'相應扁平箱的上下邊框、兩豎直邊框之間和扁平箱內外板的間距, 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與所屬扁平箱邊框之間的縫隙設置一層橡膠材料,用于緩解電子顯示一 發光裝置所承受的振動和沖擊。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其扁平箱內的電子顯示或發光裝置取出的情況下,在扁平箱內至少 設置一張水平放置的橫隔板,橫隔板的兩端分別以鎖扣、鎖銷或彈簧夾具等易裝卸方式連接 在所屬扁平箱的兩個豎直邊框上,使橫隔板容易從扁平箱取出和裝進扁平箱。當扁平箱作為 小櫥窗使用時,橫隔板用于分層放置小件展品。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左、右扁平箱的旋轉可由人力推動或設置在車身內的油缸驅動,油 缸分別與左、右扁平箱和車身地板鉸接。地板上設置四個水平凹槽,左、右扁平箱的豎直框 上各設置一個垂直凹槽,且水平凹槽和垂直凹槽的一端相鄰。油缸底座分別固定在水平凹槽 和乖直凹槽中。當左右扁平箱展開成水平狀時,垂直凹槽也處于水平狀,且與相鄰的水T凹 槽組成一個長凹槽,油缸位于長凹槽內,使平臺表面保持平整。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其左、右扁平箱外側各設置一張透明擋雨板,透明擋雨板的上沿與 車身頂蓋鉸接,下沿與車身兩側底部以鎖扣連接。透明擋雨板能夠旋轉成水平狀,與頂蓋處 于同一水平面,用于擋雨。在處于水平狀的擋雨板上面鋪設一層布就可以遮陽。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其頂蓋上方設置有四根橫向套筒式伸縮桿。伸縮桿可向車身左、右 方橫向伸展開,通過伸展端的掛鉤懸掛水平狀的透明擋雨板,使其保持水平狀態。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車內設置面向車外并影視播放設備相聯的擴音設備,設置一臺與電 子顯示一發光裝置、發光器件、電子顯示屏、燈箱、影視播放設備、擴音設備、油缸電聯接 的發電設備。影視播放設備則與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和擴音設備通過音頻視頻線相聯接。
所述多功能營銷車,其車頭內BJ設置前后兩排座位,用于搭乘隨車促銷人員或推銷人員等。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一輛車上集成了流動櫥窗展示、流動影視廣告或燈箱廣告 發布、巡游展示平臺、流動銷售、產品現場演示和表演宣傳等多個促銷功能,以及載貨載人 功能,能夠提高促銷活動的效果。
圖1、圖2、圖3和圖4是第一個實施例示意圖,其中圖1是立體示意圖,圖2是橫斷面 圖,圖3是后扁平箱取下且左、右扁平箱展開成水平狀的后視圖,圖4是側面截面圖。
圖5和圖6是第2個實施例示意圖,其中圖5是第二個實施例取下后扁平箱的后視圖, 圖6是圖5的展開圖。
圖中各標記的含義是l.左、右扁平箱外板,2.左、右扁平箱內板,3.左、右扁平箱邊 框,4.電子顯示屏,5.頂蓋,6.頂棚,7.地板,8.頂燈,9.鉸鏈,10.支腿,11.門板,12. 燈具,13.油缸,14.細長平臺,15.后扁平箱內板。16.門框,17.合頁,18.鉚釘,19.鎖扣,20.后扁平箱邊框,21.發電機固定箱,22.透明擋雨板,23.DVD, 24.咅箱,25.水平 凹槽,26.垂直凹槽,27.電子鎖,28.電子鎖舌孔,29.伸縮桿,30.固定架,31.鎖銷,32. 掛鉤,33.橡膠襯墊。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說明具體實施方式
。
在第一個實施例中,車頭與車廂構成整體車身,左、右扁平箱分別由透明的外板(1)、 內板(2)和邊框(3)構成,后扁平箱由透明的外板、內板(15)和邊框(20)構成。各扁 平箱外板與所屬扁平箱邊框通過鉚釘(18)連接。各內板與所屬扁平箱邊框用鎖扣(19)連 接。電子顯示--發光裝置為固定在基板上的電子顯示屏(4),形狀為扁長方體,位于扁平箱 內部,并以鎖扣方式與相應扁平箱邊框相連接,電子顯示屏(4)與相應邊框之間屮橡膠襯墊 (33)填充。左、右扁平箱通過鉸鏈(9)與地板(7)鉸接,并以電子鎖(27)通過電子鎖 舌孔(28)與頂蓋(5)、前廂板和后扁平箱連接。后扁平箱與車身等寬,并通過鎖銷(31) 與頂蓋和地板連接,通過電子鎖(27)與左、右扁平箱連接。地板(7)的寬度小于車身寬度, 長度小于車廂長度,地板兩側和后側各有一個與左、右、后扁平箱等長的細長平臺(14),細 長平臺表面低于地板(7)表面,各細長平臺與相應扁平箱底部之間各形成一個匸型槽,匚型 槽的高度和深度都與相應扁平箱的厚度相等。后扁平箱長度與車身寬度相等。當各扁平箱處 于垂直狀態時,支腿(10)放置在匸型槽內,并以鎖扣方式與匸型槽的垂直壁相連接。當各 扁平箱展開成水平狀時,支腿(10)與細長平臺(14)共同支撐各扁平箱。支腿為橫截面為 矩形的套筒式結構,其橫截面長度等于匸型槽的高度。在車廂內設置四個油缸(13),油缸分 別與地板和左、右扁平箱的邊框鉸接,用于驅動左右扁平箱水平展開和還原。地板上有四個 水平凹槽(25),左、右扁平箱前后邊框上也有四個垂直凹槽(26)。油缸底座分別同定在水 平凹槽和垂直凹槽中。當左右扁平箱展開成水平狀時,水平凹槽和相鄰的垂直凹槽組成一個 凹槽,油缸位于凹槽內部。車身內部設置一鏜橫向的雙扇門作為車頭后門和車廂的前廂板, 其左、右門框(16)與頂蓋(5)和地板(7)相連接,門板(11)與門框(16)通過合頁(17) 連接,并向后丌啟。門板(11)上鑲嵌朝車后方向發光的燈具(12)。車身頂棚(6)上鑲嵌 頂燈(8)。在車頭內設置與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電連接的DVD。在地板右邊沿下方設置一臺 發電機,安裝在位于右側前后輪胎之間發電機固定箱(21)內。發電機分別與電子顯示一發 光裝置、DVD、燈具、頂燈和油缸電聯接。當左、右、后扁平箱都展開成水平狀時,左、右 扁平箱的內板(1)、后扁平箱內板(15)與地板(7)表面處于同一水平面上,共同構成一個 T形平臺。在車廂下,兩側前輪后各鑲嵌一個音箱(24)。
在第一.個實施例中,車頭與車廂構成整體車身。左、右扁平箱外側各設置一張透明擋雨 板(22),透明擋雨板的上沿與車身頂蓋(5)鉸接。四根套筒式伸縮桿(29)通過固定架(30) 橫向固定在頂蓋(5)上。伸縮桿的伸縮端可向車身兩側橫向伸出,通過掛鉤(32)懸掛水平 狀的透明擋雨板(30),使其保持水平狀態。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為電子顯示屏,位于扁平箱 內部。左、右扁平箱通過鉸鏈(9)與地板(7)鉸接。地板(7)的寬度小于車身寬度,長度 小于車廂長度,地板兩側和后側各有一個與左、右、后扁平箱等長的細長平臺(14),細長平臺表面低于地板(7)表面,各細長平臺與相應扁平箱底部之間各形成一個匸型槽。后扁平箱 長度與車身寬度相等。透明擋雨板(22)的高度大于左、右扁平箱的高度,透明擋雨板(22) 的下沿與兩側相應細長平臺的外邊沿以鎖扣連接。當各扁平箱處于垂直狀態時,支腿(10) 放置在匸型槽內,并以鎖扣方式與匸型槽的垂直壁相連接。當各扁平箱展開成水平狀時,支 腿(10)與細長平臺(14)共同支撐各扁平箱。支腿(10)為橫截面為矩形的套筒式結構, 其橫截面長度等于匸型槽的高度。車身內部設置一鏜橫向的雙扇門作為車頭后門和車廂的前 廂板,其左、右門框(16)與頂蓋(5)和地板(7)相連接,門板(11)與門框(16)通過 合頁(17)連接,并向后開啟。門板(11)上鑲嵌朝車后方向發光的燈具(12)。車身頂棚(6) 上鑲嵌頂燈(8)。
權利要求1. 一種多功能營銷車,車身由車廂和車頭構成,車頭與車廂各自獨立,或組成一個整體車身,整體車身的左側圍由車頭左側板和車廂左廂板構成,右側圍由車頭右側板和車廂右廂板構成,其特征是(1)車廂左、右、后廂板分別由左扁平箱、右扁平箱和后扁平箱構成,各扁平箱都由張外板、一張內板和四個邊框組成,其中外板是透明板;(2)各扁平箱的每個邊框兩端與相鄰邊框的端頭剛性連接,每個內板分別以易拆卸的鎖銷或鎖扣方式與所屬扁平箱的邊框連接;(3)每個扁平箱的外板與所屬扁平箱的邊框以鉚接或鑲嵌方式剛性連接,或以鎖扣或鎖銷方式柔性連接。
2.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左、右和后扁平箱內部分別設置有面 向車外的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與其所屬扁平箱的邊框以易拆卸的鎖扣 或鎖銷方式連接。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左、右扁T菊分別與車身地板鉸接, 與車身頂蓋、車頭左側板、右側板(或車廂前廂板)以鎖扣或鎖銷方式連接,可分別向車身 左、右方旋轉展開成與車身地板等高的水平狀,經支腿支撐可保持此狀態,并可旋轉回垂直 狀。
4.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后扁平箱與車身頂蓋、地板以鎖銷方 式連接,可向后展開成與車身地板等高的水T狀,經支腿支撐可保持此狀態,或向左方、右 方旋轉展開,或從車身上取下,并可旋轉或安裝回原狀。
5.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左、右扁平箱的旋轉展開各由兩個油 缸驅動,油缸分別與地板和左、右扁平箱的邊框鉸接。
6.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扁平箱的內部設腎有易拆卸的橫隔板, 橫隔板的兩端分別與所厲扁平箱的兩個豎直邊框以鎖扣、鎖銷方式連接。
7. 如權利要求l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午-廂頂棚鑲嵌有朝下的發光器件,甜 廂板后表面鑲嵌有電子顯示或發光器件,其光線沿車身縱向向后照射,扁平箱的邊框內側鑲 嵌有照射扁平箱內部的發光器件。
8.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左、右扁平箱外側各設置有一張透明 擋附板,透明擋雨板上沿分別與車身頂蓋鉸接,下沿分別與車身兩側底部以鎖扣連接,可旋 轉展開至水平狀,與頂棚處于同一水平面。
9. 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頂蓋上設置有伸展端向車身左右兩側 伸出的橫向伸縮桿,其伸展端可通過掛鉤與處于水平狀的透明擋雨板相連接。
10. 如權利要求2或7所述的多功能營銷車,其特征是,車內設置有影視播放設備、發 電設備和對外播音的擴音設備,其中影視播放設備與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和擴音設備通過音 頻視頻線相連接,發電設備與發光器件、影視播放設備、電子顯示一發光裝置和油缸電連接。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多功能營銷車,其目的在于解決車身廣告畫面靜止,晚間可視性差,廣告車不能向車外演示車內產品及展開成演示平臺,舞臺車不能在行駛中向車外發布影視廣告和展示產品的問題。其技術方案是,車身的左、右、后廂板各由一個扁平箱構成,扁平箱外板是透明板,內板可拆卸,扁平箱內設置朝向車外的易拆卸電子顯示—發光裝置。扁平箱與地板鉸接,可向左、右側和后側展開成水平狀,使其內板與車內地板共同構成T形平臺。該車停駛時可展開成展示平臺,行駛時成為流動影視廣告車,取下內板和電子顯示—發光裝置則成為櫥窗。該車集流動櫥窗展示、流動影視廣告發布、現場演示、促銷與銷售、表演、配送等多種營銷功能為一體,可增強促銷效果。
文檔編號B60P3/025GK201280092SQ20082009856
公開日2009年7月29日 申請日期2008年6月17日 優先權日2008年6月17日
發明者鋼 丁 申請人:鋼 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