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采取了能防止由于車輛側面沖撞時等的沖擊加速度而使車門 打開的措施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
背景技術:
在專利文獻l (日本特開2001-12113號公報)中,公開了現有的這種汽車 用車門拉手裝置。如圖1所示,這種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旋轉自如地設置在車 門主體100上,在車門關閉位置和車門打開位置之間,具有能進行轉動操作的, 夾鉗式拉手101。在車門主體101上,設有能在待機位置(圖1中的實線位置) 與干涉位置(圖1中的虛線位置)之間自由轉動的擋塊部件102。擋塊部件102 借助于圖中未圖示的加力裝置,被壓向待機位置(圖中的實線位置)一側。擋 塊部件102的待機位置,設置在拉手101的止擋部分101a的轉動軌跡外的位 置上,而擋塊部件102的干涉位置則設置在止擋部分101a的轉動軌跡內的位 置上。
在上述結構中,當4巴使拉手101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移動的方 向的沖擊加速度A施加在車門主體100上時,在拉手101由于這個沖擊加速 度而向打開位置的方向a移動的同時,擋塊部件102便克服加力裝置(未圖示) 的壓力而向干涉位置的方向b移動。此時,擋塊部件102這個部件也比拉手 101更快地移動到能進行干涉的區域,并與拉手101的止擋部分101a產生干 涉。由于這個擋塊部件102的干涉,便阻止了拉手101向車門打開位置一側移 動。借助于上述作用,便能防止車門由于側面沖撞時等的沖擊加速度而打開。
另外,當對車門主體100施加使拉手101從車門打開位置向車門關用位置 移動的方向的沖擊加速度B時,車門就不會由于這個方向上的沖擊加速度而 打開。
可是,作為上述擋塊部件102能確實起到止擋功能的條件,可以列舉在輸 入沖擊加速度A時,擋塊部件102要比拉手101的止擋部分101a更快地到達
干涉位置。這一條件,可通過在輸入沖擊加速度時,把擋塊部件102設定成比
拉手101更易于動作而能夠簡單地達到。
此外,作為另一個重要的條件,可以列舉由加力裝置(未圖示)壓到待機
位置一側的檔塊部件102要長時間停留在能進行干涉的區間。即,這是因為, 即便擋塊部件102很快就到達了能進行干涉的區間,若擋塊部件102又很快地 返回到非干涉位置,也會發生與拉手101的止擋部分101a不干涉這樣的情況。 可是,在上述現有例子中,對于讓擋塊部件102長時間地停留在能進行干涉的 區間里并未采取什么措施,因而擋塊部件102有可能不會正常地發揮功能。
發明內容
因此,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在發生側面沖撞之類的情況下,能可靠地 阻止擋塊部件向拉手打開位置方向移動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的第一個方面提供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是,它
具有下列各種部件設置在車門主體上,能夠自由轉動,并在車門關閉位置與 車門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拉手;與上述拉手的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 的操作聯動,從待機位置轉動到解除鎖定位置上,解除車門鎖定機構鎖定的杠 桿;設置在上述車門主體上,能自由轉動,并能在與設置在上述拉手和上述杠 桿的任何一方的止擋部分不干涉的待機位置,和與上述止擋部分干涉的干涉位 置之間移動,并且借助于加力裝置被壓向待機位置一側的擋塊部件;擋塊停留 裝置,用于延長上述擋塊部件在與上述止擋部分的可干涉區間內的擋塊停留裝 置時間;當對上述車門主體施加使上述拉手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移 動的方向的沖擊加速度時,該沖擊加速度便使上述擋塊克服上述加力裝置的壓 力而從待機位置向干涉位置方向移動,與上述拉手或上述杠桿結合,阻止上述 杠桿向解除鎖定位置移動。
借助于上述結構,當使拉手受到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移動的方 向上的沖擊加速度時,擋塊部件便克服加力裝置的壓力,從待機位置向干涉位 置方向移動,并在干涉位置上反彈回來,再次回到待機位置。可是,在這種往 復移動的過程中,由于擋塊部件借助于擋塊停留裝置在可干涉區間移動比以往 長的時間,因而便能可靠地阻止擋塊部件向拉手打開位置方向移動。
此外,在上述結構中,上述擋塊停留裝置可以是^:置在上述擋塊部件的擋
側轉動控制部分的至少任何一方的沖撞面上的緩沖部件。
借助于這種結構,由于在擋塊部件移動到干涉位置時,擋塊側轉動限制部 分和協同作用側轉動控制部分隔著緩沖部件互相碰撞,因而減緩了擋塊部件回
彈的速度。因此,由于擋塊部件長時間停留在可干涉區間,因而能可靠地阻止 拉手向打開位置的方向移動。
此外,在上述結構中,上述擋塊停留裝置可以是在上述擋塊部件的可干涉
的區間成為移動阻力的移動阻力部分。
借助于這種結構,當擋塊部件進入可干涉區間時,由于受到移動阻力而減 慢擋塊部件的移動速度。因此,由于擋塊部件長時間停留在可干涉區間里,從 而能更加可靠地阻止拉手向打開位置的方向移動。
此外,在上述結構中,上述移動阻力部分由突出地設置在上述擋塊部件和 上述車門主體的任何一方的突緣以及設置在上述的另一方并在上述擋塊部件 移動到可干涉的區間時,上述突緣在其上滑動的滑動面構成。
借助于這種結構,移動阻力部分的結構就很簡單。
此外,在上述結構中,上述擋塊部件布置成在上述車門主體上自由轉動地
支承上述擋塊部件的轉動支承軸沿著車輛的前后方向。
借助于這種結構,不僅在受到從車身側面傳遞過來的沖擊加速度的情況 下,而且在受到從車身斜向傳遞過來的沖擊加速度的情況下,擋塊部件都能可 靠地工作。
圖1是現有例子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的主要部分的剖視圖。 圖2是表示本發明第 一 實施例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的剖視圖。 圖3是表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從車內側看到的內 表面圖。
圖4是表示本發明第一實施例的擋塊部件與拉手的止擋部分周圍的主要
部分的剖一見圖。
圖5是表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擋塊部件與拉手的止擋部分周圍的主要 部分的剖^L圖。
圖6是表示本發明第三實施例的擋塊部件與拉手的止擋部分周圍的主要 部分的剖視圖。
圖7表示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圖7 (a)是擋塊部件處于待機位置的狀 態的俯視圖;圖7 (b)是擋塊部件處于能發生干涉的區間的位置的狀態的俯 視圖。
圖8是表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從車內側看到的 主要部分的內表面圖。
圖9是表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擋塊部件與杠桿的布置的正視圖。 圖10是表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擋塊部件與杠桿一起處于待機位置 的狀態的側視圖。
圖11是表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的擋塊部件處于與杠桿干涉的狀態的側 視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
下面,參照
本發明的實施例。 第一實施例
在圖2-圖4中,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1具有下列各種部件固定在車門 主體(未圖示)上的車門主體側部件,即托架2;設置在該托架2的支承部分 2b上,能自由轉動的夾鉗式拉手3;與該拉手3的轉動操作聯動,從待機位置 旋轉移位到解除鎖定的位置的杠桿4;通過鋼絲繩(未圖示)連接在該杠桿4 上的車門鎖定機構(未圖示);設置在托架2上能自由轉動的擋塊部件5;以 及將該擋塊部件5壓向待機位置的加力裝置,即彈簧6 (示于圖3中)。另夕卜, 圖3中,標號A表示沖撞一側的加速度的方向,而標號B則表示非沖撞一側 的加速度的方向。
拉手3幾乎大部分露出在車門面板(未圖示)的外側,通過向圖2中的箭 頭a方向的操作,便能進行從車門關閉位置轉動到車門打開位置的操作。在拉 手3的旋轉的前端一側上,^沒有向車廂一側凸出的止擋部分3a。
杠桿4設置在托架2上并能以支承軸10為中心自由轉動,以支承軸10 為中心在待機位置和解除鎖定位置之間旋轉移位。在解除鎖定位置上,車門鎖 定機構(未圖示)的鎖定被解除。 如圖4所詳細表示的,擋塊部件5支承在旋轉支承軸11上并能自由轉動, 能在與拉手3的止擋部分3a不干涉的待機位置(圖4中的假想線位置)及與 止擋部分3a產生干涉的干涉位置(圖4中的實線位置)之間移動。此時,擋 塊部件5以擋塊部件5前端的轉動軌跡與拉手3的止擋部分3a前端的移動軌 跡交叉點為界,從交叉點到待機位置一側的區間是非干涉區間El,而從交叉 點到干涉位置一側的區間是可干涉區間E2。
在擋塊部件5上設有轉動限制部分5a。在位于該轉動限制部分5a的轉動 軌跡上的托架2的位置上,設有協同作用側轉動控制部分2a。在該協同作用 的轉動控制部分2a的沖撞面上,設有作為擋塊停留裝置的緩沖部件12。當擋 塊部件5轉動到干涉位置時,擋塊側轉動限制部分5a便通過緩沖部件12,撞 在協同作用側轉動控制部分2a上,限制擋塊部件5的轉動。緩沖部件12用吸 收沖擊的性能優良的例如,橡膠材料制成。
在上述結構中,當使拉手3從車門關閉位置移動到車門打開位置方向上的 沖擊加速度A傳遞到車門主體上時,車門3便由于這個沖擊加速度向著打開 位置的方向a相對地移動,而杠桿4便隨之向釋放車門位置的方向移動。而且, 擋塊部件5則借助于沖擊加速度克服彈簧的彈力而向干涉位置方向b移動。
此時,擋塊部件5則比拉手3更快地移動到可干涉區間E2。然后,當擋 塊部件5移動到干涉位置時,擋塊側轉動限制部分5a便在緩沖部件12和協同 作用側轉動控制部分2a相撞,由緩沖部件12吸收由擋塊部件5的移動所造成 的沖擊。因此,擋塊部件5的回彈速度就變得很慢。由于該回彈速度很f曼而使 擋塊部件5長時間地停留在可干涉區間E2里,所以擋塊部件5結合在拉手3 的止擋部分3a上的概率就很高,從而能可靠地阻止拉手3向打開位置的方向 移動。借助于以上過程,就能可靠地防止由于側面沖撞時等的沖擊加速度導致 車門打開。
此外,當使拉手3從車門打開位置向關閉位置移動的方向上的沖擊加速度 B施加在車門主體上時,門也不會由于這個方向上的沖擊加速度而打開。 第二實施例
圖5是表示本發明第二實施例的擋塊部件與拉手的止擋部分周圍的主要 部分的剖視圖。
如圖5所示,該第二實施例的擋塊停留裝置由設置在托架2的協同作用側
轉動控制部分2a與擋塊部件5的擋塊側轉動限制部分5a的雙方碰撞面上的緩 沖部件12、 13構成。
由于其它結構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相同,故省略了重復的說明。另外,在圖 5中,對于結構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相同的部位,均標以同樣的標號,以 明確其作用。
在該第二實施例中,由于擋塊部件5的回彈速度變慢,從而能可靠地防止 由于側面沖撞等的沖擊加速度而使車門打開。
另外,擋塊停留裝置,也可以由只設置在擋塊側轉動限制部分5a的碰撞 面上的緩沖部件13構成。 第三實施例
圖6和圖7表示本發明的第三實施例,圖6是擋塊部件與拉手的止擋部分 周圍的主要部分的剖視圖,圖7 (a)是擋塊部件處于待機位置的狀態的俯視 圖,圖7 (b)是擋塊部件處于可干涉區間的位置的狀態的俯視圖。
如圖6所示,該第三實施例的擋塊停留裝置由設置在擋塊部件5上的作為 移動阻擋部分的突緣14構成。突緣14的構成為,如圖7 (a)所示,在擋塊 部件5移動通過非干涉區間El的過程中,突緣14與托架2不干涉;但如圖7 (b)所示,在擋塊部件5移動通過可干涉區間E2的過程中,卻要在設置在 托架2的側面上的滑動面2c上滑動。即,突緣14在擋塊部件5的可干涉區間 E2作為移動的阻力。
由于其它結構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相同,故省略了重復的說明。另外,在圖 6中,對于結構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的結構相同的部位,均標以同樣的標號,以 明確其作用。
在上述結構中,由于當擋塊部件5進入可干涉區間E2時,受到了移動阻 力,于是擋塊部件5的移動速度變慢。由于該移動速度減慢而使得擋塊部件5 長時間停留在可干涉區間E2中,因而提高了擋塊部件5止擋在拉手3的止擋 部分3a上的可能性,能可靠地阻止拉手3向打開車門的方向移動。
在該第三實施例中,由于移動阻力部分由擋塊部件5的突緣14構成,所 以移動阻力部分的結構很簡單。
另夕卜,在該第三實施例中,雖然移動阻力部分由設置在擋塊部件5上的突
緣14構成,但,既可以由設置在作為車門主體一側的部件的托架2上的突緣 構成,也可以由設置在擋塊部件5和托架2這兩個部件上的突緣構成。此外, 移動阻力部分也可以由突緣之外的結構構成,例如,采用在擋塊部件5與滑動 面2c之間涂敷潤滑脂那樣粘性高的物質,以使擋塊部件5暫時保持在可干涉 區間E2中的結構,也能獲得同樣的效果。 第四實施例
圖8~圖11表示本發明的第四實施例,圖8是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從車 內側看到的主要部分的內表面圖,圖9是表示擋塊部件與杠桿的布置的正視 圖,圖IO是表示擋塊部件與杠桿一起處于待機位置的狀態的側視圖,圖ll是 表示擋塊部件處于與杠桿干涉的狀態的側視圖。
在圖8 圖11中,在第四實施例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20中,與上述第 一實施例相比,擋塊部件5的轉動方向互不同。即,在第一實施例中,以旋轉 支承軸11沿著車輛上下方向的方式布置擋塊部件,而在這個第四實施例中, 擋塊部件5的旋轉支承軸11與上述第一實施例相比卻布置成轉動了 90度的位 置上,即,以沿著車輛的前后方向的方式布置擋塊部件5,連接其轉動中心與 重心位置的線的方向,布置成相對于從車身傾斜的前方傳遞過來的沖擊加速度 的方向為保持足夠角度的方向。
此外,擋塊部件5設置成能在與杠桿4的止擋部分4a不干涉的待機位置 和與止擋部分4a干涉的干涉位置之間自由轉動,并且,借助于待機位置一側 的加力裝置,即彈簧6進行加壓。即,在這個第四實施例中,擋塊部件5的干 涉對象,不是拉手3的止擋部分3a,而是杠桿4的止擋部分4a (在圖10、圖 11中,為明確起見,用陰影線來表示)。而且,擋塊部件5阻止杠桿4向解除 鎖定位置一側移動,因而也就阻止了拉手3向車門打開位置一側移動。
由于其它結構與上迷第一實施例相同,故對于附閨紙上結構相同的部位, 均標以同樣的標號,并省略其說明。
在上述結構中,在處于圖IO的狀態下,當對車門主體(未圖示)施加讓 拉手3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移動的方向的沖擊加速度A時,拉手3 便由于這個沖擊加速度而向打開位置的方向移動,于是杠桿4便隨之向車門釋
放位置方向c移動。還有,擋塊部件5由于沖擊加速度而克服彈簧6的彈力, 而向干涉位置方向b移動。
此時,如圖11所示,擋塊部件5要比杠桿4更快地移動到可干涉區間。 而且,當擋塊部件5移動到干涉位置時,由于擋塊側轉動限制部分5a與協同 作用側轉動控制部分2a隔著緩沖部件12相撞,因而減慢了擋塊部件5的回彈 速度。由于該回彈速度的減慢使得擋塊部件5長時間停留在可干涉區間中,因 而提高了擋塊部件5止擋在杠桿4的止擋部分4a上的概率,能可靠地阻止拉 手3向車門打開位置的方向移動。借助于上述過程,就能可靠地防止車門在發 生側面沖撞時等由于沖擊加速度而打開。
在該第四實施例中,由于擋塊部件5布置成使其轉動中心與重心位置連接 線的方向相對于從車身傾斜的前方傳遞過來的沖擊加速度的方向為保持足夠 角度的方向,因而,即使在不僅從車身側面施加沖擊加速度的情況下,而且在 從車身的斜前方施加沖擊加速度的情況下,也能使擋塊部件5可靠地進行工 作。因此,能可靠地防止車門由于車身的斜前方發生沖撞時等,由于沖擊加速 度而打開。
區間內的停留時間的擋塊停留裝置,所以,當拉手受到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 打開位置移動方向上的沖擊加速度時,擋塊部件便能抵抗加力裝置的壓力,從 待機位置向干涉位置方向移動,在可干涉區間內,由于擋塊部件要經過長時間 的移動,從而能可靠地阻止擋塊部件向拉手的打開位置方向的移動。
權利要求
1. 一種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其特征在于,它具有下列各種部件設置在車門主體上,能夠自由轉動,并在車門關閉位置與車門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拉手;與上述拉手的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的操作聯動,從待機位置轉動到解除鎖定位置上,解除車門鎖定機構鎖定的杠桿;設置在上述車門主體上,能自由轉動,并能在與設置在上述拉手和上述杠桿的任何一方的止擋部分不干涉的待機位置,和與上述止擋部分干涉的干涉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借助于加力裝置被壓向待機位置一側的擋塊部件;擋塊停留裝置,用于延長上述擋塊部件在與上述止擋部分的可干涉區間內的擋塊停留裝置時間;當對上述車門主體施加使上述拉手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移動的方向的沖擊加速度時,該沖擊加速度便使上述擋塊克服上述加力裝置的壓力而從待機位置向干涉位置方向移動,與上述拉手或上述杠桿結合,阻止上述杠桿向解除鎖定位置移動。
2.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擋塊停留裝置是設置在上述擋塊部件的擋塊側轉動限制部分和上述擋塊側轉動限制部分在干涉位置上沖撞的協同作用側轉動控制部分的至少任 何一方的沖撞面上的緩沖部件。
3.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其特征在于,動阻力部分。
4. 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移動阻力部分由突出地設置在上述擋塊部件和上述車門主體的任何一方的突緣以及設置在上述的另一方并在上述擋塊部件移動到可干涉的區間 時,上述突緣在其上滑動的滑動面構成。
5. 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其特征在于, 上述擋塊部件布置成在上述車門主體上自由轉動地支承上述擋塊部件的轉動支承軸沿著車輛的前后方向。
全文摘要
一種汽車用車門拉手裝置,它具有在車門關閉位置與車門打開位置之間移動的拉手(3);與拉手(3)的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的操作聯動,從待機位置轉動到解除鎖定位置,并解除對車門鎖定機構的鎖定的杠桿(4);設置在托架(2)上,能自由轉動,在與拉手的止擋部分(3a)不干涉的待機位置和與止擋部分(3a)干涉的干涉位置之間移動,并壓向待機位置一側的擋塊部件(5)。當對車門主體施加使拉手(3)從車門關閉位置向車門打開位置移動的方向的沖擊加速度時,擋塊部件(5)由于該沖擊加速度而克服彈簧的壓力從待機位置向干涉位置方向移動,阻止杠桿(4)向解除鎖定位置移動。在擋塊部件(5)的擋塊側轉動限制部分在干涉位置沖撞的協同作用側轉動控制部分(2a)上設有緩沖部件(12)。
文檔編號B60J5/04GK101389822SQ20078000692
公開日2009年3月18日 申請日期2007年2月21日 優先權日2006年2月28日
發明者久保田聰, 渡邊直樹 申請人:株式會社阿爾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