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獨立照明系統和方法
技術領域:
總的來說,本發明涉及一種輔助照明系統,諸如安裝在掃雪機上及前置車輛附件,更具體地,涉及一種便于將輔助照明系統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的線束,車輛上安裝有車輛附件,以便通過車輛的照明系統為其供電并控制輔助照明。
背景技術:
在如小型載貨卡車和運動型轎車(SUV)上安裝掃雪機及類似前置車輛附件已經有一定的時間了,這種掃雪機允許快速方便地掃雪并用車輛把雪運走。這種掃雪機及前置車輛附件能夠從車上拆下來,這樣只有當需要的時候(對于掃雪機來說,在冬天要使用它們,而在一年的其它時候要將掃雪機從車輛上拆下來)才連接到車上。由于這種前置車輛附件安裝在車輛前方的某一位置并處于車輛前端之前的水平,會擋到車輛燈光,所以需要在車輛附件中包含照明燈(對于掃雪機,是在掃雪機刮板的上方位置)。特別重要的是,在這樣可能在夜里使用的車輛附件上應該包括頭燈(掃雪機經常在雪后的凌晨使用,在太陽出來之前)。
這些前置車輛附件通常都有輔助頭燈,其安裝在車輛附件框架上的照明桿上。由于前置車輛附件的安裝位置阻擋了車輛頭燈的照明,所以通常不連接具有這些安裝在其上的車輛附件的車輛的頭燈。有兩個原因,首先,是由于具有前置附件的車輛的頭燈被車輛附件阻擋,所以車輛的頭燈并不能提供有用的照明,在車輛附件上安裝有頭燈的情況下是多余的。第二是由于同時使用車輛頭燈及前置車輛附件上的頭燈需要更大耗用電流,這對車輛有不良影響,毀壞頭燈電路的保險而且會讓電池迅速耗盡,而導致車輛不能工作。
因此,前置車輛附件上的照明系統被設計成允許將車輛頭燈中斷,并且由車輛的照明系統操作車輛附件的頭燈。在Miller等人的美國專利4,280,062中,及Knepel等人的美國專利5,420,480中均公開了用于掃雪機的照明系統,在這里引用其全文。Miller等人的參考文獻指出一種輔助照明線束插到車輛照明系統中,并且具有一個開關,通過開關車輛司機可以選擇打開車輛頭燈或是掃雪機的頭燈。該系統有個很明顯的缺點就是,供給頭燈的電流必須經過比較長的線路,這就導致了頭燈亮度的損失和降低。
Knepel等人表示出一種自動頭燈切換系統,利用繼電器來完成車輛頭燈或掃雪機頭燈之間的切換。用連接器將車輛頭燈切換系統的線束部分連接到掃雪機的線束部分上。頭燈系統檢測掃雪機的照明線束何時插到車輛線束中,且啟動繼電器來連接掃雪機上的頭燈,并中斷車輛上的頭燈。
最近,還有幾個附加系統用于連接如掃雪機的前置車輛附件的線束系統與車輛的照明系統。這樣系統的例子已經在Kelly的美國專利6,005,300、Perdec的美國專利6,265,829和Menze的美國專利6,396,210中表示,這些文獻在這里全文引用。Kelly的文獻使用與一個獨立電路相連的照明開關,來操作在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之間進行電力切換的控制模塊。Perdec的文獻使用一個可以無線控制的微處理器模塊,來控制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之間的操作和切換。Menze的文獻公開了一種頭燈適配器系統,其利用模塊化的線束及具有頭燈選擇器開關的連接器來切換車輛頭燈和輔助掃雪機頭燈之間的電力。
所有的這些參考文獻有一個共同點,即均需要某類開關機構,以在車輛頭燈的操作和輔助頭燈的操作之間進行切換。需要開關的原因很簡單——它們均增加了一個永久性地安裝在車輛中的線束,該線束插進位于前置車輛附件上的線束中。由于需要頭燈和輔助頭燈不同時工作,至少不是兩個都高亮度工作,所以為了避免過度耗用電流,在前面的系統中均需要使用一個開關來選擇車輛頭燈或輔助頭燈。
因此,本發明的一個主要目的就是,提供一種獨立的照明系統,便于實現附助頭燈的操作,每當通過車輛照明系統連接輔助頭燈進行操作時,其能夠自動中斷車輛頭燈。本發明的另一個相關目的是,不再需要任何在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之間進行選擇的開關,取代它的是一種設計,當前置車輛附件的線束連接到車輛線束時,將自動中斷車輛頭燈并且自動連接輔助頭燈。本發明的另一個相關目的是,不需要任何在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之間起切換作用的繼電器或附加電子元件。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一種簡化設計,不需要到將在其中進行安裝的車輛的乘客室的任何布線或其它連接。本發明的一個相關目的是,其相對簡單并且安裝迅速,不需要車輛電系統的高級知識或者不需要進行安裝的特定工具。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是,提供密封連接器,主要是防止元件在操作中暴露。本發明還有一個相關的目的是,不需要連接器罩來保護連接器,而且其不再需要類似罩的部件,所以排除了這些罩丟失或者放錯位置的可能。
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同時必須是耐用和持久的結構,也應當是在其使用壽命期間需要極少維護或不需要維護的。為了提高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市場競爭力,它也應當是一種廉價結構,以此能夠得到最廣大的市場。最后,還有一個目的,在不帶來任何實質性相關缺陷的情況下,實現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前述優點和目的。
發明內容
本發明克服了上述背景技術中討論的缺點及限制。對于本發明,獨立照明系統包括第一線束部分及第二線束部分,第一線束部分與位于車輛前方的傳統車輛照明系統的燈具連接,第二線束部分與安裝在如掃雪機的車輛附件上的輔助燈具連接。分別與這兩個線束連接的燈具至少包括車輛頭燈及車輛附件上的輔助頭燈。
典型地,車輛頭燈使用模塊化連接器,每個頭燈均具有從其后側延伸的插座,及車輛線束具有頭燈插頭,其插到從頭燈后側延伸的插座上。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線束部分包括安裝在頭燈插頭和從頭燈后側延伸的插座之間的連接器。頭燈連接器插到從每個頭燈后側延伸的插座上,取代頭燈插頭。頭燈電源連接器插入每個頭燈插頭中,在安裝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之前,每個頭燈插頭被插到從頭燈后側延伸的插座上。
在優選實施例中,位于車輛中的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線束部分包括公用主車輛線束部分及左右側輔助線束部分,其中左右側輔助線束部分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中(右側輔助線束部分連接到車輛右側的頭燈上,左側輔助線束部分連接到車輛左側的頭燈上)。左右側輔助線束部分均有輔助線束連接器及頭燈連接器和/或頭燈電源連接器。左右側輔助線束部分上的輔助線束連接器與主車輛線束部分上的輔助線束連接器配合。
主車輛線束部分具有兩個附加的配對線束連接器,其中一個是陽線束連接器,另一個是陰線束連接器。在安裝車輛附件之前,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主車輛線束部分上的陽和陰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車輛頭燈以正常方式工作。應當注意,如果主車輛線束部分上的陽和陰線束連接器沒有連接在一起,則車輛的頭燈將不工作。
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線束部分與安裝在車輛附件上的頭燈連接,在優選實施例中,該第二線束部分包括左右半體。第二線束部分的右半體連接到車輛附件右側的頭燈上,第二線束部分的左半體連接到車輛附件左側的頭燈上。第二線束部分的每個半體均具有線束連接器,第二線束部分的左右半體上的線束連接器是配對連接器,一個線束連接器是陽線束連接器,另一個是陰線束連接器。
當車輛附件安裝到車輛上時,車輛中的主車輛線束部分上的線束連接器互相中斷,并分別連接到車輛附件上第二線束部分上的線束連接器。在優選實施例中,車輛附件上的第二線束部分右側的線束連接器將連接到對應于車輛右側照明的主車輛線束連接器上,車輛附件上第二線束部分左側的線束連接器將連接到對應于車輛左側照明的主車輛線束連接器上。由于線束連接器是陰陽配對連接器,所以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顯而易見,其能夠確保兩個線束部分的適當互連。對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車輛附件上第二線束部分中的一個線束連接器是陽的,而其另一個線束連接器是陰的,也是顯而易見的。
當車輛中的第一線束部分這樣連接到車輛附件上的第二線束部分上時,由車輛頭燈控制來操作車輛附件上的頭燈,車輛頭燈將中斷并不再工作。這包括頭燈的遠光及近光。當車輛附件中斷并且從車上拆下時,第一線束部分與第二線束部分中斷,車輛中的第一線束部分中的線束連接器連接到一起,以重新連接車輛中的頭燈。另外,車輛附件上的第二線束部分中的線束連接器可以連接到一起以防止腐蝕。在優選實施例中,第一及第二線束部分中的線束連接器均是不受天氣影響的設計,并且均具有密封結構,以保護將其與自然環境隔開,防止腐蝕。
在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優選實施例中,第一及第二線束部分還包括線纜及連接,以便當車輛附件安裝到車輛上時,操作其上的停車燈及轉向燈。由于在最近的車輛上,同時操作車輛的停車燈及轉向燈會占用太多的電流,所以當第一線束部分的線束連接器連接到第二線束部分的線束連接器上,或第一線束部分的線束連接器中斷時,如果需要,可以停用車輛的停車燈和轉向燈。
如本文所述,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還有多種不同的實施例,不同的實施例的區別在于使用不同的輔助線束連接器。在全部實施例中,當第一和第二線束部分連接在一起時,至頭燈的電熱連接及至停車燈和轉向燈中任選的電熱連接被中斷。在各實施例中,主車輛線束及車輛附件的左右線束部分是不變的,與車輛附件連接到哪輛車上無關。僅需要從一輛車到另一輛車改變左右側輔助線束。
所以,可以明白,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獨立照明系統,每當連接輔助頭燈以便與車輛的照明系統一起工作時,該系統就可以通過自動中斷車輛頭燈而便于輔助頭燈的工作。由于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方案能夠只是將前置車輛附件的線束連接到車輛線束來中斷車輛頭燈并連接輔助頭燈,所以不需要任何類型的開關來進行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之間的選擇。本發明也不需要任何類型的繼電器及附加的實現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之間的切換功能的電子元件。
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特征在于,其是一種簡化的設計,不需要任何到在其中進行安裝的車輛乘客室的線纜或其它連接。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相對簡單而且能夠快速安裝,既不需要對車輛電系統的事先了解,也不需要進行安裝的特殊工具。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提供了密封的連接器,以防止元件在操作中暴露,并且不需要連接器罩來保護連接器,而且也不需要類似罩的無件,所以就避免了罩子丟失或安裝錯誤的可能。
本發明獨立照明系統是這樣的一種結構,其是耐用及持久的,在工作期間,使用者只用進行很少維護或不需要維護。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也是一種廉價結構,以此提高市場競爭力,得到最廣大的市場。最后,在不帶來任何實質性相關缺點的情況下,可以實現本發明獨立照明系統的前述優點和目標。
結合附圖能夠更好地理解本發明的這些及其它優點,其中圖1是傳統車輛照明系統的部分的示意圖,表示了位于車輛前部的車燈,也表示了用于將兩個頭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以向頭燈供電的連接器;圖2是位于車輛附件上的輔助燈的示意圖,其必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上,以操作輔助燈;圖3是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實施例的示意圖,其被構成為將如圖2所示的位于車輛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上并進行操作,而輔助燈未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
圖4是圖3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實施例的示意圖,但是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圖5是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實施例的示意圖,其被構成為將如圖2所示位于車輛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上并且進行操作,其中輔助燈未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圖6是圖5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圖7是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三實施例的示意圖,其被構成為將如圖2所示汽車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并進行操作,其中輔助燈未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圖8是如圖7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第三實施例的示意圖,但是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上;圖9是獨立照明系統的第四實施例的示意圖,其被構成為將如圖2所示的位于汽車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并進行操作,但是并不將車輛地用作車輛頭燈公用,其中輔助燈未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圖10是如圖9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第四實施例的示意圖,但是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上;圖11是獨立照明系統的替代實施例的示意圖,其被構成為將如圖2所示的汽車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并進行操作,但是并不將車輛地用作車輛頭燈公用,其中輔助燈未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圖12是如圖9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替代實施例的示意圖,但是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上;圖13是獨立照明系統的立體圖,其中該系統安裝在位于車輛前方的傳統車輛照明系統的燈和安裝在車輛前方的車輛附件的輔助燈的中間;圖14是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實施例,其將如圖2所示的位于車輛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上并進行操作,其中輔助燈與車輛照明系統未連接;圖15是如圖14所述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實施例的示意圖,其中輔助燈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圖16是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另一個實施例,其將如圖2所示的位于車輛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上并進行操作,該車輛照明系統具有與遠光/近光頭燈組合使用的模塊化連接器,其中輔助燈與車輛照明系統未連接;圖17是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另一個實施例,其將如圖2所示的位于車輛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上并進行操作,該車輛照明系統具有獨立的頭燈燈泡及用于遠光近光的獨立模塊化連接器,其中輔助燈與車輛照明系統未連接;圖18是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另一個實施例,其將如圖2所示的位于車輛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上并進行操作,該車輛照明系統具有獨立的頭燈燈泡及用于遠光近光的獨立模塊化連接器,并且還包括獨立的標志燈燈泡、轉向信號燈燈泡及它們的獨立模塊化連接器,其中輔助燈與車輛照明系統未連接;圖19是如圖18所示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立體圖,其中該系統安裝在位于車輛前方的傳統車輛照明系統的燈具和安裝在車輛前方的車輛附件的輔助的中間;圖20是可重新配置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實施例,該系統將如圖2所示的汽車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并進行操作,其中輔助燈未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圖21是可重新配置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另一實施例,該系統將如圖2所示的汽車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如圖1所示的車輛照明系統,并進行操作,該車輛照明系統具有與組合遠光/近光頭燈一起使用的模塊化連接器,其中輔助燈未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圖22是可重新配置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另一實施例,該系統將如圖2所示的汽車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并進行操作,該車輛照明系統具有獨立的頭燈燈泡及用于遠近光束的獨立模塊化連接器,其中輔助燈未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圖23是可重新配置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另一個實施例,該系統將如圖2所示的汽車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并進行操作,該車輛照明系統具有獨立的頭燈燈泡及用于遠光近光的獨立模塊化連接器,并且還包括獨立的標志燈燈泡、轉向信號燈燈泡及它們的獨立模塊化連接器,其中輔助燈未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
圖24是如圖23所示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立體圖,其中該系統安裝在位于車輛前方的傳統車輛照明系統的燈具和安裝在車輛前方的車輛附件的輔助燈的中間;圖25是用于具有直接接口燈線束的某新型卡車的可重新配置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立體圖,該系統將如圖2所示的汽車附件上的輔助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并進行操作,該車輛照明系統具有獨立的頭燈燈泡及用于遠光近光的獨立模塊化連接器,其中輔助燈未與車輛照明系統連接;圖26是如圖25所示的可重新配置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立體圖,安裝在位于車輛前方的傳統車輛照明系統的燈具安裝在車前方的車輛附件的輔助燈的中間。
具體實施例方式
在描述本發明之前,簡要了解一下車輛及車輛附件的照明系統的基本元件、和它們的常見結構的一些公用特征是很有好處的。首先參見圖1,描述了位于車輛30前方的傳統車輛照明系統的燈具以及它們與車輛30的電系統的連接。頭燈32位于車輛30的右側,頭燈36位于車輛30的左側,其中頭燈32具有連接器元件34(通常是從其后側延伸的插座),頭燈36具有連接器元件38(通常是從其后側延伸的插座)。
如圖所示頭燈插頭40用于連接到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頭燈插頭42用于連接到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如圖所示,頭燈插頭40及42均電連接到遠光燈饋電(遠光電熱連接)、近光燈饋電(近光電熱連接)及車輛地線(vehicleground)。遠光燈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每個頭燈32及36的遠光燈絲,近光燈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每個頭燈32及36的近光燈絲。
車輛30還包括在其右側的停車/轉向燈44,以及在其左側的停車/轉向燈46。所示的停車/轉向燈44及46均電連接到停車燈饋電(停車燈電熱連接)、轉向信號饋電(轉向信號電熱連接)及車輛地線。停車燈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每個停車/轉向燈44及46的停車燈絲,右轉信號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4中的轉向信號燈絲,左轉信號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6中的轉向信號燈絲。
下面參見圖2,如圖所示通過車輛30的車輛照明系統(如圖1所示)操作位于車輛附件50上的輔助燈,其連接到車輛30的電子系統上以進行操作。頭燈52位于車輛附件50的右側,頭燈54位于車輛附件50的左側。如圖所示,頭燈52及54均電連接到車輛遠光燈饋電(來自車輛30的遠光電熱連接)、車輛近光燈饋電(來自車輛30的近光電熱連接)及車輛地線(來自車輛30)。車輛遠光燈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頭燈52及54的遠光燈絲,車輛近光燈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頭燈52及54的近光燈絲。
車輛附件50還包括在其右側的停車/轉向燈56,在其左側的停車/轉向燈58。所示的停車/轉向燈56及58均電連接到停車燈饋電(來自車輛30的停車燈電熱連接)、車輛轉向信號饋電(來自車輛30的轉向信號電熱連接)及車輛地線(來自車輛30)。停車燈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及58中的停車燈絲,車輛右轉信號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中的轉向信號燈絲,左轉信號饋電及車輛地線均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中的轉向信號燈絲。
本發明的系統包括安裝在車輛30的照明系統中的模塊化線束部分,和安裝在車輛附件50的照明系統中的線束部分。通過在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和頭燈插頭40之間、及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和頭燈插頭42之間插入車輛線束部分的元件(全部如圖1所示),車輛線束部分將連接到操作頭燈32及34的電布線。在優選實施例中,車輛線束部分還安裝到操作停車/轉向燈44和46的電布線中。
在車輛30中的車輛線束部分包括未連接到車輛附件50的附件線束部分的第一結構,及連接到車輛附件50的附件線束部分的第二結構。在第一結構中,車輛線束部分將允許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工作,但是在第二結構中,車輛線束部分將不允許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工作。取而代之的是,將允許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工作。通過獨立照明系統來實現兩種結構之間的變換,而不使用單獨的開關或繼電器。
圖3及4、圖5及6、圖7及8分別表示了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系列實施例。在三個實施例中,車輛30的車輛線束部分均包括左右半體,各半體均具有線束連接器。類似地,車輛附件50中的附件線束部分均包括左右半體,各半體均具有線束連接器。
在這三個實施例中,第一線束部分的左右半體上的線束連接器是配套對的不同半體。同樣地,與第一線束部分的線束連接器方案相同,第二部線束部分的左右半體上的線束連接器也是配套對的不同半體。在第一線束部分的第一結構中,第一線束部分的右半體的線束連接器與第一線束部分的左半體的線束連接器連接。在第一線束部分的第二結構中,第一線束部分的右半體的線束連接器與第二線束部分的右半體的線束連接器連接,第一線束部分左半體的線束連接器與第二線束部分的左半體的線束連接器連接。
線束連接器可以是密封連接器,諸如可以伊利諾斯州的萊爾的Molex公司提供的MX150系列環境密封連接器。MX150連接器具有連接器殼體,其具有整體化的雙向密封,以在配套連接器和整體可釋放插鎖之間形成密封,確保連接器半體的正確配合。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在第一結構中,當車輛30的第一線束部分的左右半體上的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時,車輛附件50的第二線束部分的左右連接器也連接在一起,以避免其暴露于元件。所以,在第一結構及第二結構中,第一及第二線束部分的四個線束連接器均受到保護,而不需要使用密封罩。
首先參見圖3,表示了在第一結構中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方案(當車輛附件50未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第一線束部分包括右側第一線束部分60和左側第一線束部分62,第二線束部分包括右側第二線束部分64和左側第二線束部分66。右側第一線束部分60包括與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連接的頭燈連接器68,與頭燈插頭40連接的頭燈電連接器70,和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左側第一線束部分62包括與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連接的頭燈連接器74,與頭燈插頭42連接的頭燈電連接器76,和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
右側第二線束部分64包括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0,左側第二線束部分66具有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2。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將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或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0配套,但是不與左側第二線束部連接器82配套。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將與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或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2配套,但是不與右側第二線束部連接器80配套。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0及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2互相配套。在圖3及4中,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及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2是陰連接器,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及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0是陽連接器,但是這種結構也可以是相反的。
在圖3及4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方案中,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0及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2均是九腳連接器。對于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插腳1、3、5分別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70作為近光燈饋電、遠光燈饋電及車輛地線。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的插腳2、4、9分別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68作為遠光燈導線、公共(接地)導線及近光燈導線。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的插腳7連接到使用右轉信號饋電開關(tap)84的右轉信號饋電,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的插腳8連接到使用停車燈饋電開關86的停車燈饋電。
對于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插腳1、3、5分別連接到頭燈連接器74作為近光燈導線、遠光燈導線及公共(接地)導線。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的插腳2、4、9分別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76作為遠光燈饋電、車輛地線及近光燈饋電。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的插腳6連接到使用左轉信號饋電開關88的左轉信號饋電。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的插腳8連接到使用停車燈饋電開關90的停車燈饋電。
對于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0,插腳1連接到頭燈52的近光燈導線,插腳3連接到頭燈52的遠光燈導線,插腳5連接到頭燈52和停車/轉向燈56的公共(接地)導線,插腳7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右轉信號導線,插腳8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停車燈饋電。對于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2,插腳2連接到頭燈54的遠光燈導線,插腳4連接到頭燈54和停車/轉向燈58的公共(接地)導線,插腳6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左轉信號導線,插腳8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停車燈饋電,插腳9連接到頭燈54的近光燈導線。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如圖3及4中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方案將帶電導線及公用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如圖3所示,當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連接到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如果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未互相連接,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
現在參見圖4,表示了在第二結構中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方案(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當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連接到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0并且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連接到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2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
接下來參見圖5,表示了在第一結構中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方案(當車輛附件50未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第一線束部分包括右側第一線束部分100和左側第一線束部分102,第二線束部分包括右側第二線束部分104和左側第二線束部分106。右側第一線束部分100包括與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連接的頭燈連接器108,與頭燈插頭40連接的頭燈電連接器110,及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左側第一線束部分102包括連接到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的頭燈連接器114,連接到頭燈插頭42的頭燈電連接器116,和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
右側第二線束部分104具有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0,左側第二線束部分106具有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2。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將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或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0配套,但是不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2配套。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將與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或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2配套,但是不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0配套。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0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2互相配套。在圖5及6中,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2均是陰連接器,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0均是陽連接器,但是這種結構也可以是相反的。
如圖5及6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方案,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0及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2均是八腳連接器。對于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插腳1及3分別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10作為遠光燈饋電及近光燈饋電。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的插腳2及4分別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08做為遠光燈導線及近光燈導線。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的插腳5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08做為公用(接地)導線,及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10做為車輛地線。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的插腳7連接到使用右轉信號饋電開關124的右轉信號饋電,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的插腳8連接到使用停車燈饋電開關126的停車燈饋電。
對于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插腳1及3分別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14做為遠光燈導線及近光燈導線。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的插腳2及4分別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16作為遠光燈饋電及近光燈饋電。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的插腳5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14做為公用(接地)導線,及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16做為車輛地線。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的插腳6連接到使用左轉信號饋電開關128的左轉信號饋電,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的插腳8連接到使用停車燈饋電開關130的停車燈饋電。
對于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0,插腳1連接到頭燈52的遠光燈導線,插腳3連接到頭燈52的近光燈導線,插腳5連接到頭燈52及停車/轉向燈56的公用(接地)導線,插腳7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右轉信號導線,插腳8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停車燈饋電。對于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2,插腳2連接到頭燈54的遠光燈導線,插腳4連接到頭燈54的近光燈導線,插腳5連接到頭燈54及停車/轉向燈58的公用(接地)導線,插腳6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左轉信號導線,插腳8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停車燈饋電。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如圖5及6中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方案只是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如圖5所示,當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連接到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如果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未互相連接,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
現在參見圖6,表示了在第二結構中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方案(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當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2連接到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0并且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18連接到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22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
接下來參見圖7,表示了在第一結構中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三方案(當車輛附件50未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第一線束部分包括右側第一線束部分140和左側第一線束部分142,第二線束部分包括右側第二線束部分144和左側第二線束部分146。右側第一線束部分140包括與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連接的頭燈連接器148,與頭燈插頭40連接的頭燈電連接器150,及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左側第一線束部分142包括連接到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的頭燈連接器154,連接到頭燈插頭42的頭燈電連接器156,和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
右側第二線束部分144具有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0,左側第二線束部分146具有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2。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將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或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0配套,但不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2配套。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將與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或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2配套,但不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0配套。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0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2也將彼此配套。在圖7及8中,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及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2是陰連接器,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0是陽連接器,但是這種結構也可以是相反的。
在如圖7及8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三方案中,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0及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2均是七腳連接器。對于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插腳3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48做為公用(接地)導線,插腳4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0做為車輛地線。插腳1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48做為遠光燈導線,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0作為遠光燈饋電。插腳2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48做為近光燈導線,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0作為近光燈饋電。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的插腳6連接到使用右轉信號饋電開關164的右轉信號饋電,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的插腳7連接到使用停車燈饋電開關166的停車燈饋電。
對于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插腳3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6做為車輛地線,插腳4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4做為公用(接地)導線。插腳1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54做為遠光燈導線,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6作為遠光燈饋電。插腳2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54做為近光燈導線,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6作為近光燈饋電。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的插腳5連接到使用左轉信號饋電開關168的左轉信號饋電,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的插腳7連接到使用停車燈饋電開關170的停車燈饋電。
應當注意到,有四個二極管172、174、176和178用于圖7及8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二極管172的陰極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48的遠光燈導線,陽極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0的遠光燈饋電。二極管174的陰極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48的近光燈導線,陽極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0的近光燈饋電。二極管176的陰極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54的遠光燈導線,陽極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6的遠光燈饋電。二極管178的陰極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54的近光燈導線,陽極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56的近光燈饋電。
對于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0,插腳1連接到頭燈52的遠光燈導線,插腳2連接到頭燈52的近光燈導線,插腳4連接到頭燈52及停車/轉向燈56的公用(接地)導線,插腳6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右轉信號導線,插腳7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停車燈饋電。對于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2,插腳1連接到頭燈54的遠光燈導線,插腳2連接到頭燈54的近光燈導線,插腳3連接到頭燈54及停車/轉向燈58的公用(接地)導線,插腳5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左轉信號導線,插腳7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停車燈饋電。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如圖7及8中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三方案只是將公用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如圖7所示,當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連接到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如果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未互相連接,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
四個二極管172、174、176和178用于防止車輛30的頭燈32和36的遠近光及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中各遠近光燈泡中未工作的那個中的反向電流。如果沒有二極管172、174、176和178,車輛30的頭燈32和36的遠近光及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中各遠近光燈泡中未工作的那個將變暗,而不管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中的另一個,所以就會使耗用電流比較高。
現在參見圖8,表示了在第二結構中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三方案(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當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2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0連接并且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58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162連接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但是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
接下來參見圖9,表示了第一結構中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四方案(當車輛附件50未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該方案可以在圖2所示的傳統車輛30上使用,也可以在不使用車輛地線做為車輛頭燈的公用導線的車輛30’(其與圖2所示的傳統車輛30不同)上。這樣的車輛可以用車輛電源做為公用導線,其中控制頭燈的公用導線和停車/轉向燈的地線不能連接到一起,如圖3及4、5及6、7及8中分別描述的第一、第二、第三方案那樣。
第一線束部分包括右側第一線束部分180和左側第一線束部分182,第二線束部分包括右側第二線束部分184和左側第二線束部分186。右側第一線束部分180包括與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連接的頭燈連接器188,與頭燈插頭40連接的頭燈電連接器190,和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左側第一線束部分182包括與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連接的頭燈連接器194,與頭燈插頭42連接的頭燈電連接器196,和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
右側第二線束部分184具有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0,左側第二線束部分186具有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2。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將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或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0配套,但是不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2配套。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將與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或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2配套,但不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0配套。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0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2將互相配套。在圖9及10中,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2是陰連接器,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0是陽連接器,但是這種結構可以是相反的。
在圖9及10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四實施例中,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0及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2均是十腳連接器。對于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插腳1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90作為遠光燈饋電,插腳3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90作為遠光燈饋電,插腳5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90作為公用饋電。插腳2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88做為遠光燈導線,插腳4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88做為公用導線,插腳9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88作為近光燈饋電。插腳7連接到使用右轉信號饋電開關204的右轉信號饋電,插腳8連接到使用右停車燈饋電開關206的右停車燈饋電,插腳10連接到使用右停車/轉向燈接地饋電開關208的右停車/轉向燈接地饋電。
對于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插腳2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96作為遠光燈饋電,插腳4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96作為公用饋電,插腳9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196作為近光燈饋電。插腳1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94做為近光燈導線,插腳3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94做為遠光燈導線,插腳5連接到頭燈連接器194做為公用導線。插腳6連接到使用左轉信號饋電開關210的左轉信號饋電,插腳8連接到使用左停車燈饋電開關212的左停車燈饋電,插腳10連接到使用左停車/轉向燈接地饋電開關214的左停車/轉向燈接地饋電。
對于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0,插腳1連接到頭燈52的近光燈導線,插腳3連接到頭燈52的遠光燈導線,插腳5連接到頭燈52的公用導線,插腳7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右轉信號導線,插腳8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停車燈饋電,插腳10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公用導線。對于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2,插腳2連接到頭燈54的遠光燈導線,插腳4連接到頭燈54的公共導線,插腳9連接到頭燈54的近光燈導線,插腳6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左轉信號導線,插腳8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停車燈饋電,插腳10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公用導線。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如圖9及10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四方案將帶電導線及公用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也獨立地將帶電導線及公用導線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連接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如圖9所示,當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連接到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如果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未與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連接,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
現在參見圖10,表示了第二結構中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四方案(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當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2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0連接到一起并且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198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202連接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而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
圖11及12所示的是獨立照明系統的另一個實施例。在該可替換實施例中,具有位于車輛30’中的單個第一線束部分220,及位于車輛附件50上的單個第二線束部分222,均只包括一個線束連接器。該方案也適用于如圖2所示的傳統車輛30上,或者用于不用車輛地線做為車輛頭燈公用導線的車輛30’(其與圖2所示的傳統車輛30不同)上。
第一線束部分220包括與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連接的頭燈連接器224,與頭燈插頭40連接的頭燈電連接器226,與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連接的頭燈連接器228,與頭燈插頭42連接的頭燈電連接器230,及第一線束連接器232。第二線束部分222包括第二線束連接器234。
在圖11所述的可替換實施例中還包括跨接連接器236。第一線束連接器232將與跨接連接器236或第二線束連接器234配套。在圖11及12中,第一線束連接器232是陰連接器,第二線束連接器234及跨接連接器236是陽連接器,但是可以是相反結構。
在圖11及12所示的實施例中,第一線束連接器232、第二線束連接器234及跨接連接器236均是十六腳連接器。對于第一線束連接器232,插腳1連接到頭燈連接器224做為近光燈導線,插腳2連接到頭燈連接器224做為公用導線,插腳3連接到頭燈連接器224做為遠光燈導線。插腳6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226作為遠光燈饋電,插腳7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226作為公用饋電,插腳8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226作為近光燈饋電。
插腳14連接到頭燈連接器228做為近光燈導線,插腳15連接到頭燈連接器228做為公用導線,插腳16連接到頭燈連接器228做為遠光燈導線。插腳9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230作為遠光燈饋電,插腳10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230作為公用饋電,插腳11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230作為近光燈饋電。
插腳5連接到使用右轉信號饋電開關238的右轉信號饋電,插腳13連接到使用左轉信號饋電開關240的左轉信號饋電。插腳12連接到使用停車燈饋電開關242的左停車燈饋電(但是也可以連接到右停車燈饋電)。插腳4連接到使用停車/轉向燈饋電開關244的右停車/轉向燈饋電(但是也可以連接到左停車/轉向燈饋電)。
對于第二線束連接器234,插腳6連接到頭燈52的遠光燈導線,插腳7連接到頭燈52的公用導線,插腳8連接到頭燈52的近光燈導線。插腳9連接到頭燈54的遠光燈導線,插腳10連接到頭燈54的公用導線,插腳11連接到頭燈54的近光燈導線。插腳5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右轉信號導線,插腳13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左轉信號導線。插腳12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饋電,插腳4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公用導線。
對于跨接連接器236,插腳1跨接到插腳8,插腳2跨接到插腳7,插腳3跨接到插腳6,插腳9跨接到插腳16,插腳10跨接到插腳15,插腳11跨接到插腳14。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圖11及12所述的可替換實施例中將帶電導線及公用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同時將帶電導線及公用導線獨立地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連接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本領域技術人員還應該明白,使用單個第一及第二線束連接器的結構可以用切換帶電導線或者只切換公用導線及在圖7及8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三方案中使用二極管來替代。)如圖11所示,當跨接連接器236連接到第一線束連接器232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如果第一線束連接器232未與跨接連接器236連接,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
現在參見圖12,表示了第二結構的獨立照明系統的可替換實施例(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方案)。當第一線束連接器232連接到第二線束連接器234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
接下來參見圖13,表示的是如圖3及4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一方案的最可能出現的簡化形式,在圖13中使用與圖3及4相同的附圖標記。如圖所示,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與右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0連接,以操作車輛附件50(圖13中未示出車輛附件50)上的頭燈52和停車/轉向燈56,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與左側第二線束連接器82連接,以操作車輛附件50上的頭燈54和停車/轉向燈58。在這種情況下,不能操作車輛30(在圖11中未示出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如圖所示,虛線所示,右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2和左側第一線束連接器78互相連接,以當車輛附件50從車輛30上拆下時,以使得頭燈32和36工作。
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系列實施例做為分別在圖14及15、圖16、圖17、圖18所述的四個實施例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圖19所示的是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這些第四實施例的物理結構。在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中的這四個實施例中,車輛30’中的車輛線束部分均包括主車輛線束部分,及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中的左右側輔助線束部分。在這四個實施例中,主車輛線束部分是相同的,左右側輔助線束部分逐實施例不同。車輛附件50的附件線束部分包括左右側附件線束,這一點在四個實施例中是相同的。
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與圖3到13所示的獨立照明系統的不同在于,雖然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中的主車輛線束部分可以看做象獨立照明系統似的具有兩個半體,但是這兩個半體通過它們之間的多個交叉連接而連接在一起。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這種設計便于使用將用于任何車輛的單個主車輛線束,其中左右側輔助線束部分起調節作用,以適用于各種不同車輛的不同的電子系統。
現在參見圖14,描述了第一結構的位于車輛30’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的部分(當車輛附件50未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結構)。該實施例適用于一種車輛,在該車輛中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中的所有電連接均是由切割及連接導線形成的。位于車輛上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一部分包括主車輛線束部分300、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02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04。
主車輛線束部分300包括通過右側主線束連接器306與車輛30’的電子系統連接的右側部分,和通過左側主線束連接器308與車輛的電子系統連接的左側部分。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右側部分通過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與車輛附件50(在圖14中未示出)連接,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左側部分通過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與車輛附件50連接。
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02包括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以將其連接到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右側主線束連接器306。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04包括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以將其連接到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左側主線束連接器308。
下面參見圖15,描述的第二結構的整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包括位于車輛附件50中的部分(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結構)。位于車輛附件50的部分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包括右側附件線束320和左側附件線束322。右側附件線束320包括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左側附件線束322包括左側附件連接器326。
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將與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如圖14所示)或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如圖15所示)配套,但不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配套。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將與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或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配套,但不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配套。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將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相互配套。在圖14及15中,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及左側附件連接器326是陰連接器,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是陽連接器,但是也可以是相反的結構。優選地,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和左側附件連接器326是第一顏色(如黑色)。
在圖14及15所示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中,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右側輔助連接器314和左側輔助連接器316均是十腳連接器。現在單獨參見圖14,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的插腳1、2、3、4、6、8、9和10分別連接到右主線束連接器306的插腳5、2、8、9、7、3、4和10。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的插腳2、3、4、5、7、8、9和10分別連接到左主線束連接器308的插腳2、8、9、5、6、3、4和10。
另外,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的左右半體之間有四個連接。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的插腳5和7分別連接到左主線束連接器308的插腳1和7。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的插腳1和6分別連接到右主線束連接器306的插腳1和6。在本文討論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四個實施例中均具有這種線纜結構的主車輛線束部分300,這四個實施例參見圖14及15、圖16及17和圖18及19。
右主線束連接器306將與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配套,但是不與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配套。左主線束連接器308將與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配套,但是不與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配套。左主線束連接器308與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是陰連接器,右主線束連接器306及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是陽連接器,但是也可以是相反的結構。優選地,右主線束連接器306、左主線束連接器308、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是第二顏色(如綠色)。在如圖14及15所示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中,右主線束連接器306、左主線束連接器308、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均是十腳連接器。
如圖14及15所示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中所使用的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02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04均是硬布線實施例,其中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02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04的線纜直接連接到車輛照明電纜上。
首先參見右側車輛照明電布線,可以看出,切斷遠光切換饋電與頭燈32的遠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切斷近光切換饋電與頭燈32的近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同樣的,切斷停車燈饋電與停車/轉向燈44的停車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切斷右轉燈饋電與停車/轉向燈44的右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但是燈公用饋電與頭燈32的燈公用導線之間的電連接并沒被切斷,車輛接地饋電與停車/轉向燈44的車輛接地導線之間的電連接也沒有被切斷。
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的插腳3及4分別連接到遠光切換饋電及近光切換饋電。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的插腳8及9分別連接到頭燈32的遠光燈導線和頭燈32的近光燈導線。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的插腳2連接到燈公用導線。
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的插腳7及5分別連接到停車燈饋電及右轉信號饋電。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的插腳6及1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4的停車燈導線及停車/轉向燈44的右轉信號導線。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4的插腳10連接到車輛地線。
現在參見左側車輛照明電布線,可以看出來,遠光切換饋電和頭燈36的遠光燈導線之產間的電連接被切斷,近光切換饋電和頭燈36的近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同樣,停車燈饋電和停車/轉向燈46的停車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右轉燈饋電和停車/轉向燈46的右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但是,燈公用饋電和頭燈36的燈公用導線之間的電連接并未切斷,車輛接地饋電和停車/轉向燈46的車輛地線之間的電連接也未切斷。
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的插腳8及9分別連接到遠光切換饋電及近光切換饋電。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的插腳3及4分別連接到頭燈36的遠光燈導線和頭燈36的近光燈導線。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的插腳2連接到燈公用導線。
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的插腳6及5分別連接到停車燈饋電及左轉信號饋電。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的插腳7及1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6的停車燈導線及停車/轉向燈46的左轉信號導線。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16的插腳10連接到車輛地線。
現在轉到圖15,對于右側附件線束320,插腳1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右轉信號導線,插腳2連接到頭燈52的公用導線,插腳6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停車燈饋電,插腳8連接到頭燈52的遠光燈導線,插腳9連接到頭燈52的近光燈導線,插腳10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6的地線。對于左側附件線束322,插腳2連接到頭燈54的公用導線,插腳3連接到頭燈54的遠光燈導線,插腳4連接到頭燈54的近光燈導線,插腳5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左轉信號導線,插腳7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停車燈饋電,插腳10連接到停車/轉向燈58的地線。在本文討論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四個實施例中均使用了具有上述布線結構的右側附件線束320和左側附件線束322,其中圖14及15、圖16、圖17、圖18及圖19分別描述了上述四個實施例。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圖14及15所述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及36的遠近光切換到附件50的頭燈52及54的遠近光。同時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如圖14所示,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與其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連接在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和停車/轉向燈44及46。如果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與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未連接在一起時,就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和停車/轉向燈44及46。
再參見圖15,所示的是第二結構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結構)。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連接到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并且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連接到左側附件連接器326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和停車/轉向燈56及58,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和停車/轉向燈44及46。
接下來參見圖16,描述了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二實施例,其用于車輛30’,該車輛具有用于車輛30’的照明連接的連接器。車輛30’具有頭燈插頭40及頭燈插頭42,頭燈插頭40連接到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頭燈插頭42連接到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另外,停車/轉向燈44與位于車輛30’右側的連接器元件330連接,停車/轉向燈46與位于車輛30’左側的連接器元件332連接。所示的停車/轉向插頭334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4上的連接器元件330,停車/轉向插頭336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6上的連接器元件332。
除了使用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02(如圖14及15所示)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04(也如圖14及15所示),還可以使用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40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42。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40具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44,以便將其連接到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右主線束連接器306。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42具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346,以便將其連接到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左主線束連接器308。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40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42是第二顏色(本文中是綠色),并且均是十腳連接器。
現在參見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40,可以看出,它還包括連接到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上的頭燈連接器348,連接到頭燈插頭40的頭燈電連接器350,連接到連接器元件330的停車/轉向燈連接器352,連接到停車/轉向插頭334的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354。對于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42,可以看出,它包括連接到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上的頭燈連接器356,連接到頭燈插頭42的頭燈電連接器358,連接到連接器元件332的停車/轉向燈連接器360,連接到停車/轉向插頭336的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362。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圖16所示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二實施例包括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40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42,只用簡單地將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40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42的連接器插入車輛30’的照明系統的現有電路的連接器中就可以進行安裝。同第一實施例一樣,第二實施例通過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和36的遠近光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的遠近光(如圖15所示),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來操作。
如圖16所示,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及其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連接在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和停車/轉向燈44及46。如果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及其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未連接在一起,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和停車/轉向燈44及46。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連接到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如圖15所示)并且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連接到左側附件連接器326(如圖15所示)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和停車/轉向燈56及58,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和停車/轉向燈44及46。
現在參見圖17,描述了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三實施例,其將用于車輛30’,所使用的形成車輛30’的頭燈的照明連接的連接器的類型不同。所示的車輛30’包括停車/轉向插頭334及停車轉向插頭336,停車/轉向插頭334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4的連接器元件330,停車/轉向插頭336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6的連接器元件332。
在特定的車輛30’中,遠近光燈是兩個獨立的燈,而不是包括在一個元件中。因此,具有連接器元件380(常見地,從其后側延伸出來)的遠光頭燈378和具有連接器元件384(常見地,從其后延伸出來)的近光頭燈382位于車輛30’右側,具有連接器元件388(常見地,從其后側延伸出來)的遠光頭燈386和具有連接器元件392(常見地,從其后延伸出來)的近光頭燈390位于車輛30’左側。
現在參見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70,可以看出,它包括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4的連接器元件330上的停車/轉向燈連接器352,及連接到停車/轉向插頭334的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354。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70還包括遠光頭燈連接器402,其連接到遠光頭燈378的連接器380,及連接到遠光頭燈插頭394的遠光頭燈電連接器404,及近光頭燈連接器406,其連接到近光頭燈382的連接器384,及與近光頭燈插頭396連接的近光頭燈電連接器408。
現在參見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72,可以看出,它包括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6的連接器元件332的停車/轉向燈連接器360,及連接到停車/轉向插頭336的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362。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72還包括遠光頭燈連接器410,其連接到遠光頭燈386的連接器388,及連接到遠光頭燈插頭398的遠光頭燈電連接器412,及近光頭燈連接器414,其連接到近光頭燈390的連接器392,及與近光頭燈插頭400連接的近光頭燈電連接器416。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圖17所示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三實施例包括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70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72,只用簡單地將右側輔助線束部分370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372的連接器插入車輛30’的照明系統的現有電路連接器中就可以進行安裝。同第一實施例一樣,第三實施例通過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和近光頭燈390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的遠光燈、頭燈52的近光燈、頭燈54的遠光燈和頭燈54的近光燈(如圖15所示),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來操作。
如圖17所示,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及其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連接在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和近光頭燈390及停車/轉向燈44及46。如果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及其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未連接在一起,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和近光頭燈390及停車/轉向燈44及46。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連接到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如圖15所示)并且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連接到左側附件連接器326(如圖15所示)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和停車/轉向燈56及58,不能操作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和近光頭燈390及停車/轉向燈44及46。
接下來參見圖18,描述了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四實施例,其用于車輛30’,所使用的形成車輛的停車燈及標志燈的的照明連接的連接器的類型不同。所示的車輛30’包括遠光頭燈378的連接器380、近光頭燈382的連接器384、遠光頭燈386的連接器388、近光頭燈390的連接器392,分別連接到遠光頭燈插頭394、近光頭燈插頭396、遠光頭燈插頭398及近光頭燈插頭400。
在特定車輛30’中,停車燈和轉向信號是兩個獨立的燈具,而不是包括在一個元件中。所以,停車燈428及右轉燈432位于車輛30’的右側,停車燈436及左轉燈440位于車輛30’的左側,停車燈428具有連接器元件430,右轉燈432具有連接器元件434,停車燈436具有連接器元件438,左轉燈440具有連接器元件442。
現在參見右側輔助線束部分420,可以看出,它包括連接到遠光頭燈378的連接器380的遠光頭燈連接器402,連接到遠光頭燈插頭394的遠光頭燈電連接器404,連接到近光頭燈382的連接器384的近光頭燈連接器406,連接到近光頭燈插頭396的近光頭燈電連接器408。右側輔助線束部分420還包括連接到停車燈428的連接器430上的停車燈連接器452,連接到停車燈插頭444的停車燈電連接器454,連接到右轉燈432的連接器434上的右轉燈連接器456,和連接到右轉燈插頭446的右轉燈電連接器458。
現在參見左側輔助線束部分422,可以看出,它包括連接到遠光頭燈386的連接器388的遠光頭燈連接器410,連接到遠光頭燈插頭398的遠光頭燈電連接器412,連接到近光頭燈390的連接器392的近光頭燈連接器414,連接到近光頭燈插頭400的近光頭燈電連接器416。左側輔助線束部分422還包括連接到停車燈436的連接器438的停車燈連接器460,連接到停車燈插頭448的停車燈電連接器462,連接到左轉燈440的連接器442的左轉燈連接器464,連接到左轉燈插頭450的左轉燈電連接器466。
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明白,圖18所述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四實施例包括右側輔助線束部分420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422,只用簡單地將右側輔助線束部分420和左側輔助線束部分422的連接器插入車輛30’的照明系統的現有電路連接器中就可以進行安裝。同前三個實施例一樣,第四實施例通過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和遠光頭燈386及近光頭燈390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的遠光燈、頭燈52的近光燈、頭燈54的遠光燈和頭燈54的近光燈(如圖15所示),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停車燈428、右轉燈432、停車燈436及左轉燈440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進行操作。
如圖18所示,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與其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連接在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近光頭燈390、停車燈428、右轉燈432、停車燈436、左轉燈440。如果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與其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未連接在一起,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近光頭燈390、停車燈428、右轉燈432、停車燈436、左轉燈440。
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連接到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如圖15所示)并且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連接到左側附件連接器326(如圖15所示)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和停車/轉向燈56及58,不能操作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近光頭燈390、停車燈428、右轉燈432、停車燈436、左轉燈440。
接下來參見圖19,描述了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四實施例最可能出現的簡化形式,該第四實施例如圖18所述,在圖19中使用與圖18相同的附圖標記。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連接,以操作車輛附件50(圖19中未示出車輛附件50)上的頭燈52及停車/轉向燈56,左側車輛線束部分312連接到左側附件連接器326,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4和停車/轉向燈58。在這個位置,不能夠操作車輛30’(圖19中未示出車輛30’)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近光頭燈390、停車燈428、右轉燈432、停車燈436、左轉燈440。如虛線所示,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和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互相連接,以當車輛附件50從車輛30’上拆下時,使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燈386、近光燈390、停車燈428、右轉燈432、停車燈436和左轉燈440操作。
可重構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二系列實施例做為分別在圖20及圖21、圖22、圖23和24、圖25和26中所述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五個實施例。圖24及26分別表示了可重構的獨立照明系統的第四及第五實施例的物理結構。在這五個可重構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中,車輛30’的車輛線束部分均包括獨立的主車輛線束部分和左右側可重構線束組,這些線束組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中。在這五個實施例中,主車輛線束部分是相同的,而各實施例中的左右側可重構線束組是不同的。車輛附件50的附件線束部分包括左右側附件線束,其與圖14到19(圖15到19所示)所述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實施例中所使用的相同,并在五個實施例中是相同的。
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與圖14到19所述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區別在于,盡管使用了單個主車輛線束部分,并非為各車輛應用定制輔助線束部分,而是使用可重構線束組,其具有從車輛到車輛的公用元件。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設計便于使用單個主車輛線束,其能夠用于任何車輛,左右側輔助線束組與公用的輔助線束配套,以兼容不同車輛的不同電子系統。
圖20、圖21、圖22、圖23和24、圖25和26中分別描述了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五個實施例。在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五個實施例中,車輛30’的車輛線束部分均包括標準的主車輛線束部分和左右側輔助線束,左右側輔助線束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中。在這些實施例的前四個實施例中,所有車輛的主車輛線束部分是相同的,而左右側輔助線束部分是不同的以適應不同的車輛。圖20到25未示出的車輛附件50中的附件線束部分與圖15中所述的右側附件線束320和左側附件線束322相同。
現在參見圖20,描述了第一結構的車輛30’中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部分(當車輛附件50未連接到車輛30’時使用該結構)。該實施例所適用的是這樣的車輛,在該車輛中,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所有電連接均可以通過電纜的切割和連接來實現。車輛中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部分包括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02、504、506和508,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10、512、514和516。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02、504、506和508做為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車輛電系統和車輛右側燈之間的接口,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10、512、514和516做為車輛線束部分500、車輛電系統和車輛左側燈之間的接口。
主車輛線束部分500具有右側部分和左側部分,其中右側部分通過第一到第四右側主線束連接器518、520、522、524分別連接到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02、504、506和508,左側部分通過第一到第四左側主線束連接器526、528、530、532分別連接到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10、512、514和516。設計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右側部分,使其可以通過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連接到車輛附件50(如圖15所示),同樣的,設計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左側部分,使其可以通過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連接到車輛附件50。
操作車輛附件50時,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插入右側附件連接器324(如圖15所示),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插入左側附件連接器326(也如圖15所示)。當車輛附件50未安裝在車輛上時,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和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連接在一起。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和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都是十腳連接器,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是陰連接器,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是陽連接器。第一到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18、520、522和524是四腳陽連接器。第一到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26、528、530和532是四腳陰連接器。
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的插腳1和4分別連接到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的插腳8和9。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的插腳2連接到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的插腳3。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的插腳3連接到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的插腳2及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的插腳2。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的插腳1和4分別連接到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的插腳4和3。
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的插腳1和4分別連接到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的插腳6和1。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的插腳3連接到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的插腳2。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的插腳2連接到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的插腳10及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的插腳3。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的插腳1和4分別連接到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的插腳1和6。
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的插腳1和4分別連接到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的插腳3和4。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的插腳3連接到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的插腳2。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的插腳2連接到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的插腳2及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的插腳3。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的插腳1和4分別連接到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的插腳8和9。
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的插腳1和4分別連接到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的插腳5和7。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的插腳2連接到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的插腳3。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的插腳3連接到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的插腳10及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的插腳2。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的插腳1和4分別連接到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的插腳7和5。在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前四個實施例中使用了具有這種電路結構的主車輛線束部分500,其中在本文中參考圖20、圖21、圖22和圖23及24描述了該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
在圖20中所示的是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其是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02、504、506和508及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10、512、514和516的電纜直接連接到車輛照明電布線中的硬布線實施例。
首先參見右側車輛照明電路,可以看出,頭燈32的遠光切換饋電和遠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頭燈32的照明公用饋電及照明公用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頭燈32的近光切換饋電和近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同樣的,停車/轉向燈44的停車燈饋電和停車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停車/轉向燈44的車輛接饋電及車輛地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停車/轉向燈44的右轉燈饋電和右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
第一右側輔助線束502具有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38,其是一個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和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38可以是第一顏色。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38的插腳1、3和4分別連接到遠光切換饋電、照明公用導線和近光切換饋電。
第二右側輔助線束504具有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0,其是一個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和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0可以是第二顏色。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0的插腳1、2和4分別連接到頭燈32的近光燈導線、頭燈32的照明公用導線和頭燈32的遠光燈導線。
第三右側輔助線束506具有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2,其是一個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和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2可以是第三顏色。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2的插腳1、2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燈饋電、車輛地線和右轉燈導線。
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08具有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4,其是一個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和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4可以是第四顏色。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4的插腳1、3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4的右轉燈導線、停車/轉向燈44的車輛地線和停車/轉向燈44的停車燈導線。
現在參見左側車輛照明電路,可以看出,頭燈36的遠光切換饋電和遠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頭燈36的照明公用饋電及照明公用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頭燈36的近光切換饋電和近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同樣的,停車/轉向燈46的停車燈饋電和停車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停車/轉向燈46的車輛接地饋電及車輛地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停車/轉向燈46的右轉燈饋電和右轉燈導線之間的電連接被切斷。
第一左側輔助線束510具有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6,其是一個四腳陽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和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6可以是第一顏色。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6的插腳1、2和4分別連接到近光切換饋電、照明公用導線和遠光切換饋電。
第二左側輔助線束512具有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8,其是一個四腳陽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和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8可以是第二顏色。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48的插腳1、3和4分別連接到頭燈36的近光燈導線、頭燈36的公用導線和頭燈36的遠光燈導線。
第三左側輔助線束514具有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50,其是一個四腳陽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和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50可以是第三顏色。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50的插腳1、3和4分別連接到左轉燈導線、車輛地線和停車燈饋電。
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16具有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52,其是一個四腳陽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和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52可以是第四顏色。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52的插腳1、2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44的停車燈導線、停車/轉向燈44的車輛地線和停車/轉向燈44的左轉燈導線。
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期望,圖20所述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及36的遠近光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的遠近光。也可以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如圖20所示,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和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連接在一起時,可以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以及停車/轉向燈44和46。如果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和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未連接在一起時,則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以及停車/轉向燈44和46。
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一實施例也可以是第二結構(當車輛附件50連接到車輛30’時使用該結構)。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連接(如圖15所示),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連接(也如圖15所示)時,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和54及停車/轉向燈56和58,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和36及停車/轉向燈44和46。
接下來參見圖21,描述了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二實施例,其用于車輛30’,該車輛具有在車輛30’中形成照明連接的連接器。所示的車輛30’具有頭燈插頭40和頭燈插頭42,頭燈插頭40與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連接,頭燈插頭42與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連接。另外,車輛30’具有停車/轉向插頭334和停車/轉向插頭336,其中停車/轉向插頭334與停車/轉向燈44的連接器元件330連接,停車/轉向插頭336與停車/轉向燈44的連接器元件332連接。
圖21所示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實施例再次使用了主車輛線束部分500,但是沒有使用通過切割及連接線纜而布入車輛電系統中的八個輔助線束,而使用了在兩端具有連接器的八個輔助線束。該實施例包括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60、562、564和566,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68、570、572和574。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60、562、564和566做為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車輛電系統及車輛右側燈之間的接口,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68、570、572和574做為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車輛電系統及車輛左側燈之間的接口。
具有車輛附件50的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結構與操作與圖20所示的實施例相同。第一到第四右側主線束連接器518、520、522和524均是同樣的四腳陽連接器,第一到第四左側主線束連接器526、528、530和532均是同樣的四腳陰連接器。
第一右側輔助線束560包括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76,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中。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和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76可以是第一顏色。第一右側輔助線束560還包括在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76相對端的頭燈電連接器578。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76的插腳1、3和4分別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578的插腳1、2和3。然后將頭燈電連接器578插到頭燈插頭40上。
第二右側輔助線束562包括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0,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中。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和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0可以是第二顏色。第二右側輔助線束562還包括在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0相對端的頭燈連接器582。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0的插腳1、2和4分別連接到頭燈連接器582的插腳3、2和1。然后將頭燈連接器582插入頭燈32的連接器元件34上。
第三右側輔助線束564包括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4,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中。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和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4可以是第三顏色。第三右側輔助線束564還包括在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4相對端的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586。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4的插腳1、2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586的插腳1、2和3。然后將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586插到停車/轉向插頭334上。
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66包括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8,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中。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和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8可以是第四顏色。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66還包括在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8相對端的停車/轉向燈連接器590。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88的插腳1、3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連接器590的插腳3、2和1。然后將停車/轉向燈連接器590插到停車/轉向燈44的連接器元件330上。
第一左側輔助線束568包括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92,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中。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和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92可以是第一顏色。第一左側輔助線束568還包括在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92相對端的頭燈電連接器594。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92的插腳1、2和4分別連接到頭燈電連接器594的插腳3、2和1。然后將頭燈電連接器594插到頭燈插頭42上。
第二左側輔助線束570包括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96,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中。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和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96可以是第二顏色。第二左側輔助線束570還包括在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96相對端的頭燈連接器598。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596的插腳1、3和4分別連接到頭燈連接器598的插腳1、2和3。然后將頭燈連接器598插入頭燈36的連接器元件38上。
第三左側輔助線束572包括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00,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中。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和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00可以是第三顏色。第三左側輔助線束572還包括在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00相對端的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602。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00的插腳1、3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602的插腳3、2和1。然后將停車/轉向燈電連接器602插到停車/轉向插頭336上。
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74包括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04,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中。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和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04可以是第四顏色。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74還包括在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04相對端的停車/轉向燈連接器606。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04的插腳1、2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連接器606的插腳1、2和3。然后將停車/轉向燈連接器606插到停車/轉向燈46的連接器元件332上。
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期望,圖21所示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二實施例包括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60、562、564和566,以及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68、570、572和574,通過簡單地將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60、562、564和566,以及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68、570、572和574的連接器插入車輛30’現存的照明電路的連接器中,就能夠進行安裝。同第一實施例相同,第二實施例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2及36的遠近光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的遠近光(如圖15所示),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如圖15所示)。
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二實施例也可以是第二結構(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結構)。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連接(如圖15所示)并且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連接(如圖15所示)的時候,則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和停車/轉向燈56及58,而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2及36和轉向/停車燈44及46。
現在參考圖22,描述了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三實施例,其用于車輛30’,該車輛具有在車輛30’中形成頭燈照明連接的不同類型的連接器。所示的車輛30’具有停車/轉向插頭334和停車/轉向插頭336,停車/轉向插頭334與停車/轉向燈44的連接器元件330連接,停車/轉向插頭336與停車/轉向燈46的連接器元件332連接。
在該特定車輛30’中,遠近光是兩個獨立的燈,而不是包括在一個單元中。所示車輛30’具有遠光頭燈插頭394和近光頭燈插頭396,其中遠光頭燈插頭394與遠光頭燈378的連接器元件380連接,近光頭燈插頭396與車輛30’右側的近光頭燈382的連接器元件384連接,車輛還具有遠光頭燈插頭398和近光頭燈插頭400,其中遠光頭燈插頭398與遠光頭燈386的連接器元件388連接,近光頭燈插頭400與車輛30’左側的近光頭燈390的連接器元件392連接。
圖22所示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實施例包括主車輛線束部分500、在圖21的實施例中所使用的第三和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64和566,第三和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72和574,第一及第二右側輔助線束610及612,第一及第二左側輔助線束614及616。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10、612、564和566是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車輛電系統、車輛右側燈之間的接口,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14、616、572和574是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車輛電系統、車輛左側燈之間的接口。
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與車輛附件50的結構和操作與圖20及21的實施例的相同。第一到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18、520、522和524均是相同的四腳陽連接器。第一到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26、528、530和532是相同的四腳陰連接器。
第一右側輔助線束610包括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18,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中。第一右主線束連接器518和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18可以是第一顏色。第一右側輔助線束610還包括在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18相對端的遠光頭燈電連接器620和近光頭燈電連接器622。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18的插腳1和2分別連接到遠光頭燈電連接器620的插腳H和C,第一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18的插腳3和4分別連接到近光頭燈電連接器622的插腳C和L。然后將遠光頭燈電連接器620插到遠光頭燈插頭394上,將近光頭燈電連接器622插到近光頭燈插頭396上。
第二右側輔助線束612包括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24,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中。第二右主線束連接器520和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24可以是第二顏色。第二右側輔助線束612還包括在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24相對端的遠光頭燈連接器626和近光頭燈連接器628。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24的插腳1和2分別連接到近光頭燈連接器628的插腳L和C,第二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24的插腳3和4分別連接到遠光頭燈連接器626的插腳C和H。然后將遠光頭燈連接器626插到遠光頭燈378的連接器380上,將近光頭燈連接器628插到近光頭燈382的連接器384上。
第一左側輔助線束614包括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0,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中。第一左主線束連接器526和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0可以是第一顏色。第一左側輔助線束614還包括在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0相對端的遠光頭燈電連接器632和近光頭燈電連接器634。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0的插腳1和2分別連接到近光頭燈電連接器634的插腳L和C,第一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0的插腳3和4分別連接到遠光頭燈電連接器632的插腳C和H。然后將遠光頭燈電連接器632插到遠光頭燈插頭398上,將近光頭燈電連接器634插到近光頭燈插頭400上。
第二左側輔助線束616包括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6,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中。第二左主線束連接器528和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6可以是第二顏色。第二左側輔助線束616還包括在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6相對端的遠光頭燈連接器638和近光頭燈連接器640。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6的插腳1和2分別連接到遠光頭燈連接器638的插腳H和C,第二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36的插腳3和4分別連接到近光頭燈連接器640的插腳C和L。然后將遠光頭燈連接器638插到遠光頭燈386的連接器388上,將近光頭燈連接器640插到近光頭燈390的連接器392上。
第三和第四右側輔助線束564和566與第三和第四左側輔助線束572及574的結構和安裝相同,如圖21的實施例所述。
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期望,圖22所述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三實施例包括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10、612、564和566,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14、616、572和574,通過簡單地將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10、612、564和566,以及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14、616、572和574的連接器插入車輛30’現存的照明電路的連接器中,就能夠進行安裝。同第一和第二實施例相同,第三實施例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78、382、386及390的遠近光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的遠近光(如圖15所示),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
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三實施例也可以是第二結構(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結構)。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連接(如圖15所示)并且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連接時(如圖15所示),則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和停車/轉向燈56及58,而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78、382、386及390和轉向/停車燈44及46。
現在參考圖23,描述了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四實施例,其用于車輛30’,該車輛具有在車輛30’中形成照明連接的不同類型的連接器。所示的車輛30’具有遠光頭燈插頭394、近光頭燈插頭396、遠光頭燈插頭398和近光頭燈插頭400,遠光頭燈插頭394與遠光頭燈378的連接器元件380連接,近光頭燈插頭396與車輛30’右側的近光頭燈382的連接器元件384連接,遠光頭燈插頭398與遠光頭燈386的連接器元件388連接,近光頭燈插頭400與車輛30’左側的近光頭燈390的連接器元件392連接。
在該特定車輛30’中,停車和轉向燈是兩個獨立的燈,而不是包括在一個單元中。所示車輛30’具有停車燈插頭444、右轉燈插頭446、停車燈插頭448和左轉燈插頭450,其中停車燈插頭444與停車燈428的連接器430連接,右轉燈插頭446與右轉燈432的連接器434連接,停車燈插頭448與停車燈436的連接器438連接,左轉燈插頭450與車輛30’左側的左轉燈440的連接器442連接。
圖23所示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實施例包括主車輛線束部分500、在圖22的實施例中所使用的第一及第二右側輔助線束610及612,第一及第二左側輔助線束614及616,第三及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50和652,第三及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54和656。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10、612、650和652是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車輛電系統、車輛右側燈之間的接口,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14、616、654和656是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車輛電系統、車輛左側燈之間的接口。
主車輛線束部分500與車輛附件50的結構和操作與圖20到22的實施例的相同。第一到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18、520、522和524均是相同的四腳陽連接器。第一到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26、528、530和532是相同的四腳陰連接器。
第三右側輔助線束650包括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58,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中。第三右主線束連接器522和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58可以是第三顏色。第三右側輔助線束650還包括在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58相對端的停車燈電連接器660和右轉燈電連接器662。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58的插腳1和2分別連接到停車燈電連接器660的插腳P和G,第三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58的插腳3和4分別連接到右轉燈電連接器662的插腳G和T。然后將停車燈電連接器660插到停車燈插頭444上,將右轉燈電連接器662插到右轉燈插頭446上。
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52包括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64,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中。第四右主線束連接器524和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64可以是第四顏色。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52還包括在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64相對端的停車燈連接器666和右轉燈連接器668。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64的插腳1和2分別連接到右轉燈電連接器668的插腳T和G,第四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64的插腳3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燈連接器666的插腳G和P。然后將停車燈連接器666插到停車燈428的連接器430上,將右轉燈連接器668插入右轉燈432的連接器434。
第三左側輔助線束654包括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0,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中。第三左主線束連接器530和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0可以是第三顏色。第三左側輔助線束654還包括在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0相對端的停車燈電連接器672和左轉燈電連接器674。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0的插腳1和2分別連接到左轉燈電連接器674的插腳T和G,第三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0的插腳3和4分別連接到停車燈電連接器672的插腳G和P。然后將停車燈電連接器672插到停車燈插頭448上,將左轉燈電連接器674插到左轉燈插頭450上。
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56包括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6,其是四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500的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中。第四左主線束連接器532和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6可以是第四顏色。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56還包括在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6相對端的停車燈連接器678和左轉燈連接器680。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6的插腳1和2分別連接到停車燈連接器678的插腳P和G,第四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676的插腳3和4分別連接到左轉燈連接器680的插腳G和T。然后將停車燈連接器678插到停車燈436的連接器438上,將左轉燈連接器680插到左轉燈440的連接器442上。
第一和第二右側輔助線束610和612與第一和第二左側輔助線束614及616的結構和安裝相同,如圖22的實施例所述。
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期望,圖23所述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四實施例包括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10、612、650和652,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14、616、654和656,通過簡單地將第一到第四右側輔助線束610、612、650和652,以及第一到第四左側輔助線束614、616、654和656的連接器插入車輛30’現存的照明電路的連接器中,就能夠進行安裝。同前三個實施例相同,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78、382、386及390的遠近光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的遠近光(如圖15所示),從車輛30’的停車燈428和436及轉向燈432和440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
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第四實施例也可以是第二結構(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結構)。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連接(如圖15所示)并且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連接時(如圖15所示),則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和停車/轉向燈56及58,而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78、382、386及390和停車燈428及436和轉向燈432和440。
現在參見圖24,所述的是圖23所示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最可能出現的簡化形式,在圖24中使用的附圖標記與圖23相同。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連接,以操作車輛附件50(在圖24中未示出)的頭燈52和停車/轉向燈56,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連接,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4和停車/轉向燈58。
在這種連接關系中,不能操作車輛30’(在圖24中未示出)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近光頭燈390、停車燈428、右轉燈432、停車燈436和左轉燈440。如虛線所示,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4和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536互相連接,以當車輛附件50從車輛30’上拆下時,使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近光頭燈390、停車燈428、右轉燈432、停車燈436和左轉燈440操作。
接下來參見圖25,描述了用于車輛30’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替換實施例,該車輛具有用于照明系統中的直接接口的燈具線束。一些新型卡車(例如新型雪佛蘭Colorado卡車、GMS canyon卡車和日產Titan卡車)使用左右直接接口線束690和692,它們均是一個單獨的線束,用于卡車前照明系統的一側。
右直接接口燈具線束690連接到右燈插頭694上,該插頭為卡車的右前照明系統供電。右直接接口燈具線束690包括右燈電連接器696,連接到其一端的右燈插頭694。右燈插頭694是六腳陰連接器,右燈電連接器696是六腳陽連接器。右直接接口燈具線束690的一端還包括遠光頭燈連接器698、近光頭燈連接器700和停車/轉向燈連接器702,其中該端是右燈電連接器696的相對端。右燈電連接器696的插腳P、G和T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連接器702的插腳P、G和T。右燈電連接器696的插腳H和C分別連接到遠光頭燈連接器698的插腳H和C,右燈電連接器696的插腳C和L分別連接到近光頭燈連接器700的插腳C和L。
左直接接口燈具線束692連接到左燈插頭704上,該插頭為卡車的左前照明系統供電。左直接接口燈具線束692包括左燈電連接器706,連接到其一端的左燈插頭704。左燈插頭704是六腳陰連接器,左燈電連接器706是六腳陽連接器。左直接接口燈具線束692的一端還包括遠光頭燈連接器708、近光頭燈連接器710和停車/轉向燈連接器712,其中該端是左燈電連接器706的相對端。左燈電連接器706的插腳H和C分別連接到遠光頭燈連接器708的插腳H和C,左燈電連接器706的插腳C和L分別連接到近光頭燈連接器710的插腳C和L。左燈電連接器706的插腳P、G和T分別連接到停車/轉向燈連接器712的插腳P、G和T。
圖25所示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實施例包括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用于圖14到19所示的實施例)、右側輔助線束714和左側輔助線束716。右側輔助線束714做為主車輛線束部分300、車輛電系統和車輛右側燈之間的接口,左側輔助線束716做為主車輛線束部分300、車輛電系統和車輛左側燈之間的接口。
主車輛線束部分300與車輛附件50的結構和操作與圖14到19所示的實施例相同。右主線束連接器306是相同的十腳陽連接器。左主線束連接器308是相同的十腳陰連接器。
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18包括右燈連接器722,其是一個十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右主線束連接器306中。右側輔助線束714還包括右燈電連接器720和在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18的相對端的右燈連接器722。右燈電連接器720是六腳陽連接器,右燈連接器722是六腳陰連接器。
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18的插腳3、4、5和7分別連接到右燈電連接器720的插腳H、L、T和P,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18的插腳1、6、8和9分別連接到右燈電連接器722的插腳T、P、H和L。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18的插腳2連接到右燈電連接器720的插腳C及右燈連接器722的插腳C,右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18的插腳10連接到右燈電連接器720的插腳G及右燈連接器722的插腳G。然后將右燈電連接器720插入右燈插頭694,將右燈連接器722插入右燈電連接器696。
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16包括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24,其是一個十腳陰連接器,插入主車輛線束部分300的左主線束連接器308中。左側輔助線束716還包括左燈電連接器726和在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24的相對端的左燈連接器728。左燈電連接器726是六腳陽連接器,左燈連接器728是六腳陰連接器。
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24的插腳5、6、8和9分別連接到左燈電連接器726的插腳T、P、H和L,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24的插腳1、3、4和7分別連接到左燈電連接器728的插腳T、H、L和P。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24的插腳2連接到左燈電連接器726的插腳C及左燈連接器728的插腳C,左側輔助線束連接器724的插腳10連接到左燈電連接器726的插腳G及左燈連接器728的插腳G。然后將左燈電連接器726插入左燈插頭704,將左燈連接器728插入左燈電連接器706。
本領域技術人員將期望,如圖25所述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替換實施例包括右側輔助線束714和左側輔助線束716,通過簡單地將右側輔助線束714和左側輔助線束716的連接器插入車輛30’現存的照明電路的連接器中,就能夠進行安裝。同圖20到24所述的前四個實施例相同,替換實施例將帶電導線從車輛30’的頭燈378、382、386及390的遠近光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的遠近光(如圖15所示),從車輛30’的停車/轉向燈44和46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切換到車輛附件50的停車/轉向燈56和58的停車燈及轉向信號。
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替換實施例也可以是第二結構(當車輛附件50與車輛30’連接時使用該結構)。當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連接(如圖15所示)并且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連接時(如圖15所示),則可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2及54和停車/轉向燈56及58,而不能操作車輛30’的頭燈378、382、386及390和轉向/停車燈44及46。
現在參見圖26,所述的是圖25所示的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的最可能出現的簡化形式,在圖25中使用的附圖標記與圖26相同。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與右側附件連接器324連接,以操作車輛附件50(在圖26中未示出)的頭燈52和停車/轉向燈56,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與左側附件連接器326連接,以操作車輛附件50的頭燈54和停車/轉向燈58。
在這種連接關系中,不能操作車輛30’(在圖24中未示出)的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近光頭燈390、停車/轉向燈44和停車/轉向燈46。如虛線所示,右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0和左側車輛線束連接器312互相連接,以當車輛附件50從車輛30’上拆下時,使遠光頭燈378、近光頭燈382、遠光頭燈386、近光頭燈390、停車/轉向燈44和停車/轉向燈46可操作。
從上面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例的描述可以看出,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獨立照明系統,只要連接了輔助頭燈,就能自動切斷車輛頭燈而操作輔助頭燈,以操作車輛照明系統。由于它們的設計允許只將前置車輛附件的線速連接到車輛線束上,以中斷車輛頭燈并連接輔助頭燈,所以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完全不需要任何類型的開關,其中該開關是在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之間進行選擇的。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同時不需要任何類型的繼電器或附加電元件,其中該繼電器或附加電元件是為了完成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之間的切換功能。
該獨立照明系統的特征在于其是一種簡化結構,不需要任何通往車輛乘客室的電線或其它連接,其中該照明系統安裝在乘客室中。該獨立照明系統可以相對簡單快速地安裝,不需要提前了解車輛的電子系統也不需要特殊的安裝工具。該獨立照明系統還具有密封連接器,以保護元件,使它們在操作中不會暴露出來,這樣就不需要任何用來保護連接器的罩,也完全消除了對該罩的需求,因此就排除了其丟失或安錯的可能性。
該獨立照明系統具有持久耐用的結構,在其使用過程中,使用者只需要進行很少的維護或者不需要維護。為了提高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市場競爭力,它也應當是一種廉價結構,以此能夠得到最廣大的市場。最后,還有一個目的,在不帶來另外的缺陷的情況下,實現本發明的獨立照明系統的前述優點和目的。
雖然公開了前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并且針對具體的實施例的應用描述了該獨立照明系統,但是其只是為了描述的目的,而不是將本發明限定到公開的特定實施例和應用,或者是對本發明的窮舉。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講,在不背離本發明的原理及范圍的情況下,可以輕而易舉地時本發明做出多項改變、改進、變化或替換。所選擇及描述的特定實施例及其應用只是為了更好地描述本發明的原理及其應用,因此,一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為了完成特定的目的,可以使用本發明的不同的實施例及對其進行各種改進。當根據其公正、合法及公平的授權進行的延伸而進行解釋的時候,所有這些改變、改進、變化或替換都視作在本發明的附屬權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將輔助頭燈連接到車輛照明系統的獨立照明系統,該車輛具有車輛頭燈及頭燈插頭,該插頭從車輛照明系統向車輛頭燈供電,所述獨立照明系統包括頭燈連接器,代替頭燈插頭連接到車輛頭燈;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頭燈插頭;第一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頭燈電連接器;第二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能夠通過車輛照明系統來操作車輛頭燈;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輔助頭燈,其中,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能夠通過車輛照明系統來操作輔助頭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第二線束連接器或第三線束連接器可以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但是兩者不能同時連接到第一線束連接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可以連接到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或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但是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不能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是第一種類的,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是第二種類的,第二種類不同于第一種類。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均具有殼體,該殼體具有整體密封元件,使得只要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與所述第二連接器和所述第三連接器之一連接,就在其間形成密封。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均具有殼體,該殼體具有整體可釋放插鎖,使得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將保持與其連接的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和第三線束連接器中的一個的連接,直到釋放所述插鎖。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該車輛還包括轉向信號燈,所述獨立照明系統也包括轉向信號燈,其中所述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轉向信號連接器,連接到車輛的轉向信號燈,所述轉向信號連接器還電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其中,獨立照明系統的轉向信號燈電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因此當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時,只要操作車輛的轉向信號燈,就能操作獨立照明系統的轉向信號燈。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該車輛還包括停車燈,獨立照明系統也包括停車燈,其中所述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停車燈連接器,連接到車輛停車燈,所述停車燈連接器還電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其中,獨立照明系統的停車燈電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因此當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時,只要操作車輛的停車燈,就能操作獨立照明系統的停車燈。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車輛頭燈和輔助頭燈均包括遠光燈和近光燈。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均是三腳連接器。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車輛包括左右側車輛頭燈,分別具有連接到其上的左右頭燈插頭,以從車輛的照明系統向左右側車輛頭燈供電,其中所述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左右側輔助頭燈,其中所述頭燈連接器代替右頭燈插頭連接到右側車輛頭燈,所述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右頭燈插頭,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與左右側輔助頭燈之一電連接,所述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第二頭燈連接器,代替左頭燈插頭連接到左側車輛頭燈;第二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左頭燈插頭,其中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二頭燈連接器和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左右側輔助頭燈中的另一個,其中所述第四線束連接器能夠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以通過車輛照明系統來操作左右側輔助頭燈中的另一個。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左右側車輛頭燈和左右側輔助頭燈均包括遠光燈和近光燈,還包括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和公用電導線,其中左右頭燈插頭均具有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和公用饋電,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頭燈連接器均具有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和公用饋電,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頭燈電連接器均包括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和公用電導線。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當所述第一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二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時,左右側車輛頭燈的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和公用電導線分別與左右頭燈插頭的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及公用饋電中斷。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當第一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二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時,左右側車輛頭燈的遠光電導線和近光電導線分別與左右頭燈插頭的遠光燈饋電和近光燈饋電電中斷,但是左右側車輛頭燈的公用電導線仍然分別與左右頭燈插頭的公用饋電電連接。
15.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當所述第一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二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時,左右側車輛頭燈的公用電導線分別與左右頭燈插頭的公用饋電電中斷,但是左右側車輛頭燈的遠光電導線和近光電導線仍然分別與左右頭燈插頭的遠光燈饋電和近光燈饋電電連接。
16.如權利要15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與左右側車輛頭燈的遠光電導線和近光電導線串聯的二極管,當所述第一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二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時,該二極管阻礙左右側車輛頭燈的照明。
1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包括電跳線連接,使得當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時,能夠通過車輛的照明系統來操作車輛頭燈。
1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和第一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還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
1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分別具有殼體,該殼體具有整體密封元件,使得只要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就在兩者之間形成密封。
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具有殼體,該殼體具有整體可釋放插鎖,使得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一直連接到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直到釋放所述插鎖。
21.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該車輛還包括轉向信號燈,所述獨立照明系統也包括轉向信號燈,其中,所述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還包括轉向信號連接器,連接到車輛的轉向信號燈,所述轉向信號連接器還電連接到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其中,獨立照明系統的轉向信號燈電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從而當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時,只要操作車輛的轉向信號燈,將操作獨立照明系統的轉向信號燈。
22.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該車輛還包括停車燈,獨立照明系統也包括停車燈,其中所述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停車燈連接器,連接到車輛的停車燈,所述停車燈連接器還電連接到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其中,獨立照明系統的停車燈電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從而當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時,只要操作車輛的車燈,將操作獨立照明系統的停車燈。
23.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車輛包括左右側車輛頭燈,其分別包括連接到其上的左右頭燈插頭,以從車輛的照明系統向左右側車輛頭燈供電,其中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左右側輔助頭燈,其中所述頭燈連接器代替右頭燈插頭連接到右側車輛頭燈,所述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右頭燈插頭,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與左右側輔助頭燈之一電連接,所述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第二頭燈連接器,代替左頭燈插頭連接到左側車輛頭燈;第二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左頭燈插頭;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二頭燈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頭燈電連接器;第二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二接口連接器能夠可移動地電連接到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左右側輔助頭燈中的另一個,其中所述第四線束連接器能夠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以通過車輛照明系統來操作左右側輔助頭燈中的另一個。
24.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左右側車輛頭燈和左右側輔助頭燈均包括遠光燈和近光燈,還包括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和公用電導線,其中左右頭燈插頭均具有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和公用饋電,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頭燈連接器均具有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和公用饋電,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頭燈電連接器均具有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和公用電導線。
25.如權利要求24所述的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其中,當所述第一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二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時,左右側車輛頭燈的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分別與左右頭燈插頭的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中斷。
2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連接器;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電連接器;第一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和第二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二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
27.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均包括殼體,該殼體具有整體密封元件,使得只要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就在其間形成密封,其中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二接口連接器均包括殼體,該殼體具有整體密封元件,使得只要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二接口連接器,就在其間形成密封。
28.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包括殼體,該殼體具有整體可釋放插鎖,使得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一直連接到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直到釋放所述插鎖,其中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和第二接口連接器包括殼體,該殼體具有整體可釋放插鎖,使得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一直連接到所述第二接口連接器,直到釋放所述插鎖。
29.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該車輛還包括轉向信號燈和右轉信號燈插頭,其從車輛的照明系統向轉向信號燈供電,所述獨立照明系統也具有轉向信號燈,所述可重構獨立照明能量中斷系統還包括轉向信號連接器,連接到車輛的轉向信號燈;轉向信號電連接器,連接到轉向信號插頭;第三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轉向信號連接器;第四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轉向信號電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第三接口連接器及第四接口連接器,所述第三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所述第三輔助線束連接器,所述第四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第四輔助線束連接器,從而當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時,只要操作車輛的轉向信號燈,將操作獨立照明系統的轉向信號燈。
30.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車輛還包括停車燈和停車燈插頭,其從車輛的照明系統向停車燈供電,獨立照明系統也包括停車燈,其中所述可重構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停車燈連接器,連接到車輛的停車燈;停車燈電連接器,連接到停車燈信號插頭;第三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停車燈連接器;第四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停車燈電連接器;其中,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第三接口連接器和第四接口連接器,所述第三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所述第三輔助線束連接器,所述第四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第四輔助線束連接器,從而當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連接到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時,只要操作車輛的停車燈,將操作獨立照明系統的停車燈。
31.如權利要求26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該車輛包括左右側車輛頭燈,分別具有連接到其上的左右頭燈插頭,以從車輛的照明系統向左右側車輛頭燈供電,其中獨立照明系統也包括左右側輔助頭燈,其中所述頭燈連接器代替右頭燈插頭連接到右側車輛頭燈,所述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右頭燈插頭,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左右側輔助頭燈之一,所述可重構獨立照明系統還包括第二頭燈連接器,代替左頭燈插頭連接到左側車輛頭燈;第二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左頭燈插頭;第三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二頭燈連接器;第四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二頭燈電連接器;第三接口連接器和第四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三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第三輔助線束連接器,所述第四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第四輔助線束連接器;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左右側輔助頭燈中的另一個,其中所述第四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二線束連接器,以能夠通過車輛的照明系統來操作左右側輔助頭燈中的另一個。
32.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左右側車輛頭燈和左右側輔助頭燈均包括遠光燈和近光燈,還包括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和公用電導線,其中左右頭燈插頭均具有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和公用饋電,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頭燈連接器均具有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和公用饋電,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和所述第二頭燈電連接器均具有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和公用電導線。
33.如權利要求32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當所述第一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并且所述第二和第四線束連接器連接在一起時,左右側車輛頭燈的遠光電導線、近光電導線分別與左右頭燈插頭的遠光燈饋電、近光燈饋電電中斷。
34.如權利要26所述的獨立照明系統,其中,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是第一顏色,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和所述第二接口連接器是第二顏色。
35.一種將輔助頭燈連接到車輛的照明系統的方法,車輛包括車輛頭燈和頭燈插頭,該插頭從車輛的照明系統向車輛頭燈供電,所述方法包括代替頭燈插頭,將頭燈連接器連接到車輛頭燈,所述頭燈連接器電連接到第一線束連接器;將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頭燈插頭,所述頭燈電連接器還電連接到第一線束連接器;將第二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通過車輛的照明系統來操作車輛頭燈;和將第三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輔助頭燈及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能夠通過車輛的照明系統來操作第一輔助頭燈。
36.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和將第一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還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
37.如權利要求35所述的方法,還包括將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連接器;將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將第一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和將第二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二接口連接器可移動地電連接到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
38.一種獨立照明系統,用于將輔助頭燈連接到車輛的照明系統,該車輛包括車輛頭燈和頭燈插頭,該插頭向車輛頭燈供電,所述獨立照明系統包括頭燈連接器,取代頭燈插頭與車輛頭燈連接;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頭燈插頭;第一線束連接器,與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頭燈電連接器電連接;第二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操作車輛頭燈;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輔助頭燈,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操作輔助頭燈。
39.一種獨立照明系統,用于將輔助頭燈連接到車輛的照明系統,車輛包括車輛頭燈和頭燈插頭,該插頭向車輛頭燈供電,所述獨立照明系統包括頭燈連接器,代替頭燈插頭連接到車輛頭燈;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頭燈插頭;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連接器和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公用車輛線束,電連接到第一接口連接器和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第二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操作車輛頭燈;和第三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輔助頭燈,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能夠操作輔助頭燈。
40.一種獨立照明系統,用于將輔助頭燈連接到車輛的照明系統,車輛包括車輛頭燈和頭燈插頭,該插頭向車輛頭燈供電,所述可重構獨立照明系統包括頭燈連接器,代替頭燈插頭連接到車輛頭燈;頭燈電連接器,連接到頭燈插頭;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連接器;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頭燈電連接器;公用車輛線束,電連接到第一和第二接口連接器及第一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一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一輔助線束連接器,所述第二接口連接器電連接到所述第二輔助線束連接器;第二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操作車輛頭燈;以及第三線束連接器,電連接到輔助頭燈,所述第三線束連接器可移動地連接到所述第一線束連接器,以能夠操作輔助頭燈。
全文摘要
一種可重構輔助照明能量中斷系統,用于掃雪機和類似的前置車輛附件,其便于將系統與車輛的照明系統互連,并據此安裝車輛附件以供電并控制車輛照明系統的輔助燈。該系統具有第一和第二線束部分,分別安裝在車輛和車輛附件上,對于第一線束部分,其具有第一結構和第二結構,其中當第一線束部分未連接到第二線束時使用第一結構,當第一線束部分連接到第二線束部分時使用第二結構。第一結構允許操作車輛頭燈,而第二結構只允許操作車輛附件上的頭燈,不需要開關或繼電器就能實現第一結構和第二結構之間的切換。第一線束部分可以是模塊結構,其中主體部分具有標準結構,使用一個或多個輔助部分,以使主體部分適用于各種車型。
文檔編號B60Q7/00GK1915710SQ20061013222
公開日2007年2月21日 申請日期2006年1月27日 優先權日2005年1月31日
發明者威廉·F.·曼茲, 邁克爾·L.·舒爾茲, 蒂墨西·G.·考克 申請人:Sno-Way國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