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車輛維修用升降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其前端配備有車輛承受臺的擺臂相對于沿支柱升降的托架可自由水平轉動的樞軸安裝的車輛維修用的升降機,更具體地說,涉及前述擺臂的擺臂動作的限制機構。
現有技術具有擺臂的這種車輛維修用升降機,通過調整擺臂的角度,可以適用于各種車輛。
為了將車輛舉起,首先,將擺臂降低到下限,使車輛開入跨在該擺臂上,然后,把車輛承受臺調整到提升點正下方的角度,之后,使托架上升,直到車輛承受臺與車輛即將接觸的部位,確認車輛承受臺與提升點相吻合,最后使托架上升,直到車輛達到規定的高度。
在提升時,限制擺臂的動作使之不能隨意地轉動,但在根據車型的不同進行角度調整時,必須解決對其動作的限制,可以自由轉動。
從而,對于絕大多數車型,不得不在側視地從車輛的下方向內觀察的不穩定的姿勢之下同時進行解決限制使擺臂能夠動作的操作和臂的角度的調整,可操作性很差。
因此,在現有技術中,例如,如特公昭53-33178號公報所述,提出以下的方案用具有以樞軸為中心固定在擺臂上的弧狀配合部的配合構件、以及在托架與前述配合構件配合的位置上、具有彈性的指向下方的力、可升降的配置的固定構件構成作為擺臂的限制機構的配合機構,當托架下降到規定的高度時,從固定構件上垂下來的驅動銷的下端與臺接觸,提升力起作用,固定構件脫離前述配合構件,配合機構自動解除的車輛維修用升降機,以及,如特公平7-86080號公報所述,提出了以下方案用樞軸安裝到擺臂上的鎖緊桿以及松動地橫貫(游貫)該鎖緊桿相互反向地沿傾斜方向加載的一對鎖緊板構成作為擺臂動作限制機構的鎖定機構,當托架下降到規定高度時,突出地設置在基座上的鎖定解除板插入到鎖緊板之間,抗拒加載力將鎖緊板撐開,自動解除鎖定機構的車輛維修用升降機。
盡管通過擺臂動作限制機構可以提高操作性能但前一種車輛維修用升降機,為了在提升時不造成妨礙應盡可能地縮向下方突出的驅動銷。
但當縮短驅動銷時,擺臂動作限制解除功能的作用僅限制在擺臂從下限稍稍向上抬起的范圍內,因此,擺臂過低難以將車輛承受臺正確定位到提升點的正下方。
此外,后一種車輛用維修升降機,當把托架下降到最下部位置時,必須注意到不能使解除板的尖的前端從鎖緊板之間突出很多,所以,和前一種情況一樣,擺臂動作限制解除功能的作用僅限于擺臂從下限稍稍向上抬起的范圍內,難以調整擺臂的角度,在大多數情況下只能勉強的進行調整。
這些缺點存在的原因是,任何一種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都拘泥于設置在托架(擺臂)與地面之間。
發明內容本發明是一種鎖定解除動作范圍不受限制的車輛維修用升降機,其結構為,在前端配備有車輛承受臺的擺臂相對于沿支柱升降的托架可水平旋轉的用樞軸安裝的車輛維修用升降機中,在前述托架與擺臂之間設置擺臂動作限制機構,將解除該擺臂動作限制機構的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設置在托架與支柱之間。
并且,通過將與擺臂的樞轉安裝軸同軸地固定于擺臂基端的鎖定齒輪和設于托架上的鎖緊固定爪相互組合構成前述擺臂動作限制機構,進而,利用固定在支柱上的操作構件,以及設置在托架上并根據前述托架的高度借助與前述操作構件的接觸作用進行動作的被操作構件構成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在將該操作構件作為沿支柱配置的導軌的情況下,可以將前述被操作構件作為其前端壓緊到前述導軌上的解除桿。
此外,在把前述操作構件作為沿支柱配置的導軌的情況下,優選地,能夠調整它在導軌的上端部的高度。
附圖的簡單說明圖1、是表示根據本發明的車輛維修用升降機的整體的說明圖。
圖2、是擺臂動作限制機構及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的說明圖。
圖3、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的說明圖。
圖4、是表示擺臂動作限制機構的解除操作的說明圖。
圖5、是表示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的變形例的說明圖。
圖6、是表示擺臂動作限制機構中的解除操作的變形例。
圖7、是表示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的另外一個變形例的說明圖。
符號說明1...支柱,2...托架,2a...(托架的)主體部,3...擺臂,4...樞轉安裝軸,5...車輛承受臺,6...齒輪,7...固定爪,7a...導向塊,7b...接觸板,7c...彈簧,8...導軌,9...解除桿,9a...導輥,9b...凸輪座,9c...扭簧,9d...凸輪軸,10...凸輪,11...彈簧,12...下降桿,13...肘桿,A...擺臂動作限制機構,B...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發明的實施形式下面根據
根據本發明的車輛維修用升降機的實施例。
圖1表示車輛維修用的升降機的整體,在左右一對支柱1,1上分別安裝有可沿這些支柱1,1自由升降的托架2,2,各擺臂3,3,借助樞轉安裝軸,其基端部可自由水平旋轉地樞轉地安裝到向各托架2,2的前后突出的部分上。
前述托架2利用裝入到支柱1內的圖中未示出的油(液)壓缸進行升降動作,擺臂3借助雙筒結構可自由伸縮,其前端上配備有車輛承受臺5。
在前述擺臂3的樞轉安裝部上,如圖2所示,在擺臂3與托架2之間裝配有阻止擺臂3轉動的擺臂動作限制機構A,該擺臂動作限制機構A由與樞轉安裝軸4同軸的、固定到擺臂3上的齒輪6,以及設置在托架2上、與前述齒輪6嚙合的固定爪7構成。
前述齒輪6呈涵蓋擺臂3的轉動角度的圓弧狀,另一方面,固定爪7借助固定到托架2上的導向塊7a可向樞軸安裝軸4自由進退地被導向。
并且,固定爪7其前端具有與齒輪6嚙合的齒,利用加裝在安裝到后端部上的接觸板7b與前述導向塊7a之間的彈簧7c,7c,借助彈性力向離開齒輪6的方向加載。
此外,在支柱1與托架2之間,設置如圖2及圖3所示的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B,該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B由作為固定在支柱1上的操作構件的導軌8以及其前端壓緊到該導軌8上的作為被操作構件的解除桿9構成。
前述導軌8以貼緊固定到支柱1的側面上,具有與安裝到解除桿9上的導向輥9a的接觸面,上端部分的接觸面構成導向輥9a可以在托架2的主體部2a的側面上移動漸漸后退的傾斜面。
解除桿9如前面所述,其前端上安裝有導向輥9a,由安裝到托架2上的凸輪座9b支撐,在其基端側上固定有利用組裝到該凸輪座9b內的扭簧9c將前述導向輥9a向壓緊到導軌8上的方向施加旋轉力的凸輪軸9d的一個端部。
并且,將圓盤的外周面具有一部分平面形狀的凸輪10固定在該凸輪軸9d的另一個端部上,該凸輪10位于凸輪面壓接到前述接觸板7b的位置處。
前述凸輪10是按下述關系組裝的,即,在導向輥9a與導軌8接觸的狀態下,凸輪面的平面部分與接觸板7b接觸,固定爪7借助彈簧力被拉向遠離齒輪6的方向。
這樣形成的車輛維修用升降機,當托架2被提升到未安裝導向輥的高度時,安裝到解除桿9前端的導向軌9a借助扭簧9c的力與托架2的主體部2a的側面接觸,如圖3(a)及圖4(a)所示,解除桿9基本上呈垂直姿勢,用凸輪10的圓周面部分推壓接觸板7b,固定爪7被推出到齒輪6側,擺臂3被保持在旋轉動作受限制的狀態。
由于這種限制狀態是一種固定爪沿水平方向移動與齒輪嚙合的結構,所以動作可靠,可靠性高。
當把擺臂的動作處于被限制狀態的托架2下降時,在規定的高度,導向輥9a到達導軌8中的傾斜部分,然后,導向輥9a抗拒扭簧9c的力緩緩地被推回,解除桿9如圖3(b)及圖4(b)所示,其凸輪10的平面部與接觸板7b的板面平行,鎖緊固定爪7被壓回,擺臂3從限制狀態被解放出來,能夠進行動作。
這樣,當托架降低到規定的高度時,擺臂的限制被自動解除,特別是,通過利用固定在支柱上的操作構件和設在托架上、根據托架的高度、借助與前述操作構件的接觸作用進行動作的被操作構件構成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可以將操作構件與被操作構件分別單元化,進行各種變形。
而且,由于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設置在托架與支柱之間,作為操作構件的導軌以貼緊的方式配置在支柱上,所以,可以擴大解除擺臂的動作限制的解除范圍,因此,即使加長導軌也不會造成妨礙,從而,擴大擺臂動作限制的解除區域,很容易提高操作性能。
并且,如果通過改變前端部分的高度可調整作為操作構件的導軌,從而改變解除擺臂動作限制的高度的話,可以高效率地適應于車高不同的車型。
在前述實施例中,對采用齒輪與固定爪的組合作為擺臂動作限制機構的情況進行了說明,但除此之外,擺臂動作限制機構也可以將現有的用于車輛維修用的機構加以變更。
并且,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也不局限于和凸輪并用的解除桿,例如,如圖5及圖6所示,也可以同時使用借助彈簧11加載的下降桿12及肘桿13將固定爪7推出或壓回的結構,或者,如圖7所示,作為利用導軌8使固定爪7本身直接動作的結構,與前述實施例相反,可以按如下方式構成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即,借助導軌8使擺臂動作限制機構動作,當導輥9a脫離導軌8或者從導軌的凸出部移動到凹部時,將擺臂動作限制機構解除。
此外操作構件,不像導軌那樣連續地設置在解除擺臂動作限制機構的整個區域內也可以例如在支柱的一個部位處設置突出體,每當托架通過該突出體時,使臂上升或下降,利用交互地切換擺臂動作限制機構的動作的機械開關。
進而,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最理想的是從托架位于最下部位置的高度與車輛承受臺即將到達車輛的提升點前之間進行動作,但即使要求車輛承受臺僅在即將到達車輛的提升點之前附近進行動作的話,也可以很簡單的適用。
發明的效果根據本發明,由于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設置在支柱與托架之間,在托架與地面之間不存在有障礙的構件,操作者不會受到從托架上突出的部件的傷害,也不妨礙限制擺臂動作的機構的解除區域的擴大。
此外,在使設于擺臂前端的車輛承受臺與提升點重合的情況下,由于不必同時進行解除擺臂的限制使之能夠動作的操作與擺臂的角度調整操作,所以容易進行定位作業。
并且,通過利用與擺臂的樞轉安裝軸與同軸地固定在擺臂基端部的齒輪和設置在托架上的固定爪的組合構成擺臂的動作限制機構,動作可靠,可靠性很高。
此外,通過利用固定在支柱上的操作構件,以及設置托架上、根據托架的高度利用與前述操作構件不接觸作用動作的被操作構件構成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可以進行各種變形。
進行,通過把操作構件作為沿支柱配置的導軌,將被操作構件作為將前端壓緊到前述導軌上的解除桿的話,可以簡化結構,降低成本,沒有障礙,可靠性高,或者將操作構件作為沿支柱配置的導軌,該導軌的上端部的高度可以調整的話,可以改變解除擺臂動作限制的高度,所以可以很好地適用于車高不同的各種車型。
權利要求
1.一種車輛維修用升降機,在前端備有車輛承受臺的擺臂相對于沿支柱升降的托架可自由水平旋轉地樞轉地安裝的車輛維修用升降機中,在前述托架和擺臂相互之間設置擺臂動作限制機構,在托架和支柱相互之間設置解除所述擺臂動作限制機構的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維修升降機,擺臂動作限制機構由與擺臂的樞轉安裝軸同軸地固定到擺臂基端上的齒輪以及設置在托架上的固定爪組合構成。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維修升降機,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包括固定在支柱上的操作構件,以及設置在托架上并根據托架的高度利用與前述操作構件的接觸作用而動作的被操作構件構成。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維修升降機,將操作構件作為沿支柱配置的導軌,并且將被操作構件作為將其前端壓緊到前述導軌上的解除桿。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維修升降機,將操作構件作為沿支柱配置的導軌,并且可以調整該導軌中上端部的高度。
全文摘要
提供一種在限制備有自動解除機構的擺臂動作的機構中,即使擴大解除對擺臂動作的限制的范圍,也不會對作業造成不良影響的解除機構。在托架(2)和擺臂(3)之間設置由齒輪(6)和固定爪組合構成的擺臂動作限制機構(A),其中,齒輪(6)與擺臂(3)的樞轉安裝軸(4)同軸地固定到擺臂(3)的基端部上,固定爪(7)設置在托架(2)上,并且在支柱(1)與托架(2)之間設置由沿支柱(1)配置的導軌(8)和安裝到前端上的導輥(9a)推壓到所述導軌(8)上的解除桿(9)構成的擺臂動作限制解除機構(B)。
文檔編號B60S9/00GK1445157SQ0212858
公開日2003年10月1日 申請日期2002年8月13日 優先權日2002年3月14日
發明者磯貝俊次, 中村健二 申請人:株式會社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