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出租車車頂一體化燈箱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出租車車頂的一體化燈箱,包括出租車的標志燈和廣告燈箱。
背景技術:
目前使用的車頂廣告牌,結構復雜,裝卸不便,形象不美觀,由于沒有燈光設置,夜晚廣告效果差。
發明內容
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是一種出租車車頂一體化燈箱,它將出租車的標志燈和廣告燈箱合為一體,結構簡單,廣告效果好。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包括連接件、燈箱體組成,燈箱體的長方向與車身呈縱向平行狀態,底座通過連接件固定在車頂上,燈箱體與底座之間為支柱,底座上設有出租車標志燈。
出租車標志燈由高分子熒光材料和發光元件組成“出租車TAXI”的字樣。采用如上技術方案,底座前后側是用高分子材料和電子發光元件做成的出租車標志燈,無論白天夜晚都非常明顯;上端為商業廣告燈箱,利用出租車作為廣告載體,方式新穎獨特;燈箱的縱向放置,減小了空氣阻力,由于本實用新型的燈箱體內部設有燈座,安裝上燈泡后夜晚可發出醒目的燈光,透過畫面,絢麗多彩,通過出租車的流動,可將廣告信息傳播到城市的各個角落,是一種別開生面的廣告媒體,同時也為城市增添了風采。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根據圖1所示,兩根連接件1通過螺釘橫向固定在出租車車頂的兩側,底座2橫向固定在兩根連接件1上;底座前后側是用高分子材料和電子發光元件做成的出租車標志燈5,出租車標志燈5為“出租車TAXI”的字樣;底座2中間設有用金屬材料制成支柱3,支柱3上方設有商業廣告用燈箱體4,縱向安裝在車頂上,燈箱體4可按照用戶要求設計成任意幾何形狀,燈箱體4兩個面為廣告畫面,燈箱體4內設有燈座,電源通過支柱設置在底座內。
權利要求1.一種出租車車頂一體化燈箱,包括連接件(1)、燈箱體(4)組成,燈箱體(4)的長方向與車身呈縱向平行狀態,其特征是底座(2)通過連接件(1)固定在車頂上,燈箱體(4)與底座(2)之間為支柱(3),底座(2)上設有出租車標志燈(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體化燈箱,其特征是出租車標志燈由高分子熒光材料和發光元件組成“出租車TAXI”的字樣。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出租車車頂的一體化燈箱,它包括出租車的標志燈和廣告燈箱,由連接件(1)、燈箱體(4)組成,燈箱體(4)的長方向與車身呈縱向平行狀態,底座(2)通過連接件(1)固定在車頂上,燈箱體(4)與底座(2)之間為支柱(3),底座(2)上設有出租車標志燈(5)。它將出租車的標志燈和廣告燈箱合為一體。本實用新型的燈箱體內部設有燈座,安裝上燈泡后夜晚可發出醒目的燈光,透過畫面,絢麗多彩,通過出租車的流動,可將廣告信息傳播到城市的各個角落,是一種別開生面的廣告媒體,同時也為城市增添了風采。
文檔編號B60Q9/00GK2501739SQ0126268
公開日2002年7月24日 申請日期2001年9月11日 優先權日2001年9月11日
發明者王長榮 申請人:王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