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屬于油田化學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
技術背景
[0002]石油油井出水是現階段石油開采和生產中的嚴重威脅生產質量和安全的問題,這個問題普遍存在。油井出水主要是由于油層中油和水的流度比和非均質性的差異造成的。石油油井出水在石油生產的整個過程中都是比較普遍的,尤其是生產的后期尤為嚴重。油井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是巨大的,會導致本來有經濟效益的油井變成沒有價值的枯井,而且導致開采出來的石油產水量大,加大脫水的代價,造成石油生產中的浪費。尤其是對于水驅開發的非均質砂巖油田進入特高含水期階段,由于注入水的長期沖刷,使油水井的油層產生高滲透帶或大孔道。對此雖有大量的深度堵水劑被研究出來了,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如:(1)配制的調剖劑用料的成本較高;(2)抗壓強度、封堵強度、耐沖刷能力、抗高溫能力、對油水的選擇能力較低;(3)容易受硬水或污水的影響。
【發明內容】
[0003]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所存在的技術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其利用了纖維狀的干草吸水膨脹的特點,可對油層的高滲透層或大孔道進行封堵,堵水效果較好。本發明還具有抗壓強度大、封堵強度高、不受硬水污水影響、耐沖刷性能好,原料成本較低等優點。
[0004]本發明具體采用的技術解決方案是:
[0005]—種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干草0.5-3.0%、丙烯酰胺單體3.0-7.0%、丙烯酸1.0-2.0%、交聯劑0.3-0.8%、引發劑0.1-0.3%、穩定劑0.1-0.3%、余量為水。
[0006]其中,干草為纖維狀,其平均尺寸為12.5mm ;交聯劑為無機交聯劑硫酸鋁、硫酸銅或硫酸銨;引發劑為過硫酸鹽、亞硫酸氫鈉按照重量比1:1組成的混合物;穩定劑為亞硫酸氣納、硫脈或一■疏基苯并嗤吩。
[0007]本發明的制備方法為:按配比將丙烯酰胺單體、丙烯酸、干草和水混合均勻,再加入交聯劑、引發劑以及穩定劑,控制溫度在20-30攝氏度聚合1-2小時成膠,可直接投入使用,也可經過造粒、干燥制成顆粒狀的堵水劑。
[0008]本發明的優點為:本發明采用了纖維狀的干草具有吸水膨脹的特點,對油層的高滲透層尤其大孔道可進行很好的封堵;本發明具有抗壓強度大、封堵強度高,耐沖刷、耐高溫的優點,而且可不受地層中硬水和污水的影響;所采用的原料成本較低;制備簡單。
【具體實施方式】
[0009]實施例1
[0010]原料(重量百分比):干草1.5%、丙烯酰胺單體4.0%、丙烯酸1.0%、硫酸鋁0.5%、過硫酸銨0.1 %、亞硫酸氫鈉0.1 %、余量為水。
[0011]制備方法為:按原料配比將丙烯酰胺單體、丙烯酸、干草和水混合均勻,再加入硫酸鋁、過硫酸銨、亞硫酸氫鈉,控制溫度在20-30攝氏度聚合1-2小時成膠,得到凝膠狀的產品O
[0012]實施例2
[0013]原料(重量百分比):干草3.0%、丙烯酰胺單體7.0%、丙烯酸2.0%、硫酸鋁
0.5%、過硫酸銨0.15%、亞硫酸氫鈉0.15%、余量為水。
[0014]制備方法為:按原料配比將丙烯酰胺單體、丙烯酸、干草和水混合均勻,再加入硫酸鋁、過硫酸銨、亞硫酸氫鈉,控制溫度在20-30攝氏度聚合1-2小時成膠,對得到的凝膠進行剪切、造粒、干燥,得到顆粒狀的產品。
【主權項】
1.一種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其特征是,由下列重量百分比的原料制成:干草0.5-3.0 %、丙烯酰胺類單體3.0-7.0 %、丙烯酸1.0-2.0 %、交聯劑0.3-0.8%、引發劑0.1-0.3%、穩定劑0.1-0.3%、余量為水。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其特征是,所述的交聯劑為無機交聯劑硫酸鋁、硫酸銅或硫酸銨。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其特征是,所述的引發劑為過硫酸鹽、亞硫酸氫鈉按照重量比1:1組成的混合物。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其特征是,所述的穩定劑為亞硫酸氫納、硫脈或一■疏基苯并嗤吩。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其特征是,所述干草的平均尺寸為.12.5mmο
【專利摘要】一種干草凝膠深度堵水劑,屬于油田化學領域,其特征是,包括下列質量百分比的原料:干草0.5-3.0%、丙烯酰胺類單體3.0-7.0%、丙烯酸1.0-2.0%、交聯劑0.3-0.8%、引發劑0.1-0.3%、穩定劑0.1-0.3%、余量為水。本發明可用于非均質砂巖油田,對油層的高滲透層和大孔道具有很好的堵效果,其具有抗壓強度大、封堵強度高,耐沖刷、耐高溫的優點,而且可不受地層中硬水和污水的影響;所采用的原料成本較低、制備簡單。
【IPC分類】C09K8/512
【公開號】CN105131920
【申請號】CN201510534695
【發明人】張暉, 郭繼寶, 王岷全, 孔慶水, 李潤權
【申請人】山東聚鑫化工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2月9日
【申請日】201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