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可內部分離的層疊粘合帶的制作方法發明的領域本發明涉及層疊粘合帶的結構,這些層疊粘合帶具有兩個相背的粘性主表面,適用于將兩個物體的相對表面粘合在一起。發明的背景在結構上包括一個聚合物薄膜或泡沫材料的中間層,并有兩個粘合劑層在該中間層相背的兩個主表面上的層疊粘合帶(例如,Wallsaver(t.m.)可剝離的招貼帶,3M(t.m.)汽車用附著連結帶或3M(t.m.)丙烯酸類泡沫材料帶,均為MinnesotaMiningandManufacturingCo.St.Paul,MN的產品)已用于將兩個物體相對的表面粘結在一起,例如將招貼、名牌或圖畫之類的墻壁懸掛物粘結在墻上。當其中有高粘性的壓敏粘合劑的粘合帶(如3M(t.m.)丙烯酸類泡沫材料帶)用于這個用途時,粘結以后要分開這兩個物體往往是很困難的。粘合帶會放置在兩個物體間很狹小的區域內,以致不便于接觸它,尤其是當粘合帶是在一個剛性的墻壁懸掛物和墻壁之間時。通常采取的辦法是用一把刀或類似工具插進兩個物體之間,將粘合帶一切兩半,或者將一個物體(例如墻壁懸掛物)在另一物體(例如墻壁)上扭轉或將前者從后者上拉開,但時常會引起這兩個物體或其中一個物體的損傷。美國專利4,310,137(Frye)中所描述的層疊粘合帶包括外附著層,它們相背的主表面上覆有壓敏粘合劑,可用來分別粘合緊靠一起的兩個物體的相對表面,使得這種結構的層疊粘合帶能夠在一個物體的表面上支持住另一個物體,此層疊粘合帶還在上述外附著層之間包括一個不可熔多孔材料如薄紙的可分離層,這個可分離層可以通過在外附著層中的一個層上施加朝外而離開另一附著層方向的力而分開。已經研制了一種粘合帶,它相背的兩個主表面至少部分區域上覆有壓敏粘合劑,可用來將兩個物體粘結在一起,然后用于握住粘合帶端部上的舌片部分(tabportions)用力拉此粘合帶,就可以干凈地分離開粘合帶和其所相連的物體之間的粘合劑結合(例如可參見美國專利5,409,189(Luhmann),5,507,464(Hammerski等人)和5,516,581(Kreckel等人)和美國專利申請08/308,937(Bries等人))。雖然這種可拉扯剝離的粘合帶使用得不錯,但位于連接兩個或多個物體的這種粘合帶端部的舌片部分應該置于以后想分開這些物體的人能用手握住的位置。其中一個物體可以特意做成具有一個可除去的部分,它覆蓋著所述舌片部分(見美國專利5,507,464,Hammerski等人),或者若一個物體是可彎曲的,可將該物體彎過來以便能用手接觸到舌片部分。但在相連接的是剛性物體的許多情況下,有必要讓所述舌片部分從兩個被連結物體之間伸出來,以便用手握住舌片部分將可拉伸的粘合帶從兩個物體之間除去。但有這種伸出來的舌片部分是不美觀的。發明的概述本發明提供一種粘合帶,它能用來將包括剛性物體在內的兩個物體的相對表面粘結在一起(如將裝飾板或帶鏡框的畫粘結在墻面上),粘合帶結構中沒有伸出在兩個物體之外的部分,而且隨后可將這兩個物體方便地分開而不致損壞這兩個物體中的任何一個。本發明的粘合帶中有一層具有相背的兩個粘固主表面的可內部分離層。這兩個粘固表面是用來粘結在兩物體的相對表面上的,例如通過在粘固表面上的壓敏的或其它類型的粘合劑層或者其它方式(例如熱熔連接或者采用下面將述的可拉伸剝離的窄片)。該可內部分離層在平行于其粘固表面方向上的靜態內部剪切強度,在可分離層的粘固表面是垂直時,足以將一個物體支持在另一個物體上,(例如,與其粘固表面平行的該靜態剪切強度最好要大約等于乃至超過壓敏粘合劑與能粘合的通常表面所能產生的最大靜態剪切強度);該可內部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其粘固表面的方向上的動態內部拉伸強度,可在將所連接的兩個物體拉開時使該可分離層中產生內部分離而不致損傷這兩個物體的表面,(例如根據可分離層使用的材料,當該粘合帶是用來將一個物體粘合在一個具有經烘烤油漆涂飾層的陶瓷或金屬材料之類的強度大的基底上時,按本文所述方法測出的該動態內部拉伸強度應不大于約40磅/英寸2,最好不大于約30磅/英寸2;而當該粘合帶是用來將一個物體粘合在墻紙之類的強度較小的基底上時,大約是8至10磅/英寸2)。在可方便而清潔地將其從所連結的兩個物體上或其一個物體上除去的層疊粘合帶的一個實施方案中,層疊粘合帶包含分別具有相背的內和外主表面的一個或兩個可拉伸剝離的粘合帶,其外主表面上覆有一層壓敏粘合劑,用來粘合一個物體,可用手扯開一個位于該粘合帶端部的舌片部分將其外表面和與該外表面相粘的一個物體之間的粘合連接解除,從而拉開該窄片。兩個這種窄片的內主表面可粘結于可分離層的兩個粘固表面上。當這兩個窄片外主表面上的粘合劑粘合在兩個物體相對的表面上時,該層疊粘合帶能承受大致平行于粘固表面的力,將一物體支持在另一物體上(例如可將一個墻壁懸掛物支持在墻上),然而可分離層可以進行內部分離,分離以后的兩個窄片都可用手拉住舌片部分而將其從兩個物體上干凈地除去。因此,無需將層疊粘合帶的舌片部分置于人們可用手拉住的位置。用來制造可分離層的材料的例子有泡沫材料、紙張、非織造材料和波紋紙。這些材料的性質差別很大,但有些這類材料已發現是適合于用作分離層的,因為它們(1)在長時間受到大致平行于其主表面或粘固表面的靜態力(其值大約等于或超過在其一個粘固表面和基底之間的壓敏粘合劑層中所能產生的最大剪切力)后,仍是內部穩定的;(2)在受到垂直于粘固表面的一定的動態分離力(其值處于不會損傷可分離層藉粘合劑粘合于其上的基底的范圍)后,即能產生可分離層的內部分離。采用非織造聚合物纖維材料的可分離層代替纖維素材料可分離層的優點是可分離層的強度性質不會因與水分(如潮濕環境)接觸或濕度的改變而受很大影響,而且可以按需要(在一定范圍內)來制造可分離層,即將可分離層中不同百分數的聚合物纖維熱合在一起,而使其具有所需的靜態剪切性質和動態拉伸性質的結合。可內部分離層的面積和所用材料應選擇適當,使得以垂直于其粘固表面的角度將其拉開為兩部分所需的力,能夠便于一般成年人來施加(例如10-30磅的力),除非要求使用撬棒之類的工具來拉開可分離層。但如果層疊粘合帶中的可內部分離層在進行內部分離時,除了施加垂直于其粘固表面的力外,還可施加剝除和/或扭轉的力,則所需的力比僅在垂直于其粘固表面的方向上施加力時要小些。這種情況例如是在層疊粘合帶用來將一剛性的畫框的頂部粘合在墻上,而在將畫框從墻上拉開使可內部分離層分離時畫框的底部可以朝上拉和/或推向一邊,這樣在其分離時就結合施加了垂直力和剝除力和/或扭轉力。附圖簡述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作進一步描述,這些附圖中相同的標號表示各圖中同樣的部分。圖1是本發明層疊粘合帶第一實施方案的透視圖。圖2a是圖1層疊粘合帶的部分放大側視圖。圖2b是圖1層疊粘合帶(另一種結構)的部分放大側視圖。圖3是將一墻壁懸掛物用圖1層疊粘合帶粘接在墻上的透視圖。圖4是類似于圖3的透視圖,表示通過分離圖1層疊粘合帶的部分而將墻壁懸掛物從墻上除去的情況。圖5是一個透視圖,表示在墻壁懸掛物從墻上除去后,將圖1層疊粘合帶的已分離部分從圖3所示墻壁懸掛物和墻上除去的情況。圖6是本發明層疊粘合帶第二實施方案的透視圖。圖7是圖6層疊粘合帶的部分放大側視圖。圖8是本發明層疊粘合帶第三實施方案的透視圖。發明的詳細描述現在看圖1和圖2,其中表示了本發明層疊粘合帶的第一實施方案,該層疊粘合帶總體用數字10表示。一般而言,層疊粘合帶10包括第一和第二個窄片12,這兩個窄片都分別有兩個端部13和14、由端部13延伸到端部14相背的有粘性的內和外主表面15和16(其上面都覆有壓敏粘合劑)以及在其端部14的可手持的舌片部分17。每個窄片12可以用于握住舌片部分17拉它,從而將其粘性表面15和16與其所粘合的基底的粘結連接解除。層疊粘合帶10還包括一個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主粘固表面22的可內部分離層。每個窄片12的粘性內表面15分別粘合于可分離層20相背的兩個粘固表面22上。可分離層20在平行于其粘固表面22的方向上的靜態內部剪切強度,能在該方向上支持物體(層疊粘合帶即裝在基間),例如,該靜態剪切強度最好要大約等于乃至超過壓敏粘合劑與施加粘合劑于其上的表面所能產生的最大靜態剪切強度,例如6磅/英寸2。該可分離層在大致垂直于其粘固表面22的方向上的動態內部拉伸強度,選擇得能在將這兩個物體按大致垂直于粘固表面22和層疊粘合帶10所粘結連接的兩個物體的表面的方向拉開時,使該可分離層中產生內部分離。而不致損傷這兩個物體的表面。例如當該層疊粘合帶是用來將一個物體粘合在一個具有經烘烤漆涂飾層的陶瓷或金屬材料之類的強度大的基底上時,按本文所述方法測出的動態內部拉伸強度應不大于約40磅/英寸2,最好不大于約30磅/英寸2;而當層疊粘合帶是用來將一個物體粘合在某些墻紙之類的強度較小的基底上,特別是如果其粘合的墻紙部分與其后的墻壁粘合不佳時,動態內部拉伸強度應不大于10磅/英寸2。如圖3所示,當窄帶12的粘性外表面16是粘合在畫框26和墻壁28之類的兩個物體的相對表面上時,該層疊粘合帶10能夠抵抗在大體平行于可分離層20的粘固表面22和被粘接物體26和28的相對表面的方向上的連續力,而將一個物體(例如畫框26)支持在另一物體(例如墻)上。然而如圖4所示,在垂直于粘固表面22以及物體26和28的相對表面的方向上施加一分離力而使可分離層20內部分離后,物體26和28又可分開。可分離層分離后,可用手握住窄片12的舌片部分17按圖5中的箭頭方向牽拉,即可清潔地將窄片12與粘合于其上的可分離層22的部分從物體26和28上分開。最好是如圖2a所示,用于層疊粘合帶10的窄片12是用1994年9月20日提交的美國專利申請08/308,937(Bries等人)中所述的那種窄片。該種窄片12一般包括一個聚合物(如聚烯烴)泡沫材料的中間層30;粘結在泡沫材料層30相背的兩個主表面上的兩層可拉伸聚合物薄膜32(如聚乙烯和聚丙烯薄膜,最好是線型低密度和超級線型低密度聚乙烯薄膜);和兩層粘合劑層34(它們形成粘性主表面15和16,是粘合在薄膜32的與粘合在泡沫材料層30的主表面相背的主表面上)。窄片12寬約四分之三英寸,再寬的窄片就難以拉伸而使粘合劑層34剝離。在窄片12上的粘合劑層34的長度,以能提供在基底上的所需持著力為準。窄片12的構成也可以是形成粘性主表面15和16的兩層粘合劑粘合在單層可拉伸聚合物薄膜上,也可以是美國專利5,409,189(Luhmann)所述的窄片40(如圖2b所示),它包括一個形成兩個粘性主表面15和16的壓敏粘合劑單層41,并在窄片的伸出舌片端部各有聚合物薄膜覆蓋層42防止粘合劑層41粘合在一起,并為端部的舌片部分提供非粘性的表面,以便利用這個舌片部分將壓敏粘合劑層41拉伸,脫離其所粘合的表面。而且,窄片12的又一種結構是僅僅其外表面16是由壓敏粘合劑層所形成的,而其內表面可以通過其它方式例如熱熔法或幅射固化的粘合劑或熱結合等方式結合到可分離層20的粘固表面22上。這些其它結合方式可以降低層疊粘合帶的生產成本。能制造可分離層20的材料包括泡沫材料、紙張、非織造材料和波紋紙。根據實驗已經確定,當層疊粘合帶10是用來將一物體粘附到墻紙或未油漆干燥墻壁的表面上時,使可分離層20產生內部分離所需的動態拉伸力不應大于約8-10磅/英寸2,以免對這些表面產生損傷。而當層疊粘合帶10是用來將一物體粘附到某些油漆表面(例如油漆過的水泥塊墻面或面上有烘烤漆的金屬機殼的表面)上或者玻璃或陶瓷材料的表面上時,使可分離層20產生內部分離所需的動態拉伸力可高達30、35乃至40磅/英寸2,仍不致損傷這些表面。當層疊粘合帶是用來將一個物體粘附在又一些其它類型材料(如木材或裝飾板)的表面上時,使可分離層20產生內部分離所需的動態拉伸力應為約20磅/英寸2,以免損壞這類表面。不同的層疊粘合帶10中的可分離層20可以用不同材料來制造;因此使可分離層產生內部分離的動態拉伸力就不同,這些不同的層疊粘合帶10可適用于不同基底。這些不同的層疊粘合帶10可以制成不同的形狀和/或顏色,以此編碼來指示其適合的用途。進行了一些測試,用的是No.1122“Instron”型(t.m.)試驗機,以便測定使考慮用作可內部分離層20的不同材料分離或分開所需的動態力,測試時是在垂直于其主表面的方向上對材料施加動態拉伸力。并在平行于其主表面(即在被測試材料用作層疊粘合帶10中的可分離層20時將作為粘固表面22的主表面)的方向上施加動態剪切力。使用了各種不同材料作為兩個窄帶12之間的可分離層20,來制造圖1和2a所示類型的層疊粘合帶。在每一個窄帶12中,泡沫材料層30(用聚乙烯/EVA共聚物制成)和薄膜層32(用聚乙烯制成)是熱層壓在一起的,粘合劑層34的主表面尺寸為1/2×2英寸,其材料是美國專利申請08/308,937(Bries等人)所述類型的橡膠基粘合劑,其涂覆干重為16.5格令/24英寸2。粘合劑層表面16牢固地粘合在可裝到“Instron”(t.m.)試驗機上的清潔鋼板表面上,使得該試驗機能對可分離層沿剪切方向(即平行于其粘固表面22)或拉伸方向(即垂直于其粘固表面22)上施加動態作用力。“Instorn”(t.m)試驗機的分開速率設置在0.5英寸/分。在對包括被試驗材料可分離層20的層疊粘合帶10進行測試前,將上述類型的單一窄片12粘合在上述鋼板之間,測試得出,在分離前它能承受大約80磅/英寸2的動態拉伸力和大約105磅/英寸2的動態剪切力,都超過曾試驗用作可分離層20的各種材料的數值。表1列出可能用作可分離層20的各種材料的測試結果。表Ⅰ<>所用的50磅牛皮紙是AnchorPaper,St.Paul,MN的產品。單層擦面紙是Kimberly-Clark,Neenah,WI商品名為“Kleenex”的產品。復印紙是CrownZellerbach,Vancouver,WA商品名為“Matrix”的產品,單層紙巾是Scott,Philadelphia,PA商品名為“Wypall”的產品。0.75盎司/碼2pET(即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紡粘材料是ReemayInc,OldHockory,TN的商品名為“style:YdpFstraightNo.2011”的產品。0.7盎司/碼2PET紡粘材料以“Style4dpfstraightNo.2011”購自Reemay,Inc.,OldHickoryTN.。1.4盎司/碼2紡粘PP(即聚丙烯)/熔噴PE(即聚乙烯)層壓物是FoherwebCorp.,Newton,MI的商品名“Securon(t.m.)”的產品,50克/碼2紡粘PET/尼龍6外皮層壓物是荷蘭AKZONobelFibers公司的商品名為“StyleColback(t.m.)NHD-20”的產品。0.5盎司/碼2尼龍紡粘材料是Cerex,Cantonment,FL的商品名為“Style:PBNII302012”的產品。60克/碼2PP紡粘材料是CarlFreudenberg,Weinheim,Germany的商品名為“Style:LutrasilLS4160”的產品。1.0盎司/碼2PP紡粘材料是FoberwebGroup,Simpsonville,SC的商品名為“CelestraNonwoven”的產品。1.5盎司/碼2PP紡粘材料是Polybond,TheBritishPetroleumCo,London,Eugland商品名為“Style:HomopolymerSB”的產品。60克/碼2PET梳片和粉末粘合材料是HDKIndustry,Rogersville,TN商品名為“style:FiltrationandApparelN9260Loftable”的產品。25克/碼2PET梳片和粉末粘合材料是HDKIndustry,Rogersville,TN商品名為“Style:ComoftLinerB9025”的產品。30克/碼2PET水力纏結材料是Veratec,Walpole,MA商品名為“Style:Versalon140-070”的產品。56克/碼2人造絲/PET水力纏結的層壓物是Veratec,Walpole,MA商品名為“Style:Autowipe140-102”的產品。34克/碼2人造絲/PET水力纏結的層壓物是Veratec,Walpole,MA商品名為“Sytle:Versalon140-093”的產品。1.26盎司/碼2HDPE(即高密度聚乙烯)閃紡織物是DuPont,WilmingtonDE商品名為“Style:Tyvek1042B”的產品。所用波紋紙的總厚度約為0.1185英寸即0.301厘米,其兩個外層各厚0.009英寸即0.023形成厘米,其中間層厚0.01英寸即0.025厘米,中間層形成許多直線平行而規則分布曲率均勻的脊峰和凹槽,脊峰的間距約為0.25英寸即0.64厘米。上列測試結果表明,使兩種纖維素材料(即單層擦面紙和波紋紙)和非織造聚合物材料(即紡粘的、紡粘/熔噴層壓的、梳理和粉末粘合的、水力纏結的、水力纏結層壓的和閃紡的材料)的可分離層發生內部分離時的動態拉伸力都屬于適用于本發明的范圍。我們認為,完全或大多由熱塑性纖維制成的經測試的或類似的非織造材料最適合用作本發明層疊粘合帶中的可分離層,因為這些材料不會受到濕氣的不良影響,并且其動態拉伸和剪切強度等于或接近于所需或可接受的數值,再者如果必需的話,這些材料的這兩個強度值可以通過對非織造材料的一部分進行熱熔來稍作調節。這些測試還表明,單層擦面紙(我們理解就是美國專利4,310,137(Frye)中所述粘合帶結構(已在本說明書引言中介紹過)中建議用作可分離層的“紙巾”材料)具有高的動態拉伸強度,不適合于本發明層疊粘合帶的大多數用途。還進行了以下一些測試,為的是確定當層疊粘合帶10是用來將一物體支持在垂直平面(例如將畫框支持在墻面)上時,某些經過上述測試的材料制成的可分離層20在長時間承受可能作用于它的力的情況下是否內部穩定,這些作用力包括(1)大致平行于其主表面或粘固表面的靜態力,它可能至少等于在窄片的粘性外表面和其所粘合的基底之間所能產生的剪切力;(2)將被支持物體以層疊粘合帶10為軸轉動時產生的較小靜態扭轉力或解離力,這些力在可分離層20的部分區域內引起一較小的靜態拉伸力。先測定了在窄片的粘性外表面和其所粘合的基底之間所能產生的剪切力,其辦法是將砝碼用橡膠基壓敏粘合劑(即Borics等人的美國專利申請08/308,937中所述的粘合劑)粘合在一清潔而平滑的垂直不銹鋼表面上。發現該壓敏粘合劑能夠沿該垂直表面支持6磅/英寸2至少80天之久。將上述的1盎司/碼2PP紡粘材料和1.26盎司/碼2HDPE閃紡材料的非織造材料的面積為1平方英寸的小片使用上述粘合劑粘合在上述垂直不銹鋼表面和一個6磅的砝碼之間,發現這些小片能夠沿該垂直表面支持該重量超過80天,而被試驗材料尚無內分離的跡象。除了已測定非織造材料在承受平行于粘固表面22的剪切力時的穩定性外,還測定了承受由物體施加于可分離層20的粘固表面22的較小拉伸力時的穩定性,方法是將包含不同試驗材料可分離層20的層疊粘合帶10(其尺寸為1平方英寸)先粘合在一柜子擱板的下表面上,再由其懸掛3磅的重量。結果含有60克/米2PP紡粘材料和1.26盎司/碼2HDPE閃紡材料的層疊粘合帶可分別懸掛3磅的重量超過7個月,仍未見分離。而1.4盎司/碼2紡粘PP/熔噴PE疊層材料則在懸掛3磅重量2個月后即產生分離。當分離確實發生時,分離的是粘合劑和非織造試驗材料之間的粘結,而不是試驗材料的內部分離。34克/碼2人造纖維/PET水法纏結層壓物則在25天時發生分離,但看來也是粘合劑與試驗材料之間粘結的分離,該試驗材料的結構很象一種干酪包布,其能用來與該粘合劑粘結的表面積很少。對這些非織造材料進行電暈處理或涂以一層底漆。有可能改善其與粘合劑的結合。因此業已確定,所試驗非織造材料的可分離層20至少在層疊粘合帶10用來支持一物體在垂直平面上時,能長時間承受可能作用于其上的靜態力而保持內部穩定,這些力包括(1)大體平行于其主表面或粘固表面的靜態力,它至少等于窄片12的粘性外表面和其所粘合的基底之間所能產生的剪切力;(2)將被支持物體以層疊粘合帶10為軸轉動時產生的較小扭轉力或解離力。用兩片MinnesotaMiningandManufactwringCo.St.Panl,MN商品名為“MediumHookReplacementStripswith“Command”(t.m.)adhesove”的窄片12,可制成質量很好的層疊粘合帶10。在這兩個窄片12之間粘合一層由上述1.26盎司/碼2HDPE閃紡材料制成的可內部分離層20,該層寬1.588厘米即0.625英寸,長4.064厘米即1.6英寸,即其粘固表面22的面積為1平方英寸即6.45平方厘米。窄片12上的粘合劑層34的寬度與此相同,但其長度縮短至與可分離層長度適應。這種層疊粘合帶10能夠在一垂直表面上支持至少6磅的靜態負荷很長一段時間,在垂直于其粘固表面方向上將其可分離層20拉開成兩部分的力估計約在8-10磅的范圍。現在看圖6和7,該兩圖表示本發明層疊粘合帶的第二種實施方案,圖中層疊粘合帶總體上用數字110表示。一般而言,在層疊粘合帶110中有一個窄片112,該窄片有兩端113和114;在此兩端延伸的相背的內和外主表面115和116,外表面116的至少一部分上面覆有壓敏粘合劑;并在其端部114有一個可手持的舌片部分117。可以在此舌片部分117拉扯窄片112使其伸長,解除其粘性表面116與其所粘合的基底之間的粘固連接。層疊粘合帶110中還有一個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主粘固表面122的可分離層120。窄片112的粘性內表面115粘合于可分離層120的一個粘固表面122上,而可分離層120的另一個粘固表面122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層125。可分離層120在平行于其粘固表面122方向上的靜態內部剪切強度,當將層疊粘合帶110粘附在兩個物體之間時,足以在該方向支持粘合的物體(該剪切強度宜大致等于或超過壓敏粘合劑與它施涂于其上的表面之間所能產生的最大剪切強度,例如6磅/英寸2);可分離層120在大體垂直于其粘固表面122方向上的動態內部拉伸強度選擇得可在將所粘合的兩個物體拉開時使可分離層產生內部分離而不致損傷窄片12粘合在其上面的物體表面(例如當該層疊粘合帶是用來將一個物體粘合在一個具有經烘烤油漆涂飾層的陶瓷或金屬材料之類強度大的基底上時,按本文所述方法測出的該動態內部拉伸強度不大于約40磅/英寸2,最好不大于約30磅/英寸2;而當該層疊粘合帶是用來將一個物體粘合在墻紙之類強度較小的基底上時,大約是8-10磅/英寸2)。當窄片112的粘性外表面116和可分離層120上的粘合劑層125分別粘合于兩個物體的表面上時,層疊粘合帶就能抵抗施加在大致平行于可分離層120的粘固表面122方向上的很大的持續力(例如至少6磅/英寸2),將一個物體支持在另一個物體上。但垂直于固著表面122施加一個不大于約30磅/英寸2的分離力即可使可分離層120產生內部分離,而使兩個物體分開,然后用手抓住窄片上的舌片部分117拉伸即可將窄片112從一個物體上干凈地拉掉。這種層疊粘合帶110計劃用于在分離之后,無需將粘合帶110的余下部分從粘合劑層125所粘合的物體表面上除掉的場合,或者該物體表面粘附的粘合劑層125容易用溶劑或刮除或其它方式除去的場合。粘合劑層125也可以是熱熔或其它類型的粘合劑;或者相背的粘固表面122中的第二個表面可適合于用其它方式如火焰熔合或聲波焊接結合在一個物體的表面上,這些辦法適用于如果層疊粘合帶110是準備預先粘附在一個物體(例如墻壁懸掛物)的表面上,而該懸掛物是打算懸掛一段時間后除去丟掉的,或者取下后,(1)在將層疊粘合帶110殘留部分從其上面用刮除或其它方式除去時不會顯著損傷其表面,隨后該懸掛物可以用一新的層疊粘合帶10或110或其它方式再次懸掛起來;或者(2)可以聽任層疊粘合帶110的殘余部分留在上面,而在懸掛物表面的另一位置上用一條新的層疊粘合帶(如上述的層疊粘合帶10)或其它方式重新懸掛起來。圖7所示的層疊粘合帶110中的窄片112可以是美國專利申請08/308,937(Bries等人)所述的窄片,它包括一個聚合物泡沫材料(例如閉孔或開孔的聚烯烴泡沫材料)的中間層130、粘結在中間層130兩個相背主表面上的兩個可拉伸聚合物薄膜層132和一個粘合劑層134(給出粘性主表面116),它粘合在薄膜層132的與泡沫材料層所粘結的主表面130相背的那個主表面上。窄片112也可以是上述的任何一種結構。圖8所示的是本發明層疊粘合帶的第三個實施方案,層疊粘合帶用數字210表示。層疊粘合帶210一般包括一個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粘固主表面222的可分離層220,還包括兩層粘合在這兩個相背的粘固層222上的壓敏粘合劑層225。可分離層220在平行于其粘固表面222方向上的靜態內部剪切強度,當將層疊粘合帶210粘附在兩個物體之間時,足以在該方向支持粘合的物體(該剪切強度宜至少等于或超過該壓敏粘合劑與它施涂于其上的表面之間所能產生的最大剪切強度,例如6磅/英寸2);而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其粘固表面222方向上的動態內部拉伸強度,選擇得可在將所粘合的兩個物體拉開時使可分離層中產生內部分離,而不致損傷粘合劑層225粘合在其上面的物體表面(例如當該層疊粘合帶是用來將一物體粘合在具有經烘烤油漆涂飾層的陶瓷或金屬材料之類強度大的基底上時,按本文所述方法測出的該動態內部拉伸強度不大于約40磅/英寸2,最好不大于約30磅/英寸2;而當該層疊粘合帶用來將一物體粘合在墻紙之類強度較小的基底上時,大約是8-10磅/英寸2)。當可分離層220上的粘合劑層225是粘合于兩個物體的表面上時,層疊粘合帶210能抵抗施加在大體平行于可分離層220的粘固表面222的方向上至少6磅/英寸2的持續力,將一個物體支持在另一個物體上。但垂直于粘固表面222施加一個不大干約30磅/英寸u的分離力可使可分離層220產生內部分離,而使兩個物體再次分開。這種層疊粘合帶210計劃用于在除去之后,無需將粘合帶210的余下部分從粘合劑層225粘合于其上的物體上除去,或者一個或兩個物體的表面特征使得在其上面的粘合劑層225容易用溶劑或刮除或其它方式除去。這兩層粘合劑層225或其中一層也可以是熱熔或其它類型的粘合劑;或者兩個相背的粘固表面222或其中一個表面可適合于用其它方式如火焰熔合或聲波焊接粘合在一物體的表面上,這些方法適用于如果層疊粘合帶210是準備預先粘附在一個例如墻壁懸掛物的物體表面上,而該懸掛物是打算懸掛一段時間后除去丟掉的,或者懸掛又取下后,(1)在將層疊粘合帶210殘留部分從其上面用刮除或其它方式除去時不會顯著損傷其表面,隨后該懸掛物可以用一新的層疊粘合帶如上述的粘合帶10或其它方式再次懸掛起來;或者(2)可以聽任層疊粘合帶210的殘余部分留在上面,但在懸掛物表面的另一位置上用一條新的層疊粘合帶(如上述的粘合帶10)或其它方式重新懸掛起來。現已結合三個實施方案以及幾個可能的修改對本發明作了描述,本領域的技術人員應能理解,在不偏離本發明范圍的條件下可以對所述的這些實施方案作種種改變。因此本發明的范圍應不局限于本申請描述的粘合帶結構和方法,而只由權利要求書中所述的粘合帶結構和方法限定。權利要求1.層疊粘合帶,它包括一個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粘固表面的可內部分離層以及將所述粘固表面分別粘合于兩個物體相對的表面的裝置,使得此層疊粘合帶能夠抵抗大體平行于所述粘固表面的靜態力而將一個物體支持在另一個物體上,而該可分離層能借助于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的動態分離力發生內部分離,從而分開這兩個物體,所述粘結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具有兩端的窄片,其相背的內主表面和外主表面在這兩端之間延伸,所述外主表面的一部分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所述內主表面粘結于一個所述粘固表面,在所述窄片的一端有一個可手持的舌片部分,可用手牽拉所述的舌片部分而拉伸所述窄片,將所述外主表面與其所粘合的一個基底之間的粘結連接解除,使得在此層疊粘合帶的所述窄片的外主表面上粘合劑粘合在一個物體上,可分離層的第二粘固表面結合于另一個物體上,而將兩個物體連接以后,再借助于動態分離力而使可分離層發生內部分離,從而將兩個物體分開后,可以手持窄片的舌片部分拉伸此窄片,將窄片從其粘合的物體上除去。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粘合裝置包括兩個具有兩端的窄片,這兩個窄片相背的內主表面和外主表面在兩端之間延伸,所述外主表面的一部分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所述內主表面粘結于各一個所述粘固表面上,在所述窄片的一端有一個可手持的舌片部分,可用手拉所述的舌片部分而拉伸所述窄片,將所述外主表面與其所粘合的一個物體之間的粘結連接解除,使得在此層疊粘合帶的兩個所述窄片的外主表面上的粘合劑分別粘合在不同的物體上,而將兩個物體連接以后,借助于動態分離力而使可分離層發生內部分離從而將兩個物體分開后,可以手持窄片的舌片部分拉伸窄片,將兩個窄片從其所粘合的物體上除去。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方向上的動態內部強度不大于約40磅/英寸2。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方向上的動態內部強度大約為8至30磅/英寸2。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用來將可分離層分離所需的力,當施加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的方向上時,不大于約10磅。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層是一基本上由熱塑性纖維構成的非織造層。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熱塑性纖維是選自聚乙烯、聚丙烯、聚酯、尼龍、人造絲、聚氨酯中的一種或多種材料。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層用的材料主要是聚合物泡沫材料、纖維素材料或波紋紙。9.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窄片包含有覆蓋在所述內主表面和外主表面上的壓敏粘合劑層。10.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窄片都各含有覆蓋在所述內主表面和外表面上的壓敏粘合劑層。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中所述窄片在其所述外主表面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該窄片還包含一層聚合物材料,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粘合在該層材料的一個主表面上。12.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窄片都在其所述外主表面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并且還包含一層聚合物材料,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粘合在該層材料的一個主表面上。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窄片包含在所述外表面上的一層壓敏粘合劑;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第一層可拉伸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結于所述壓敏粘合劑層;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一層聚合物泡沫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結于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的與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相背的主表面上;以及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第二層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合在所述聚合物泡沫材料的與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相背的主表面上。1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窄片各包含在所述外表面上的一層壓敏粘合劑;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第一層可拉伸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結于所述壓敏粘合劑層;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一層聚合物泡沫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結于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的與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相背的主表面上;以及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第二層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合在所述聚合物泡沫材料的與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相背的主表面上。1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層在平行于所述粘固表面的方向上的靜態內部剪切強度大約等于或超過所述壓敏粘合劑層與通常表面所能產生的最大靜態剪切強度。16.層疊粘合帶,它包括一個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粘固表面的可內部分離層,所述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的方向上按本說明書所述方法測出的動態內部拉伸強度不大于30磅/英寸2,該層疊粘合帶還包括將所述兩個粘固主表面分別粘合于兩個物體的相對表面的裝置,使得此層疊粘合帶能夠抵抗大體平行于所述粘固表面的靜態力而將一個物體支持在另一個物體上,而該可分離層能借助于一個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不大于大約35磅/英寸2的動態分離力發生內部分離,從而分開這兩個物體。17.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粘結裝置包括至少一個具有兩端的窄片,其相背的內和外主表面在這兩端之間延伸,所述外主表面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所述內主表面粘結于一個所述粘固表面,在所述窄片的一端有一個可手持的舌片部分,可用手拉所述的舌片而拉伸所述窄片,將所述外主表面與其所粘合的一個物體之間的粘結連接解除,使得在此層疊粘合帶的所述窄片的外主表面上的粘合劑粘合在一個物體上,可分離層的第二粘固表面粘結于另一個物體上,將兩個物體連接起來以后,再借助于動態分離力而使可分離層發生內部分離從而將兩個物體分開后,可以手持窄片的舌片部分拉伸窄片,將窄片從其粘合的物體上除去。18.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粘結裝置包括兩個具有兩端的窄片,這兩個窄片相背的內和外主表面在兩端之間延伸,所述外主表面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所述內主表面分別粘結于各一個所述粘固表面上,在所述窄片的一端有一個可手持的舌片部分,可用手拉所述的舌片部分拉伸所述窄片,將所述外主表面與其所粘合的一個物體之間的粘結連接解除,使得在此層疊粘合帶的這兩個所述窄片的外表面上的粘合劑分別各粘合在一個物體上,而將兩個物體連接起來以后,再借助于動態分離力使可分離層發生內部分離而將兩個物體分開后,可以分別手持兩個窄片的所述舌片部分,拉伸這兩個窄片,將它們從其粘合的物體上除去。19.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方向上的動態內部強度不大于約20磅/英寸2。20.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方向上的動態內部強度大約為8至10磅/英寸2。21.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可分離層是一基本上為熱塑性纖維的非織造層。22.如權利要求21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熱塑性纖維是選自聚乙烯、聚丙烯、聚酯、尼龍、人造絲、聚氨酯中的一種或多種材料。23.如權利要求16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層用的材料主要是聚合物泡沫材料、纖維素材料或波紋紙。24.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窄片包含有覆蓋在所述內主表面和外主表面上的壓敏粘合劑層。25.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個窄片都各含有覆蓋在所述內主表面和外表面上的壓敏粘合劑層。26.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窄片在其所述外主表面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該窄片還包含一層聚合物材料,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粘合在該層材料的一個主表面上。27.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窄片都在其所述外主表面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并且還包含一層聚合物材料,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粘合在該層材料的一個主表面上。2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窄片包含在所述外表面上的一層壓敏粘合劑;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第一層可拉伸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結于所述壓敏粘合劑層;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一層聚合物泡沫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結于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的與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相背的主表面上;以及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第二層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合在所述聚合物泡沫材料的與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相背的主表面上。29.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層疊粘合帶,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窄片各包含在所述外表面上的一層壓敏粘合劑;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第一層可拉伸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結于所述壓敏粘合劑層;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一層聚合物泡沫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結于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的與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相背的主表面上;以及具有相背的兩個主表面的第二層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合在所述聚合物泡沫材料的與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相背的主表面上。30.兩個外表面平行且對置的剛性物體與一個層疊粘合帶的結合體,該層疊粘合帶包括一個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粘固表面的可內部分離層,該兩個粘固表面分別粘結于所述兩個物體的所述外表面上,所述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方向上的動態內部拉伸強度按說明書所述方法測試出的值不大于30磅/英寸2,使得此層疊粘合帶能夠抵抗大體平行于所述粘固表面的靜態力而將一物體支持在另一物體上,可借助于一個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的不大于約35磅/英寸2的動態分離力使該可分離層發生內部分離,從而分開這兩個物體。31.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層疊粘合帶還包括至少一個具有兩端的窄片,其相背的內和外主表面在這兩端之間延伸,所述外主表面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粘合在所述兩個物體的一個物體上,所述內主表面粘合于一個所述粘固表面,在所述窄片的一端有一個可手持的舌片部分,可用手拉所述的舌片部分拉伸所述窄片,從而將所述外主表面與其所粘合的一個物體之間的粘結連接解除,使得在借助于一動態分離力使可分離層發生內部分離從而將這兩個物體分開后,可以手持窄片的舌片部分拉伸的窄片,將窄片從其粘合的物體上除去。32.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層疊粘合帶還包括兩個各具有兩端的窄片,其相背的內和外主表面在這兩端之間延伸,所述兩個窄片外表面的至少一部分上有一層壓敏粘合劑,分別粘合在兩個物體上,所述內主表面粘結于各一個所述粘固表面上,在所述窄片的一端有一個可手持的舌片部分,可用手拉所述的舌片部分拉伸所述窄片,將所述外主表面與其粘合的物體之間的粘結連接解除,使得在此層疊粘合帶將兩個物體連接以后,再借助于一動態分離力使其可分離層發生內部分離從而將這兩個物體分開后,可以手持窄片的舌片部分拉伸窄片,將兩個窄片都從它們各自粘合的物體上除去。33.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方向上的動態內部強度不大于約20磅/英寸2。34.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可分離層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表面方向上的動態內部強度為約8至10磅/英寸2。35.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層是一基本上由熱塑性纖維構成的非織造層。36.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熱塑性纖維是選自聚乙烯、聚丙烯、聚酯、尼龍、人造絲、聚氨酯中的一種或多種材料。37.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可分離層用的材料主要是聚合物泡沫材料、纖維素材料或波紋紙。38.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窄片包含有覆蓋在所述內主表面和外主表面上的壓敏粘合劑層。39.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窄片各自含有覆蓋在所述內和外主表面上的壓敏粘合劑層。40.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窄片包含在所述外主表面上的一層壓敏粘合劑;具有兩個相背主表面的第一層可拉伸聚合物材料,第二泡沫材料層的一個主表面粘合于所述壓敏粘合劑層;具有兩個相背主表面的一層聚合物泡沫材料,其一個主表面層粘合在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的與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相背的表面上;具有兩個相背主表面的第二層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合在所述泡沫材料層的與所述第一聚合物材料層相背的主表面上。41.如權利要求31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兩個窄片各包含在所述外主表面上的一層壓敏粘合劑;具有兩個相背主表面的第一層可拉伸聚合物材料,第二泡沫材料層的一個主表面粘合于所述壓敏粘合劑層;具有兩個相背主表面的一層聚合物泡沫材料,其一個主表面層粘合在所述第一層聚合物材料的與所述壓敏粘合劑層相背的表面上;具有兩個相背主表面的第二層聚合物材料,其一個主表面粘合在所述泡沫材料層的與所述第一聚合物材料層相背的主表面上。42.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所述物體中的一個物體是一個具有垂直外表面的墻,另一個所述物體是墻上的懸掛物。43.如權利要求30所述的結合體,其特征在于用來使所述可分離層分離的力,當施加在大體垂直于所述粘固著表面的方向上時,不大于約30磅。全文摘要一種包含有可內部分離層的層疊粘合帶;該可內部分離層具有相背的第一和第二粘固主表面,其在平行于粘固表面方向上的靜態內部剪切強度足以支持一個相當大的重量(例如至少6磅/英寸文檔編號C09J7/02GK1236381SQ9719951公開日1999年11月24日申請日期1997年2月27日優先權日1996年11月8日發明者N·P·蘭福德申請人:美國3M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