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松香生產新工藝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林產品加工方法,是一種集滴水法和蒸汽法丁一體的松香生產新工藝。
目前,松香生產工藝主要分兩大類一類是原始的滴水法生產,雖設備造價低,應變能力強,操作簡單,但產品質量低,一般都不能達到國家脂松香的標準,安全系數低、容易著火,能耗較高,此工藝和設備也被列為淘汰對象;一類是蒸汽法生產,其質量好、安全系數高,日產量高,但設備投資大,能耗高、應變能力差、操作復雜,技術性強。當前松香生產,由于林區縣后備松脂基地跟不上,加上鄉、村辦松香廠劇增,它們受設備投資能力和原材料劇減等限制,對大型的蒸汽法生產只好望洋興嘆,有大部分鄉、村辦廠還是繼續沿用原始的滴水法生產。
本發明的任務是提供一種適用于中、小型林產品企業,集滴水法和蒸汽法于一體的松香生產新工藝,且設備投資小、質量可靠、應變能力高、操作簡單。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的解決方案是,將松脂經溶解、澄清、蒸餾等工序而制得,其特征在于將松脂投入溶解鍋,外加入35%的松節油和20%的潔凈水,再加入總量1‰的脫色劑,如草酸或吊白塊,攪拌均勻,加熱升溫至90℃,經粗過瀘,脂液流入澄清鍋,經二次澄清,每次澄清5~20分鐘,上層脂液流入蒸餾鍋,其中、下層殘渣和水從鍋底部排渣孔排出,加入潔凈水進行蒸餾,從蒸汽中回收松節油,經冷卻、分離而制得,當蒸餾鍋中的脂液與水的比例為1∶10時,即可放出松香,冷卻固化,即為產品。
本發明具有如下優點1.質量可靠,優質率達90%以上,其質量穩定性略高于蒸汽法生產;2.設備投資小,全套設備在8萬元以下,包括廠房總計11萬元,而蒸汽法設備在55萬元以上,包括廠房需110萬元以上;3.應變能力強,年產量在20~1000噸,日產1~9噸,不受原材料限制,每次生產從起爐到停爐只需30~40元費用,而蒸汽法一般只適用于年產1500噸以上的廠家,每次起爐到停爐需上千元費用;4.維修、檢修方便,操作簡單,整個工序都采用自流式,而蒸汽法操作復雜、檢修麻煩;5.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適用于中、小型縣、鄉、村辦林產品加工廠使用。
本發明的工藝流程見
圖1。
實施例取松脂1000公斤投入溶解鍋,外加松節油350公斤和200公斤潔凈水,再加入總量1‰(1.55公斤)的脫色劑,如草酸或吊白塊,啟動攪拌機,充分攪拌均勻,用木柴或煤加熱升溫至90℃,經粗過瀘,溶解后的脂液自流入澄清鍋,利用煙道余熱保溫在80~96℃,經二次澄清,每次靜置澄清5~20分鐘,根據比重不同而分層上層為脂液,中層為殘渣,下層為水,其上層脂液流入蒸餾鍋,中、下層殘渣與水從鍋底部排渣孔排出,即加熱升溫,并加入潔凈水,進行蒸餾,由蒸汽將脂液中的松節油帶出,進入冷卻器,經油水分離而得到松節油。蒸餾優質松節油時,鍋內溫度應控制在135℃以下,蒸餾中級松節油應控制在155℃以下,蒸餾重級松節油時應175℃以下。當蒸餾鍋內油與水的比例為1∶10時,即可放出松香、靜置冷卻固化,形成產品。
經抽樣檢測,各級松香按GB8146-87《松香試驗方法》檢驗,各項技術指標如下表
本發明的回收率松香大于或等于76%,松節油大于或等于14%,雜質和水分小于10%,其中松香優質品達90%以上。
權利要求
1.一種松香生產新工藝,是將松脂經溶解、澄清、蒸餾等工序而制得,其特征在于將松脂投入溶解鍋,外加入35%的松香油和20%的潔凈水,再加入總量1‰的脫色劑,攪拌均勻、升溫至90℃,經粗過瀘、流入澄清鍋,經二次澄清,每次澄清5~10分鐘,上層脂液進入蒸餾鍋,加入潔凈水進行蒸餾,從蒸汽中回收松節油,經冷卻、分離而制得,當蒸餾鍋中的脂液與水的比例為1∶10時,即可放出松香,冷卻固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脫色劑,其特征在于是草酸或吊白塊。
全文摘要
一種集滴水和蒸汽法于一體的松香生產新工藝,該工藝將松脂經溶解、二次澄清、蒸餾等工序而制得。本工藝質量可靠、優質品達90%以上,設備投資少、應變能力強、維修檢修方便、操作簡單,有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適用于中、小型縣、鄉、村辦林產品加工廠使用。
文檔編號C09F1/00GK1065473SQ91106848
公開日1992年10月21日 申請日期1991年11月18日 優先權日1991年11月18日
發明者胡自文, 高裕增, 黃德祥 申請人:湖南省瀏陽縣林產品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