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及深沖延薄罐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及深沖延薄罐。
以前,特公昭60-168643號公報提出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的方案,這種鋼板對深沖延薄加工性十分優良,在內面具有樹脂被覆狀態下,可以進行減薄拉深率高達60%以上的深沖加工,同時通過深沖延薄加工制得樹脂覆層粘附性,耐腐蝕性以及外觀特性都很優良的深沖延薄罐。
該方案的內容涉及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是它具有作為深沖延薄罐時應成為內側的表面上可以取向且對腐蝕成分具有屏障性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樹脂等熱塑性樹脂被覆層,以及緊貼在該被覆層下面構成粘附底層的具有鉻水合氧化物等無機氧化物膜層,且作為深沖延薄罐時應成為外側的面上具有Sn等展延性金屬鍍層。
將這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進行深沖延薄成形,為了得到樹脂層的粘附性、耐腐蝕性及外觀特性都很優良的深沖延薄罐,如上述公開公報中所述,在進行深沖延薄加工時,需要將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的被覆樹脂限定在適宜的延伸溫度(比樹脂的結晶化溫度更低,且玻璃轉移溫度(Tg)±30℃之內的溫度、例如當樹脂為PET樹脂時,為40~100℃)。另一方面,用公知的延薄層疊法等制造時,供給深沖延薄工序的深沖延薄用樹脂被覆鋼板一般是常溫,因此以前的制罐工序有必需增加樹脂被覆鋼板預熱工段的問題。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不需將樹脂被覆鋼板預熱直接在常溫下供給深沖延薄加工,深沖延薄加工性十分優良,在內面具有樹脂被覆狀態下可以60%以上的高拉伸減薄率進行延薄加工,可以制得樹脂覆層粘附性、耐腐蝕性良好的深沖延薄罐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并提供具有上述特性的深沖延薄罐。
本發明的要旨如下。
1.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一面上施以Sn鍍層而另一面上施以鉻酸鹽處理的鋼板的鉻酸鹽處理面上,用結晶性聚酯95~5(wt)%和非晶性聚酯5~95(wt)%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
ロイ化率)為5~5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進行被覆。(892341,CL2)2.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兩面都施以Sn鍍層的鋼板的一面上,用結晶性聚酯95~5(wt)%和非晶性聚酯5~95(wt)%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20~8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進行被覆。(901259,CL1)3.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兩面都施以Sn鍍層的鋼板的一面上,用非晶性聚酯樹脂層被覆,再在該樹脂層上,用結晶性聚酯和非晶性聚酯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不足50%(不包括0%)的熱塑性樹脂進行被覆。(901260,CL1)4.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兩面都施以Sn鍍層的鋼板的一面上,用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50%以上100%以下的熱塑性聚酯樹脂進行被覆,再在其樹脂層上被覆結晶性聚酯樹脂層。(901260,CL2)5.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兩面都施以Sn鍍層的鋼板的一面上,用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50%以上100%以下的熱塑性聚酯樹脂進行被覆,再在其樹脂層上被覆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不足50%(不包括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層。(901260,CL3)6.一種深沖延薄罐,其特征在于,將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之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以樹脂被覆面成為罐內面的方式進行深沖延薄加工。
(Tm1- Tm3)/(Tmi- Tm2) × 100 = 合金率或 (Tgi- Tg3)/(Tgi- Tg2) × 100 = 合金率式中,Tm1或Tg1原料之結晶性聚酯樹脂的熔點或玻璃轉移溫度。
Tm2或Tg2使原料之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完全熱熔融反應時的熔點或玻璃轉移溫度,即具有相同單體組成的無規共聚物聚酯樹脂的熔點和玻璃轉移溫度。
Tm3或Tg3熱塑性聚酯樹脂的熔點或玻璃轉移溫度。
上述Tm1,Tm2,Tm3或Tg1,Tg2,Tg3是用差示熱分析計(perkin Elmer-7型)以10℃/分溫升測得的熔點和玻璃轉移溫度。
結晶性與非晶性的區別,是用差示熱分析計以同樣方法發現熔點峰值的稱之為結晶性聚酯,而僅只發現玻璃轉移溫度或者是不出現玻璃轉移溫度及熔點峰值的稱之為非晶性聚酯。
上述結晶性聚酯,可例舉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以下簡稱PET)、聚對苯二甲酸丁二醇酯(以下稱PBT)、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以下簡稱PEN)、及其共聚物,但并不限于這些物質,至少可說是熔點為200℃以上的熱塑性聚酯。
上述非晶性聚酯,可例舉聚間苯二甲酸乙二醇酯(以下簡稱PEI)、環己烷·二甲醇30 mol%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共聚酯,間苯二甲酸20 mol%以上的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多芳基化合物,聚酯聚碳酸酯等,但并不限于這些物質,可說是玻璃轉移溫度為20℃以上,最好是40℃以上的非晶性熱塑性聚酯。
以下,詳細說明本發明。
首先就權利要求1和2記載的發明進行說明。
本發明者們,在構成罐外面的一側施以鍍Sn層、在構成罐內面的一側施以鉻酸鹽處理的公知表面處理鋼板的鉻酸鹽處理面上,以及兩面上都施以鍍Sn層的公知表面處理鋼板的一面上,用公知的方法被覆各種熱塑性樹脂,并進行深沖延薄加工,使罐的內面呈樹脂被覆面,從而制得罐。
首先,本發明者們選擇公知的PET作為熱塑性樹脂,還使用也是公知的非晶質狀態的樹脂。然而,按照公知方法制得的常溫樹脂被覆鋼板,耐輕度深沖延薄加工但是不耐作為本發明者們的目標-60%以上深沖延薄加工。對此原因進行研究,結果認為,僅僅使用普通的非晶性PET,在深沖延薄加工時,樹脂在加工過程中開始為非晶質的PET由于加工而一部分晶質化,并隨繼續加工而晶質化,因而不耐深沖加工。因此,本發明者們采用PEI作為不晶質化的聚酯樹脂,進行同樣的加工。該PEI,如預想的那樣,是非晶質的,在深沖加工方面顯示出優良的特性,但繼續進行延薄加工時,樹脂粘附在加工用的沖頭上(延薄加工通常是用沖頭在3個沖模間擠壓金屬板,在沖頭/沖模之間進行拉深延薄),樹脂從罐內面上剝離下來,同時不能從沖頭上取下罐體。
使用其它僅僅混合PEI的PET,以及PET、PEI和PBT的混合物,進行同樣的深沖延薄加工,都得不到滿意的結果。即結晶性樹脂成分多時加工性差,非晶性樹脂成分多時脫模性差。將這種兩成分或三成分進行適當混合的范圍內,得不到加工性、脫模性雙方都能滿意的產品。
本發明者們認為PET、PEI單獨為組分當然是不行的,僅僅是混合的情況下樹脂溶融時即使一部分酯發生交換反應,也只顯示出各自單項的特性,本發明者們制成對苯二甲酸酯和間苯二甲酸酯的共聚物樹脂,進行同樣試驗但卻得不到滿意的結果。但是,使用這種對苯二甲酸酯和間苯二甲酸酯的共聚物樹脂的試驗中極為有限的樹脂組成范圍內,則可得到大致接近目標的特性。因此,本發明者們努力分析所得結果,最后得到的結論是,為了得到與金屬良好的粘附性,按以前的知識僅僅控制樹脂的結晶性則不可能耐過嚴的深沖延薄加工,而樹脂的熔點以及對結晶性的控制是很重要的。即發現,非晶質狀態下進行深沖延薄加工時不會因為加工使之過于結晶化、且熔點是在適當的溫度范圍內的樹脂組合物適合于本發明目的。
發現可用以下方法得到具有這種特性的樹脂組合物PET及PEI,即結晶性聚酯和非晶性聚酯,最好是至少一方具有觸媒活性的狀態下使結晶性聚酯95~5(wt)%和非晶性聚酯5~95(wt)%進行熱熔融,并將合金化率控制在所定范圍內。該合金化率的最佳范圍根據上述樹脂組合物被覆的基底而不同,發現被覆基底是鉻酸鹽處理表面時為5~50%,被覆基底是Sn鍍層時為20~80%。
所謂具有觸媒活性狀態,是指原料聚酯加熱時會帶來分子量(或極限粘度)上升。由于采用這種具有觸媒活性的原料,則可以縮短合金化所需要的時間。
以下就權利要求1和2中記載的發明數值限定理由說明之。
當結晶性聚酯和非晶性聚酯樹脂合金化時,將其混合比率(非晶性聚酯÷聚酯樹脂總量×100)定為5~95%的理由有如下說明。
首先,其混合率規定在5%以上是因為,不足5%時結晶性樹脂的影響強,深度延薄加工時,由于延伸,樹脂產生不能加工程度的晶質化。上限規定在95%是因為,如果超過95%,則表觀熔點為235℃以下,延薄加工時粘在沖頭上,脫模性顯著變差。
被覆基底為鉻酸鹽處理面時,熱塑性聚酯樹脂的合金化率限定在5~50%的理由是,因延薄加工等產生的熱增加晶質部分,被覆樹脂不能得到高的延薄率,而合金化率超過50%時,被覆樹脂的表觀熔融溫度降低,脫模性大大惡化。
被覆基底為Sn鍍層時,熱塑性聚酯樹脂的合金化率限定理由是,若合金化率不足20%,則因延薄加工時產生的熱使晶質部分增加,被覆樹脂不能得到高延薄率。當合金化率超過80%時,被覆樹脂非晶質部分增加,表觀熔融溫度降低,脫模性大大惡化。
樹脂的被覆基底是鉻酸鹽處理面時,合金化率的最佳范圍的下限比基底是Sn鍍層時低,這是因為考慮鉻酸鹽處理面比Sn鍍層面其樹脂的粘附性好。樹脂的被覆基底是Sn鍍層面時,合金化化率的最佳范圍的上限比基底是鉻酸鹽處理面時高,其理由是考慮延薄加工時罐外面發生的加工熱作為罐內面Sn鍍層的熔融熱而被吸收,Sn鍍層上的樹脂溫度上升緩和,與此相反,鉻酸鹽處理面上沒有上述樹脂溫度上升的緩和作用。
以下對權利要求3-5記載的發明進行說明。
如前所述,本發明者們確認,在兩面施以Sn鍍層的公知表面處理鋼板的一面上,用公知的方法被覆各種熱塑性樹脂并進行深沖延薄加工使罐內面呈樹脂被覆面,由此制得罐,其加工性和脫模性根據熱塑性樹脂而不同,用PET時則加工性差,用PEI時則脫模性差,用PET或PEI不可能得到加工性和脫模性雙方都滿意的產品;進一步確認,用PET,PEI或PET,PEI,PBT的混合物時,若結晶性樹脂成分多時則加工性差,非晶性樹脂成分多時脫模性差,而將這些二成分或三成分在適宜的范圍內混合,不能得到加工性和脫模性兩方面都能滿足的產品。
因此,本發明者們構想,在鋼板的Sn鍍層上疊置上述加工性(粘附性)良好的非晶性聚酯樹脂層,在其樹脂層上再疊置上述脫模性好的結晶性聚酯樹脂層,使用各種非晶性聚酯樹脂和結晶性聚酯樹脂來調查深沖延薄加工性,發現任何組合在深沖延薄加工時下層的非晶性聚酯樹脂層和上層的結晶性聚酯樹脂層都會產生層間剝離。
估計其原因是,下層樹脂和上層樹脂的特性極為不同所致,因此本發明者們改良上述上層或下層的樹脂組成以防止上下樹脂層間剝離,確保樹脂的加工性和加工時的脫模性。即,(1)下層采用加工性(粘附性)良好的非晶性聚酯樹脂時,作為上層樹脂則采用由于加工時的樹脂延伸而適度結晶化的特殊樹脂,由此減少上下樹脂層間的特性差異,從而防止上下樹脂層間的剝離且確保加工時的脫模性。
(2)上層采用脫模性良好的結晶性聚酯樹脂時,作為下層樹脂則采用不會由于加工時的樹脂延伸而高度結晶化的特殊樹脂,由此減少上下樹脂層間的特性差異,從而防止上下樹脂層間的剝離且確保加工時的脫模性。
(3)作為上層樹脂采用上述(1)之因加工時的樹脂延伸而適度結晶化的特殊樹脂,同時作為下層樹脂則采用上述(2)之不會因加工時的樹脂延伸而高度結晶化的特殊樹脂,由此減少上下樹脂層間的特性差,從而防止上下樹脂層間的剝離且確保樹脂的加工性和加工時的脫模性。
用作上述上層樹脂的適度結晶化特殊樹脂,是使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不完全的熱熔融反應而得到的,且以上述計算式定義的合金化率不足50%(但不包括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
用作下層樹脂的上述不高度結晶化的殊殊樹脂,是使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不完全熱熔融反應而得到的,且以上述計算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50%以上100%以下的熱塑性聚酯樹脂。
合金化率10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則成為非晶性聚酯樹脂,合金化率0%的熱塑性樹脂則成為結晶性聚酯樹脂。
以下說明權利要求3-5中記載的發明數值限定理由。
首先,將與鋼板的Sn鍍層接觸側,即下層之熱塑性聚酯樹脂的合金化率限定在50%以上100%以下是因為,當合金化率不足50%時與上述Sn鍍層的粘附性不夠,深沖延薄加工特別是延薄率65%以上時,被覆樹脂的結晶性部分增大,則不能確保與上述Sn鍍層的粘附性,即樹脂的加工性;合金化率10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是非晶性聚酯樹脂;合金化率100%時則不能防止上下樹脂層間的剝離。
其次,將深沖延薄加工時與沖頭的接觸側,即上層的熱塑性聚酯樹脂的合金化率限定在50%以下(但不包括0%)是因為,合金化率超過50%則被覆樹脂的非晶質部分增加,表觀熔融溫度降低,使脫模性大大惡化;合金化率為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是結晶性聚酯樹脂,合金化率為0%時則不能防止上下樹脂層間的剝離。
將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熱熔反應合金化時,其混合比率(非晶性聚酯樹脂重量÷聚酯樹脂總量×100),在制備下層用合金化率在50%以上100%以下的熱塑性聚酯樹脂情況下,以50~90%為好;而在制備上層用合金化率不足50%(但不包括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的情況下,以10~50%為好。
關于上述下層、上層的樹脂被覆(疊層)厚度,鋼板的Sn鍍層厚度,沒有任何限定,可根據加工條件采用適宜的厚度,但按照本發明的實施結果,Sn鍍層厚度為2.8g/cm2,總延薄拉深率為60%以上時,上層樹脂層的厚度,為了確保沖頭的脫模性,加工前厚度必須在3μm以上,厚度不足3μm時,深沖延薄加工所產生的熱量會導致下層樹脂的一部分熔附在沖頭上,不能確保良好的脫模性。
以下,根據實施例來具體說明本發明內容。
實施例權利要求1所述發明的實施例在罐外面側施以2,8g/cm2Sn鍍層,罐內面側施以鉻酸鹽處理(金屬Cr 55mg/m2,氧化鉻18mg/m2)的鋼板(相應板厚0.30mm,硬度T-1)的鉻處理面上,采用T模,被覆表1所示樹脂組合物50μm。此時T模上的樹脂熔融溫度為265~300℃,被覆時的鋼板溫度為150~200℃。T模上被覆樹脂的鋼板在10秒內急驟冷卻到100℃以下。急冷的理由是為了防止高溫下樹脂結晶化。
將由此得到的常溫樹脂被覆鋼板,以罐內面呈樹脂被覆面的方式在下述成形條件下進行深沖延薄加工制得罐。為了評價罐內面(樹脂被覆面)的健全性,將1.0%食鹽水注入罐中,以罐體作為陽極,以設置在罐中央部位的白金作為陰極并加+6V的電壓時測定流過的電流值(以下簡稱QTV試驗)。同樣,為了評價罐內面的健全性,向罐中注入含硫酸20g/l,硫酸銅(CuSO4·7H2O)50g/l的溶液并放置10分鐘,除去液體,水洗后觀察析出的Cu(溶液是Cu的化學鍍液,如果樹脂層上有缺陷,從缺陷部位溶出鐵,因而Cu被置換浸鍍),以下簡稱為硫酸銅試驗。這些結果,與脫模性評價結果及深沖延薄加工后罐內面觀察結果一起示于表2。
(成形條件)1.即將深沖延薄的樹脂溫度常溫2.坯件直徑137mmφ3.深沖條件第1次深沖比H/D=33/86mmφ第2次深沖比H/D=50/65mmφ4.延薄沖頭直徑3段變薄拉深65.5mmφ5.總延薄率70.5%。
表1注DSCPerkin Elmer-7型 差示熱分析計*1 J-125
パツト(株)制結晶性聚酯(固有粘度0.75 dl/g)*2A非晶性聚酯(IA/TA/EG=50/50/100 mol%,固有粘度0.85 dl/g)*3Bイ-ストマンコダツク公司制共聚聚酯(TA/CHDM/EG=100/30/70 mol%,固有粘度0.80 dl/g)*4Cバイエル公司制聚酯聚碳酸酯(PC成分25mol%,固有粘度1.0 dl/g)*5 J-240
パツト(株)制低結晶共聚聚酯(IA/TA/EG=10/90/100 mol%,固有粘度0.75 dl/g)*6 D非晶性共聚聚酯(IA/TA/EG=90/10/100 mol%,固有粘度0.85 dl/g)。
表 2脫模性 深沖延薄加 QTV值 硫酸銅試 綜合評(樹脂粘附在 工后的罐內 mA/罐 驗結果 價沖頭上以及 面觀察結果 (銅析出觀罐的脫附性) 察)實施例1 良好 良好 0.5 無 ○實施例2 良好 良好 0.2 無 ○實施例3 良好 良好 0.2 無 ○實施例4 良好 良好 0.2 無 ○實施例5 良好 良好 1.1 無 ○對比例1 良好 不良 50.0 有 ×對比例2 良好 不良 13.0 有 ×對比例3 不良 良好 25.0 有 ×對比例4 良好 不良 65.0 有 ×
對比例5 良好 不良 5.0 有 ×權利要求2所述發明之實施例在罐的兩面每一單面上施以2.8 g/m2Sn鍍層的鋼板(相應板厚0.30mm,硬度T-1)的一面上,采用T模,被覆表3所述樹脂組合物50μm。此時T模上的樹脂熔融溫度為265~300,被覆時的鋼板溫度是150~260℃。T模上被覆樹脂的鋼板在10秒內急驟冷卻到100℃以下。急冷的理由是為了防止高溫下樹脂結晶化。將由此得到的常溫樹脂被覆鋼板,以罐內面呈樹脂被覆面的方式在下述成形條件下進行深沖延薄加工制得罐。為了評價罐內面的(樹脂被覆面)的健全性,將1.0%食鹽水注入罐中,以罐體為陽極,以設置在罐中央部位的白金作為陰極并加+6V的電壓時測定流過的電流值(以下簡稱QTV試驗)。同樣,評價罐內面的健全性,向罐中注入含硫酸20 g/l,硫酸銅(CuSO4,7H2O)50 g/l的溶液并放置10分鐘,除去液體,水洗后觀察內面析出的Cu(溶液是Cu的化學鍍液,如果樹脂層上有缺陷,從缺陷部分溶出鐵,因而Cu被置換鍍敷),以下簡稱為硫酸銅試驗。這些結果,與脫模性評價結果及深沖延薄加工后罐內觀察結果一起示于表4。
(成形條件)1.即將深沖延薄的樹脂溫度常溫2.坯件直徑137mmφ3.深沖延薄條件第1次深沖比H/D=33/86mmφ第2次深沖比H/D=50/65mmφ4.延薄沖頭直徑3段變薄拉深65.5mmφ5.總延薄率70.5%。
表3注DSCPerkin Elmer-7型 差示熱分析計*1 J-125
パツト(株)制結晶性聚酯(固有粘度0.75 dl/g)*2A
パツト(株)制非晶性聚酯(IA/TA/EG=50/50/100 mol%,固有粘度0.85 dl/g)*3Bイ-ストマンコダツク公司制共聚聚酯(TA/CHDM/EG=100/30/70 mol%,固有粘度0.80 dl/g)*4 J-240
パツト(株)制低結晶共聚聚酯(IA/TA/EG=10/90/100 mol%,固有粘度0.85 dl/g)表 4脫模性 深沖延薄加 QTV值 硫酸銅試 綜合評(樹脂粘附在 工后的罐內 mA/罐 驗結果 價沖頭上以及 面觀察結果 (銅析出觀罐的脫附性) 察)實施例1 良好 良好 0.9 無 ○實施例2 良好 良好 0.5 無 ○實施例3 良好 良好 0.4 無 ○實施例4 良好 良好 0.2 無 ○實施例5 良好 良好 0.2 無 ○對比例1 不良 不良 50.0 有 ×對比例2 不良 稍不良 13.0 有 ×對比例3 良好 不良 25.0 有 ×對比例4 良好 稍不良 5.0 有 ×權利要求3~5所述發明的實施例在罐的兩面每一單面上有2.8 g/m2Sn鍍層的鋼板(相應板厚0.3 mm,硬度T-1)一面的Sn鍍層上,采用二層擠出T模,被覆表5所示熱塑性聚酯樹脂,其下層為20μm,上層為20μm,總計40μm厚。此時T模中樹脂熔融溫度為265~300℃,被覆時的鋼板溫度為150~200℃。T模中被覆樹脂的鋼板在10秒內急驟冷卻到100℃以下。急冷的理由是為了防止高溫下樹脂結晶化。
將由此得到的常溫樹脂被覆鋼板,以罐內面呈樹脂被覆面的方式在下述成形條件下進行深沖延薄加工制得罐。為了評價罐內面(樹脂被覆面)的健全性,將1.0%食鹽水注入罐中,以罐體作為陽極,以設置在罐中央部位的白金作為陰極并加+6V的電壓時測定流過的電流值(以下簡稱QTV試驗)。同樣,為了評價罐內面的健全性,向罐中注入含硫酸20 g/l,硫酸銅(CuSO4·7H2O)50 g/l的溶液并放置10分鐘,除去液體,水洗后觀察析出的Cu(溶液是Cu的化學鍍液,如果樹脂層上有缺陷,從缺陷部位溶出鐵,因而Cu被置換鍍層),以下簡稱為硫酸銅試驗。這些結果,與脫模性評價結果及深沖延薄加工后罐內面觀察結果一起示于表6。
(成形條件)1.即將深沖延薄的樹脂溫度常溫2.坯件直徑137mmφ3.深沖條件第1次深沖比H/D=33/86mmφ第2次深沖比H/D=50/65mmφ4.延薄沖頭直徑3段變薄拉深65.5mmφ5.總延薄率70.5%。
表5注DSCPerkin Elmer-7型 差示熱分析計*1 J-125
パツト(株)制結晶性共聚聚酯(固有粘度0.75 dl/g)*2C
パツト(株)制非晶性共聚聚酯(IA/TA/EG=50/50/100 mol%,玻璃轉移溫度68℃,固有粘度0.85 dl/g)*3Dイ-ストマンコダツク公司制共聚聚酯(TA/CHDM/EG=100/30/70mol%,固有粘度0.80 dl/g)*4 J-240
パツト(株)制低結晶性共聚聚多酯(IA/TA/EG=10/90/100 mol%,固有粘度0.85 dl/g)表 6脫模性 深沖延薄加 QTV值 硫酸銅試 綜合評(樹脂粘附在 工后的罐內 mA/罐 驗結果 價沖頭上以及 面觀察結果 (銅析出觀罐的脫附性) 察)實施例1 良好 良好 0.7 無 ○實施例2 良好 良好 0.5 無 ○實施例3 良好 良好 0.5 無 ○實施例4 良好 良好 0.2 無 ○實施例5 良好 良好 1.0 無 ○實施例6 良好 良好 1.1 無 ○對比例1 不良 不良 50.0 有 ×對比例2 良好 不良 23.0 有 ×對比例3 良好 稍不良 18.0 有 ×對比例4 稍不良 不良 34.0 有 ×如上所述,使用本發明之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制得的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即使在常溫下直接供給深沖延薄加工,也可以得到內面特性極優的深沖延薄罐,因此可以省略以前的熱塑性樹脂制深沖延薄罐用樹脂鋼板制造罐時所必需用的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的預熱工序,以致能降低成本。
權利要求
1.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一面上施以Sn鍍層而另一面上施以鉻酸鹽處理的鋼板的鉻酸鹽處理面上,用結晶性聚酯95~5(wt)%和非晶性聚酯5~95(wt)%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5~5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進行被覆。
2.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兩面都施以Sn鍍層的鋼板的一面上,用結晶性聚酯95~5(wt)%和非晶性聚酯5~95(wt)%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20~8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組合物進行被覆。
3.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兩面都施以Sn鍍層的鋼板的一面上,用非晶性聚酯樹脂層被覆,再在該樹脂層上,用結晶性聚酯和非晶性聚酯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不足50%(不包括0%)的熱塑性樹脂進行被覆。
4.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兩面都施以Sn鍍層的鋼板的一面上,用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50%以上100%以下的熱塑性聚酯樹脂進行被覆,再在其樹脂層上被覆結晶性聚酯樹脂層。
5.一種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其特征在于,在兩面都施以Sn鍍層的鋼板的一面上,用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為50%以上100%以下的熱塑性聚酯樹脂進行被覆,再在其樹脂層上被覆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熱熔融反應且下式定義的合金化率不足50%(不包括0%)的熱塑性聚酯樹脂層。
6.一種深沖延薄罐,其特征在于,權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之深沖延薄罐用樹脂被覆鋼板,以樹脂被覆面成為罐內面的方式進行深沖延薄加工,(Tm1- Tm3)/(Tm1- Tm2) × 100 = 合金率或 (Tg1- Tg3)/(Tg1- Tg2) × 100 = 合金率式中,Tg1-Tg2原料之結晶性聚酯樹脂的熔點或玻璃轉移溫度。Tm2或Tg2使原料之結晶性聚酯樹脂和非晶性聚酯樹脂進行完全熱熔融反應時的熔點或玻璃轉移溫度,即具有相同單體組成的無規共聚物聚酯樹脂的熔點和玻璃轉移溫度。Tm3或Tg3熱塑性聚酯樹脂的熔點或玻璃轉移溫度。
全文摘要
本發明提供一種不需預熱而直接在常溫下供給深沖延薄加工,加工性十分優良的樹脂被覆鋼板,其樹脂被覆層的粘附性、耐腐蝕良好,且具有良好的外觀。這些鋼板包括一面鍍Sn而另一面經鉻酸鹽處理的鋼板,鉻酸鹽處理的面上進一步用結晶性聚酯95~5wt%和非晶性聚酯5~95wt%進行熱熔融反應且合金化率5~50%的熱塑性樹脂組合物進行被覆;還包括兩面鍍Sn的鋼板,其中一面用上述樹脂組合物或用非晶性樹脂并再用上述樹脂組合物被覆,或者用上述樹脂組合物并再用結晶性聚酯樹脂被覆。
文檔編號B05D7/16GK1052631SQ9010927
公開日1991年7月3日 申請日期1990年11月15日 優先權日1989年11月15日
發明者和氣亮介, 吉原良一, 新美宏二, 平岡孝之 申請人:新日本制鐵株式會社, 三井石油化學工業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