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粉末噴涂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砂紋漆的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砂紋漆就是噴涂后沒有普通油漆的光澤,摸起來具有磨砂質感,為家具提供多樣化的涂裝效果,但是使用磨砂漆時,為了使涂料填料可以均勻分散在油漆中,往往需要使用大量的溶劑、助劑,這些溶劑和助劑含有大量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且污染環境、損害油漆工健康、易燃易爆、浪費石油資源,給磨砂漆的制備和使用帶來了極大的不便以及潛在的危害。
鋁型材表面經粉末噴涂后具有很好的防護性能與裝飾性能,經過幾十年的發展,鋁型材噴涂工藝日趨完善,同時噴涂成品率也不斷提高。一般情況下,如果嚴格控制前處理及噴涂工藝,可最大限度地控制不合格品的產生。但由于原輔材料、擠壓坯料、噴涂設備、生產環境及員工責任心等因素,鋁型材粉末噴涂一次成品合格率很難達到100%,其中大部分缺陷需要返工修復。
據觀察,當砂紋表面出現質量缺陷需要返噴重涂時,有時會發生返噴涂層與前一道砂紋涂層之間出現脫層現象。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解決當砂紋表面出現質量缺陷需要返噴重涂時,返噴涂層與前一道砂紋涂層之間出現脫層現象的問題,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砂紋漆的制備方法,制備出的砂紋漆具有良好的附著力好和相容性,當砂紋表面出現質量缺陷需要返噴重涂時,完全消除了返噴涂層與前一道砂紋涂層之間的脫層現象。
為實現本發明的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砂紋漆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稱取各種原材料,導入翻轉式自動混料機內進行混合8-10分鐘;
(2)使用雙螺桿擠出機將混合好的物料熔融擠出,螺桿各個區域的擠出溫度控制在100±4℃;
(3)將擠出的物料用成型輥壓至厚度不大于1mm的薄片,并用破碎機粉碎;
(4)用磨粉機對破碎的物料研磨;
(5)烘干,過80-100目篩,即得粉末噴涂砂紋漆粉末;
各種原材料按照重量分數包括如下組份:
具體地,上述聚酯樹脂為飽和羧基聚酯樹脂。飽和羧基聚酯樹脂選自大泊信達化工廠的h60型號的飽和羧基聚酯樹脂,其酸值為60mgkoh/g。
具體地,上述固化劑為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
具體地,上述無氟砂紋劑為砂紋劑811。
具體地,上述無硅流平劑為glp503或glp603。通過選用無硅流平劑,一方面可以減少體系固化過程中的縮孔,另一方面可以不影響砂紋漆本來的附著力,還能保證在砂紋表面出現質量缺陷需要返噴重涂時的良好附著力。
具體地,上述附著力促進劑為hf-1。一方面能夠提高砂紋漆對基材的附著力,同時,在砂紋表面出現質量缺陷需要返噴重涂時,還可以保證砂紋漆對已經固化的砂紋表面保持良好的附著力。
具體地,上述增電劑為增電劑edf。能有效地提高噴涂時粉末粒子的帶電量,從而提高上粉。另外,噴粉時將工件表面的電荷及時泄漏掉,從而克服了靜電屏蔽效應,使工件內表面易于上粉。
具體地,上述硫酸鋇為2500-3000目沉淀硫酸鋇。選用高目數的硫酸鋇,可以與鈦白粉配合,來調節砂紋漆膜的質感。
本發明具有的有益效果:
(1)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砂紋漆的制備方法,制備出的砂紋漆,添加了附著力促進劑,一方面能夠提高砂紋漆對基材的附著力,同時,在砂紋表面出現質量缺陷需要返噴重涂時,還可以保證砂紋漆對已經固化的砂紋表面保持良好的附著力。
(2)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砂紋漆的制備方法,制備出的砂紋漆,通過調整體系中各組分,所采用的各組分完全摒棄了含氟和含硅等低表面能的助劑,在允許的范圍內增加了固化膜的表面能,在砂紋表面出現質量缺陷需要返噴重涂時,有利于砂紋漆與已經固化的砂紋表面的結合。
(3)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砂紋漆的制備方法,制備出的砂紋漆附著力較強、漆膜豐滿、硬度高、噴涂使用簡單、砂紋易成型且均勻、無重金屬、環保、安全性能較高。
具體實施方式
現在結合實施例對本發明作進一步詳細的說明。
實施例1
一種粉末噴涂砂紋漆的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稱取各種原材料,導入翻轉式自動混料機內進行混合8-10分鐘;
(2)使用雙螺桿擠出機將混合好的物料熔融擠出,螺桿各個區域的擠出溫度控制在100±4℃;
(3)將擠出的物料用成型輥壓至厚度不大于1mm的薄片,并用破碎機粉碎;
(4)用磨粉機對破碎的物料研磨;
(5)烘干,過80-100目篩,即得粉末噴涂砂紋漆粉末;
各種原材料按照重量分數包括如下組份:
飽和羧基聚酯樹脂52,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8,砂紋劑8111.4,glp5034,鈦白粉10,hf-16,3000目硫酸鋇18,膨潤土0.4,增電劑edf0.2。
實施例2-5,與實施例1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于表1;對比例1-3,與實施例5基本相同,不同之處在于表1。
表1:
實施例1-5和對比例1-3的一種粉末噴涂砂紋漆漆膜性能測試如表2:
表2:
在實施例1-5和對比例1-3的一種粉末噴涂砂紋漆漆膜返噴重涂個實施例和對比例相同的漆膜,性能測試如表3:
表3:
以上述依據本發明的理想實施例為啟示,通過上述的說明內容,相關工作人員完全可以在不偏離本項發明技術思想的范圍內,進行多樣的變更以及修改。本項發明的技術性范圍并不局限于說明書上的內容,必須要根據權利要求范圍來確定其技術性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