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具領域,具體來說是一種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
【背景技術】
[0002]培養基瓶是生命科學、尤其是細胞遺傳學領域的實驗中最基本和最常用的裝置之一。培養基瓶的材質通常為塑料、玻璃等,也可使用特殊材質的材料。其管體的一端為封閉端,另一端為開口端,該開口端有端蓋,而目前該管蓋均為旋蓋,旋蓋與管體之間螺紋連接,每次開啟和關閉均要旋動管蓋多圈,才能將管蓋打開,分配或者補充培養基,即一般的不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蓋是必須先把蓋整個旋下來,而后再分配或者補充培養基,這樣使用不夠方便,而且增加了培養基污染的幾率。
[0003]因此,特別需要一種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實用新型內容】
[0004]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為了解決現有技術中,培養基瓶使用不方便的缺陷,提供一種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來解決現有技術中存在的問題。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如下:
[0006]—種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包括管體和管蓋,所述管蓋與所述管體的管口之間通過隔膜片密封配合,所述管蓋上設有加樣孔。
[0007]在本實用新型中,還包括內壓環,所述管蓋包含內端面,在所述管蓋上,內壓環將所述隔膜片壓緊在管蓋的內端面上;所述內壓環包含環形的內部空心結構,所述空心結構的直徑大于管口的外徑。
[0008]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管蓋為內螺紋蓋,所述管蓋包含內側壁,所述內側壁上設置螺紋,在所述管蓋上,所述內壓環與管蓋內側壁螺紋連接。
[0009]在本實用新型中,在所述隔膜片上,隔膜片與內壓環相接觸的那一側設置與內壓環相配合的凹環,所述內壓環陷入凹環內。
[0010]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內壓環由硬質材質制成。
[0011]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管體的形狀為方形,所述管身的形狀為方形。
[0012]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管體是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的。
[0013]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內壓環安裝在管口上時,朝向管口的那一側設置用于方便旋轉安裝內壓環的凹槽或凸起。
[0014]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凹槽或凸起的數量為兩個以上,所述兩個以上的凹槽或凸起均勻分布在內壓環的圓周上。
[0015]在本實用新型中,所述凹槽或凸起的數量為2個、3個或4個。
[0016]有益效果
[0017]1、本實用新型方形的培養基瓶耐用、防碎,帶有隔膜片和加樣孔,能夠用于無菌注射器分配或者補充培養基;
[0018]2、透明的方形培養基瓶,能有效節省架上空間,瓶體和封蓋都經過滅菌,達到10一6的無菌保證水平;
[0019]3、通過內壓環,可根據使用環境,選擇性的將管蓋和彈性墊片設置成一體式結構,同時在將兩者設置成一體是結構時,采用的螺紋連接,使產品的性能可靠,結構牢固;(方形培養基瓶現在用的都是螺紋旋蓋)
[0020]4、內壓環空心結構的直徑大于管口的外徑,在管蓋、彈性墊片和管體相互配合使用時,能夠使管體充分與彈性墊片接觸,以便達到最佳的密封效果;
[0021]5、在彈性墊片上設置與內壓環相配合的凹環結構,便于內壓環在彈性墊片上找到安裝位,以及在螺紋擰緊時,知悉擰緊的深度,更進一步的,可以使內壓環通過螺紋擰緊后嵌設在彈性墊片內,使內壓環的裸露的外表面和彈性墊片設置凹環的那一面處在同一水平位置上,達到管蓋內部結構整齊的效果;
[0022]6、內壓環由硬質材質制成,達到方便螺紋安裝的效果;
[0023]7、管底的形狀采用錐形、弧型或平底型,可根據不同工作環境,選擇性使用,達到較好的使用效果;
[0024]8、管體上設有刻度,能夠便于操作人員知悉內部液體的數量;
[0025]9、管體是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的,可根據不同使用,達到較好的使用效果;
[0026]10、在內壓環上設置用于方便旋轉安裝的凹槽或凸起,在與專門的工具配合使用時,達到方便安裝的效果。
【附圖說明】
[0027]圖1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爆炸圖;
[0028]圖2本實用新型設置透明墊片時的結構爆炸圖;
[0029]圖3本實用新型內壓環的結構示意圖;
[0030]圖4本實用新型的外部結構示意圖。
[0031]圖中:1、管體;11、管口;2、管蓋;21、加樣孔;3、彈性墊片;31、凹環;4、內壓環;41、
空心結構;42、凹槽或凸起;5、透明墊片。
【具體實施方式】
[0032]在全部附圖的視圖中,對應的參考符號表示對應的部件。
[0033]—種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包括管體I和管蓋2組成,管蓋2與管體I的管口 11之間通過彈性墊片3密封配合,管蓋2上設有加樣孔21,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還包括內壓環4,管蓋2包含內端面,在管蓋2上,內壓環4將彈性墊片3壓緊在管蓋2的內端面上;內壓環4包含環形的內部空心結構41,空心結構41的直徑大于管口 11的外徑;通過內壓環4,可根據使用環境,將內壓環4選擇性的與彈性墊片3設置成一體式結構或非一體式結構;將兩者設置成一體是結構時,采用的螺紋連接,可有效解決現有技術中采用卡合方式導致彈性墊片松動的問題,使產品的性能可靠,結構牢固,具體方案為,管蓋2為內螺紋蓋,管蓋2包含內側壁,內側壁上設置螺紋,在管蓋2上,內壓環4與管蓋2內側壁螺紋連接;在擴展的實施方案中,管蓋2和彈性墊片3之間夾設透明片體5,采用此種方式可使透明片體5裸露在加樣孔21上,采用的透明片體5結構可使本實用新型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具有方便查看加樣孔21使用次數的作用,例如:在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使用后,將透明片體5單獨拆除,查看透明片體5上針孔的數量即可知悉本實用新型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上扎針使用的次數。
[0034]在彈性墊片3上,彈性墊片3與內壓環4相接觸的那一側設置與內壓環4相配合的凹環31,內壓環4陷入凹環31內;在彈性墊片上設置與內壓環相配合的凹環結構,便于內壓環在彈性墊片上找到安裝位,以及在螺紋擰緊時,知悉擰緊的深度,更進一步的,可以使內壓環通過螺紋擰緊后嵌設在彈性墊片內,使內壓環的裸露的外表面和彈性墊片設置凹環的那一面處在同一水平位置上,達到管蓋內部結構整齊的效果。
[0035]內壓環4由硬質材質制成,達到方便螺紋安裝的效果。
[0036]管體I的形狀為方形,方形的培養基瓶耐用、防碎,帶有隔膜片和加樣孔,能夠用于無菌注射器分液或添加補充溶液;。
[0037]管體I上設有刻度,能夠便于操作人員知悉內部液體的數量。
[0038]管體I是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的透明的方形培養基瓶,能有效節省架上空間,瓶體和封蓋都經過滅菌,達到10—6的無菌保證水平。
[0039]內壓環4安裝在管口11上時,朝向管口 11的那一側設置用于方便旋轉安裝內壓環4的凹槽或凸起42;凹槽或凸起42的數量為兩個以上,兩個以上的凹槽或凸起42均勻分布在內壓環4的圓周上;優選的實施方式中,凹槽或凸起42的數量為2個、3個或4個;在內壓環上設置用于方便旋轉安裝的凹槽或凸起,在與專門的工具配合使用時,達到方便內壓環4螺旋安裝的效果;進一步的,內壓環3上采用凹槽結構時,可在凹槽上鑲嵌磁片,能夠便于與工具配合安裝。
[0040]上述的對實施例的描述是為便于該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理解和使用本實用新型。熟悉本領域技術的人員顯然可以容易地對這些實施例做出各種修改,并把在此說明的一般原理應用到其他實施例中而不必經過創造性的勞動。因此,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實施例,本領域技術人員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揭示,不脫離本實用新型范疇所做出的改進和修改都應該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包括管體和管蓋,所述管蓋與所述管體的管口之間通過隔膜片密封配合,其特征在于:所述管蓋上設有加樣孔。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內壓環,所述管蓋包含內端面,在所述管蓋上,內壓環將所述隔膜片壓緊在管蓋的內端面上;所述內壓環包含環形的內部空心結構,所述空心結構的直徑大于管口的外徑。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管蓋為內螺紋蓋,所述管蓋包含內側壁,所述內側壁上設置螺紋,在所述管蓋上,所述內壓環與管蓋內側壁螺紋連接。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隔膜片上,隔膜片與內壓環相接觸的那一側設置與內壓環相配合的凹環,所述內壓環陷入凹環內。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壓環由硬質材質制成。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體的形狀為方形。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所述管體是透明、半透明或不透明的。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內壓環安裝在管口上時,朝向管口的那一側設置用于方便旋轉安裝內壓環的凹槽或凸起。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或凸起的數量為兩個以上,所述兩個以上的凹槽或凸起均勻分布在內壓環的圓周上。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或凸起的數量為2個、3個或4個。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帶隔膜蓋的培養基瓶,包括管體和管蓋,管蓋與管體的管口之間通過隔膜片密封配合,管蓋上設有加樣孔。本實用新型方形的培養基瓶耐用、防碎,帶有隔膜片和加樣孔,能夠用于無菌注射器分配或添加補充培養基;可有效解決現有技術中分配或者補充培養基時必須打開管蓋的繁瑣操作,避免了每次開蓋都會增加污染幾率的弊端;本實用新型在管蓋上開設加樣孔,內襯的隔膜片可進行無菌穿刺,使得分配或者補充培養基時無需旋開蓋子,可以用注射器直接操作,且不會污染培養基,提高了實驗的可靠性,簡化了操作過程,降低了操作成本。
【IPC分類】C12M1/24
【公開號】CN205223231
【申請號】CN201520984220
【發明人】吳家波, 周海軍
【申請人】廣州和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5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