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于酶預處理方式的纖維素液化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涉及一種纖維素液化裝置,具體涉及適用于酶預處理方式的纖維素液化裝置,屬于生物質酶分解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0002]纖維素,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生物質,對生物質進行酶水解是利用生物質制備生物能源,如乙醇、丁醇等的基本工藝過程,生物質預處理技術直接影響著下一步酶解木質纖維素中木質素的含量,合理高效的進行纖維素的酶水解可以提高制備生物能源的轉換率。
[0003]纖維素乙醇制備的主流技術包括預處理、酶水解和發酵,纖維素和半纖維素是糖基高分子聚合物,將其通過預處理和纖維素酶水解,獲得半纖維素和纖維素中的糖類產物,即可將其發酵制取乙醇。
[0004]現有的酶水解纖維素前,采用化學方式預處理較多,影響后期發酵效率,利用物理方式將會顯著提高效率。
【發明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針對上述問題,提供適用于酶預處理方式的纖維素液化裝置,在纖維素進行酶水解之前,利用高溫液態水處理的物理方法,綠色環保,無需化學添加劑,對后期產生功能的發酵抑制物少,不會產生發酵負面影響,提高發酵效率。
[0006]本實用新型解決上述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包括存放木質纖維素原料的原料倉,用于纖維素水預處理的高溫液體室,以及進行酶水解的水解罐;所述原料倉出料口連接有輸送機,輸送機將原料輸送至切草機,所述切草機和高溫液體室連接;經高溫液體室預處理的纖維素通過和干濕分離機連接,將原料分離后送至水解罐;所述水解罐通過電磁閥和纖維素酶溶劑罐連接;在水解罐內安裝有攪拌機。
[0007]進一步的,所述木質纖維素原料選自甜高粱桿渣、甘蔗渣、木肩、玉米芯、玉米秸桿、稻草桿和速生能源林。
[0008]進一步的,所述的攪拌機為磁力攪拌機或機械攪拌機。
[0009]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是:本實用新型促進了纖維素原料的酶的可及性,高溫液態水預處理具有環保、價廉、易于操作等優點,無需對預處理后的殘渣進行脫毒處理,節約成本,簡化工藝。
【附圖說明】
[0010]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裝置結構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0012]如圖1所示,包括存放木質纖維素原料的原料倉1,用于纖維素水預處理的高溫液體室4,以及進行酶水解的水解罐8 ;所述原料倉I出料口連接有輸送機2,輸送機2將原料輸送至切草機3,通過切草機3將木質纖維素原料粉碎至40?60目,送入高溫液體室4進行物理處理;經高溫液體室4預處理的纖維素通過和干濕分離機5連接,在干濕分離機5內進行型固液分離,將預處理殘渣用水洗凈,獲得預處理的木質纖維素原料,將分離后的原料送至水解罐8 ;水解罐8通過電磁閥7將纖維素酶溶劑罐6送入,和預處理的木質纖維素原料混合后酶水解,通過安裝在水解罐8內的攪拌機9來進行酶和木質纖維素原料的混合。
[0013]其中,所述木質纖維素原料選自甜高粱桿渣、甘蔗渣、木肩、玉米芯、玉米秸桿、稻草桿和速生能源林;所述的攪拌機9為磁力攪拌機或機械攪拌機。
[0014]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本實用新型包括但不限于本實例,本實用新型可以有各種更改和變化。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適用于酶預處理方式的纖維素液化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存放木質纖維素原料的原料倉,用于纖維素水預處理的高溫液體室,以及進行酶水解的水解罐;所述原料倉出料口連接有輸送機,輸送機將原料輸送至切草機,所述切草機和高溫液體室連接;經高溫液體室預處理的纖維素通過和干濕分離機連接,將原料分離后送至水解罐;所述水解罐通過電磁閥和纖維素酶溶劑罐連接;在水解罐內安裝有攪拌機。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酶預處理方式的纖維素液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木質纖維素原料選自甜高粱桿渣、甘蔗渣、木肩、玉米芯、玉米秸桿、稻草桿和速生能源林。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酶預處理方式的纖維素液化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攪拌機為磁力攪拌機或機械攪拌機。
【專利摘要】適用于酶預處理方式的纖維素液化裝置,包括存放木質纖維素原料的原料倉,用于纖維素水預處理的高溫液體室,以及進行酶水解的水解罐;所述原料倉出料口連接有輸送機,輸送機將原料輸送至切草機,所述切草機和高溫液體室連接;經高溫液體室預處理的纖維素通過和干濕分離機連接,將原料分離后送至水解罐;所述水解罐通過電磁閥和纖維素酶溶劑罐連接;在水解罐內安裝有攪拌機;本實用新型促進了纖維素原料的酶的可及性,高溫液態水預處理具有環保、價廉、易于操作等優點,無需對預處理后的殘渣進行脫毒處理,節約成本,簡化工藝。
【IPC分類】C12M1-02
【公開號】CN204325352
【申請號】CN201420823649
【發明人】邢帆, 劉昊明, 趙明, 別聰聰
【申請人】青島匯君環境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13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