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藝術品加工領域,特別是一種清洗液。
【背景技術】
[0002]藝術品在修復前,需要對其進行鑒定、估值、拍照和存檔,而修復時,需要對其進行清洗,尤其是在破損處,需要去除雜質才能完成修復。市場上現有清洗液大多注重清洗效果,即除菌、除霉、消毒等,并不是針對藝術品而設計的,所以在使用時會對藝術品造成腐蝕、染色、侵蝕等損害。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設計了一種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具體設計方案為:
一種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包括清潔劑、芳香劑、純凈水,所述清潔劑的成分包括異噻卩坐啉酮、硝酸鎂、水、芳香劑。
[0004]所述清潔劑中各成分的質量分數比為異噻唑啉酮1-2.5份、硝酸鎂21-25份、水78-80 份、芳香劑 0.05-0.15 份。
[0005]所述清潔劑的使用范圍為纖維布麻類、紙類、皮革類的藝術品。
[0006]所述清潔劑的使用范圍為木類、石類、陶瓷、玻璃、塑料類的藝術品。
[0007]通過本發明的上述技術方案得到的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其有益效果是: 對藝術品進行除菌、除霉,針對藝術品表面特有污漬雜質進行配比,減少不必要的配方,防止對藝術品造成損害,同時簡化生產工藝。
【具體實施方式】
[0008]—種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包括清潔劑、芳香劑、純凈水,所述清潔劑的成分包括異噻唑啉酮、硝酸鎂、水、芳香劑。
[0009]所述清潔劑中各成分的質量分數比為異噻唑啉酮1-2.5份、硝酸鎂21-25份、水78-80 份、芳香劑 0.05-0.15 份。
[0010]所述清潔劑的使用范圍為纖維布麻類、紙類、皮革類的藝術品。
[0011]所述清潔劑的使用范圍為木類、石類、陶瓷、玻璃、塑料類的藝術品。
[0012]實施例1
所述清潔劑中各成分的質量分數比為異噻唑啉酮1份、硝酸鎂23份、水80份、芳香劑0.05 份。
[0013]適用于纖維布麻類藝術品的清洗。
[0014]實施例2
所述清潔劑中各成分的質量分數比為異噻唑啉酮2份、硝酸鎂23份、水80份、芳香劑0.05 份。
[0015]適用于皮革類藝術品的清洗。
[0016]實施例3
所述清潔劑中各成分的質量分數比為異噻唑啉酮2.5份、硝酸鎂25份、水78份、芳香劑0.15份。
[0017]適用于陶瓷、玻璃類藝術品的清洗。
[0018]上述技術方案僅體現了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優選技術方案,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對其中某些部分所可能做出的一些變動均體現了本發明的原理,屬于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包括清潔劑、芳香劑、純凈水,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劑的成分包括異噻唑啉酮、硝酸鎂、水、芳香劑。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劑中各成分的質量分數比為異噻唑啉酮1-2.5份、硝酸鎂21-25份、水78-80份、芳香劑0.05-0.15份。3.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劑的使用范圍為纖維布麻類、紙類、皮革類的藝術品。4.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清潔劑的使用范圍為木類、石類、陶瓷、玻璃、塑料類的藝術品。
【專利摘要】一種用于藝術品修復的清潔液,包括清潔劑、芳香劑、純凈水,所述清潔劑的成分包括異噻唑啉酮、硝酸鎂、水、芳香劑。其有益效果是:對藝術品進行除菌、除霉,針對藝術品表面特有污漬雜質進行配比,減少不必要的配方,防止對藝術品造成損害,同時簡化生產工藝。
【IPC分類】C11D7/10, C11D7/34, C11D7/60
【公開號】CN105462712
【申請號】CN201510630799
【發明人】李玉霞
【申請人】天津圣高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6日
【申請日】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