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合成塑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塑料配方,特別涉及到一種無污染的,環保塑料。
【背景技術】
[0002]現有技術中所揭示的塑料制品中,為了結省成本,往往加入了一定比例的I丐,同時加入大量的添加劑,鉛鹽穩定劑、潤滑劑、加工助劑、二氧化鈦等,當然還有更多的其他添加劑成分,我們知道,這些添架劑有很多是為了穩定內部結構,同時這些添加成分很多都是無機的,多少帶有點污染的成分,據此市場上需要一種環保級的合塑料。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提供一種大米合成塑料,一方面解決生產成本問題,另一方面減少成品塑料對環境的污染。
[0004]為完成上述發明目的,本發明是這樣實現的:一種大米合成塑料,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步驟制作完成,首先將大米磨粉;將大米與純的塑料粒子混合造粒,其中大米占混合粒子重量比的30%_60% ;然后將混合粒子與純塑料粒子混合制成成品塑料;其中混合粒子占成品重量的10%_60%。在本發明的配方中加入了大量的可食用大米,另一方面,在加入在米粉的同時,沒有加入任何其他成分。從成本上考慮,雖然該方案從成本上要比加入鈣雖然高,但是我們知道要加入鈣,就要加入增塑劑穩定劑等其他添加劑,而這些添加劑可以說都是非環保的,另外也是非降解的物質,所以也不利于環保。本專利采用的是大米粉,純天然的物質,而這些純天然的大米一方面減少了成本,另一方面也是純天然的有機物,將來是可以實現降解的。
[0005]對上述技術方案作進一步限定,所述的純塑料粒子是指:ABS或PP或PS或PE或聚乳酸原材料。所述的純塑料粒子表面粘有白油;粘有白油的純塑料粒子再與大米粉充分混合;使用大米粉包裹在純塑料粒子外表。本專利根據產品的特性先取了幾種適于添加大米粉以及添加好對于原技術效果沒有影響的塑料粒子,本技術方案只是對添加粒子的進一步限定,采用上述粒子后,對于加工成形的塑料制品可保持原性質不變。為了更加方便均勻的混合,以及造混合粒的效果更加,采用添加白油,讓大米粉包裹于純塑料粒子之上,然后進行熔化后的重造粒。加入白油后易于重造粒的成形,白油的加入也利于增加大米粉的混合比例;從而進一步節約成本和增加環保性能。
[0006]對上述技術方案作進一步的限定,所述的大米占混合粒子的重量比為38%。混合粒子占成品重量25%。采用上述配方比例,最終制成的塑料產品性能穩定,經測試與純塑料粒子加工的產品相比,各方面的指標均等于或好于純塑料粒子加工的產品。
【具體實施方式】
[0007]為了更一進步的說明本發明的特點,下面舉例作進一步說明。
[0008](I)將大米磨粉備用; (2)向純塑料粒子內加入白油,盡量做到使每一粒純塑料粒子表面都粘有白油;
(3)將大米粉與純塑料粒子混合,攪拌均勻,使大米粉包裹在純塑料粒子上表面;
(4)將上述粒子投入造粒機,進行造粒待用;
(5)在制作成品塑料制品時,需要把上述混合粒子再次與純的塑料粒子攪拌均勻,投入到成型設備中,制成成品。
[0009]在上述制作過程中,在制作混合粒子時,大米粉占總比重的30%_60%,對于要求成型要求高的產品,可以加入30%的大米粉,對于成型要求不是很高的情況下,可以增至60%,但是當比例在38%時,與純塑料粒子混合比例在25%時,其性能反而超過了純的塑料粒子制成的成品;例如,透明度和燃燒性,以及燃燒后的有害氣體等。
【主權項】
1.一種大米合成塑料,其特征在于:由以下步驟制作完成,首先將大米磨粉;將大米與純塑料粒子混合造粒,其中大米占混合粒子重量比的30%-60% ;然后將混合粒子與純塑料粒子混合制成成品塑料;其中混合粒子占成品重量的10%-60%。2.根據權利要求1的所述的大米合成塑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純塑料粒子是指:ABS或PP或PS或PE或聚乳酸原材料。3.根據權利要求1或2的所述的大米合成塑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純塑料粒子表面粘有白油;粘有白油的純塑料粒子再與大米粉充分混合;使用大米粉包裹在純塑料粒子外表。4.根據權利要求1的所述的大米合成塑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大米占混合粒子的重量比為38%。5.根據權利要求1的所述的大米合成塑料,其特征在于:混合粒子占成品重量25%。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塑料制品,特別涉及到一種用大米合成的塑料,其主要步驟和配方如下:首先將大米磨粉;將大米與純塑料粒子混合造粒,其中大米占混合粒子重量比的20%-40%;然后將混合粒子與純塑料粒子混合制成成品塑料;其中混合粒子占成品重量的10%-50%。該塑料制品一方面降低了生產成本,另一方面減少成品塑料對環境的污染。
【IPC分類】C08L23/12, C08L23/06, C08L55/02, C08L67/04, C08L91/00, C08L3/02, C08L25/06
【公開號】CN105061978
【申請號】CN201510563724
【發明人】侯在濱, 喬勝
【申請人】侯在濱, 喬勝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