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阻燃的聚烯烴組合物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阻燃的聚烯烴組合物,改進聚烯烴阻燃性的方法和適用于上述方法的阻燃添加劑組分。
背景技術:
發現聚烯烴(如聚丙烯和聚丙烯共聚物)適用于各種用途。在許多用途中,最好或者必須將改進阻燃性(耐燃性)(在本文中有時簡稱為“FR”)的添加劑加入聚烯烴中。已知并已采用了許多阻燃添加劑,但是均具有如下缺點其加入會損害產品的物理性能、產生聚合物加工問題和縮短產品的使用壽命。在聚合物中使用阻燃添加劑通常需兼顧所需的特殊的阻燃程度和盡可能將對聚合物所需性能的影響減至最小。
常用于測定聚合物阻燃性的一種試驗是UL(保險業實驗室)94試驗。在保險業實驗室(UL)-進行94直立燃燒試驗,將一試樣(5.0×1/8或1/16英寸)直立地在Bbunsen火焰中放置10秒鐘。在底部點燃試樣并使之燃燒。如果在30秒內試樣自動熄火,則再將其在所述火焰中放置10秒鐘。使火滴落在試樣下方12英寸處的干燥的吸收性藥棉上。如果平均燃燒時間小于5秒并且火滴不引燃藥棉,則將該材料歸類于94V-0。如果燃燒時間小于25秒并且火滴不引燃藥棉,則將該材料歸類于94V-1。如果試樣熄火但藥棉被引燃,則將該材料歸類于94V-2。
多年來,工業的目標是制造聚烯烴尤其是聚烯烴組合物,在UL94試驗中它具有V-0的等級,并且不損害聚合物的物理性能。用于電氣工業的模塑產品尤其需要這種組合物。對許多電氣用途,目前使用的聚合物在UL94試驗中僅相當于V-2級。
可加入已知的阻燃添加劑制得V-0級聚丙烯。但是,至少在形成V-0級組合物所需的用量上,這些添加劑損害聚合物的物理性能。當采用這種用量時,這些添加劑在聚合物中會起霜。起霜或沉積析出是添加劑從聚合物基質中分離并在模塑試樣的表面呈表面膜狀。它會在制品于模具中冷卻時發生,或者在升溫下經熱老化并隨時間推移而產生。起霜的后果不僅是簡單的外觀問題。阻燃劑從聚合物中析出造成組合物的阻燃性能會隨時間變化。阻燃聚合物的許多電氣用途需要達到RTI(相對熱指數)級,即試樣經18個月熱老化后能保持物理性能和阻燃性能。如果添加劑起霜從聚合物中析出,則不能達到RTI級。
已提出用于聚烯烴組合物中的一類阻燃添加劑是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尤其是磷酸三(三溴新戊酯)。這些添加劑可熔融摻混至聚丙烯中,從而具有吸引力,只要它們極少影響聚合物的性能和加工即可。可通過預混或單獨的加料器很容易地將其與聚丙烯一起擠出。由于是自由流動的粉末,它們能容易地與聚丙烯混合、在加工溫度下熔融并與聚丙烯樹脂混合,形成均勻的產品。其優良的熱穩定性使模塑試樣具有加工穩定性、儲存穩定性和性能持久性。但是,即使與三氧化銻(一種熟知并常用的鹵化阻燃劑的增效劑)一起使用,在可接受的用量下這些添加劑在UL94試驗中僅達到V-2級。將阻燃劑和三氧化銻的用量增至很高的水平可達V-0級,但這種組合物在工業上是不適用的。
日本專利申請平-8-32797描述了阻燃聚合物組合物,它包括磷酸三(三溴新戊酯)、第二含鹵阻燃劑和抗氧劑。據說抗氧劑是這些組合物的主要成分,以便使產品具有良好的色彩保護性。據說存在有機鹵化合物以便賦予阻燃性。盡管據說各種聚合物適用于該組合物,但是該專利申請的實施例采用ABS和HIPS聚合物。在UL94試驗中這些組合物達到了V-0級,但是使用任何含鹵阻燃劑均能使這些聚合物獲得V-0級,只要混入足夠量的阻燃劑的話。本發明涉及阻燃的聚烯烴組合物。
發明的概述我們發現使用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如磷酸三(三溴新戊酯))與相對少量的某些其它含鹵助添加劑的混合物會在磷酸酯和含鹵的助添加劑之間形成增效的相互作用。另外,當在適量增效劑(如三氧化銻)的存在下使用該混合物,制得的聚烯烴組合物在UL94試驗中可達V-0級。
本發明組合物無需存在抗氧劑就能在制得的產品中形成可接受的色彩。另外,在加工過程中該組合物不會起霜,即阻燃劑/添加劑不會從聚合物中滲出而形成不可接受的發粘產品,這是已知的其它阻燃的聚烯烴組合物的常見問題。
與磷酸三(三鹵新戊酯)一起組合使用的含鹵助添加劑是一種具有至少一個與脂族碳原子相連的鹵原子作為其分子結構的一部分的化合物。較好是助添加劑的分子結構中至少一個氫原子連接在所述至少一個鹵原子的β位的碳原子上。可選擇添加劑使之與聚烯烴相容、明顯不揮發以便不起霜、并且其用量不會損害聚合物的其它適用的性能。盡管可使用許多化合物,但是較好的化合物是那些已知在聚烯烴組合物中適合作為添加劑的化合物。助添加劑最好是非磷酸三(三鹵新戊酯)的阻燃劑。較好的助添加劑是含溴阻燃劑。已知許多含鹵化合物適合于在聚合物中作為阻燃劑。那些鹵原子僅連接在構成芳環體系的原子(通常是碳原子)上的化合物不適用于本發明組合物。可使用包括與不構成芳環部分的原子相連的鹵原子的化合物。
業已公開了許多用于聚烯烴的阻燃添加劑。一篇適用的綜述可參見John T.Lutz Jr編,Marcel Dekker Inc.,270 Madison Avenue,New York(1989)出版的“熱塑性聚合物添加劑-理論和實踐”,其有關的內容在此引為參考。
已知的適用于本發明組合物的市售阻燃劑的例子包括四溴雙酚A-二(2,3-二溴丙基)醚(PE-68,購自Great Lakes Chemical Corporation);四溴雙酚S-二(2,3-二溴丙基)醚(Non-Nen-52,購自Manac Inc of Japan);六氯戊二烯和環辛二烯的加合物(其中之一以Dechlorane Plus的品名購自Oxychem Inc.);亞乙基二(二溴硼烷)二羰酰亞胺(BN451,購自Albermarle Corporation);二溴乙基二溴環己烷(BCL462,購自Ethyl Corporation);五溴氯環己烷(FR651P,購自EthylCorporation);FM836(一種購自Greate Lakes Corporation的含鹵磷酸酯);以及含鹵石蠟,尤其是含氯石蠟和含溴石蠟,如以Bromchlor的品名購自FerroCorporation的石蠟。
至少部分阻燃助添加劑能有效地單獨作為聚烯烴的阻燃添加劑。當大量使用(如大于組合物的10重量%)時,將這些助添加劑與三氧化銻(有時簡稱為“銻”)以2∶1或3∶1的助添加劑與銻的重量比混合使用可在UL94試驗中達到V-0級。當使用該量時,這些助添加劑從聚合物中起霜析出。
我們發現當將相對少量的這些助添加劑(如組合物的0.5-5.0重量%)與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并最好與常規的阻燃增效劑(如三氧化銻)組合使用時,組合物阻燃性的改進程度大于等量的單獨的助添加劑存在時的改進程度,即磷酸三(三溴新戊酯)與助添加劑具有增效作用。這意味著將少量助添加劑與磷酸三(三溴新戊酯)和三氧化銻混合,可獲得不起霜的UL-94 V-0級聚烯烴組合物。相信這種組合物是新穎的并構成了本發明的一個方面。
適用于本發明組合物的助添加劑最好是那些在用于加工組合物的溫度下能穩定地進行加工的添加劑。因此,某些助添加劑(如六溴環十二烷(HBCD))盡管符合至少一個氫原子連接在所述至少一個氫原子的β位的碳原子上這一標準,但是不適用于本發明聚丙烯組合物中,因為它在聚丙烯加工溫度下分解。從加工過程中放出揮發性物質以及塑料部件的變色方面來看,這種降解是明顯的。當要在模具中停留長的時間或在高壓下制造復雜部件時,該問題尤為嚴重。
適用于本發明組合物的磷酸三(三鹵新戊酯)阻燃劑最好包括選自磷酸三(三氯新戊酯)、磷酸三(氯二溴新戊酯)、磷酸三(二氯溴新戊酯)、磷酸三(三溴新戊酯)及其兩種或多種的混合物。最好的阻燃劑是磷酸三(三溴新戊酯)。該化合物以Reoflam PB370的商標和牌號購自FMC Corporation。
因此,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是具有改進的阻燃性能的聚烯烴樹脂組合物,所述阻燃性能的改進是基于在樹脂中存在至少一種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和至少一種含鹵的助添加劑,所述助添加劑作為其分子結構的一部分具有至少一個與脂族碳原子相連的鹵原子,該助添加劑在聚烯烴的加工溫度下是穩定的。較好的是這些助添加劑具有至少一個氫原子連接在與帶鹵素取代基的原子相鄰的碳原子上。
適用于本發明的聚烯烴(有時稱之為“聚烯烴樹脂”)可由各種單體制得,尤其是丙烯、乙烯、丁烯、異丁烯、戊烯、己烯、庚烯、辛烯、2-甲基丙烯、2-甲基丁烯、4-甲基戊烯、4-甲基己烯、5-甲基己烯、二環(2,2,1)-2-庚烯、丁二烯、戊二烯、己二烯、異戊二烯、2,3-二甲基丁二烯、3,1甲基戊二烯、1,3,4乙烯基環己烯、乙烯基環己烯、環戊二烯、苯乙烯和甲基苯乙烯。聚烯烴包括由任何上述單體等制得的共聚物,還包括均聚物共混料、共聚物共混料和均聚物-共聚物共混料。
較好的聚烯烴是聚丙烯和聚乙烯,包括無規的、間同的和全同立構的聚丙烯和聚乙烯,低密度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線型低密度聚乙烯,乙烯和丙烯嵌段共聚物,以及乙烯和丙烯的無規共聚物。可使用各種催化方法制得這些聚烯烴。可使用這些方法中的任何一種制備適用于本發明的聚烯烴,包括茂金屬催化法。聚合物可具有不同的熔體指數(MI),但MI值一般為4-30。本發明發現用模塑法制成最終制品的聚合物的具體用途。
本發明組合物通常包括1-20重量%磷酸三(三鹵新戊酯),最好包括3-10重量%的磷酸酯。
磷酸三(三鹵新戊酯)的重量與助催化劑的重量之比可在一個寬的范圍內(如10∶1-1∶10,較好4∶1-1∶4)變化。在一個較好的實例中該范圍為4∶1-1∶2,最好為4∶1-1∶1。
本發明組合物較好包括至少一種常規的增效劑,如三氧化銻、銻酸鈉、五氧化二銻、錫酸鋅、錫酸羥鹽(hydroxystannate)和硼酸鋅,或其兩種或多種的任何混合物。較好的常規增效劑是三氧化銻和硼酸鋅。硼酸鋅增效劑應具有適當高的分解溫度以用于本發明組合物中。合適的市售硼酸鋅的例子是以Firebrake415牌號出售的產品。
在一個較好的實例中,組合物中常規的增效劑(三氧化銻)的重量與助添加劑的重量之比為1∶5-1∶1,較好為1∶3-1∶1。如果增效劑的用量在該較好的范圍內,則可增加磷酸酯阻燃劑和助添加劑之間的增效作用。可使用大量的常規增效劑,但一般這不是最好。
可用常規實驗優化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助添加劑阻燃劑和增效劑的用量,以滿足具體聚合物的特殊要求。聚合物性質和所需的阻燃程度具有很大的影響,聚合物成本和其用途也對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助添加劑阻燃劑和增效劑的用量產生影響。
可使用本領域已知的技術配混本發明組合物。如果需獲得最佳的阻燃性能,制劑的均勻性是重要的。使用雙螺桿擠出機要好于使用單螺桿擠出機。將擠出溫度保持在高于聚烯烴和添加劑的熔點的溫度是重要的。擠出溫度不應太高以免增加聚烯烴和添加劑之間的粘度差異。擠出溫度通常宜低于230℃。
使用聚烯烴和一種或多種添加劑的濃縮母料(也稱為“母料”)并隨后用聚烯烴稀釋該濃縮物是另一種獲得具有均勻分散性的很好混合產品的方法。合適的母料組合物包括聚烯烴、5-20重量%(較好10-20%)的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和10-20重量%的助添加劑。相信這種母料組合物是新穎的并構成了本發明的另一方面。
通過下列實施例將進一步說明本發明。
實施例A使用Hakke雙螺桿擠出機采用同時加入所有組分的方式擠出如表1所列組成的制劑。使用的聚丙烯的熔體指數為12。在平的溫度分布(flat temperature profile)中使用的溫度為200℃。在Battenfeld注塑機中在190℃-200℃-200℃-200℃-210℃的溫度分布下進行UL和氧指數試樣的注塑。在擠塑過程中所有制劑均表現出穩定的加工性能,無料涌或扭矩變化。在加工過程中在擠塑或注塑模具中未放出揮發物。在加工過程中未出現變色或其它熱降解的的跡象。
氧指數(OI)定義為在特定條件下在室溫恰好能使支持材料開始火焰燃燒的氧和氮的混合物中以體積百分數表示的最小氧濃度。盡管氧指數不總是能成功地適用于大規模試驗,但是它是一種最有用并且最廣泛使用的用于篩選配方的小規模試驗。氧指數是根據ASTM D-2863所述方法測得的。用于測定氧指數的設備由帶黃銅底座的耐熱玻璃管組成。試樣夾持器支承試樣并將其垂直地置于玻璃柱的中央。將具有帶敞開氣體火焰的小孔并適合于插入玻璃柱的開口端的管子用作火源。試樣的尺寸為5”長、1/4”寬和1/8”厚。垂直夾持試樣并用火源點燃試樣頂部。校準流量閥以向玻璃柱內通入所需濃度的氧。使試樣燃燒規定的時間或試樣長度(以哪個先達到為準)。對于固體塑料試樣,標準為3分鐘燃燒時間或2”試樣長度(以哪個先達到為準)。重復該試驗直至達到臨界氧濃度(符合上面標準的最低氧濃度)。
OI(百分數)=(100×O2)/(O2+N2)其中O2=在一定濃度下氧的體積流量N2=氮的體積流量OI隨試樣厚度增加而增加。在這些實施例中,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氧指數值是用1/8”厚的試樣測得的。
表1實施例1 實施例2 實施例3 實施例4 實施例5磷酸三(三溴新戊酯)5 5510 10Sb2O35 62.5 105Non-Nen-523 4- --結果UL-94@1/8” V-0 V-0 V-2 V-2 V-2UL-94@1/16” V-0 V-0 V-2 V-2 V-2氧指數31.229.2 27.1 26.3 26.9實施例1和實施例2是本發明組合物。實施例3、4和5是不使用助添加劑的比較例。在實施例3中,典型的5%磷酸酯和2.5%銻用量(阻燃劑與銻之比為2∶1,最常用于含溴阻燃劑中)在1/8”和1/16”試樣中均達到V-2級。將磷酸酯的含量增加至10%(實施例5)未能改變級別。氧指數也保持不變。將磷酸酯增至10%并使用很高的銻含量(1∶1)(實施例4)無助于UL級別和降低氧指數。因此,由實施例3、4和5清楚可見在1/8”和1/16”厚的試樣中,可接受的磷酸酯含量均不能獲得V-0級的聚丙烯。
實施例1的3%Non-Nen 52和5%磷酸酯及5%銻(實施例1)在1/16”和1/8”厚的試樣中均能獲得V-0級。實施例1制劑提高的氧指數(OI=31.2)還表現出阻燃活性的改進。在實施例2中,將Non-Nen 52和銻的含量進一步增至6%銻和4%Non-Nen 52,并與5%磷酸酯一起使用未能進一步改進OI,但在1/8”和1/16”厚的試樣中均能保持UL V-0級別。
隨后在烘箱中將實施例1、2和3的試樣在60℃加熱老化72小時。試樣均未出現起霜現象。含8%Non-Nen 52和4%銻(V-0制劑)但不含磷酸酯的比較試樣在60℃經24小時后明顯顯示出起霜跡象(白色表面膜或“粉化”)。
實施例B用與實施例A相同的方法制備并測試一系列組合物。
表2實施例6實施例7實施例8磷酸三(三溴新戊酯) 5 - 5Sb2O35 9 -Non-Nen52 3 4 2.5結果UL-94@1/8”V-0V-0 V-2UL-94@1/16” V-0V-0 V-2在70℃48小時后起霜無 有 無這些結果表明盡管使用高含量的氧化銻和Non-Nen-52(實施例7)能制得V-0級的聚合物,該聚合物老化后會起霜。將磷酸三(三溴新戊酯)與Non-Nen-52在無銻的情況下一起使用(實施例8)會形成不起霜的V-2級組合物。使用磷酸三(三溴新戊酯)和Non-Nen-52與氧化銻(實施例6)再次形成不起霜的V-0級組合物。
表3實施例9 實施例10磷酸三(三溴新戊酯)5 5Sb2O33 3BT-93 5 -結果UL-94@1/8” V-2V-2UL-94@1/16” V-2V-2
結果表明,不含與脂族碳原子相連的鹵原子作為其分子結構的一部分的助催化劑(BT-93)對改進由磷酸三(三溴新戊酯)單獨形成的阻燃性是無效的。BT-93是以Saytex BT-93的牌號購自Albermarle Corporation的亞乙基二(四溴鄰苯二甲酰亞胺)的縮寫。
實施例C使用MI=12的聚丙烯,即購自Montell的Profax 6323作為基本樹脂。
表41 23 4 5磷酸三(三溴新戊酯)3% 3.5%3%3% 3%Non-Nen52 4% 4% - - 2%PE-68 - -4.5% 4.5% 2%Sb2O31.75% 1.875% 3.75% 1.875% 1.75%硼酸鋅1.75% 1.875% - 1.875% 1.75%氧指數31.2 31.2 31.5 31.231.8UL試驗1/8”級別 V-0 V-0 V-0V-0 V-0ABT(1/8”)*000 0 01/16”級別V-2 V-2 V-0V-2 V-0ABT(1/16”)*000 0 0*ABT=在UL-94試驗中所試驗的5個試樣的平均燃燒時間。0秒時間指試樣立即滅火。
上表表明制劑對特定的FR組分和增效劑的加入量的敏感性。
實施例D本實施例說明使用硼酸鋅(ZnB)取代40-60%銻增效劑。
用硼酸鋅取代銻的好處在于減輕塑料部件的最終重量,因為硼酸鋅和銻的比重不同。
表5組合物 12 345 678 9磷酸三(三溴新戊酯) 44 443 353 3PE-68(%)-- -22 554.5 2Non-Nen52(%) 44 422 --- 2Sb2O33.5 2.5 221.75 22.5 3.75 1.75ZnB 1.5 2.5 221.75 22.5 - 1.75氧指數 30.1 30.2 30 29.5 31.8 29.8 30 31.5 31.8所有上述制劑在1/8”和1/16”厚度均能滿UL-94試驗的V-0要求,平均燃燒時間為0。
實施例E-起霜試驗將所需制劑的模塑板(2″×2″×1/8″)在循環烘箱中100℃(或任何其它試驗溫度)老化適當時間(8天和28天)。
此時模塑板可觀察到或觀察不到表面起霜。將該模塑片在裝有約50ml二氯甲烷的40ml燒杯中放置3分鐘并連續攪拌之。二氯甲烷不會溶解或化學腐蝕聚丙烯。選擇短的時間,使得僅表面部分發生溶解而大部分聚合物未溶解。
將霜組分溶解在溶劑中并轉移至預先稱重的坩堝中。揮發除去溶劑并對殘余物稱重。假定該殘余物是全部起霜的阻燃材料。
表6在100℃加熱老化組合物1 2 3 4 5 6磷酸三(三溴新戊酯)- - 4 4 4 4PE-68 3 9 4 5 - -Nonene 52 - - - - - 4銻 1.54.54 4.52 4UL-94V-2V-0V-0V-0V-2V-08天后的霜重量(g)0.0278 0.032 0.016 0.018 0.014 0.02128天后的霜重量(g) 0.033 0.055 0.022 0.025 0.02 0.025有抑制劑(茂金屬)8天 0.0075 0.025 0.012 0.014 0.010 0.016后的霜重量有抑制劑(茂金屬)28 0.009 0.06 0.017 0.02 0.01 0.017天后的霜重量制劑2在8天后可觀察到起霜,是不可接受的。
可認為制劑5不起霜,制劑1是勉強合格的。
權利要求
1.一種組合物,它包括至少一種聚烯烴樹脂、至少一種磷酸三(三鹵新戊酯)阻燃劑和至少一種助添加劑,所述助添加劑是一種含鹵的阻燃劑,它具有至少一個與脂族碳原子相連的鹵原子作為其分子結構的一部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添加劑具有至少一個碳原子相連的氫原子,所述碳原子位于所述至少一個鹵原子的β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助添加劑是四溴雙酚A-二(2,3-二溴丙基)醚、四溴雙酚-S-二(2,3-二溴丙基)醚、六氯戊二烯和環辛二烯的Diels-Alder加合物、亞乙基二(二溴硼烷)二羰酰亞胺、二溴乙基二溴環己烷或含鹵石蠟。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磷酸三(三鹵新戊酯)是磷酸三(三溴新戊酯)、磷酸三(二溴氯新戊酯)、磷酸三(溴二氯新戊酯)或磷酸三(三氯新戊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磷酸三(三鹵新戊酯)是磷酸三(三溴新戊酯)。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烯烴樹脂是聚丙烯、聚乙烯、乙烯和丙烯嵌段共聚物、或乙烯和丙烯的無規共聚物。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烯烴樹脂是聚丙烯。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丙烯是模塑級聚丙烯。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還包括至少一種選自三氧化銻、五氧化二銻、錫酸鋅、銻酸鈉、錫酸羥鋅和硼酸鋅的阻燃增效劑。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阻燃增效劑是三氧化銻。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阻燃增效劑是硼酸鋅。
12.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包括1-20重量%的磷酸三(三鹵新戊酯)。
13.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包括3-10重量%的磷酸三(三鹵新戊酯)。
14.如權利要求12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包括0.5-5.0重量%的助添加的含鹵阻燃劑。
15.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磷酸三(三鹵新戊酯)的重量與助添加的含鹵阻燃劑的重量之比為4∶1-1∶2。
16.如權利要求13所述的組合物,它還包括三氧化銻。
17.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它還包括硼酸鋅。
18.如權利要求14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三氧化銻的重量與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和助添加的含鹵阻燃劑的總重量之比為1∶5-1∶1。
1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在UL94燃燒試驗中它具有V-0級別。
2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特征在于它是不起霜的。
21.一種改進含磷酸三(三鹵新戊酯)阻燃劑的聚烯烴樹脂組合物的阻燃性能的方法,它包括向該組合物中混入作為助添加劑的含鹵阻燃劑,該含鹵阻燃劑具有至少一個與脂族碳原子相連的鹵原子作為其分子結構的一部分。
22.一種權利要求1的母料組合物,它包括5-20重量%磷酸三(三鹵新戊酯)和10-20重量%助添加劑。
全文摘要
加入助添加劑增加磷酸三(三鹵新戊酯)賦予聚烯烴樹脂的阻燃性,所述助添加劑包括在聚合物加工溫度下穩定的含鹵化合物。較好的助添加劑是已知的其它聚烯烴阻燃劑。使用適當混合的磷酸酯、阻燃助添加劑和較好的三氧化銻或硼酸鋅增效劑能使得聚烯烴組合物不起霜并在UL94試驗中達得V-0的級別。
文檔編號C08K3/22GK1234047SQ97199003
公開日1999年11月3日 申請日期1997年10月21日 優先權日1996年10月22日
發明者E·S·帕帕佐格盧, F·R·肖勒 申請人:Fmc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