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汽車內飾件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
背景技術:
汽車內飾件一般是指汽車車廂的隔板、門內裝飾板、儀表板總成、扶手、地毯等零部件和材料。
汽車內飾件的質量取決于材料,以前轎車內飾件多用金屬、木材和纖維紡織品等材料,外觀和質感都不甚理想。隨著環境保護意識日趨濃厚,尋找一些可以回收利用、材質安全性能高、加工方便的材料來代替傳統的材料,已經成為各國汽車制造業的研究與開發的內容。
在當今生活中,汽車的使用頻率很高,容易發生磨損斷裂現象,影響行駛的安全性。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強度高,韌性好,更加耐沖擊,長時間使用也不易磨損斷裂,大大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延長汽車的使用期限。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以重量份數計,包括如下組分的原材料:熱塑性聚氨酯樹脂88~98份、聚丙烯樹脂66~88份、聚烯烴50~70份、碳纖維12~18份、納米二氧化鈦10~20份、蒸餾水20~80份、發泡劑10~13份、增韌劑1~13份和穩定劑2~8份。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發泡劑為鄰苯二甲酸單月桂醇酯鈉鹽、烷基醇聚氧乙烯醚、聚氧乙烯月桂酰胺或椰油酰二乙醇胺中的一種。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增韌劑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羧基丁腈橡膠或聚丁二烯橡膠中的一種。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穩定劑為正十二醇、硬脂酸胺、聚丙烯酸酯或氧化烷基二甲基胺中的一種。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以重量份數計,包括如下組分的原材料:熱塑性聚氨酯樹脂88份、聚丙烯樹脂66份、聚烯烴50份、碳纖維12份、納米二氧化鈦10份、蒸餾水20份、椰油酰二乙醇胺10份、聚丁二烯橡膠1份和氧化烷基二甲基胺2份。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以重量份數計,包括如下組分的原材料:熱塑性聚氨酯樹脂93份、聚丙烯樹脂77份、聚烯烴60份、碳纖維15份、納米二氧化鈦15份、蒸餾水50份、聚氧乙烯月桂酰胺11.5份、羧基丁腈橡膠7份和聚丙烯酸酯5份。
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以重量份數計,包括如下組分的原材料:熱塑性聚氨酯樹脂98份、聚丙烯樹脂88份、聚烯烴70份、碳纖維18份、納米二氧化鈦20份、蒸餾水80份、烷基醇聚氧乙烯醚13份、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13份和正十二醇8份。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強度高,韌性好,更加耐沖擊,長時間使用也不易磨損斷裂,大大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延長汽車的使用期限。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本發明實施例包括:
一種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以重量份數計,包括如下組分的原材料:熱塑性聚氨酯樹脂88~98份、聚丙烯樹脂66~88份、聚烯烴50~70份、碳纖維12~18份、納米二氧化鈦10~20份、蒸餾水20~80份、發泡劑10~13份、增韌劑1~13份和穩定劑2~8份。
所述發泡劑為鄰苯二甲酸單月桂醇酯鈉鹽、烷基醇聚氧乙烯醚、聚氧乙烯月桂酰胺或椰油酰二乙醇胺中的一種。
所述增韌劑為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羧基丁腈橡膠或聚丁二烯橡膠中的一種。
所述穩定劑為正十二醇、硬脂酸胺、聚丙烯酸酯或氧化烷基二甲基胺中的一種。
實施例一
一種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以重量份數計,包括如下組分的原材料:熱塑性聚氨酯樹脂88份、聚丙烯樹脂66份、聚烯烴50份、碳纖維12份、納米二氧化鈦10份、蒸餾水20份、椰油酰二乙醇胺10份、聚丁二烯橡膠1份和氧化烷基二甲基胺2份。
實施例二
一種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以重量份數計,包括如下組分的原材料:熱塑性聚氨酯樹脂93份、聚丙烯樹脂77份、聚烯烴60份、碳纖維15份、納米二氧化鈦15份、蒸餾水50份、聚氧乙烯月桂酰胺11.5份、羧基丁腈橡膠7份和聚丙烯酸酯5份。
實施例三
一種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以重量份數計,包括如下組分的原材料:熱塑性聚氨酯樹脂98份、聚丙烯樹脂88份、聚烯烴70份、碳纖維18份、納米二氧化鈦20份、蒸餾水80份、烷基醇聚氧乙烯醚13份、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13份和正十二醇8份。
本發明汽車室內抗斷裂發泡材料的有益效果是:
強度高,韌性好,更加耐沖擊,長時間使用也不易磨損斷裂,大大提高了駕駛的安全性,延長汽車的使用期限。
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