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樹脂組合物和樹脂成型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樹脂組合物和樹脂成型件。
背景技術:
一直以來,已提供了各種樹脂組合物來用于各種用途、特別是家用電器和汽車的各種組件和殼體等。此外,熱塑性樹脂已被用于如辦公設備和電子/電氣設備的殼體等組件。近來,針對全球范圍內的環境問題,植物源樹脂已經被寄予極大希望來用作能夠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材料。纖維素衍生物是公知的植物源樹脂,并已經廣泛用于涂料和纖維制品,但是迄今為止其用于樹脂成型件的情況還是非常罕見。例如,已經公開了一種纖維素酯類樹脂組合物,其包括纖維素酯(如總平均取代率為2. 7以下的乙酸纖維素)、非纖維素酯類熱塑性樹脂(如芳香族聚酯樹脂或芳香族聚碳酸酯樹脂)、纖維素酯用增塑劑(如磷酸酯或苯二甲酸酯)和滲出(bleed-out)抑制劑(如縮合磷酸酯)(例如參見日本特開2007-161943號公報)。在另一種已公開的樹脂組合物中,組合物含有10重量% 75重量%的選自由(A) 聚乳酸樹脂和(B)纖維素酯組成的組中的一種或多種樹脂、(C)25重量% 90重量%的芳香族聚碳酸酯樹脂和相對于100重量份所述選自(A)和(B)的一種或多種樹脂和樹脂(C) 的總量而含量為1重量份 50重量份的(D)增容劑(如選自由無機填料、接枝或共聚的縮水甘油基化合物或酸酐的聚合物、具有芳香族聚碳酸酯鏈的接枝聚合物和有機金屬化合物組成的組中的至少一種)、以及(E)阻燃劑、(F)氟化合物和(G)環氧化合物(例如參見日本特開2006-111858號公報)。還公開了一種纖維增強的阻燃性樹脂組合物,所述組合物的特征在于,其包含(A) 熱塑性聚酯樹脂、(B)主要由纖維素構成的纖維和(C)第一阻燃劑,其中㈧與⑶之比為 95 5 5 95 ;熱塑性聚酯樹脂(A)含有生物質材料作為其原料的一部分;并且阻燃劑 (C)為由式(1) “(C3H6N6)n*Hn+2Pn03lri ”表示的具有2,4,6_三氨基-1,3,5-三嗪骨架的磷酸鹽(三聚氰胺磷酸鹽),且相對于100重量份的主要由纖維素構成的纖維(B)的含量,其含量為1重量份 20重量份(例如參見日本特開2008-303288號公報)。另外,還公開了一種木質樹脂組合物,所述組合物包含熱塑性樹脂、纖維素填料、 無機填料和發泡劑,其中纖維素填料在含氟聚合物存在下使用硅酮改性(例如參見日本專利第3704280號)。此外,還公開了一種比重為0. 5 1. 0的木色調樹脂成型件,其中所述樹脂成型件通過混合成型下述物質而生產由1重量% 60重量%的白度為80%以上的纖維素粉末和40重量% 99重量%的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樹脂(下文稱作ABS樹脂)構成的樹脂組合物;相對于100重量份上述樹脂組合物為0. 1重量份 10重量份的由3重量% 20重量%的著色劑和80重量% 97重量%的苯乙烯類樹脂構成的樹脂組合物,所述苯乙烯類樹脂與ABS樹脂在200°C于IO3秒―1的剪切速度下的熔融粘度比為0. 4以下或2. 5以上;和相對于其為0. 01重量份 1重量份的發泡劑(例如參見日本專利第3695958 號)。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能夠生產具有改進的機械強度的樹脂成型件的樹脂組合物。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提供了一種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包含含量為約50phr 約95phr的纖維素酯;和含量為約5phr 約50phr的含有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的樹脂。
下面將基于以下附圖詳細描述本發明的示例性實施方式,其中圖1是說明包含根據本發明的一個示例性實施方式的樹脂成型件的電子/電氣設備的組件的一個實例的示意圖。
具體實施例方式根據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各方面,提供了下述樹脂組合物。具體而言,根據本發明的該實施方式的方面1,提供了一種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包含含量為50phr 95phr或約50phr 約95phr的纖維素酯;和含量為5phr 50phr或約5phr 約50phr的含有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的樹脂。根據本發明的該實施方式的方面2,提供了如方面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0. Iphr以上或約0. Iphr以上的丙烯腈_苯乙烯聚合物與縮水甘油基化合物的共聚物。根據本發明的該實施方式的方面3,提供了如方面1或2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聚碳酸酯,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和含有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的樹脂的總量為20phr 50phr或約20phr 約50phr。根據本發明的該實施方式的方面4,提供了如方面1 3中任一項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包含含量為0. Iphr 20phr或約0. Iphr 約20phr的丙烯腈-苯乙烯聚合物與縮水甘油基化合物的共聚物。根據本發明的該實施方式的方面5,提供了如方面1 4中任一項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纖維素酯為乙酸丙酸纖維素。根據本發明的該實施方式的方面6,提供了如方面1 5中任一項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5phr 40phr或約5phr 約40phr的由下述結構式 (1)表示的芳香族縮合磷酸酯化合物。結構式(1)
權利要求
1.一種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包含含量為50phr 95phr的纖維素酯;和含量為5phr 50phr的含有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的樹脂。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0.Iphr以上的丙烯腈-苯乙烯聚合物與縮水甘油基化合物的共聚物。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聚碳酸酯,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和所述含有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的樹脂的總含量為20phr 50phr。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丙烯腈-苯乙烯聚合物與縮水甘油基化合物的共聚物的含量為0. Iphr 20phr。
5.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樹脂組合物,其中,所述纖維素酯包含乙酸丙酸纖維素。
6.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5phr 40phr 的由以下結構式(1)表示的芳香族縮合磷酸酯化合物結構式(1)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5phr 40phr的由以下結構式(1)表示的芳香族縮合磷酸酯化合物結構式(1)
8.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0.005phr 20phr的銨鹽化合物、三聚氰胺鹽化合物或硫酸鹽化合物。
9.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0.005phr 20phr 的銨鹽化合物、三聚氰胺鹽化合物或硫酸鹽化合物。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含量為0.005phr 20phr的銨鹽化合物、三聚氰胺鹽化合物或硫酸鹽化合物。
11.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抗滴落劑。
1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抗滴落劑。
13.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抗滴落劑。
14.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抗滴落劑。
15.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抗滴落劑。
16.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還包含抗滴落劑。
17.—種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包含 含量為50phr 95phr的纖維素酯;和含量為5phr 50phr的含有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的樹脂。
18.如權利要求17所述的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還包含含量為0.Iphr以上的丙烯腈-苯乙烯聚合物與縮水甘油基化合物的共聚物。
19.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還包含聚碳酸酯,其中,所述聚碳酸酯和所述含有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的樹脂的總含量為20phr 50phr。
20.如權利要求18所述的樹脂成型件,其中,所述丙烯腈-苯乙烯聚合物與縮水甘油基化合物的共聚物的含量為0. Iphr 20phr。
21.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樹脂成型件,其中,所述纖維素酯包含乙酸丙酸纖維素。
22.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還包含含量為5phr 40phr的由以下結構式(1)表示的芳香族縮合磷酸酯化合物結構式(1)
23.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還包含含量為 0. 005phr 20phr的銨鹽化合物、三聚氰胺鹽化合物或硫酸鹽化合物。
24.如權利要求17或18所述的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還包含抗滴落劑。
25.如權利要求19所述的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還包含抗滴落劑。
26.如權利要求22所述的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還包含抗滴落劑。
27.如權利要求23所述的樹脂成型件,所述樹脂成型件還包含抗滴落劑。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樹脂組合物和樹脂成型件。本發明提供了一種樹脂組合物,所述樹脂組合物包含含量為約50phr~約95phr的纖維素酯和含量為約5phr~約50phr的含有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的樹脂。
文檔編號C08L1/14GK102453263SQ20111018559
公開日2012年5月16日 申請日期2011年7月1日 優先權日2010年10月22日
發明者三上正人, 八百健二, 大越雅之 申請人:富士施樂株式會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