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滲透性藥物泡沫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無醇化妝品或藥物泡沫載體,包含水、疏水性溶劑、表面活性劑和膠凝劑。該泡沫載體進一步包含活性劑和賦形劑,提供有益的治療性質。
背景技術:
泡沫產品用于藥物和化妝品的局部施用。氣霧劑產品、特別是泡沫具有復雜的物理-化學結構,不會在任意環境下形成。確切而言,泡沫-形成組分之間的特殊平衡是很重要的。組成上的輕微轉變可能已經導致泡沫的崩潰;因而,如果沒有進一步的準備,本身有活性的物質的制劑可能不能被配制成泡沫。
本發明的發明人已經開發了一系列新穎的乳劑基質的泡沫制劑。例如參見共同轉讓的未決申請WO 2004/037225。
美國專利No.6423323描述了一種泡沫皮膚霜劑,它任選地含有尿素和乳酸。該皮膚霜劑限于非常特定的成分列表,并不是本發明所預期的。
美國專利No.4,145,411描述了剃須泡沫組合物,其具有低水平的礦物油(0.25-1重量%)和尿素(0.001-0.006重量%)。根據定義,剃須泡沫不是易破的,因而不能有利于活性成分的局部給藥,尤其不太適合于用于皮膚滲透組合物的局部給藥。
美國專利No.6,410,036提供非泡沫性化妝品組合物中低共熔混合物的實例,其包含主要的酸組分,例如羥基酸,以及選自碳水化合物、多元醇、氨基酸和羧酸的組分。
發明概述在本發明的一個方面,提供了無醇化妝品或藥物可泡沫化組合物,含有至少一種活性組分,選自(1)活性成分的組合,它在混合后產生低共熔混合物;(2)尿素,濃度為至少2%;(3)羥基酸,濃度為至少1%;和(4)治療增強劑,所述組合物在氣霧劑容器中與液化氣體推進劑混合后,釋放適合于局部給藥的易破泡沫。無醇泡沫組合物適合于包括水溶性和油溶性活性成分。本文所用的可泡沫化組合物包括在從氣霧劑容器中分配時能夠形成泡沫的配方。
根據本發明一種或以上實施方式的化妝品或藥物可泡沫化組合物包括水、疏水性溶劑、表面活性劑和膠凝劑,和至少一種活性組分,選自(1)活性劑的組合,其在混合后產生低共熔混合物;(2)尿素,濃度為至少2%;(3)羥基酸,濃度為至少1%;和(4)治療增強劑,濃度為至少2%;和液化氣體推進劑,按總組合物的重量計,含量為約3-18%。
這樣一種組合物產生水包油型乳劑,在其分配前的狀態下是穩定的。一旦從氣霧劑容器中釋放,組合物形成易破的泡沫產物,適合于局部或粘膜給藥。
在本發明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在泡沫組合物中包括疏水性溶劑的濃度為5%至約10%(A類),或者10%至約20%(B類),或者約20%至約50%(C類)。表面活性劑濃度為約0.1%至約5%;膠凝劑的濃度為0.01%至約5%,按重量計,包括液化氣體推進劑的濃度為總組合物的約3%至約18%。加入水和任選成分至總質量達到100%。在其他可泡沫化組合物的實施方式中,正如本文所指明的,疏水性溶劑含量可以在0%與5%之間。
在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每一上述組合物進一步任選地包含泡沫助劑,濃度為0.1%至5%。
可泡沫化組合物不含有短鏈脂族醇,使其無刺激性并且不干燥。
在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提供這樣一種可泡沫化組合物,它包括如本文所述的泡沫組合物,進一步包括至少一種治療有效濃度的活性劑。泡沫載體適合于包括水溶性和油溶性活性劑,以及所懸浮的活性劑。這樣一種組合物適合于人和動物皮膚和粘膜障礙或疾病的局部治療。作為替代選擇,組合物適合于美容性處置,例如清潔、美化、提高魅力或改變外觀而不影響機體結構或功能。
另外,鑒定了最好用無醇泡沫組合物治療的美容和醫學障礙,證明了這類載體和產品的優點。
根據本發明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的泡沫載體或組合物提供了各種優于目前泡沫組合物的優點。
1、泡沫是輕便的,因而是經濟的。
2、泡沫含有合乎需要濃度的疏水性溶劑,其提供補充和皮膚滋潤作用。
3、泡沫可以包括水溶性、油溶性活性懸浮劑。
4、泡沫是容易涂抹的,便于大面積的處置,例如臂部、背部、腿部和乳房。
5、由于泡沫的流動性質,泡沫有效地涂抹至褶皺和皺紋中,從而提供活性劑的均勻分布和吸收而無需充分摩擦。
本文所用的所有組分百分比都以總組合物的重量百分比表示。
本文所用的術語“約”在用于表示組合物中的重量%時,表示所示重量%的±10%。本文所用的術語“約”在用于表示所測量的組合物特征時,表示所報道數值的±20%。
本發明的詳細說明疏水性溶劑可泡沫化組合物包括疏水性溶劑。疏水性溶劑包括這樣一種材料,在環境溫度下、在蒸餾水中的溶解度小于約1gm/100mL,或者小于約0.5gm/100mL,或者小于約0.1gm/100mL。疏水性溶劑在環境溫度(室溫)、例如約20-30℃下是液體。
疏水性溶劑的總含量可以從5%至50%(w/w)不等。不過,已經指定了不同的范圍(本文稱“A-C類組合物”),目的是有利于根據預期化妝品或藥物需要選擇適當的種類。通常情況下,更高的疏水性溶劑濃度更適合于干性皮膚的處置,和/或更適合更響應于藥物的疾病的治療,所述藥物在油性載體中遞送,以調節活性成分在目標區域的駐留。另一種考慮涉及產品的可用性和耐受性,由此非常高濃度的疏水性溶劑(占組合物的約25%以上)將留下施用之后的油性感覺,這在產品中是不合乎需要的。因而,在使用可泡沫化組合物時,鑒于目標處置人群和打算處置人群的特殊需要選擇疏水性溶劑濃度。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疏水性溶劑是礦物油。礦物油(化學文摘社登錄號8012-95-1)是從石油衍生的脂族、萘屬和芳族液體烴的混合物。它們通常是液體,它們的粘度在約35CST與約100CST之間(40℃),它們的傾點(沒有生成過量蠟晶以防止流動的可對油進行處理的最低溫度)低于0℃。相反,白礦脂、也稱“凡士林”是不利的,因為礦脂的蠟狀屬性。已知在施用后留下蠟狀和粘性感覺,偶而污染織物。因而,按照本發明白礦脂不是優選的疏水性溶劑。
其他疏水性溶劑包括但不限于植物、海洋或動物來源的液體油。優選地,不飽和油選自橄欖油、玉米油、大豆油、canola油、棉籽油、花生油、芝麻油、葵花油、琉璃苣籽油、syzigium aromaticum油、大麻籽油、鯡魚油、魚肝油、鮭魚油、亞麻子油、麥胚油、晚報春花油和它們任意比例的任意混合物。
特定種類的油包括多不飽和油,含有ω-3和ω-6脂肪酸。這類多不飽和脂肪酸的實例有亞油酸與亞麻酸、γ-亞油酸(GLA)、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因而,在本發明的特定實施方式中,不飽和油含有至少6%的油,選自ω-3油、ω-6油和它們的混合物。
另一類油是精油,它們被視為“治療性油”,含有生物存在的分子,在局部施用后發揮治療作用。這類油的實例有玫瑰果油,它含有維生素A類,已知減少痤瘡和痤瘡后瘢痕;茶樹油,它具備抗細菌、抗真菌和抗病毒性質。其他精油的實例有羅勒、樟腦、豆蔻、胡蘿卜、香茅、香紫蘇、丁香、柏樹、乳香、姜、葡萄柚、海索草、茉莉、薰衣草、檸檬、橘子、馬郁蘭、沒藥、橙花、肉豆蔻、petitgrain、鼠尾草、紅橘、香草、馬鞭草,以及草藥領域已知的任意其他有治療益處的油。
另一類溶劑包括但不限于液體疏水性植物來源油,它們已知在局部施用時具備治療益處。
另一類疏水性溶劑已知是“潤膚劑(emollient)”。在不降低這種定義的普遍性的前提下,適合使用的潤膚劑的實例包括異硬脂酸衍生物、異丙基棕櫚酸酯、羊毛脂油、二異丙基dimerate、馬來酸化大豆油、辛基棕櫚酸酯、異丙基異硬脂酸酯、鯨蠟基乳酸酯、鯨蠟基蓖麻油酸酯、乙酸生育酚、乙酰化羊毛脂醇、乙酸鯨蠟基酯、苯基三甲硅酮、甘油油酸酯、生育酚亞油酸酯、麥胚甘油酯、丙酸花生基酯、肉豆蔻基乳酸酯、癸基油酸酯、丙二醇蓖麻油酸酯、異丙基lanolate、季戊四醇四硬脂酸酯、新戊二醇二辛酸酯/二癸酸酯、氫化可可甘油酯、異壬酸異壬基酯、異壬酸異十三基酯、肉豆蔻基肉豆蔻酸酯、三異鯨蠟基檸檬酸酯、辛基十二烷醇、脂肪酸的蔗糖酯、辛基羥基硬脂酸酯和它們的混合物。其他適合的潤膚劑的其他實例也可以參見CosmeticBench Reference,pp.1.19-1.22(1996)。
在特定的實施方式中,疏水性溶劑包含礦物油與潤膚劑的混合物,二者的比例在2∶8與8∶2之間,按重量計。
硅酮油已知有皮膚保護性質,可以用作疏水性溶劑。硅酮油是揮發性硅酮油或不揮發性硅酮油,其中在硅酮油的定義中不包括水溶性硅酮,例如二甲硅酮共聚多元醇(作為疏水性溶劑)。
在特定的實施方式中,疏水性溶劑包括至少2%的硅酮油。
可以使用一種或一種以上疏水性溶劑的任意組合。
表面活性劑可泡沫化組合物包括表面活性劑。表面活性劑包括任意改變組合物中油和水組分的表面性質的試劑,以幫助乳劑的形成。表面活性劑的親水/親脂平衡(HLB)描述乳化劑對水或油的親和性。HLB的數值范圍為1(全親脂性)至20(全親水性),10代表兩種特征的對等平衡。親脂性乳化劑趨于形成油包水型(w/o)乳劑;親水性表面活性劑趨于形成水包油型(o/w)乳劑。兩種乳化劑摻合物的HLB等于乳化劑A的重量份乘以它的HLB值加上乳化劑B的重量份乘以它的HLB值(加權平均值)。
可以使用任意的表面活性劑,選自陰離子、陽離子、非離子、兩性離子、兼性和兩性表面活性劑或者它們的組合。按照本發明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表面活性劑的親水親脂平衡(HLB)在約9與約14之間,這是大多數油和疏水性溶劑所需的HLB(使給定油的O/W乳劑穩定所需的HLB)。因而,在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組合物是單一的表面活性劑,HLB值在約9與14之間,在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泡沫組合物含有一種以上表面活性劑,它們的HLB值的加權平均值在約9與約14之間。
表面活性劑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聚山梨醇酯,例如聚氧乙烯(20)脫水山梨醇單硬脂酸酯(吐溫60)和聚氧乙烯(20)脫水山梨醇單油酸酯(吐溫80);聚氧乙烯(POE)脂肪酸酯,例如Myrj 45、Myrj 49和Myrj 59;聚(氧乙烯)烷基醚,例如聚(氧乙烯)鯨蠟基醚、聚(氧乙烯)棕櫚基醚、聚氧乙烯十六基醚、聚乙二醇鯨蠟基醚、brij 38、brij 52、brij 56和brij W1;蔗糖酯;山梨糖醇和山梨糖醇酐的部分酯(partialester),例如脫水山梨醇單月桂酸酯和脫水山梨醇單月桂酸酯單-或二-甘油酯;isoceteth-20、甲基可可酰牛磺酸鈉、甲基油酰牛磺酸鈉、月桂基硫酸鈉、三乙醇胺月桂基硫酸鹽和甜菜堿。
在有些實施方式中,表面活性劑是非離子表面活性劑。非離子表面活性劑的實例包括蔗糖與食物脂肪酸的單-、二-與三-酯(蔗糖酯),從蔗糖和食物脂肪酸的甲基與乙基酯制備,或者從蔗糖甘油酯提取。進一步的實例有具有高單酯含量的蔗糖酯,它們具有更高的HLB值。
可以使用非離子表面活性劑與離子表面活性劑(例如月桂基硫酸鈉)的組合。在一種實例中,非離子表面活性劑和離子表面活性劑在泡沫載體或組合物中的比例在1∶1與20∶1之間或者在4∶1與10∶1之間。
不象在先技術的可泡沫化組合物,采用低總量的表面活性劑得到穩定的泡沫。驚人地,需要較低的表面活性劑水平即可得到穩定的可泡沫化組合物,為了減少皮膚刺激性這是優選的。總表面活性劑水平為可泡沫化組合物重量的約0.1%至5%,可以小于2重量%,或者甚至小于1重量%。因而,按照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表面活性劑與疏水性溶劑之間的比例在約1∶8與約1∶16之間,或者在約1∶16與約1∶32之間。
泡沫助劑在泡沫組合物中可以任選地包括泡沫助劑,包括在碳鏈中具有15個或以上碳的脂肪醇,例如鯨蠟醇和硬脂醇(或者它們的混合物)。脂肪醇的其他實例有花生醇(C20)、山萮醇(C22)、1-三十醇(C30)以及具有更長碳鏈的醇(上至C50)。支撐泡沫系統所需的脂肪醇濃度與它的碳鏈長度呈反比。從蜂蠟衍生的脂肪醇尤其適合作為泡沫助劑,包括醇的混合物,其中大部分在它們的碳鏈中具有至少20個碳原子。
另一類泡沫助劑包括在它們的碳鏈中具有16個或以上碳的脂肪酸,例如十六烷酸(C16)、硬脂酸(C18)、花生酸(C20)、山萮酸(C22)、二十八烷酸(C28)以及具有更長碳鏈的脂肪酸(上至C50),或者它們的混合物。
任選地,脂肪醇或脂肪酸的碳原子鏈可以具有至少一個雙鍵。另一類泡沫助劑包括長鏈脂肪醇或脂肪酸,其中碳原子鏈是分支的。在另一類泡沫助劑中,脂肪酸的碳鏈被羥基取代,例如12-羥基硬脂酸。
泡沫助劑可以包括脂肪醇、脂肪酸和羥基脂肪酸和它們的衍生物的任意比例混合物,條件是總量是載體質量的0.1%至5%(w/w)。總量可以是載體質量的0.4%-2.5%(w/w)。
長鏈飽和及單不飽和脂肪醇、例如硬脂醇、瓢兒菜醇(erycylalcohol)、花生醇和二十二醇已經報道具備抗病毒、抗感染、抗增殖和抗炎性質(美國專利No.4,874,794)。長鏈脂肪醇、例如二十四醇、二十六醇、二十七醇、二十八醇、三十醇等也已知有代謝改變性質和組織激勵性質。長鏈脂肪酸也已報道具備抗感染特征。因而,含有治療性泡沫助劑的藥物或化妝品組合物與目前使用的惰性、無活性載體相比,提供額外的治療益處。
膠凝劑膠凝劑包括但不限于天然存在的聚合材料,例如槐樹豆膠、藻酸鈉、酪蛋白酸鈉、卵清蛋白、明膠瓊脂、角叉菜膠藻酸鈉、黃原酸膠、柑橘(quince)籽提取物、黃蓍膠、淀粉、化學改性淀粉等;半合成的聚合材料,例如纖維素醚(例如羥乙基纖維素、甲基纖維素、羧甲基纖維素、羥丙基甲基纖維素)、微晶纖維素和由FMC制造的組合物(Avicel型);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瓜爾膠、羥丙基瓜爾膠、可溶性淀粉、陽離子纖維素、陽離子瓜爾膠等;和合成的聚合材料,例如羧基乙烯基聚合物、聚乙烯吡咯烷酮、聚乙烯醇聚丙烯酸聚合物、聚異丁烯酸聚合物、聚乙酸乙烯酯聚合物、聚氯乙烯聚合物、聚偏二氯乙烯聚合物等。任選地,預期涵蓋上述化合物的混合物。
可用于本文的還有膠凝劑例如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共聚物和羧基乙烯基聚合物,例如由B.F.Goodrich Company銷售的Carbopol(注冊商標)樹脂。這些樹脂在本質上由膠體水溶性聚烯基聚醚交聯的丙烯酸聚合物組成,與0.75%至2%交聯劑交聯,例如聚烯丙基蔗糖或聚烯丙基季戊四醇。實例包括Pemulene TR1與TR2、丙烯酸聚合物(Carbopol)934、丙烯酸聚合物940、丙烯酸聚合物950、丙烯酸聚合物980、丙烯酸聚合物951和丙烯酸聚合物981。丙烯酸聚合物934是丙烯酸的水溶性聚合物,與約1%蔗糖聚烯丙基醚交聯,每一蔗糖分子具有平均約5.8個烯丙基。
在本發明的一個方面,膠凝劑選自兩親性共聚物。兩親性共聚物包括具有疏水性基團和親水性基團或區域的聚合物。這些材料或者被稱為“聚合表面活性劑”,因為聚合物的親水性和疏水性區域起到分別作用于和穩定化組合物的親水性和親脂性組分的作用。共聚物可以是無規共聚物、接枝嵌段共聚物或梳式共聚物。示范性兩親性共聚物包括生物降解性聚合物的二-、三-或多-嵌段共聚物或接枝共聚物。
兩親性共聚物可以是丙烯酸酯共聚物,其中疏水性部分化學連接于親水性聚合物或者親水性部分附著于疏水性聚合物以生成兩親性表面活性劑和表面穩定化劑。舉例而言,適合的兩親性共聚物包括丙烯酸和疏水性共聚單體的交聯共聚物,所述單體例如Pemulen TR-1與Pemulen TR-2、ETD 2020和丙烯酸聚合物1382(均為丙烯酸酯/C10-30烷基丙烯酸酯交叉聚合物)、Natrosol CS Plus 330與430和Polysurf67(均為鯨蠟基羥乙基纖維素)、Aculyn 22(丙烯酸酯/steareth-20異丁烯酸酯共聚物)、Aculyn 25(丙烯酸酯/laureth-25異丁烯酸酯共聚物)、Aculyn 28(丙烯酸酯/beheneth-25異丁烯酸酯共聚物)、Aculyn 46(PEG-150/硬脂醇/SMDI共聚物)、Stabylen 30(丙烯酸酯/異癸酸乙烯酯)、Structure 2001(丙烯酸酯/steareth-20衣康酸酯共聚物)、Structure 3001(丙烯酸酯/ceteth-20衣康酸酯共聚物)和Structure Plus(丙烯酸酯/氨基丙烯酸酯/C10-30烷基PEG 20衣康酸酯共聚物),其中PEG是聚乙二醇,PPG是聚丙二醇。
其他示范性兩親性共聚物包括硅酮聚合物,例如兩親性硅酮多元醇或共聚多元醇,例如鯨蠟基二甲硅酮共聚多元醇與二甲硅酮共聚多元醇PPG-3油酰醚、乙酰化淀粉衍生物、兩親性改性淀粉、以及環氧乙烷、環氧丙烷和/或丙二醇的兩親性嵌段共聚物(也稱“泊咯沙姆”)。
可以使用一種或一種以上膠凝劑的任意組合。
膠凝劑在泡沫組合物中的含量為約0.1%至5.0%。在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包括在泡沫組合物中的膠凝劑可以小于可泡沫化組合物的1%。
活性組分活性組分可以是活性劑的低共熔混合物。低共熔混合物是這樣一種物質的混合物,它具有借助給定組分的組合有可能獲得的最低熔點。這類混合物提供提高了的皮膚滲透特性和增強了的治療作用。
適合的低共熔混合物包括局部麻醉劑混合物,例如美國專利No.6,410,036所述。描述了這樣的低共熔混合物,其中(a)局部麻醉劑的堿形式與(b)另一種局部麻醉劑的堿形式混合,由此(a)下成分的熔點為30℃至50℃;(b)下成分的熔點為30℃以上,優選40℃以上。例如,諸如丙胺卡因、丁卡因、布坦卡因和三甲卡因等化合物可以與諸如芐索卡因、利多卡因、丁哌卡因、二丁卡因、甲哌卡因和依替卡因等化合物、以及丁卡因、布坦卡因和三甲卡因組合。化妝品組合物中低共熔混合物的其他實例參見美國專利No.6,410,036,例如主要的酸組分、例如羥基酸與選自碳水化合物、多元醇、氨基酸和羧酸的組分的混合物。
另一種具有增強了的皮膚滲透性和治療作用的低共熔混合物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非甾類抗炎藥(NSAID)。作為實例,一系列NSAID、包括吲哚美辛、萘普生、酮洛芬、水楊酸苯基酯、吡羅昔康和氟比洛芬與另一種NSAID例如布洛芬混合,導致熔點顯著降低和二元低共熔系統的更好擴散,與單獨使用的藥物相比增強了藥物吸收。
低共熔混合物中物質之間的比例提供了最低的熔點和最大的皮膚滲透性。示范性混合物包括重量比為20∶80至80∶20的兩種物質。
在本發明的另一種實施方式中,丁卡因和利多卡因的堿形式按照30∶70至70∶30、或者45∶55至55∶45、或者50∶50的重量比混合。
由于在很多情況下,局部麻醉劑和其他治療劑類打算處置大面積機體,使用在泡沫載體中包括低共熔混合物的組合物是非常有利的。因此,根據本發明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的泡沫組合物包括治療有效濃度的活性成分的低共熔混合物。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泡沫組合物形成油和水的乳劑。
這類含有活性成分低共熔混合物的組合物更適用于治療性處置,因為活性劑的低共熔混合物增強了滲透性。組合物適合于局部施用以治療響應于活性劑的疾病或障礙。
按照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在泡沫組合物中包括尿素作為活性組分。
尿素一直被視為在制劑中充當濕潤劑和保濕劑的化妝品成分。有報道說角質軟化(keratolytic)活性歸因于尿素具有在高濃度下使蛋白質增溶和變性的能力。高濃度尿素也已知具有溫和的抗微生物作用。尿素進一步具備皮膚脫落性質,這可用于控制活性劑穿過皮膚屏障。
尿素制劑(preparations)、尤其含有高濃度尿素的那些都是在凝膠、霜劑、洗劑和糊劑中提供的,而不是在泡沫中。若需要尿素治療,泡沫在很多情況下是優選的。例如,干燥病是高濃度尿素制劑的常見適應癥,傳播大面積皮膚,因而,具有低比重和優異涂抹與吸收性質的本發明泡沫是有利的。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尿素在泡沫組合物中的含量為總組合物的約1%至約50%。優選地,組合物含有約10%至約20%和約20%至約50%,這依賴于所計劃的用途。
由于它的角質軟化作用,尿素可以充當誘導多種藥物或化妝品活性劑皮膚滲透的手段。此外,在很多皮膚病學障礙中,尿素因其上述有益性質和藥物或化妝品活性劑提供協同性治療作用。當已知有抗細菌和抗真菌作用的尿素與另一種抗感染劑組合時也是如此。
因而,在本發明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可泡沫化組合物包括尿素和至少一種如下所定義的藥物或化妝品活性劑。由于尿素在泡沫組合物中的存在,增強了活性劑的滲透。
因此,根據本發明的泡沫包括含有治療有效濃度尿素的可泡沫化組合物。在一種實施方式中,可泡沫化組合物形成油和水的乳劑,包括如本文關于A類、B類或C類所述水平的疏水性溶劑。
按照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在泡沫組合物中包括羥基酸作為活性組分。
羥基酸可用于增加皮膚表面的透明度(clarity),增加細胞的更新率,增加皮膚的光澤和平滑。它們進一步具備皮膚脫落性質,這可用于控制活性劑穿過皮膚屏障。
適合的羥基酸包括α-或β-羥基酸、多-羥基酸或者任意上述的任意組合。羥基酸可以是α-羥基酸。α-羥基酸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但不限于乙醇酸、乳酸、蘋果酸、檸檬酸、α-羥基乙酸、α-羥基辛酸(octanoic acid)、α-羥基辛酸(caprylic acid)、羥基辛酸乙醇酸、酒石酸、丙酮酸、檸檬酸以及它們相應的鹽和藥學上可接受的衍生物;或者任意上述的任意組合。
抗壞血酸具有皮膚滲透和膠原合成活性。β-羥基酸包括但不限于水楊酸、β-羥基丁酸、托品酸和trethocanic acid。
由于它的角質軟化作用,羥基酸可以充當誘導多種藥物或化妝品活性成分的皮膚滲透的手段。此外,在很多皮膚病學障礙中,尿素因其上述有益性質和藥物或化妝品活性劑提供協同性治療作用。
因而,在本發明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可泡沫化組合物包含羥基酸和至少一種如下所定義的藥物或化妝品活性劑。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羥基酸在可泡沫化組合物中的含量為總組合物的約1%至約30%。組合物可以含有約1%至約10%和約10%至約30%,這依賴于它們的指定用途。
按照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在泡沫組合物中包括治療增強劑作為活性組分。在本發明的上下文中,治療增強劑是這樣一種材料,它有利于活性成分向目標治療部位的強化遞送,因而能夠提高治療作用。適合的治療增強劑包括具有至少兩個羥基或至少三個羥基的多元醇或者多元醇衍生物。
非限制性實例有丙二醇、丁二醇、甘油、季戊四醇、山梨糖醇、甘露糖醇、寡糖、二甲基異山梨醇酯、乙氧基化甘油酯的單油酸酯(具有8至10個環氧乙烷單元)、聚乙二醇200-600、透皮醇(transcutol)(二甘醇一乙醚)和甘糠醇(glycofurol)(四氫糠醇PEG醚)。治療增強劑可以進一步包含至少一種環糊精相關性化合物。環糊精在結構上與環狀寡麥芽糖相關,這構成一組新的藥物賦形劑。它們是花托形分子,具有親水性外表面和親脂性中心腔。環糊精能夠與多種親脂性水不溶性藥物生成水溶性包合復合物,將整個藥物分子或其一部分容納在中心腔內。環糊精分子相對較大(分子量為接近1000至1500以上),具有水合的外表面,在正常條件下,環糊精分子滲透皮膚屏障具有相當的難度。一般認為環糊精分子通過保持親脂性藥物分子溶解在溶液中而充當真正的載體,并遞送它們至皮膚表面,在那里它們從環糊精腔分配至皮膚內。
在一種實施方式中,治療增強劑在泡沫組合物中的含量為總組合物的約2%至約30%。組合物可以含有約2%至約10%和約10%至約30%,這依賴于它們的指定用途。
活性劑泡沫組合物可用于和有利于皮膚障礙治療和皮膚護理與美容護理。以可涂抹的泡沫形式加入具有補充、保護和保濕性質的油可以取代目前可用的皮膚病用和美容用霜劑、洗劑、凝膠等。
在本發明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泡沫組合物包括治療醫學障礙或美容障礙的活性劑。活性劑可以根據其提供的益處和其假定的作用方式加以分類。活性劑在有些情形中可以提供一種以上益處或者經由一種以上作用方式發揮作用。因此,為方便起見進行分類,不打算限制活性成分于特定的應用或所列舉的應用。此外,含有或沒有進一步活性成分的泡沫組合物適合于作為“美容藥物”制品應用。
抗細菌劑一類藥物包含抗細菌劑。本文所用的術語“抗細菌的”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任意破壞或抑制細菌生長的物質或者任意具有抑制其生長或破壞細菌和其他微生物的能力的物質,用于治療感染性疾病。眾所周知,細菌感染牽涉皮膚、眼部、粘膜、口腔、陰道和直腸的多種淺表性障礙。抗細菌藥能夠有效對抗革蘭氏陽性和革蘭氏陰性細菌、原生動物、需氧細菌和非需氧細菌。
抗細菌藥選自氯霉素、四環素、合成與半合成的青霉素、β-內酰胺、喹諾酮、氟代喹諾酮(fluoroquinolnes)、大環內酯抗生素、甲硝唑與甲硝唑衍生物與類似物、二元羧酸(例如壬二酸)、水楊酸鹽、肽類抗生素、環孢菌素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另一組抗細菌劑是非特異性的,包括強氧化劑和釋放自由基的化合物,例如過氧化氫、漂白劑(例如鈉、鈣或鎂的次氯酸鹽等)、碘、氯己定和過氧化苯甲酰。
示范性可泡沫化組合物特別可用于和有益于預防和治療繼發性感染,伴有皮膚結構損傷,例如切傷、傷口、灼傷和潰瘍。在所有這類情況下,該制劑容易使用,在施用時呈泡沫狀態,在皮膚上摩擦后變為液體。
盡管可用于預防和治療感染,不過抗細菌泡沫也可用于凈化受細菌戰的生物體、例如炭疽和天花影響的區域。
抗真菌劑真菌感染是另一種使用可泡沫化組合物治療的對象。皮膚淺表性真菌感染是最常見的皮膚疾病之一。皮真菌病很可能是最常見的皮膚淺表性真菌感染。皮真菌病是由一組能夠引起人表皮、指甲或毛發角蛋白代謝的真菌所導致的。導致皮真菌病的皮真菌有三個屬,即小孢子菌屬、發癬菌屬和表皮癬菌屬。
念珠菌病是由酵母樣真菌白色念珠菌或者偶爾其他念珠菌屬導致的感染。念珠菌病的臨床綜合征包括(a)口念珠菌病(鵝口瘡);(b)皮膚和生殖器粘膜的念珠菌病;(c)念珠菌性甲溝炎,其影響指甲;和(d)生殖器和陰道念珠菌,其影響生殖器和陰道。
藥物組合物可以包括有效對抗皮真菌和念珠菌的抗真菌藥。抗真菌藥選自唑類、二唑類、三唑類、咪康唑、氟康唑、酮康唑、克霉唑、伊曲康唑、灰黃霉素、環吡酮、阿莫羅芬、特比萘芬、兩性霉素B、碘化鉀、氟胞嘧啶(5FC)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
根據本發明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的泡沫組合物例如可用于治療體癬、腳癬、紅癬(tinea rubrum)、甲癬、股癬、須癬和花斑癬,以及酵母菌感染,例如念珠菌病和念珠菌性陰道炎。
抗病毒劑可以向泡沫組合物摻入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已知抗病毒藥。示范性組合物特別有益于病毒感染的情況。感冒瘡是由單純性皰疹1型病毒導致的,有時稱為面瘡。軟體動物是單一或成群出現在面部、軀干、下腹部、骨盆、大腿內側或陰莖上的小病毒生長。帶狀皰疹通常在一生中僅發生一次,表現為皮疹(具有紅色基底的成串水皰)。帶狀皰疹是由同樣負責水痘的病毒導致的。疣是由病毒感染引起的常見良性皮膚腫瘤。
抗炎和抗變應劑活性劑可以是抗炎或抗變應劑。示范性抗炎或抗變應劑包括皮質甾類、非甾類抗炎藥(NSAID)、抗組胺劑、免疫調節劑、免疫抑制劑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
抗炎活性成分是皮質甾類。皮質甾類可以選自丙酸氯倍他索、丙酸鹵倍他索、二丙酸倍他米松、戊酸倍他米松、氟輕松、哈西奈德、戊酸倍他米松、氟輕松、戊酸氫化可的松、曲安奈德、氫化可的松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由于皮質甾類藥物通常是疏水性的,適合的泡沫載體包括高水平的疏水性溶劑。疏水性溶劑有利于局部分布,并提高任意皮質甾類藥物的滲透速率。
組合物可以包括治療牛皮癬的活性劑。皮質甾類軟膏是含有少量或不含水的油性制品,普遍用于治療牛皮癬。它們的主要缺點是在治療完成后長時間持續有粘性感覺,由此對受治療者產生潛在的不便和可能的不適。相反,根據本發明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的泡沫組合物含有高水平的油(疏水性溶劑),非常容易地涂抹至整個病患區域,吸收進入皮膚,不留下任何令人不快的感覺或外觀。其他可用包括甾類作為活性劑的可泡沫化組合物治療的炎性障礙的實例有特應性皮炎、皮脂溢、面部與軀干的脂溢性皮炎、脂溢性瞼炎、接觸性皮炎、停滯性皮炎(重力性濕疹、靜脈曲張性濕疹)、剝脫性皮炎(紅皮病)、單純慢性苔癬、玫瑰糠疹和天皰瘡。
目前可用的局部抗組胺制備物包括1%與2%苯海拉明(Benadryl和Caladryl)、5%多塞平(Zonalon)霜劑、馬來酸phrilamine、氯苯那敏與曲吡那敏、吩噻嗪、鹽酸普魯米近(Phenergan)和馬來酸二甲茚定。也可以使用這些藥物以及另外的抗組胺劑。
含有ω-3和ω-6脂肪酸的多不飽和脂肪酸(例如亞油酸與亞麻酸、γ-亞油酸(GLA)、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也有益于治療牛皮癬和其他皮膚炎癥,可以包括在可泡沫化組合物中。
非甾類抗炎劑(NSAID)可用于對抗皮膚和全身生物異常,可以被加入到泡沫組合物中。由NSAID所涵蓋的化合物種類是本領域技術人員所熟知的。可用在組合物中的具體的非甾類抗炎劑包括但不限于昔康類,例如吡羅昔康、伊索昔康、替諾昔康、舒多昔康;水楊酸酯類,例如水楊酸、水楊酸乙酯、水楊酸甲酯、阿司匹林、雙水楊酯、貝諾酯、三水楊酸膽堿鎂、safapryn、丙磺舒(solprin)、二氟尼柳和芬度柳;乙酸衍生物,例如雙氯芬酸、芬氯酸、吲哚美辛、舒林酸、托美丁、伊索克酸、呋羅芬酸、硫平酸、齊多美辛、阿西美辛、芬替酸、佐美酸、clindanac、奧昔平酸、聯苯乙酸和酮咯酸;芬那酯類(fenamates),例如甲芬那酸、甲氯芬那酸、氟芬那酸、尼氟酸和托芬那酸;丙酸衍生物,例如布洛芬、萘普生、苯洛芬、氟比洛芬、酮洛芬、非諾洛芬、芬布芬、吲哚洛芬、吡洛芬、卡洛芬、奧沙普秦、普拉洛芬、咪洛芬、硫洛芬、舒洛芬、阿明洛芬和噻洛芬酸;和吡唑類,例如保泰松、羥布宗、非普拉宗、阿扎丙宗和三甲保泰松(trimethazone)。
一般可以包括任意其他具有預防、減輕其癥狀、治療或治愈炎性過程能力的甾類和非甾類化合物作為抗炎劑。
藥物組合物可以包括抗炎和/或抗變應劑,其降低促炎性細胞因子的發生或者抑制促炎性細胞因子的作用。
在組合物中可以使用任意抗炎劑混合物,以及皮膚病學上可接受的這些藥物的鹽、酯、酰胺、前體藥物和衍生物。
包含安全有效劑量NSAID的泡沫的局部施用可以用于預防和/或減輕類風濕性關節炎、骨關節炎和疼痛的癥狀。摻入在泡沫組合物中的局部NSAID也可以用于治療皮膚病學障礙,例如痤瘡、酒渣鼻、毛發生長障礙、光化性角化病和某些皮膚癌癥。
局部麻醉劑泡沫組合物可以包括有效量的局部麻醉劑。局部麻醉劑可以選自苯佐卡因、利多卡因、丁哌卡因、氯普魯卡因、二丁卡因、依替卡因、甲哌卡因、丁卡因、達克羅寧、己卡因、普魯卡因、可卡因、氯胺酮、普拉莫星、苯酚、其任意藥學上可接受的鹽和這類麻醉劑的混合物。任意協同有益性麻醉劑的混合物也涵蓋在內。
角質軟化活性劑可以包括角質軟化劑作為可泡沫化組合物的活性劑。本文所用的術語“角質軟化活性劑”包括這樣一種化合物,它松弛和除去皮膚角質層,或者改變皮膚角蛋白層的結構。角質軟化活性劑用于治療牽涉干性皮膚、角化過度(例如牛皮癬)、皮膚瘙癢(例如干燥病)、痤瘡和酒渣鼻的皮膚病學障礙。
適合的角質軟化活性劑包括苯酚和取代的酚型化合物。這類化合物已知溶解和松弛角化過度組織的細胞內基質。因此,它們用于治療皮膚病學障礙。二羥基苯及其衍生物已被公認為強的角質軟化劑。雷瑣辛(間-二羥基苯)及其衍生物用在抗痤瘡制品中。除了氫醌(對-二羥基苯)具有抗色素沉著性質以外,氫醌也已知有角質軟化活性。這些化合物也表現抗菌性質。甲酚也具備殺細菌和角質軟化性質。
維生素A和維生素A衍生物也稱為“維生素A類(retinoids)”,例如視黃酸、異視黃酸、視黃醇和視黃醛,是另一類角質軟化活性劑。
另一組角質軟化活性劑包括α-羥基酸,例如乳酸和乙醇酸和它們各自的鹽和衍生物;以及β-羥基酸,例如水楊酸(鄰-羥基苯甲酸)和水楊酸鹽和藥學可接受衍生物。
另一類角質軟化活性劑包括尿素和尿素衍生物。
維生素A類另一組活性成分包括視黃醇、視黃醛、所有反式視黃酸和它們的衍生物、異構體和類似物,統稱為“維生素A類”。阿維A酯、actiretin、異維A酸、阿達帕林和他佐羅汀是所述類視黃酸異構體和類似物的進一步實例。含有類視黃酸作為活性藥物的泡沫組合物施用于病患區域,可以用于治療痤瘡、皮脂溢、各種皮膚病、皮膚、粘膜、陰道與直腸的炎癥、牛皮癬、光化性角化病和皮膚癌癥。
殺蟲劑和驅蟲劑昆蟲、例如蚊子、小咬、螨、蚋、跳蚤、恙螨、蠓、白蛉、虱子和蜱都是令人討厭的,有時對人類和動物健康構成嚴重的威脅。在美國某些地區,蚊子可以傳播疾病,象馬和圣路易腦炎。小咬可以加以疼痛的叮咬,持續數天,并腫脹和感染。蜱可以傳播嚴重的疾病,象萊姆病和落基山斑疹熱。
可以向可泡沫化組合物加入驅蟲劑,以保護人和動物不受飛行或叮咬的昆蟲、蜘蛛、蜱和螨侵擾。
驅蟲劑的實例包括但不限于DEET(N,N-二乙基-間-甲苯酰胺)、鄰苯二甲酸二甲酯、胡椒基丁醇化物和撲滅司林。驅蟲性類萜已有下列報道Hwang,et al,J.Chem.Ecol.,11,1297(1985)和Ruledge,J.Am.Mosquito Control Assoc.4,414(1988)。
一組確切的驅蟲劑包括美國專利No.5,411,992所述類萜化合物,包括(1)類萜-醇或萜-醇是具有至少一個羥基的類萜。萜-醇的實例包括C10H16O化合物紫蘇子醇、香芹醇、桃金娘烯醇和順式-馬鞭草烯醇;C10H18O化合物桃金娘烷醇、異松蒎醇、二氫香芹醇、異胡薄荷醇、萜品醇、萜品烯-4-醇、橙花醇、香葉醇和芫荽醇;和C10H20O化合物薄荷醇、β-香茅醇和二氫月桂烯醇。
(2)類萜酯是具有至少一個酯基的類萜,它是萜烯-醇的羥基與脂族羧酸鍵合的產物,所述羧酸可以在脂族鏈上含有官能團,例如羥基或胺。適合的脂族羧酸的實例包括乙酸、丙酸、乳酸和各種氨基酸。類萜-酯的實例包括乙酸香芹酯、丙酸香芹酯和乳酸薄荷酯。
(3)精油含有類萜和含有類萜的香料。具有高含量萜烯-醇和酯的精油的非限制性實例包括佛手柑(62%類萜);鼠尾草(>50%類萜);蘇合香(>50%類萜);薄荷(>50%類萜);和西伯利亞松(75%類萜)。萜烯、醛和酮在它們的有用性上有差異,但是作為一般的組都具有驅蟲的潛力。
可泡沫化組合物特別適合于驅蟲劑有效均勻涂抹在人和動物的大面積皮膚上。存在于泡沫組合物中的疏水性溶劑有助于在皮膚表面上長時間保留驅蟲劑。
可泡沫化組合物適合于昆蟲-殺滅劑(殺昆蟲劑)遞送至人和動物的病患外部表面區域。因而,藥物或化妝品組合物包括殺昆蟲劑,選自撲滅司林、六氯苯、氨基甲酸酯、天然存在的類除蟲菊素、撲滅司林、丙烯菊酯、馬來硫磷、胡椒基丁醇化物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組合物的施用是非常方便的,它容易涂抹,即使在毛發區域。存在于泡沫組合物中的疏水性溶劑有助于在皮膚表面上長時間保留驅蟲劑。此外,疏水性溶劑在泡沫中的存在容易用梳子機械性除去虱子和nits。
抗癌藥也可以使用抗癌藥作為治療皮膚惡性腫瘤的藥物選擇,例如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黑素瘤和卡波濟氏肉瘤,以及癌前期病癥光化性角化病。在某些情況下,使用局部細胞毒性與抗增殖藥治療或預防這類癌癥,包括5-氟尿嘧啶,也稱5-FU。可以在泡沫中摻入治療有效水平的5-FU以及癌癥醫學領域已知的任意其他抗癌劑。適合于用在本發明泡沫制劑中的示范性抗癌藥家族包含抗雌激素,例如他莫昔芬。
光動力治療劑泡沫組合物也可用于遞送光-敏化劑。光敏劑可以選自卟啉、改性卟啉、補骨脂素、8-甲氧基補骨脂素、5-甲氧基補骨脂素、補骨脂素衍生物、二氫卟酚、菌綠素、酞菁、萘菁、脫鎂葉綠酸、紫紅素、m-THPC、單-L-天冬氨酰二氫卟酚e6、菌綠素、酞菁、苯并卟啉衍生物和光敏劑前體,例如氨基乙酰丙酸(ALA)。
用于灼傷、傷口、切傷和潰瘍的活性劑使用可泡沫化組合物治療灼傷、傷口、切傷和潰瘍是特別有利的。泡沫可以包括抗感染劑(對抗細菌、真菌和/或病毒)、抗炎劑(甾類和/或NSAID)和疼痛緩解組分。一旦施用,泡沫容易涂抹,覆蓋病患區域表面,并且不引起疼痛。
皮膚護理活性劑泡沫組合物可用于和有利于皮膚護理和美容護理。可涂抹泡沫形式的、具有保濕性質的油水組合可以用于取代目前使用的美容性皮膚護理霜劑、洗劑、凝膠等。化妝品泡沫組合物適合于進一步用作“美容藥物”制品(具有治療益處的化妝品產品),治療“美容性”皮膚障礙,例如老化皮膚、皺紋、色素沉著過度(黑斑、黃褐斑、雀斑等)、鱗狀皮膚和其他不合乎需要的皮膚性質。
The CTFA Cosmetic Ingredient Handbook描述了多種非限制性普遍用在皮膚護理工業中的化妝品和藥物成分,它們適合用在本發明的組合物中。這些成分類別的實例包括摩擦劑、吸收劑、美容組分(例如香料、色素、色料/著色劑、精油、收斂劑等(例如丁香油、薄荷醇、樟腦、桉油、丁香酚、乳酸薄荷酯、北美金縷梅蒸餾物))、抗痤瘡劑、抗結塊劑、抗發泡劑、抗微生物劑(例如丁基氨基甲酸碘代丙基酯)、抗氧化劑、粘合劑、生物添加劑、緩沖劑、填充劑、螯合劑、化學添加劑、著色劑、化妝品收斂劑、化妝品殺蟲劑、變性劑、藥物收斂劑、外部止痛劑、薄膜形成劑或材料(例如聚合物,有助于組合物的薄膜形成性質和直接性(例如二十碳烯和乙烯吡咯烷酮的共聚物)、不透明劑、pH調節劑、推進劑、還原劑、多價螯合劑、皮膚漂白與光亮劑(例如氫醌、曲酸、抗壞血酸、抗壞血酰磷酸鎂、抗壞血酰葡糖胺)、皮膚調節劑(例如濕潤劑,包括多種濕潤劑,有利于調節活性劑在皮膚中的駐留)、皮膚滋潤(soothing)和/或愈合劑(例如泛醇和衍生物(例如乙基泛醇)、庫拉索蘆薈、泛酸與泛酸衍生物、尿囊素、沒藥醇和甘草酸二鉀)、皮膚治療劑、增稠劑和維生素及其衍生物。
抗痤瘡活性劑在可泡沫化組合物中可以包括抗痤瘡劑。抗痤瘡劑可以選自雷瑣辛、硫磺、水楊酸與水楊酸鹽、α-羥基酸、非甾類抗炎劑、過氧化苯甲酰、視黃酸、異視黃酸與其他維生素A類化合物、阿達帕林、他佐羅汀、壬二酸與壬二酸衍生物、抗生素(例如紅霉素和克林霉素)、鋅鹽與復合物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組合。
抗皺紋活性劑/抗萎縮活性劑和治療干性與鱗狀皮膚(干燥病和魚鱗癬)的成分可泡沫化組合物也可以包括有效量的抗皺紋活性成分和/或至少一種抗萎縮活性成分。適合用在可泡沫化組合物中的示范性抗皺紋/抗萎縮活性劑包括含硫D與L氨基酸和它們的衍生物和鹽,特別是N-乙酰基衍生物;硫醇;羥基酸,例如α-羥基酸(例如乳酸和乙醇酸和它們的衍生物和鹽)或β-羥基酸(例如水楊酸和水楊酸鹽和衍生物);尿素;透明質酸;植酸;硫辛酸;溶血磷脂酸;皮膚剝脫劑,例如苯酚、雷瑣辛等;維生素B3化合物,例如煙酰胺、煙酸和煙酸鹽和酯,包括非血管舒張性煙酸酯(例如煙酸生育酚酯)、煙酰氨基酸、羧酸的煙醇酯、煙酸N-氧化物和煙酰胺N-氧化物;維生素B5;和維生素A類,例如視黃醇、視黃醛、視黃酸、乙酸視黃酯、棕櫚酸視黃酯、抗壞血酸視黃酯。在干性鱗狀皮膚(干燥病)和魚鱗癬的情況下,這類成分能夠緩解癥狀,暫時減輕與這些病癥有關的瘙瘁。
抗氧化劑/自由基清除劑可以向可泡沫化組合物加入有效量的抗氧化劑/自由基清除劑,例如約0.1%至約10%(w/w),或者約1%至約5%(w/w)。
可以使用的抗氧化劑/自由基清除劑例如有抗壞血酸(維生素C)與抗壞血酸鹽、脂肪酸的抗壞血酸(ascorbyl)酯、抗壞血酸衍生物(例如抗壞血酸磷酸鎂、抗壞血酸磷酸鈉、抗壞血酸山梨酸酯)、生育酚(維生素E)、生育酚山梨酸酯、乙酸生育酚酯、生育酚的其他酯、丁基化羥基苯甲酸與它們的鹽、6-羥基-2,5,7,8-四甲基色滿-2-羧酸(Trolox)、棓酸與棓酸烷基酯(尤其是丙基棓酸酯)、尿酸與尿酸鹽與烷基酯、山梨酸與山梨酸鹽、硫辛酸、胺(例如N,N-二乙基羥胺、氨基胍)、巰基化合物(例如谷胱甘肽)、二羥基富馬酸與二羥基富馬酸鹽、氧脯氨酸(pidolate)甜菜堿、氧脯氨酸(pilolate)精氨酸、降二氫愈創木酸、生物黃酮素、姜黃色素、賴氨酸、甲硫氨酸、脯氨酸、超氧化物歧化酶、水飛薊素、茶提取物、葡萄皮/籽提取物、黑色素和迷迭香提取物。
泡沫適合于遞送皮膚以保護與復活抗氧化劑/自由基清除劑。含有ω-3和ω-6脂肪酸的多不飽和脂肪酸(例如亞油酸與亞麻酸、γ-亞油酸(GLA)、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也有益于治療牛皮癬和其他皮膚炎癥。同樣,潤膚劑和硅酮油對皮膚發揮保濕和皮膚保護作用。因而,提供了皮膚保護性泡沫,其中疏水性溶劑全部或者部分包含選自潤膚劑、硅酮油和油的溶劑,富集在不飽和脂肪酸中,因而提供抗氧化劑/自由基清除劑的協同治療作用,還包含載體組分。
自我鞣制活性劑泡沫組合物特別適合于鞣制活性劑向大面積皮膚上的均勻遞送。組合物含有約0.1%至約20%、或者約2%至約7%、或者約3%至約6%的二羥基丙酮或者本領域已知作為人工鞣制活性劑的任意其他化合物。
皮膚光亮與增白劑泡沫組合物經過配制可以提供皮膚光亮劑的均勻遞送。在使用時,組合物含有約0.1%至約10%、或者約0.2%至約5%的皮膚光亮劑。適合的皮膚光亮或增白劑包括本領域已知的那些,包括氫醌、壬二酸與其他相關的二元羧酸及其鹽與衍生物、維生素A類、曲酸、熊果苷、煙酸與煙酸前體、鹽與衍生物、抗壞血酸及其鹽與衍生物(例如抗壞血酸磷酸鎂或抗壞血酸磷酸鈉)和草藥提取物(例如桑樹提取物、胎盤提取物)。
在本發明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泡沫組合物包括至少一種皮膚增白劑與至少一種額外活性劑的組合,后者選自維生素A類、角質軟化活性劑和抗炎劑。
在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組合物包括至少一種皮膚增白劑與至少一種角質軟化活性劑的組合,后者選自α-羥基酸、β-羥基酸和維生素A類。
在本發明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泡沫組合物包括皮膚增白劑與無機防曬劑的組合。當在皮膚上摩擦無機防曬劑時,例如二氧化鈦和氧化鋅,它們留下白色的涂層,提供即時(盡管短暫)的增白效果,這是希望見到他/她即時的外觀變化的消費者所非常需要的。增白劑與無機防曬劑在泡沫載體中的組合能夠容易和均勻地分布在皮膚表面上,由此提供平穩即時的增白效果,不象難以均勻涂抹在皮膚區域上的霜劑。
毛發生長障礙用成分可以在泡沫組合物中適當摻入影響毛發生長方式的成分。男性脫發(MPB)是最常見的脫發原因,是由雄性激素二氫睪酮(DHT)的活性所誘發的,所述激素是被5-α還原酶從激素睪酮轉化而來的。目前的MPB治療包括米諾地爾和抑制5-α還原酶的成分,例如非那雄胺、螺內酯、壬二酸和壬二酸衍生物與鹽。可以在泡沫組合物中摻入這類成分以及本領域已知的其他成分。
多不飽和脂肪酸、例如包括任意必需脂肪酸(EFA)(例如亞油酸與亞麻酸、γ-亞油酸(GLA)、二十碳五烯酸(EPA)和二十二碳六烯酸(DHA))也已知有助于毛發生長。因而,提供了毛發生長泡沫組合物,其中疏水性溶劑全部或者部分包含油,富集在這類不飽和脂肪酸中。
塑形劑;治療蜂窩組織(cellulite)/減肥的成分可以在泡沫組合物中適當摻入塑形劑,例如用于治療蜂窩組織和用在減肥產品中。已知治療蜂窩組織和誘導減肥效果的活性劑的非限制性示范列表包括-草藥提取物baldderwack提取物、butcher’s、broom、辣椒、蒲公英、紅三葉、銀杏、馬栗、北美金縷梅和琉璃苣油-ω-3和ω-6油-咖啡酸及其鹽和衍生物-黃嘌呤成分,例如茶堿和己酮可可堿(pentoxyphilline)-煙酸及其鹽和衍生物治療曬傷、灼傷、放射傷、皮疹和瘙癢的成分可以有益地在泡沫組合物中摻入藥理學和美容學領域已知治療皮炎、微小皮膚刺激、曬傷、灼傷、放射傷和抑制炎癥的化妝品和藥物成分。
這類活性成分的實例包括洋甘菊提取物(matricariarecutitia)、黃瓜蒸餾物(cucumis sativus)、薰衣草水(lavendulaangustifolia)、玫瑰水(rosa damascena)、北美金縷梅(hamamelisvirginiana)、尿囊素、bisabolol、玫瑰果油、金盞花油、薁、薄荷醇和樟腦。
其他皮膚護理活性劑活性成分可以選自含硫氨基酸、硫醇化合物、α-羥基酸、乳酸與乳酸衍生物與鹽、乙醇酸、乙醇酸衍生物與乙醇酸鹽、β-羥基酸、水楊酸與水楊酸鹽與衍生物、植酸、硫辛酸、溶血磷脂酸、皮膚剝脫劑、苯酚、雷瑣辛、維生素B3化合物、煙酰胺、煙酸與煙酸鹽與酯、煙酸生育酚酯、煙酰氨基酸、羧酸的煙醇酯、煙酸N-氧化物與煙酰胺N-氧化物、維生素A類、視黃醇、視黃醛、視黃酸、乙酸視黃酯、棕櫚酸視黃酯與抗壞血酸視黃酯、咖啡因、茶堿、己酮可可堿、二羥基丙酮、曲酸、熊果苷、煙酸與煙酸前體、煙酸鹽、煙酸衍生物、抗壞血酸、抗壞血酸鹽與抗壞血酸衍生物。
“無醇”泡沫載體或泡沫組合物本質上不含短鏈脂族醇(也就是甲醇、乙醇、異丙醇和丁醇),不象美國專利No.6,126,920和6,358,541所公開的組合物,后者含有脂族醇,含量優選為40-90%脂族醇。出于本申請的目的,術語“無醇”表示組合物含有不多于7.5重量%的任意脂族醇,在它們的碳骨架中具有一至六個碳原子,或者不多于7.5重量%的任意這類脂族醇混合物。
任選成分藥物或化妝品泡沫載體可選地包括多種藥物或化妝品成分,加入它們的目的是微調制劑的一致性,保護制劑組分不降解和氧化,賦予它們以美容可接受性。這樣一種賦形劑優選地選自二甘油酯、三甘油酯、穩定劑、抗氧化劑、甘油、矯味劑、著色劑、芳香劑和藥物與化妝品配方領域已知的任意其他制劑組分。使用根據本發明的泡沫載體制造的藥物或化妝品組合物非常容易使用。在施用于人或動物的病患機體表面上時,它呈泡沫狀態,允許自由施用而不會溢出。在進一步的機械力施用下,例如在機體表面上摩擦組合物,它自由涂抹在表面上并迅速被吸收。
組合物和泡沫的物理特征使用根據本發明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的泡沫載體制造的藥物或化妝品組合物非常容易使用。在施用于哺乳動物、也就是人或動物的病患機體表面上時,它呈泡沫狀態,允許自由施用而不會溢出。在進一步的機械力施用下,例如在機體表面上摩擦組合物,它自由涂抹在表面上并迅速被吸收。
泡沫組合物或載體包括水、疏水性溶劑、表面活性劑、膠凝劑和推進劑,由此產生穩定的乳劑,在環境溫度下具有可接受的貨架壽命,為至少一年或至少兩年。美容或醫藥用途產品的特征是長期穩定性。推進劑是低分子量烴的混合物,其趨于削弱乳劑的穩定性。不過已經觀察到,包括兩親性共聚物作為膠凝劑的泡沫組合物是驚人穩定的。根據加速穩定性研究,它們證明有可取的紋理;它們形成微細的泡結構,其與表面接觸后不會立即破裂,容易涂抹在處理區域上并快速被吸收。
組合物也應當是自由流動的,允許它流動穿過容器的小孔,例如氣霧劑容器,產生可接受的泡沫。含有半固體疏水性溶劑、例如白礦脂作為乳劑油相主要成分的組合物表現較高的粘性和較差的流動性,不適合作為泡沫組合物的候選。
泡沫質量可以如下分級E(優異)級外觀上非常豐富和乳油狀,不顯示任何泡結構或者顯示非常微細(微小)的泡結構;不會迅速變得遲鈍;涂抹在皮膚上后,泡沫保留乳油性質,不會呈現水狀。
G(良好)級外觀上豐富和乳油狀,非常小的泡大小,比優異級泡沫更迅速地“遲鈍”,在涂抹在皮膚上后保留乳油性,不會變為水狀。
FG(相當好)級中等量的顯著乳油性,顯著的泡結構;在涂抹在皮膚上后產物迅速遲鈍,表觀粘性多少有些降低。
F(中等)級非常小的顯著乳油性,泡結構比“相當好”級泡沫更大,在涂抹在皮膚上后外觀上變薄和呈水狀。
P(差)級沒有顯著的乳油性,大的泡結構,在涂抹在皮膚上時外觀上變得非常薄和呈水狀。
VP(非常差)級干燥泡沫,大的非常遲鈍的泡沫,難以涂抹在皮膚上。
通常,可給藥的泡沫在從氣霧劑容器中釋放時通常為E或G級質量。較小的泡說明更穩定的泡沫,不會在從容器中排出后立即自發瓦解。越微細的泡沫結構看上去和感覺更平滑,從而增加它的可用性和吸引力。
泡沫的另一方面是易破性。易破的泡沫是熱-穩定的,在剪切力下破裂。泡沫的剪切力易破性顯然優于熱-誘發的易破性。熱-敏感性泡沫在暴露于皮膚溫度后立即瓦解,因此不能施用在手上再遞送至病患區域。
泡沫的另一個性質是比重,可以在從氣霧劑中釋放后測量。通常,泡沫的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進一步的技術參數可以在能夠經受推進劑氣體壓力和具有適合于在壓力下分配組合物為泡沫的閥門/噴嘴的容器中含有和分配本發明組合物。可以加入慣用的液化推進劑,含量為總組合物的約3-18%。液化推進劑是在壓力下以液體存在的氣體,包括高純度烴,例如丙烷、異丁烷和正丁烷,二甲基醚和含氯氟烴(CFC)。
根據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
包含將本發明組合物置于藥貼上,調節活性成分在透皮遞送裝置的皮膚帶或皮膚接觸室中的駐留,在皮膚上施用這類對象,目的是達到有效的淺表性處置或者增強藥物進入皮膚或穿過皮膚的滲透。
利用這類策略,可以在本發明優選的治療系統中施用目前被全身給藥或者需要透皮遞送的藥物。這類藥物的實例有煙堿、睪酮與其他雄性激素與雄性激素前體、雌激素與其他雌性激素與激素前體、生長激素、胰島素、咖啡因、甾類與非甾類抗炎劑和甲狀腺激素代用品。
為了生產本發明的組合物,可以采用實施例1所示范的通用過程。
通過加入皮膚護理劑和香水中,根據本發明的藥物載體也能夠用于制備美化目的的化妝品。
藥物應用領域通過包括適當的活性組分和可選的適當的至少一種活性成分,本發明的泡沫組合物可用于治療多種障礙,例如以非限制性釋放方式按照下組分類皮炎,包括接觸性皮炎、特應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錢幣狀皮炎、手足慢性皮炎、泛化性表皮剝脫性皮炎、停滯性皮炎;單純慢性苔癬;尿布疹;細菌感染,包括蜂窩織炎、急性淋巴管炎、淋巴結炎、丹毒、皮膚膿腫、壞死性皮下感染、葡萄球菌性皮膚燙傷綜合征、毛囊炎、癤、化膿性汗腺炎、癰、甲溝炎性感染、紅癬;真菌感染,包括皮膚真菌感染、酵母菌感染;寄生蟲感染,包括疥瘡、虱病、匐行疹;病毒感染;毛囊和皮脂腺障礙,包括痤瘡、酒渣鼻、口周皮炎、毛過多(多毛癥)、脫發(包括男性脫發、斑禿、全身脫毛和全部脫發);須部假毛囊炎、角化囊腫;剝脫性丘疹疾病,包括牛皮癬、玫瑰糠疹、扁平苔癬、毛發紅糠疹;良性腫瘤,包括痣、發育不良性痣、皮膚印記、脂肪瘤、血管瘤、膿性肉芽腫、脂溢性角化、皮膚纖維瘤、角化棘皮瘤、瘢痕瘤;惡性腫瘤,包括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惡性黑素瘤、乳頭的佩吉特氏病、卡波濟氏肉瘤;日光反應,包括曬傷、日光的慢性效應、光敏感性;大皰疾病,包括天皰瘡、大皰性類天皰瘡、皰疹樣皮炎、線性免疫球蛋白A疾病;色素沉著障礙,包括色素沉著過少,例如白癜風、白化病和發炎后色素沉著過少,和色素沉著過度,例如黑斑病(黃褐斑)、藥物-誘發的色素沉著過度、發炎后色素沉著過度;角化障礙,包括魚鱗病、毛發角化病、胼胝與雞眼、光化性角化病;褥瘡;出汗障礙;炎性反應,包括藥疹、中毒性表皮壞死;多形性紅斑、結節性紅斑、環形肉芽腫。
泡沫組合物可用于治療響應于活性成分局部/透皮遞送的非皮膚病學障礙。舉例而言,這類障礙一般包括局限化疼痛,以及關節痛、肌肉痛、背痛、風濕痛、關節炎、骨關節炎和急性軟組織損傷與運動損傷。其他這類障礙包括響應于激素療法的病癥,例如激素替代療法、透皮煙堿給藥和藥物遞送領域已知的其他個別障礙。
泡沫組合物進一步可用于治療和預防其他體腔的障礙和疾病,包括直腸、陰道、陰莖尿道和耳道。
因而,泡沫組合物可用于治療具有任意多種婦科學障礙之一的患者,例如以非限制性示范方式按照下組分類盆腔痛,包括經前期綜合征(PMS)、經間痛(由排卵引起的嚴重中期疼痛)、痛經(涉及月經周期的疼痛)、子宮內膜異位、宮外孕、卵巢囊腫與腫塊、急性盆腔炎性疾病、盆腔充血綜合征和外陰痛;外陰陰道感染,包括細菌性陰道病、念珠菌性陰道炎、滴蟲性陰道炎、單純性皰疹、生殖器潰瘍與疣、盆腔炎性疾病(PID)、宮頸炎、急性與慢性輸卵管炎;子宮內膜異位;婦科腫瘤,包括子宮內膜癌、卵巢癌、宮頸癌、外陰癌、陰道癌、輸卵管癌和妊娠滋養層疾病;良性腫瘤;性傳播疾病;響應于藥理學療法的性功能障礙,包括性喚起障礙、女性性高潮障礙、交媾困難和陰道痙攣;和各種響應于激素療法的婦科學障礙。
直腸應用例如包括肛門膿腫/瘺、肛門癌、肛門疣、克羅恩氏病、痔瘡、肛門與肛周瘙瘁、疼痛與表皮脫落、肛周鵝口瘡、肛裂、大便失禁、便秘、結腸與直腸息肉。
泡沫組合物進一步可用于性傳播與非性傳播感染性疾病(STD)的陰道內與直腸治療。
在一種或一種以上實施方式中,本發明提供治療皮膚、粘膜、耳道、陰道、直腸和陰莖尿道障礙的方法,包含泡沫組合物的局部施用,由此向病患區域施用治療有效濃度的一種或以上活性劑。
在進一步的實施方式中,本發明提供治療響應于活性劑局部遞送的非皮膚病學障礙的方法,包含本發明泡沫組合物的局部施用,由此向皮膚施用治療有效濃度的一種或以上活性劑。
治療/療法本文所用的術語“療法”和“治療”可互換地覆蓋疾病或障礙的任意治療,例如包括(i)治愈該疾病或障礙;(ii)預防該疾病或障礙在受治療者中發生,所述受治療者可能易于患病,但是尚未被診斷為患病;(iii)抑制該疾病或障礙;(iv)緩解該疾病或障礙;(iv)導致該疾病的消退;(v)提供有益的免疫效果;(vi)改善受疾病或障礙折磨的受治療者的生活質量;和在美容性處置的情況下
(vii)清潔、美化、提升魅力,或者改變外觀,而不影響機體的結構或功能。
實施例下面,我們打算詳細描述一些實施例和實驗。本發明不限于這些實施例和實驗。很多變化本身將完全在權利要求的范圍內。
實施例1-藥物或化妝品泡沫載體和組合物的生產-通用方法制備藥物泡沫載體的方法一般包含下列步驟。
步驟1-水相將膠凝劑和表面活性劑溶于水,同時攪拌。將溶液加溫至50-70℃。向水相混合物加入水溶性化妝品或藥物活性成分*和任選的水溶性成分,同時攪拌。
步驟2-疏水性相將疏水性溶劑加熱至相同溫度。向疏水性相混合物加入油溶性化妝品或藥物活性成分*和任選的油溶性制劑成分,同時攪拌。
步驟3-將溫熱的疏水性相逐漸傾入溫熱的水相中,同時攪拌,繼之以Ultraturax均質化。使混合物冷卻至環境溫度。
步驟4-在環境溫度下,將混合物加入到氣霧劑容器中,將容器密封,將適量推進劑(組合物質量的約10%)壓縮到容器中。
*在熱敏感性活性成分的情況下,在步驟3后向混合物加入活性成分,同時攪拌。
下列實施例中,如上所述制備泡沫組合物,并測試泡沫質量。
實施例2-含有透皮醇的雙氯芬酸泡沫組合物
實施例3-含有尿素、乳酸或治療增強劑的局部麻醉劑利多卡因泡沫組合物
實施例4-含有尿素的泡沫組合物
實施例5-包含低共熔混合物的局部麻醉劑泡沫組合物
實施例6-含有透皮醇或甘糠醇的其他泡沫組合物
實施例7-具有羥基酸的泡沫組合物
盡管本文已經結合本發明的教導詳細顯示和描述了各種實施方式,不過本領域技術人員結合這些教導容易設計很多其他不同的實施方式。
權利要求
1.水包油型可泡沫化乳劑,在其分配前的狀態下是穩定的,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5-50%的液體不揮發性疏水性溶劑;(i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v)活性組分,選自尿素、羥基酸和活性劑的低共熔混合物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和(v)濃度占總組合物重量約3%至約18%的液化氣體推進劑;其中該乳劑是無醇的。
2.權利要求1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活性劑的組合組成,它們在混合后產生低共熔混合物。
3.權利要求1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50%尿素組成。
4.權利要求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0%至約20%尿素組成。
5.權利要求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20%至約50%尿素組成。
6.權利要求1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30%羥基酸組成。
7.權利要求6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10%羥基酸組成。
8.權利要求6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0%至約30%羥基酸組成。
9.權利要求1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50%尿素與約1%至約30%羥基酸的組合組成。
10.水包油型可泡沫化乳劑,在其分配前的狀態下是穩定的,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5-50%的液體不揮發性疏水性溶劑;(i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v)治療增強劑,選自丙二醇、丁二醇、甘油、季戊四醇、山梨糖醇、甘露糖醇、寡糖、二甲基異山梨醇酯、具有約8至10個環氧乙烷單位的乙氧基化甘油的單油酸酯、聚乙二醇200-600、透皮醇、甘糠醇和環糊精;(v)治療有效濃度的至少一種活性劑;和(vi)濃度占總組合物重量約3%至約18%的液化氣體推進劑;其中該乳劑是無醇的。
11.權利要求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10%治療增強劑組成。
12.權利要求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0%至約30%治療增強劑組成。
13.權利要求3和6的可泡沫化乳劑,進一步包含治療有效濃度的至少一種活性劑。
14.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疏水性溶劑占組合物重量的約5-10%。
15.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疏水性溶劑占組合物重量的約10-20%。
16.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疏水性溶劑占組合物重量的約20-50%。
17.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疏水性溶劑包含礦物油與軟化劑的混合物,二者的重量比在2∶8與8∶2之間。
18.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選自非離子表面活性劑、陽離子表面活性劑、兩性表面活性劑和兩性離子表面活性劑。
19.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非離子表面活性劑與離子表面活性劑的混合物,二者的比例為1∶1至20∶1。
20.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表面活性劑是非離子表面活性劑。
21.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該表面活性劑具有大于9的HLB值。
22.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該疏水性溶劑選自植物油、魚油、礦物油、軟化劑、硅酮油、植物來源的治療性油和它們任意比例的混合物。
23.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表面活性劑與疏水性溶劑之間的比例在約1∶8與約1∶16之間。
24.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表面活性劑與疏水性溶劑之間的比例在約1∶16與約1∶32之間。
25.權利要求1、2、3、6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組合物用于針對皮膚、粘膜、陰道和直腸障礙的治療。
26.權利要求2、3、6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用于治療疼痛的用途。
27.權利要求2、3、6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治療障礙的用途,所述障礙選自皮炎、特應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錢幣狀皮炎、手足慢性皮炎、泛化性表皮剝脫性皮炎、停滯性皮炎;單純慢性苔癬;尿布疹;細茵感染,包括蜂窩織炎、急性淋巴管炎、淋巴結炎、丹毒、皮膚膿腫、壞死性皮下感染、葡萄球茵性皮膚燙傷綜合征、毛囊炎、癤、化膿性汗腺炎、癰、甲溝炎性感染、紅癬;真茵感染,包括皮膚真菌感染、酵母茵感染;寄生蟲感染,包括疥瘡、虱病、匐行疹;病毒感染;毛囊和皮脂腺障礙、痤瘡、酒渣鼻、口周皮炎、毛過多、多毛癥、男性脫發、斑禿、全身脫毛和全部脫發;須部假毛囊炎、角化囊腫;剝脫性丘疹疾病、牛皮癬、玫瑰糠疹、扁平苔癬、毛發紅糠疹;良性腫瘤、痣、發育不良性痣、皮膚印記、脂肪瘤、血管瘤、膿性肉芽腫、脂溢性角化、皮膚纖維瘤、角化棘皮瘤、瘢痕瘤;惡性腫瘤、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惡性黑素瘤、乳頭的佩吉特氏病、卡波濟氏肉瘤;日光反應、曬傷、光敏感性;大皰疾病,包括天皰瘡、大皰性類天皰瘡、皰疹樣皮炎、線性免疫球蛋白A疾病;白癜風、白化病、發炎后色素沉著過少、色素沉著過度、黑斑病、黃褐斑、藥物-誘發的色素沉著過度、發炎后色素沉著過度;魚鱗病、毛發角化病、胼胝、雞眼、光化性角化病;褥瘡;出汗障礙;多形性紅斑、結節性紅斑、環形肉芽腫;響應于活性成分的局部/透皮遞送的非皮膚病學障礙、局限化疼痛、關節痛、肌肉痛、背痛、風濕痛、關節炎、骨關節炎、急性軟組織損傷與運動損傷;響應于激素療法、激素替代療法、透皮煙堿給藥的病癥、盆腔痛、經前期綜合征(PMS)、經間痛、痛經、子宮內膜異位、宮外孕、卵巢囊腫與腫塊、急性盆腔炎性疾病、盆腔充血綜合征、外陰痛;外陰陰道感染、細菌性陰道病、念珠茵性陰道炎、滴蟲性陰道炎、單純性皰疹、生殖器潰瘍與疣、盆腔炎性疾病(PID)、宮頸炎、急性與慢性輸卵管炎;子宮內膜異位;婦科腫瘤、子宮內膜癌、卵巢癌、宮頸癌、外陰癌、陰道癌、輸卵管癌、妊娠滋養層疾病;良性腫瘤;性傳播疾病;響應于藥理學療法的性功能障礙、性喚起障礙、女性性高潮障礙、交媾困難和陰道痙攣;肛門膿腫/瘺、肛門癌、肛門疣、克羅恩氏病、痔瘡、肛周鵝口瘡、肛裂、大便失禁、便秘、結腸與直腸息肉;性傳播疾病和非性傳播的陰道和生殖器感染性疾病。
28.權利要求2、3、6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用于治療傷口、灼傷、切傷和潰瘍的用途。
29.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抗細菌劑。
30.權利要求29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氯霉素、四環素、合成與半合成的青霉素、β-內酰胺、喹諾酮、氟代喹諾酮、大環內酯抗生素、肽類抗生素、環孢菌素、甲硝唑、自由基生成劑、碘、氯己定、過氧化苯甲酰、過氧化氫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
31.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抗真菌劑。
32.權利要求31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唑類、二唑類、三唑類、咪康唑、氟康唑、酮康唑、克霉唑、伊曲康唑、灰黃霉素、環吡酮、阿莫羅芬、特比萘芬、兩性霉素B、碘化鉀、氟胞嘧啶(5FC)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
33.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抗病毒劑。
34.權利要求3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阿糖腺苷、阿昔洛韋、剛昔洛韋、核苷類似物類逆轉錄酶抑制劑、AZT(齊多夫定)、ddl(去羥肌苷)、ddC(扎西他濱)、d4T(司他夫定)、3TC(拉米夫定)、非核苷類逆轉錄酶抑制劑、奈韋拉平、地拉夫定、蛋白酶抑制劑、沙奎那韋、利托那韋、因迪那韋、奈非那韋、利巴韋林、金剛烷胺、金剛乙胺和干擾素。
35.權利要求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抗炎劑。
36.權利要求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抗變應劑。
37.權利要求35和36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皮質甾類、非甾類抗炎藥、抗組胺劑、免疫調節劑、免疫抑制劑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
38.權利要求35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該抗炎劑選自丙酸氯倍他索、丙酸鹵倍他索、二丙酸倍他米松、戊酸倍他米松、氟輕松、哈西奈德、戊酸倍他米松、氟輕松、戊酸氫化可的松、曲安奈德、氫化可的松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
39.權利要求35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該抗炎劑是非甾類抗炎藥。
40.權利要求39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該抗炎劑選自昔康類、吡羅昔康、伊索昔康、替諾昔康、舒多昔康;水楊酸酯類、阿司匹林、雙水楊酯、貝諾酯、三水楊酸膽堿鎂、safapryn、丙磺舒、二氟尼柳、芬度柳;雙氯芬酸、芬氯酸、吲哚美辛、舒林酸、托美丁、伊索克酸、呋羅芬酸、硫平酸、齊多美辛、阿西美辛、芬替酸、佐美酸、clindanac、奧昔平酸、聯苯乙酸、酮咯酸;芬那酯類、甲芬那酸、甲氯芬那酸、氟芬那酸、尼氟酸、托芬那酸;丙酸衍生物、布洛芬、萘普生、苯洛芬、氟比洛芬、酮洛芬、非諾洛芬、芬布芬、吲哚洛芬、吡洛芬、卡洛芬、奧沙普秦、普拉洛芬、咪洛芬、硫洛芬、舒洛芬、阿明洛芬、噻洛芬酸;吡唑類、保泰松、羥布宗、非普拉宗、阿扎丙宗和三甲保泰松。
41.權利要求36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該抗變應劑選自苯海拉明、多塞平、馬來酸phrilamine、氯苯那敏與曲吡那敏、吩噻嗪類、鹽酸普魯米近、馬來酸二甲茚定和它們治療有效濃度的任意組合。
42.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抗癌劑。
43.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該活性劑是光動力治療劑。
44.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局部麻醉劑。
45.權利要求44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局部麻醉劑選自苯佐卡因、利多卡因、丁哌卡因、氯普魯卡因、二丁卡因、依替卡因、甲哌卡因、丁卡因、達克羅寧、己卡因、普魯卡因、可卡因、氯胺酮、普拉莫星、苯酚。
46.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該活性劑是維生素A類。
47.權利要求46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維生素A類選自視黃醇、視黃醛、全反式視黃酸、阿維A酯、actiretin、異維A酸、阿達帕林和他佐羅汀。
48.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抗皺紋劑。
49.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抗壞血酸及其鹽、脂肪酸的抗壞血酸酯、抗壞血酸磷酸鎂、抗壞血酸磷酸鈉、抗壞血酸山梨酸酯、生育酚、生育酚山梨酸酯、乙酸生育酚、生育酚的其他酯、丁基化羥基苯甲酸類與它們的鹽、6-羥基-2,5,7,8-四甲基色滿-2-羧酸、棓酸及其烷基酯、丙基棓酸酯、尿酸及其鹽與烷基酯、山梨酸及其鹽、硫辛酸、N,N-二乙基羥胺、氨基胍、巰基化合物、谷胱甘肽、二羥基富馬酸及其鹽、氧脯氨酸甜菜堿、氧脯氨酸精氨酸、降二氫愈創木酸、生物黃酮素、姜黃色素、賴氨酸、甲硫氨酸、脯氨酸、超氧化物歧化酶、水飛薊素、茶提取物、葡萄皮/籽提取物、黑色素和迷迭香提取物。
50.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自我鞣劑。
51.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成分是抗痤瘡活性劑。
52.權利要求51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選自雷瑣辛、硫磺、水楊酸、水楊酸鹽、過氧化苯甲酰、視黃酸、異視黃酸、阿達帕林、他佐羅汀、壬二酸與壬二酸衍生物、抗生素、紅霉素與克林霉素以及鋅鹽和復合物。
53.權利要求2、10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是皮膚增白劑。
54.權利要求2和13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所述至少一種活性劑打算用于透皮遞送。
55.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進一步包含泡沫助劑。
56.權利要求1和10的可泡沫化乳劑,其中在該可泡沫化乳劑釋放之后,得到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的無醇泡沫。
57.泡沫,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ii)活性劑的低共熔混合物;和(iv)水,其中該泡沫是無醇的,并且其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58.泡沫,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ii)約10%至40%的尿素;和(iv)水,其中該泡沫是無醇的,并且其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59.泡沫,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ii)約10%至30%的羥基酸;和(iv)水,其中該泡沫是無醇的,并且其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60.泡沫,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5至50%的液體不揮發性疏水性溶劑;(i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包含兩親性共聚物;和(iv)活性成分,選自尿素、羥基酸、活性劑的低共熔混合物和治療增強劑中的一種或一種以上;其中該泡沫是無醇的,并且其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61.權利要求1、10、57、58、59和60的泡沫用于治療障礙的用途,所述障礙選自皮膚、粘膜、耳道、陰道、直腸和陰莖尿道障礙。
62.權利要求1、10、57、58、59和60的泡沫用于治療障礙的用途,所述障礙選自接觸性皮炎、特應性皮炎、脂溢性皮炎、錢幣狀皮炎、手足慢性皮炎、泛化性表皮剝脫性皮炎、停滯性皮炎;單純慢性苔癬;尿布疹;細菌感染,包括蜂窩織炎、急性淋巴管炎、淋巴結炎、丹毒、皮膚膿腫、壞死性皮下感染、葡萄球菌性皮膚燙傷綜合征、毛囊炎、癤、化膿性汗腺炎、痛、甲溝炎性感染、紅癬;真菌感染,包括皮膚真菌感染、酵母菌感染;寄生蟲感染,包括疥瘡、虱病、匐行疹;病毒感染;毛囊和皮脂腺障礙、痤瘡、酒渣鼻、口周皮炎、毛過多、多毛癥、男性脫發、斑禿、全身脫毛和全部脫發;須部假毛囊炎、角化囊腫;剝脫性丘疹疾病、牛皮癬、玫瑰糠疹、扁平苔癬、毛發紅糠疹;良性腫瘤、痣、發育不良性痣、皮膚印記、脂肪瘤、血管瘤、膿性肉芽腫、脂溢性角化、皮膚纖維瘤、角化棘皮瘤、瘢痕瘤;惡性腫瘤、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惡性黑素瘤、乳頭的佩吉特氏病、卡波濟氏肉瘤;日光反應、曬傷、光敏感性;大皰疾病,包括天皰瘡、大皰性類天皰瘡、皰疹樣皮炎、線性免疫球蛋白A疾病;白癜風、白化病、發炎后色素沉著過少、色素沉著過度、黑斑病、黃褐斑、藥物-誘發的色素沉著過度、發炎后色素沉著過度;魚鱗病、毛發角化病、胼胝、雞眼、光化性角化病;褥瘡;出汗障礙;多形性紅斑、結節性紅斑、環形肉芽腫;響應于活性成分的局部/透皮遞送的非皮膚病學障礙、局限化疼痛、關節痛、肌肉痛、背痛、風濕痛、關節炎、骨關節炎、急性軟組織損傷與運動損傷;響應于激素療法、激素替代療法、透皮煙堿給藥的病癥、盆腔痛、經前期綜合征(PMS)、經間痛、痛經、子宮內膜異位、宮外孕、卵巢囊腫與腫塊、急性盆腔炎性疾病、盆腔充血綜合征、外陰痛;外陰陰道感染、細菌性陰道病、念珠茵性陰道炎、滴蟲性陰道炎、單純性皰疹、生殖器潰瘍與疣、盆腔炎性疾病(PID)、宮頸炎、急性與慢性輸卵管炎;子宮內膜異位;婦科腫瘤、子宮內膜癌、卵巢癌、宮頸癌、外陰癌、陰道癌、輸卵管癌、妊娠滋養層疾病;良性腫瘤;性傳播疾病;響應于藥理學療法的性功能障礙、性喚起障礙、女性性高潮障礙、交媾困難和陰道痙攣;肛門膿腫/瘺、肛門癌、肛門疣、克羅恩氏病、痔瘡、肛周鵝口瘡、肛裂、大便失禁、便秘、結腸與直腸息肉;性傳播疾病和非性傳播的陰道和生殖器感染性疾病。
63.治療、緩解或預防皮膚病學或粘膜障礙的方法,包含向需要治療的患有皮膚病學或粘膜障礙的表面施用可泡沫化組合物,所述泡沫組合物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5-50%的液體不揮發性疏水性溶劑;(i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v)活性組分,選自尿素、羥基酸、活性成分的低共熔混合物和治療增強劑;和(v)濃度占總組合物重量約3%至約18%的液化氣體推進劑;其中該組合物是無醇的,并且其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64.治療、緩解或預防皮膚病學或粘膜障礙的方法,包含向需要治療的患有皮膚病學或粘膜障礙的表面施用可泡沫化組合物,所述泡沫組合物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ii)活性劑的低共熔混合物,其中該泡沫是無醇的,并且其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65.治療、緩解或預防皮膚病學或粘膜障礙的方法,包含向需要治療的患有皮膚病學或粘膜障礙的表面施用可泡沫化組合物,所述泡沫組合物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ii)約10%至40%的尿素,其中該泡沫是無醇的,并且其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66.治療、緩解或預防皮膚病學或粘膜障礙的方法,包含向需要治療的患有皮膚病學或粘膜障礙的表面施用可泡沫化組合物,所述泡沫組合物包含(i)占組合物重量約0.1至5%的表面活性劑;(ii)約0.1至5重量%的膠凝劑;(iii)約1%至30%的羥基酸,其中該泡沫是無醇的,并且其比重在約0.01g/mL與約0.1g/mL之間。
67.權利要求63、64、65和66的方法,其中所述膠凝劑包含兩親性共聚物。
68.權利要求63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50%尿素組成。
69.權利要求68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0%至約20%尿素組成。
70.權利要求68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20%至約50%尿素組成。
71.權利要求63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30%羥基酸組成。
72.權利要求71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10%羥基酸組成。
73.權利要求71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0%至約30%羥基酸組成。
74.權利要求63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50%尿素和約1%至約30%羥基酸的組合組成。
75.權利要求63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至約10%治療增強劑組成。
76.權利要求63的方法,其中所述活性組分由約10%至約30%治療增強劑組成。
77.權利要求75和76的方法,其中所述治療增強劑選自丙二醇、丁二醇、甘油、季戊四醇、山梨糖醇、甘露糖醇、寡糖、二甲基異山梨醇酯、具有約8至10個環氧乙烷單位的乙氧基化甘油的單油酸酯、聚乙二醇200-600、透皮醇、甘糠醇和環糊精。
78.權利要求63、64、65、66、67、68、71、75、76和77的方法,進一步包含治療有效濃度的至少一種活性劑。
79.權利要求63、64、65、66和67的方法,其中表面活性劑與疏水性溶劑之間的比例在約1∶8與約1∶16之間。
80.權利要求63、64、65、66和67的方法,其中表面活性劑與疏水性溶劑之間的比例在約1∶16與約1∶32之間。
全文摘要
本發明涉及無醇化妝品或藥物泡沫載體,包含水、疏水性溶劑、表面活性劑和膠凝劑。該泡沫載體進一步包含能夠增強皮膚滲透性的具有治療性質的活性劑和賦形劑。
文檔編號C08J9/00GK1856294SQ200480027775
公開日2006年11月1日 申請日期2004年8月20日 優先權日2003年8月25日
發明者D·塔瑪金, D·弗里德曼, M·艾尼 申請人:弗米克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