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用銅-鋁-其它金屬催化劑進行的氫化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氣相催化氫化的方法,而且特別涉及催化氫化酯的方法。
按下列簡明關系式,氫化作用如單酯的氫化作用,通常產生醇
雙酯的氫化通常產生更復雜的混合產物。例如,馬來酸二烴酯的氫化通常產生數種產物,各產物的量的取決反應條件
4-丁二醇+四氫呋喃+γ-丁內酯各產物的濃度是該過程平衡反應條件如溫度、壓力、液時空速(LHSV)和氣時空速(GHSV)的函數。像大多數氫化反應一樣,反應過程通常要予以催化,并且受反應過程中所用催化劑組成的強烈影響。典型的酯類氫化催化劑為還原銅和鋅的組合物(GB2,150,560和WO83/03409)或還原銅-亞鉻酸鹽組合物(US2,100,483;3,767,595和4,584,419)。如美國專利US2,109,844中所公開的那樣,可加入不同的助催化劑(鋇或鈣)。
美國專利US2,297,769;4,209,424;4,593,015和4,600,704,以及EP143,634均探討了銅基催化劑的具體還原活化方法。
EP143,634中報導了馬來酸二乙酯的氣相氫化。該氫化反應是用銅-亞鉻酸鹽催化劑,在170-190℃和約450磅/平方英寸(表壓)下進行的。其中公開了,為確保催化劑活性高,有必要控制催化劑的還原。該還原過程包括將母體催化劑(precursorcatalyst)迅速地直接加熱到最終還原溫度,并在整個反應期間,大致使溫度維持恒定。
本發明的一個目的在于,為含結合氧的有機化合物氫化作用,提供一種活化的銅基催化劑。
本發明的另一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生產具有活性和選擇性的催化劑的方法,和使用這種催化劑的氫化方法。其它目的可由本說明書所作的說明中看出。
一方面,本發明包括一種活性氫化催化劑組合物,該組合物通過在活化條件和有還原氣體存在下加熱,以還原含有鋁、銅和金屬X的氧化物均勻混合物母體催化劑而制成,其中X選自鎂、鋅、鈦、鋯、錫、鎳、鈷及其混合物,所述活化條件包括,使溫度從約40-75℃的起始溫度,逐漸升到約150-250℃的終點溫度。這種催化劑特別適用于催化酯類的汽相氫化,且通常適用于含結合氧的化合物催化氫化,在適宜的氫化條件下與之接觸時,將產生多種氫化產物如醇類。例如,本發明催化劑可用于馬來酸二乙酯的氫化,以生產特別含有諸如乙醇、四氫呋喃、1,4-丁二醇和γ-丁內酯之類所需產物的氫化產物混合物。
本發明所涉及的方法,可產生轉化率高,產物分布又可控制的催化劑。
可用于本發明方法的本發明催化劑,是一種由銅、鋁和某種金屬(X)組成的還原組合物,其中X選自鎂、鋅、鈦、鋯、錫、鎳、鈷及其混合物。該催化劑中Cu:Al:X的重量比,可大范圍變化。活性催化劑的元素重量比(Cu:Al:X),以一百份金屬計,約為10-801-3010-80。更佳的是,該催化劑含有約10-20%(重量)Al,其余為Cu和X。最佳的是,該催化劑中的金屬以100份計,其Cu:Al:X的重量比約為10-70∶15-20∶10-70。
控制催化劑母體的還原,可制得該催化劑,所述催化劑母體含有由銅、鋁和X的氧化物組成的大體上均勻的混合物。該催化劑母體可通過使水溶性鹽共沉淀,和/或按所要求的重量比混合銅、鋁和X的細碎氧化物來制取。其中以共沉淀的方式為好。所考慮到的水溶性鹽,包括銅和鋁的硫酸鹽和硝酸鹽。較佳的是各組分的硝酸鹽。例如,先使銅和鋁的硝酸鹽溶于水,然后加入最好呈細粉狀或膠體形態的二氧化鈦,形成漿狀物,這樣就可制備由銅、鋁和鈦組成的催化劑。然后,例如通過加入碳酸鈉,使銅和鋁從漿狀物中沉淀出來,便形成了催化劑沉淀物。將沉淀出來的催化劑在稍高的溫度如約80-120℃下干燥,并于約300-550℃下,在空氣中煅燒,形成含有銅、鋁和鈦的氧化物均勻混合物的催化劑母體。需要時,其它方法中可形成金屬鹽和/或金屬氧化物細密而基本均勻的混合物者,也可用來制備催化劑母體。
本發明的催化劑,是通過在還原氣氛下,逐漸升溫加熱已煅燒過的銅、鋁和X的混合物(即含有金屬氧化物的催化劑母體)來制備的,其中逐漸升溫,一般是從約40-75℃的起始溫度升至約150-250℃的最終還原溫度,較佳的是升至約160-220℃的最終還原溫度,而最佳是從約50℃的起始溫度升至約180℃的最終溫度。溫度通常通過提高還原氣氛的溫度來逐漸提高,確定的加熱速度約低于24℃/h(0.4℃/min),較佳加熱速度約為3-18℃/h(約0.05-0.3℃/min),而最佳速度約為3-6℃/h(約0.05-0.1℃/min)。通常,要選擇加熱速度及各種條件來制備高活性催化劑組合物,從而最大限度地提高氫化,例如形成醇類的效率。然而,在某些情況下,象在氫化雙酯如馬來酸二烴酯時可能遇到的情況下,則要求優化還原條件來制備一種催化劑,該催化劑能使一種或多種氫化產物的形成比其它產物更為有利。例如,在氫化馬來酸二乙酯時,可選擇還原條件來制取一種能使四氫呋喃或γ-丁內酯的形成比乙醇或1,4-丁二醇更為有利的催化劑。
加熱速度也應加以選擇,以便最大程度減少或避免可能在Cu-Al催化劑的還原期間產生的催化劑中放熱溫升。見US2,297,769;4,209,424;4,593,015和4,600,704,它們在此一并供參考。
按照本發明,將催化床的溫度變化速度同無任何放熱還原時所采用外部加熱措施(如加熱還原氣、環繞及/或貫穿催化床的電阻加熱器等)的加熱速度加以比較,便可監控還原過程,避免發生放熱。
需要時,也可采用例如通過結合使用在上面所確定范圍內的不同溫升速度而得的可變溫升速度,來制備本發明催化劑,例如,可通過先以0.06℃/h的速度升溫2小時,隨后以0.5℃/h的速度升溫3小時進一步還原,以此使母體催化劑還原。
除本領域公知的其它還原性氣體之外,典型的還原性氣體包括氫、一氧化碳及其混合物。還原性氣體可在約1-20大氣壓下供入,并可與某種惰性氣體混合供入。如果使用惰性氣體,還原性氣體與惰性氣體的體積比,可約為0.1∶20至約10∶1。適宜的惰性氣體特別包括氮、氬和甲烷。還原步驟中的氣時空速(GHSV)可在每小時約100至約100,000的范圍內。
還原周期的長短,取決于起始還原溫度、最終還原溫度和升溫速度。通常,母體催化劑的還原(活化)約經12-14小時的時間完成。所得的催化劑可用來催化含結合氧的有機化合物的氫化作用,特別是酯類的氫化作用,產生醇類和其它所希望的產物。
用本發明經過還原的Cu-Al催化劑,可使各種含結合氧的有機原料氫化。適宜的原料包括,(1)芳族和非芳族一元酸(每個羧基基團含多于一個碳原子的羧酸)的酯,如乙酸、丙酸、丁酸、辛酸、十二酸、癸酸、十四酸、十六酸、亞油酸、油酸、蓖麻油酸、硬脂酸、六氫化苯甲酸和六氫化甲苯甲酸的酯;(2)非芳族二元和多元酸酯,如六氫化鄰苯二甲酸、壬二酸、癸二酸、丁二酸、辛二酸、庚二酸、壬烷二甲酸、癸烷二甲酸、巴西基酸和己二酸的酯,十二烷二甲酸和十六烷二甲酸的酯;(3)羥酸、醛酸和酮酸的酯,如乳酸、蓖麻油酸、酒石酸和丙酮酸的酯;(4)酯類如上列各酯或脂肪如椰子油經皂化而產生的酯的混合物;(5)氫化芳香酸的酯;(6)草酸一烷基酯或草酸二烷基酯;(7)單酯、雙酯及其混合物;和(8)含2-22個碳原子的直鏈或支鏈、飽和或不飽和的醛。
宜用本發明催化方法進行氫化的單酯,通式為R1C(O)OR2,式中R1和R2可同可不同,并代表具有1個至約22個或更多個碳原子的脂族基。典型的單酯為乙酸甲酯、乙酸丁酯和丙酸甲酯。適宜的雙酯,通式為R3OC(O)R4C(O)OR5。R3和R5與上面R1和R2的定義相同。R4為兩個酯基間的接橋,且可為具有1個至約10個或更多個碳原子的飽和或不飽和烴基部分。可按本發明氫化的典型雙酯,包括伯醇或仲醇的含多達約16個或更多個碳原子的酯,如馬來酸二烴酯和丁二酸二烴酯。單酯和雙酯可分別氫化,或可一起氫化。
如上所述,本發明催化劑還可用于氫化多種含有2-22個碳原子的直鏈或支鏈、飽和或不飽和的醛。可用原料的范圍,僅由汽化高沸點醛類的可行性所限制。任何可汽化這種醛的技術,都有利于擴大用本發明催化劑進行氫化的原料范圍。適宜的醛包括飽和醛如乙醛、丙醛、異丁醛、正丁醛、異戊醛、已醛、異已醛、辛醛、正壬醛、正癸醛、十二醛、十三醛、十四醛、十五醛、棕櫚醛、硬脂醛,以及不飽和醛如丙烯醛、異丁烯醛、乙基丙烯醛、2-乙基-3-丙基丙烯醛、丁烯醛等等。所述的醛可為基本純凈態,或可與醛本身之外的一種或多種組分混合。此外,也可使用醛的混合物。
所用的醛或醛類混合物,可用羰基合成法制得。可以使用羰基合成法(即烯烴在催化劑存在下,同一氧化碳和氫進行的、將羰基加到烯基的一個碳原子上的反應)的部分或全部產物的混合物。當然,這種醛或醛類混合物,可通過羰基合成法之外的方法來制得,例如通過烯烴或飽和烴的氧化,或者通過醛醇縮合來獲得。本發明并不受任何具體醛或其它含結合氧化合物來源的限制。
按照本發明的方法,含結合氧的有機化合物汽態原料,在還原性氣體(例如含氫氣體)存在下,與氫化催化劑接觸。盡管可以使用基本純凈的氫,但在某些情況下,以將氫與其它對原料和催化劑具合乎要求惰性的氣體混合后供入反應中為好。適宜與氫混合的惰性氣體為氮、甲烷和氬。“含氫氣體”一詞既包括基本純凈的氫氣,也包括含氫的氣體混合物。
盡管反應區中氫的濃度要求并不嚴格,但通常相對于待氫化有機原料而言,氫應當超過化學計算量。氫與有機原料的摩爾比,通常約為5-400,且較佳約為10-200。
本發明方法最好以連續方式進行。在較佳的連續操作方法中,將有機原料或有機原料混合物按需要汽化,并在本發明催化劑存在下,于要求的溫度和壓力下使之與含氫氣體混合。
可將惰性稀釋劑如脂族烴,隨待氫化有機原料一起供入氫化反應器。適宜稀釋劑的例子是烷烴,如戊烷或已烷。酯與稀釋劑的體積比可隨反應器系統而變,但一般在約0.5-4之間。也可采用高于或低于這一范圍的其它比率。
本發明催化劑可便利地用在固定床、流化床、沸騰床或移動床的催化反應器中。較佳的是,將固定床用在裝有催化劑的細長管式反應器中,催化劑載在惰性接觸顆粒汽化段的下游。也可使用絕熱罐式反應器。在這種反應器中,反應熱會引起自反應器入口至其出口處反應溫度的長高。
氫化作用可在溫度約100-300℃,壓力約200-2,000磅/平方英寸(表壓),液時空速約0.1-10/h及氣時空速約1,000-50,000/h的條件下進行。較佳的是,反應在溫度120-260℃,壓力低于約600磅/平方英寸(表壓)及液時空速約0.1-4/h的條件下進行。由于必須使有機反應物原料和反應產物(一般為醇)保持汽態并高于其露點,故而所選擇的反應壓力,多少要受反應溫度、經受氫化的有機原料的性質和含氫氣體數量的影響。選定這些因素的最佳值,控制汽相工藝過程,是本領域現有普通技術水平范圍內的事情。氫化作用可分一段或多段進行。
本說明書中所用的液時空速(LHSV)是指,以液體狀態通過催化床中每單位體積催化劑的有機原料組分進料速度。在相應的定義中,氣時空速(GHSV)是指,在標準溫度和壓力下,供入催化床單位體積的所有氣體或蒸汽組分的體積料速度。
供本發明使用的適宜有機原料和處理步驟,在美國專利US2,079,414;4,032,458;4,172,961;4,112,245;4,584,419和4,762,817中均有說明,其內容在此一并供作參考。
下面給出實施例來闡明本發明。這些實施例并非旨在限制如后附的各權利要求所述的發明范圍。
實施例催化劑母體的制備本發明活性氫化催化劑的制備,是通過首先制備母體催化劑組合物來進行的。然后,在本發明的嚴格控制條件下,對該催化劑母體進行活化(還原)處理。
催化劑母體制備,可通過在25℃下,將硝酸銅、硝酸鋁和一種相容的X的水溶性鹽溶解在去離子水中來進行。將上述金屬鹽溶液和另外的碳酸鈉溶液分別加熱到約45-75℃。邊快速攪拌邊將碳酸鈉溶液迅速加到金屬鹽溶液中,以產生沉淀物。攪拌沉淀出來的混合物,同時使之冷至25℃。將沉淀物分離出來,用去離子水洗滌,在空氣中于稍高溫度如約80-120℃下干燥,然后在空氣中于約300-550℃下煅燒。將所得的含有氫化催化劑母體的物質壓成球丸,并粉碎成約30-40目的顆粒。顯然,如有需要,干燥步驟可與煅燒步驟結合進行。
例如,Cu(56):Al(16):Zn(28)的催化劑母體可以下述方式制備。在200ml去離子水(25℃)中溶解適量的Cu(NO3)2·3H2O、Al(NO3)3·H2O和Zn(NO3)2·6H2·H2O,制得第一種溶液(溶液A)。在100ml去離子水(25℃)中溶解Na2CO3(30g),制得第二種溶液(溶液B)。將溶液A和B加熱至60℃。然后,在快速攪拌下,將溶液B迅速加到溶液A中,產生沉淀物。將所得漿狀混合物攪拌約3小時,同時使之冷到25℃。分離出沉淀物,并用1000ml去離子水(25℃)洗滌。然后,使該沉淀物在空氣中,于100℃干燥18小時,并在空氣中于400℃煅燒2小時。將所得構成催化劑母體的物質壓成球丸,并粉碎成30-40目范圍的顆粒。
采用上述基本相同的方法,分別以適量的其它金屬取代鋅,制備用于下面實施例中的氫化催化劑母體。就Cu-Al-Ti催化劑母體來說,先將銅和鋁的硝酸鹽溶解于水,然后向該溶液中加入膠態TiO2,于是形成漿狀物。其它所有工藝步驟同上所述。
還原和氫化步驟然后,按本發明將以此方式制得的母體催化劑還原。除在下列實施例中另有說明外,都將0.5或1cm3的母體催化劑(未經還原)裝入不銹鋼反應管的后三分之一處。反應管為U型管形狀,該管的前三分之二處裝填惰性玻璃珠。該前段起氣體和液體的預熱器作用。在準備用來加熱四根反應管的加熱爐中,用1,800/h標準GHSV并含0.5%氫的氮氣流混合物,以0.05℃/min(3℃/h)至0.1℃/min(6℃/h)之間的加熱速度,將溫度從約50℃的起始溫度逐漸升至約180℃的終點溫度,使催化劑母體現用現活化。
一當還原活化完畢,就將氣流轉換成純氫氣,并將壓力和流速調節到所需的氫化條件。然后將酯連同稀釋劑(已烷)的液體進料速度調節到所需的流速。各實施例中,稀釋率一般為11(體積比)。由于有了預熱段,酯進料便蒸發,并以汽態與催化劑接觸。另外,除在各實施例中另有說明外,酯的氫化均在溫度220℃、壓力450磅/平方英寸(表壓)、LHSV0.6/h及GHSV15,000/h的條件下進行。
維持氫化反應條件20小時。在最后4小時期間,使反應器流出物通過一系列維持在0℃至-75℃、容有異丙醇的冷凝阱,以此收集氫化產物。使用30mm×0.32mm毛細管,以毛細管氣相色譜法分析產物。各實施例中均記錄各產物的重量百分數,產物不計異丙醇或惰性稀釋劑。
實施例1-12這些實施例表明,用來活化催化劑的方法可對催化劑的性能產生顯著影響。在實施例1、2、4、5和7-12中,母體催化劑在含有1%H2的氮氣還原氣氛下,以低而恒定的加熱速度加熱,使催化劑溫度在50-180℃范圍內逐漸上升。實施例3和6中的催化劑,是按EP143,634中對銅-亞鉻酸鹽催化劑所概述的步驟,活化母體催化劑而制得的。按照該EP中的方法,母體催化劑在含0.5%H2的氮氣氛下快速(10分鐘內)加熱至150℃,并在150℃保持22小時。
在活化(還原)過程中,催化劑加熱速度的變化,對催化劑性能的影響記錄在表1中。催化劑的元素重量比示于括號內。請注意,所記錄的時間,是在給定加熱速度下,歷經50-180℃溫度范圍所需的時間。
表1和伴隨后面各實施例的各表,都記錄了氫化產物流中各種組分的重量百分數,產物流中含有乙醇(EtOH)、四氫呋喃(THF)、丁醇(BuOH)、γ-丁內酯(g-BL)、1,4-丁二醇(BD)和丁二酸二乙酯(DES)。DES為氫化產物中不希望有的產物,其含量多少表示催化劑的活性大小。氫化產物中DES含量越低,表明催化劑的氫化活性越高。
以產物混合物中DES的量來衡量,按本發明活化的最理想催化劑,與采用恒溫還原的實施例3和6中的催化劑相比,可獲得更理想的產物混合物。
表1針對恒溫還原法,說明加熱速度對催化劑活性及選擇性的影響。相同加熱速度下,并非所有催化劑都達到其最佳活性和選擇性。對于給定的組成,僅需常規試驗便可確定最佳加熱速度。
實施例13-18表2中記錄了維持恒定還原加熱速度時,改變H2/N2的氣時空速對Cu-Al-X催化劑氫化活性的影響。
若不加控制,可以認為,還原反應放熱會促使反應進行得太快,從而對得到的還原催化劑的催化性能產生不利影響。
CuO+H2→Cu°+H2O+熱將數種催化劑以0.1℃/min(50-180℃)的速度還原,同時在600-5,400/h內改變1%H2/N2的GHSV。在標準操作(氫化)條件下,以馬來酸二乙酯作進料酯,來篩選還原過的催化劑,結果記錄于下面表2。
還原步驟中所用的氣體流速,看來以類似加熱速度的方式,對所得催化劑的活性產生影響。還原氣流速與加熱速度的優化結合,可由本領域普通專業人員以常規試驗來確定。
實施例19-38這些實施例記錄了按本發明還原(活化)的一系列Cu-Al-X催化劑的氫化性能。結果記錄于下面表3。制備多種Cu-Al-X催化劑,并予以篩選。將X=Ti、Zn和Mg的實施例記錄如下。采用的是標準還原條件和氫化條件。一般來說,在Al含量為10-20%(重量)時,得到具有特別活性的催化劑。注意,只要Al在10-20%(重量)范圍以內,無論Cu和X的含量如何,都具有特別高的活性(丁二酸二乙酯低于5%)。X=Mg+Zn和X=Mg+Ti的多種結合,也可制得活性氫化催化劑。
實施例39-58這些實施例說明用標準步驟制備的各種其它Cu-Al-X催化劑的氫化性能。將這些催化劑用于氫化馬來酸二乙酯。其結果記錄于下面表4。各實施例的氫化反應,都在220℃、450磅/平方英寸(表壓)、LHSV為0.6/h及GHSV為15,000/h的標準條件下進行。
實施例59-67在這些實施例中,將前面各實施例中不同組成的Cu-Al-X催化劑,用來氫化馬來酸二丁酯(DBM)。氫化反應在220℃、450磅/平方英寸(表壓)和GHSV為15,000/h的標準條件下進行。結果記錄于下面表5。
表5產物,%(重量)實施例催化劑 LHSV THF BuOH g-BL 1,4-BD DBM259Cu(27):Al(12):Ti(61)0.60.373.020.14.70.060Cu(56):Al(16):Mg(28)0.60.966.719.610.50.061Cu(27):Al(12):Ti(61)1.20.269.919.77.61.962Cu(72):Al(10):Ti(18)1.24.369.318.17.00.263Cu(56):Al(16):Mg(28)1.20.771.219.46.90.764Cu(48):Al(40):Ti(12)1.220.862.87.10.16.565Cu(51):Al(11):Ti(19):Mg(19)1.22.072.118.66.30.166Cu(56):Al(16):Mg(28)1.26.269.317.65.80.667 Cu(40):Al(30):Co(30) 1.2 7.4172.4 5.1 1.5 0.3注1在該次試驗中,正丙醇為11.5%(重量)。
2產物中未參加反應的馬來酸二丁酯(DBM)。
實施例68-72在這些實施例中,用不同Cu-Al-X催化劑使乙酸丁酯(BuOAc)氫化。在此情況下,所需的產物是由下面反應式所得的乙醇(EtOH)和正丁醇(BuOH)。
氫化反應在220℃、450磅/平方英寸(表壓)和GHSV為15,000/h的標準條件下進行。結果記錄于下面表6。
表6產物,%(重量)實施例催化劑LHSVEtOHBuOHBuOAc68Cu(56):Al(16):Mg(28)0.635.163.40.0769Cu(27):Al(12):Ti(61)0.635.163.40.0670Cu(27):Al(12):Ti(61)1.228.861.36.471Cu(72):Al(20):Ti(18)1.233.863.90.272Cu(56):Al(16):Zn(28)1.234.363.00.3注BuOAc為未反應的乙酸丁酯。
該結果表明,用本發明的Cu-Al-X催化劑,容易將單酯氫化成相應的醇。
實施例73-76在下面各實施例中,以不同氫化條件氫化馬來酸二乙酯,以檢驗Cu(27)Al(12)Ti(61)催化劑。各實施例中,催化劑都在標準還原條件下還原,這些條件包括,在50-180℃溫度范圍內逐漸升溫(速度為0.1℃/min)。氫化結果列于下面表7。
實施例77-80用標準步驟制備不同組成的Cu-Al-Zn催化劑,并在氫化馬來酸二乙酯時檢驗之。在各實施例中,氫化反應在包括220℃、450磅/平方英寸(表壓)和GHSV為15,000/h的標準條件下進行。結果見下面表8。
雖然本說明書中具體敘述了本發明某些特定具體實施方案,但由此可見,本領域專業人員會想到各種變動,并須明白,這樣的變動和變更必定包括在本申請的范圍和附后的權利要求書的實質和范圍之內。
權利要求
1.一種含有銅、鋁和金屬X的還原催化劑組合物,其中X選自鎂、鋅、鈦、鋯、錫、鎳、鈷及其混合物,所述催化劑的Cu∶Al∶X重量比在約10-80∶1-30∶10-80的范圍內,所述催化劑的制備方法包括在還原氣體存在下,在活化條件下加熱銅、鋁和X的氧化物混合物,使之還原,所述活化條件包括;使溫度以3-18℃/小時的速度從約40-75℃的起始溫度逐漸升至約150-250℃的終點溫度。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已在溫度以約3-6℃/小時的速度升高的條件下還原過。
3.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已在溫度從約50℃的起始溫度逐漸升高至約180℃的終點溫度的條件下還原過。
4.權利要求3所述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已在溫度以約3-6℃/小時的速度升高的條件下還原過。
5.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該組合物已結合使用不同升溫速度還原過。
6.一種活化含銅、鋁和金屬X的催化劑的方法,其中X選自鎂、鋅、鈦、鋯、錫、鎳和鈷,所述催化劑的Cu:Al:X重量比在約10-801-3010-80的范圍內,所述方法包括在還原氣體存在下,在活化條件下加熱銅、鋁和X的氧化物混合物,使之還原,所述活化條件包括使溫度以3-6℃/小時的速度從約40-75℃的起始溫度逐漸升至約150-250℃的終點溫度。
7.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溫度從約50℃的起始溫度升高至約180℃的終點溫度。
全文摘要
一種通過與含有銅、鋁和金屬(X)的共沉淀催化劑接觸,將進料氫化成其相應醇的方法,所述X選自鎂、鋅、鈦、鋯、錫、鎳、鈷及其混合物,所述催化劑已在還原過程中通過升溫予以還原。
文檔編號C07C29/149GK1105907SQ94116270
公開日1995年8月2日 申請日期1994年9月22日 優先權日1989年12月21日
發明者理查德·W·韋格曼, 戴維·R·布賴恩特 申請人:聯合碳化化學品及塑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