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切割裝置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切割裝置,包括底座、支架、切割機構、水平運動機構、傳動機構與控制器,底座包括工作平臺及設于工作平臺兩邊的側壁,側壁導軌;支撐板至少設有兩條滑道,切割機構的切割頭從一條滑道穿過支撐板,切割底盤連接水平運動機構,固定機構的固定桿一端連接豎直運動機構,另一端設有壓力傳感器A,滑道的兩端設有壓力傳感器B;工作平臺出料端的側壁設有一橫桿,橫桿的底面設有超聲探頭;控制器連接傳動機構、切割機構、水平運動機構、豎直運動機構、壓力傳感器A、壓力傳感器B與超聲探頭。本實用新型通過控制器與第一壓力傳感器、壓力傳感器B與光電傳感器的配合使用,實現了切割物品的自動固定與切割,結構簡單。
【專利說明】
一種切割裝置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屬于切割設備領域,尤其是涉及一種切割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隨著國內自動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自動化技術在切割機行業中也有了很大的體現,越來越多的數控技術應用于切割設備領域。隨著人力資源成本的逐年提高,越來越多的建材加工廠家開始對切割設備進行自動化改進,以取代人工。但是,行業中很多玻璃加工廠無力購買價格昂貴的大型切割儀器,而現有技術的小型切割設備無法實現全自動控制,無法滿足小型企業的需求。
【發明內容】
[0003]有鑒于此,本實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種新型切割機系統,以解決現有的小型切割機無法滿足小型企業對于低成本、全自動化的要求。
[0004]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0005]—種切割裝置,包括底座、支架、切割機構、水平運動機構、傳動機構與控制器,所述底座為U型,包括中間的工作平臺,所述工作平臺設有傳動機構,且工作平臺在平行于傳動方向的兩邊均設有兩側壁,所述側壁設有平行于傳動方向的導軌;
[0006]所述支架包括支撐板與設于支撐板四角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包括連接支撐板的第一部分與連接導軌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通過彈性機構相連;所述支撐板平行于工作平臺,支撐板至少設有兩條橫跨工作平臺的通孔滑道,所述切割機構包括切割頭與切割底盤,切割頭從一條滑道穿過支撐板,切割底盤位于支撐板上方,切割底盤連接沿滑道方向的水平運動機構,其他滑道設有固定機構,所述固定機構包括設于支撐板上方的豎直運動機構與設于支撐板下的固定桿,所述固定桿一端連接豎直運動機構,另一端設有壓力傳感器A,滑道的兩端設有壓力傳感器B;
[0007]工作平臺出料端的側壁設有一橫桿,所述橫桿的底面設有超聲探頭;
[0008]所述控制器連接傳動機構、切割機構、水平運動機構、豎直運動機構、壓力傳感器A、壓力傳感器B與超聲探頭。
[0009]進一步,所述導軌設有刻度。
[0010]進一步,所述支撐桿底部在平行于導軌橫截面的方向上的截面為T型。
[0011]進一步,所述水平運動機構為氣缸。
[0012]進一步,所述豎直運動機構為氣缸。
[0013]進一步,所述切割機構為氣體切割機,所述氣體切割機連接氣罐。
[0014]進一步,所述切割機構為電動切割機構。
[0015]進一步,所述滑道有三條,中間滑道設有切割機構,兩邊的滑道均設有豎直運動機構以及與豎直運動機構相連的固定桿。
[0016]進一步,所述固定桿朝向工作平臺的一端設有彈性墊,所述壓力傳感器A設于彈性墊與固定桿之間。
[0017]相對于現有技術,本實用新型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具有以下優勢:
[0018]通過控制器與第一壓力傳感器、壓力傳感器B與超聲探頭的配合使用,控制切割機構與各個傳動機構高效準確地工作,實現了切割物品的自動固定與切割,結構簡單、使用方便,成本低。
【附圖說明】
[0019]構成本實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本實用新型的示意性實施例及其說明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不當限定。在附圖中:
[0020]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帶有電動切割機構的新型切割裝置示意圖;
[0021]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所述的帶有氣體切割機構的新型切割裝置示意圖。
[0022]附圖標記說明:
[0023]11-工作平臺;12-側壁;121-導軌;13-橫桿;21-支撐板;211-滑道;22-支撐桿;221-彈性機構;3-切割機構;31-切割頭;32-氣罐;4-水平運動機構;51-豎直運動機構;52-固定桿;6-控制器;7-傳動機構。
【具體實施方式】
[0024]需要說明的是,在不沖突的情況下,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及實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組合。
[0025]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中心”、“縱向”、“橫向”、“上”、“下”、“前”、“后”、“左”、“右”、“豎直”、“水平”、“頂”、“底”、“內”、“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實用新型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隱含地包括一個或者更多個該特征。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說明,“多個”的含義是兩個或兩個以上。
[0026]在本實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說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安裝”、“相連”、“連接”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一體地連接;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通過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實用新型中的具體含義。
[0027]下面將參考附圖并結合實施例來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
[0028]—種切割裝置,包括底座、支架、切割機構3、水平運動機構4、傳動機構7與控制器6,所述底座為U型,包括中間的工作平臺11,所述工作平臺11設有傳動機構7,且工作平臺11在平行于傳動方向的兩邊均設有兩側壁12,所述側壁12設有平行于傳動方向的導軌121;
[0029]所述支架包括支撐板21與設于支撐板21四角的支撐桿22,所述支撐桿22包括連接支撐板21的第一部分與連接導軌121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通過彈性機構221相連,所述彈性機構221為彈簧;所述支撐板21平行于工作平臺11,支撐板21至少設有兩條橫跨工作平臺11的通孔滑道211,所述切割機構3包括切割頭31與切割底盤,切割頭31從一條滑道211穿過支撐板21,切割底盤位于支撐板21上方,切割底盤連接沿滑道211方向的水平運動機構4,其他滑道211設有固定機構,所述固定機構包括設于支撐板21上方的豎直運動機構51與設于支撐板21下的固定桿52,所述固定桿52—端連接豎直運動機構51,另一端設有壓力傳感器A,滑道211的兩端設有壓力傳感器B;
[0030]工作平臺11出料端的側壁12設有一橫桿13,所述橫桿13的底面設有超聲探頭;
[0031]所述控制器6連接傳動機構7、切割機構3、水平運動機構4、豎直運動機構51、壓力傳感器A、壓力傳感器B與超聲探頭。
[0032]優選地,所述導軌121設有刻度。
[0033]所述支撐桿22底部在平行于導軌121橫截面的方向上的截面為T型。
[0034]所述水平運動機構4為氣缸。
[0035]所述豎直運動機構51為氣缸。
[0036]所述切割機構3為氣體切割機,所述氣體切割機連接氣罐32。
[0037]所述切割機構3為電動切割機構3。
[0038]所述滑道211有三條,中間滑道211設有切割機構3,兩邊的滑道211均設有豎直運動機構51以及與豎直運動機構51相連的固定桿52。
[0039]所述固定桿52朝向工作平臺11的一端設有彈性墊,所述壓力傳感器A設于彈性墊與固定桿52之間。
[0040]工作過程:
[0041]根據導軌121上的刻度確定支架的位置,傳送帶傳輸待切割物品,當物品到達光電傳感器時,控制器6控制傳送帶停止傳動,豎直運動氣缸下降,固定桿52向下運動直至壓力傳感器A將感應信號傳至控制器6,固定桿52底部的橡膠彈性墊用于防止對待切割物品造成損壞,控制器6控制水平運動機構4推動切割機構3移動的同時進行切割,當切割機碰觸壓力傳感器B時,切割機構3停止運動,然后豎直傳動機構7將切割機構3抬起,同時升降氣缸回落,固定桿52的固定端升起,完成切割,控制器6控制傳送帶開始傳動,將切割完的物品送至下一裝置,當待切割物品邊沿再次到達光電傳感器時,控制器6接收超聲探頭發送的信號,然后控制第一傳動機構7停止運動,依次往復進行。
[0042]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
【主權項】
1.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支架、切割機構、水平運動機構、傳動機構與控制器,所述底座為U型,包括中間的工作平臺,所述工作平臺設有傳動機構,且工作平臺在平行于傳動方向的兩邊均設有兩側壁,所述側壁設有平行于傳動方向的導軌; 所述支架包括支撐板與設于支撐板四角的支撐桿,所述支撐桿包括連接支撐板的第一部分與連接導軌的第二部分,所述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通過彈性機構相連;所述支撐板平行于工作平臺,支撐板至少設有兩條橫跨工作平臺的通孔滑道,所述切割機構包括切割頭與切割底盤,切割頭從一條滑道穿過支撐板,切割底盤位于支撐板上方,切割底盤連接沿滑道方向的水平運動機構,其他滑道設有固定機構,所述固定機構包括設于支撐板上方的豎直運動機構與設于支撐板下的固定桿,所述固定桿一端連接豎直運動機構,另一端設有壓力傳感器A,滑道的兩端設有壓力傳感器B; 工作平臺出料端的側壁設有一橫桿,所述橫桿的底面設有超聲探頭; 所述控制器連接傳動機構、切割機構、水平運動機構、豎直運動機構、壓力傳感器A、壓力傳感器B與超聲探頭。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軌設有刻度。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底部在平行于導軌橫截面的方向上的截面為T型。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運動機構為氣缸。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豎直運動機構為氣缸。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機構為氣體切割機,所述氣體切割機連接氣罐。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機構為電動切割機構。8.根據權利要求1-7任一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滑道有三條,中間滑道設有切割機構,兩邊的滑道均設有豎直運動機構以及與豎直運動機構相連的固定桿。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桿朝向工作平臺的一端設有彈性墊,所述壓力傳感器A設于彈性墊與固定桿之間。
【文檔編號】C03B33/037GK205528420SQ201521141091
【公開日】2016年8月31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31日
【發明人】魯杰
【申請人】天津市金丞泰節能建材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