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 本發明涉及肥料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
【背景技術】
[0002]肥料,是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營養元素,改善土壤性質、提高土壤肥力水平的一類物質。農業生產的物質基礎之一。中國早在西周時就已知道田間雜草在腐爛以后,有促進黍稷生長的作用。《齊民要術》中詳細介紹了種植綠肥的方法以及豆科作物同禾本科作物輪作的方法等;還提到了用作物莖桿與牛糞尿混合,經過踐踏和堆制而成肥料的方法。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主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能防止全蝕病的危害,保證種植物的穩定性。
[0004]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采用的一個技術方案是:提供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該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0-100份、萘乙酸鈉15-25份、桂枝10-20份、胺鮮酯5-10份、聚天冬氨酸5-10份、海藻5-10份、蚌花10-22份、莪術10-20份、膽星5_10份、狗脊20-30份和沙棘5-10份。
[0005]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5-100份、萘乙酸鈉17-25份、桂枝15-20份、胺鮮酯7_10份、聚天冬氨酸7_10份、海藻7-10份、蚌花15-22份、莪術14-20份、膽星7_10份、狗脊25-30份和沙棘6_10份。
[0006]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7份、萘乙酸鈉20份、桂枝17份、胺鮮酯8份、聚天冬氨酸9份、海藻8份、蚌花20份、莪術17份、膽星8份、狗脊27份和沙棘8份。
[0007]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本發明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能防止全蝕病的危害,保證種植物的穩定性。
【具體實施方式】
[0008]下面將對本發明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是本發明的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發明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發明保護的范圍。
[0009]本發明實施例包括:提供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該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0-100份、萘乙酸鈉15-25份、桂枝10-20份、胺鮮酯5_10份、聚天冬氨酸5_10份、海藻5-10份、蚌花10-22份、莪術10-20份、膽星5_10份、狗脊20-30份和沙棘5_10份。
[0010]另外,該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5-100份、萘乙酸鈉17-25份、桂枝15-20份、胺鮮酯7-10份、聚天冬氨酸7-10份、海藻7-10份、蚌花15-22份、莪術
14-20份、膽星7-10份、狗脊25-30份和沙棘6_10份。
[0011]另外,該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7份、萘乙酸鈉20份、桂枝17份、胺鮮酯8份、聚天冬氨酸9份、海藻8份、蚌花20份、莪術17份、膽星8份、狗脊27份和沙棘8份。
[0012]本發明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能防止全蝕病的危害,保證種植物的穩定性。
[0013]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發明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發明說明書內容所作的等效結構或等效流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它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發明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其特征在于,該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0-100份、萘乙酸鈉15-25份、桂枝10-20份、胺鮮酯5_10份、聚天冬氨酸5_10份、海藻5-10份、蚌花10-22份、莪術10-20份、膽星5_10份、狗脊20-30份和沙棘5_10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全蝕病的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5-100份、萘乙酸鈉17-25份、桂枝15-20份、胺鮮酯7_10份、聚天冬氨酸7-10份、海藻7-10份、蚌花15-22份、莪術14-20份、膽星7_10份、狗脊25-30份和沙棘6-10份。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防全蝕病的肥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7份、萘乙酸鈉20份、桂枝17份、胺鮮酯8份、聚天冬氨酸9份、海藻8份、蚌花20份、莪術17份、膽星8份、狗脊27份和沙棘8份。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該肥料的主要成分的重量配比為:原始肥料90-100份、萘乙酸鈉15-25份、桂枝10-20份、胺鮮酯5-10份、聚天冬氨酸5-10份、海藻5-10份、蚌花10-22份、莪術10-20份、膽星5-10份、狗脊20-30份和沙棘5-10份。通過上述方式,本發明一種防全蝕病的肥料,能防止全蝕病的危害,保證種植物的穩定性。
【IPC分類】C05G3/00
【公開號】CN105384514
【申請號】CN201510756596
【發明人】陶惠鳳
【申請人】無錫市路華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3月9日
【申請日】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