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直刮刀1_2_2靠近螺旋刮刀1-2-1的一側比另一側長。
[0020]進一步的,上述固定架1-1-4上設有兩條長臂1-1-5,兩條長臂1-1-5的尾端都有一個圓孔1-1-6,圓孔1-1-6通過軸銷連接行走裝置4,以形成可以旋轉的關節。
[0021]進一步的,上述操控裝置2的外側是駕駛室2-1,駕駛室2-1的內部由方向操控裝置2-2、座椅2-3、液壓閥2-4組成;操控裝置2控制側拋機的行走方向及速度,還通過液壓閥2-3控制液壓馬達1-4的轉動、控制物料側拋裝置I的升降;動力裝置3提供側拋機翻拋、行走及一切的動力,是發動機驅動液壓栗或是用電動機驅動液壓栗。
[0022]進一步的,上述行走裝置4的前方有兩個驅動輪4-1通過橋4-2連接,主機架4_3的一端安裝在橋4-2上,另一端安裝在轉向輪4-4上,橋4-2的中間是差速器,連接于行走液壓馬達。
[0023]在圖7中滾筒1-2的軸心線與水平地面呈7度的夾角,在圖8中滾筒1_2的軸心線與驅動輪4-1軸心線呈30度夾角,在圖4中滾筒1-2的軸心線與水平地面呈4度的夾角。
[0024]本發明物料側拋機的側拋方法,所述側拋機包括設在機體前端的物料側拋裝置1、位于機體后上方的動力裝置3、位于機體后下方的行走裝置4,以及位于中上方的操控裝置2 ;所述物料側拋裝置I包括機架1-1、滾筒1-2、帶座軸承1-3、液壓馬達1-4、聯軸器1_5 ;其中機架1-1的一側是聚料板1-1-1,另一側是固定板1-1-2,底部有鏟料板1-1-3,這三塊板通過后側的固定架1-1-4連接,聚料板1-1-1的上方安裝有變向擋板1-1-7,液壓馬達1-4安裝在聚料板1-1-1上,液壓馬達1-4的輸出軸通過聯軸器1-5與滾筒1-2的一側相連,滾筒1-2的另一側通過帶座軸承1-3連接在固定板1-1-2上;滾筒1-2的外圓靠近聚料板
1-1-1的一側設有3片以上的螺旋刮刀1-2-1,遠離聚料板1-1-1的一側有3片以上的直刮刀1-2-2,直刮刀1-2-2靠近螺旋刮刀1-2-1的一側比另一側長;工作時行走裝置驅動物料側拋裝置前行,同時液壓馬達1-4收到動力裝置3的液壓動力,輸出軸轉動驅動滾筒1-2轉動,滾筒1-2外圓的螺旋刮刀1-2-1和直刮刀1-2-2 —起轉動,當高速旋轉的滾筒上的刀片遇到物料時,物料被拋起,滾筒上直刮刀1-2-2靠近螺旋刮刀1-2-1的一側比另一側長,在轉速相同的時候,直刮刀刀片短的相對刀片長的對物料的翻拋距離較短,因此物料被落到相同的地點,落到側拋機一側形成新堆型;當高速旋轉的滾筒1-2前端的螺旋刮刀1-2-1遇到物料時,物料的一部分被擠到直刮刀1-2-2的一側被拋起,另一部分被拋起打到變向擋板1-1-5上,在變向擋板1-1-5的反向作用力下改變物料的方向,由于螺旋刮刀1-2-1的刀片更長,對物料的拋出的距離更遠,所以物料也落到相同的著陸點上組成新的堆型。
[0025]本發明的顯著優點:
一、傳統的翻堆機滾筒是安裝在前后輪之間或履帶之間,而本發明側拋機滾筒是安裝在輪胎或履帶的外面(前面);
二、傳統的翻堆機滾筒垂直于輪胎或履帶,而本發明側拋機滾筒是非垂直于輪胎或履帶; 三、傳統的翻堆機將物料直接往后翻的,而本發明側拋機是往一側拋;
四、傳統的翻堆機滾筒上的刀片是等長的,而本發明側拋機滾筒上的刀片的一側比另一側長20 _米以上;
五、傳統的翻堆機滾筒上的刀片底部沒有板,而本發明側拋機滾筒上的刀片底部設有板;
六、本發明側拋機滾筒的上方的一側有用于改變方向的板。
[0026]此外,本發明重點在于翻拋裝置,而其它的各個裝置都和常規沒區別,甚至都可以用到叉車、鏟車來改裝,只要把翻拋裝置安裝在叉車、鏟車的前端,再將叉車、鏟車的液壓動力連接到翻拋裝置便可工作。
[0027]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凡依本發明申請專利范圍所做到變化與修飾都應屬本發明的涵蓋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物料側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1-1)、滾筒(1-2)、帶座軸承(1-3)、液壓馬達(1-4)、聯軸器(1-5);其中機架(1-1)的一側是聚料板(1-1-1),另一側是固定板(1-1-2),底部有鏟料板(1-1-3),這三塊板通過后側的固定架(1-1-4)連接,聚料板(1-1-1)的上方安裝有變向擋板(1-1-7),液壓馬達(1-4)安裝在聚料板(1-1-1)上,液壓馬達(1-4)的輸出軸通過聯軸器(1-5)與滾筒(1-2)的一側相連,滾筒(1-2)的另一側通過帶座軸承(1-3)連接在固定板(1-1-2)上;滾筒(1-2)的外圓靠近聚料板(1-1-1)的一側設有3片以上的螺旋刮刀(1-2-1),遠離聚料板(1-1-1)的 一側有3片以上的直刮刀(1-2-2),直刮刀(1-2-2)靠近螺旋刮刀(1-2-1)的一側比另一側長。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物料側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1-4)上設有兩條長臂(1-1-5),兩條長臂(1-1-5)的尾端都有一個圓孔(1-1-6),以通過軸銷連接行走裝置(4),形成可以旋轉的關節。3.一種物料側拋機,其特征在于:包括設在機體前端的物料側拋裝置(I)、位于機體后上方的動力裝置(3)、位于機體后下方的行走裝置(4),以及位于中上方的操控裝置(2);所述物料側拋裝置(I)包括機架(1-1)、滾筒(1-2)、帶座軸承(1-3)、液壓馬達(1-4)、聯軸器(1-5);其中機架(1-1)的一側是聚料板(1-1-1 ),另一側是固定板(1-1-2),底部有I產料板(1-1-3),這三塊板通過后側的固定架(1-1-4)連接,聚料板(1-1-1)的上方安裝有變向擋板(1-1-7),液壓馬達(1-4)安裝在聚料板(1-1-1)上,液壓馬達(1-4)的輸出軸通過聯軸器(1-5)與滾筒(1-2)的一側相連,滾筒(1-2)的另一側通過帶座軸承(1-3)連接在固定板(1-1-2)上;滾筒(1-2)的外圓靠近聚料板(1-1-1)的一側設有3片以上的螺旋刮刀(1-2-1), 遠離聚料板(1-1-1)的一側有3片以上的直刮刀(1-2-2),直刮刀(1-2-2)靠近螺旋刮刀(1-2-1)的一側比另一側長。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料側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架(1-1-4)上設有兩條長臂(1-1-5),兩條長臂(1-1-5)的尾端都有一個圓孔(1-1-6),圓孔(1-1-6)通過軸銷連接行走裝置(4),以形成可以旋轉的關節。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料側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操控裝置(2)的外側是駕駛室(2-1),駕駛室(2-1)的內部由方向操控裝置(2-2)、座椅(2-3)、液壓閥(2-4)組成;操控裝置(2)控制側拋機的行走方向及速度,還通過液壓閥(2-3)控制液壓馬達(1-4)的轉動、控制物料側拋裝置(I)的升降;動力裝置(3)提供側拋機側拋、行走及一切的動力,是發動機驅動液壓栗或是用電動機驅動液壓栗。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料側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行走裝置(4)的前方有兩個驅動輪(4-1)通過橋(4-2 )連接,主機架(4-3 )的一端安裝在橋(4-2 )上,另一端安裝在轉向輪(4-4)上,橋(4-2)的中間是差速器(4-2-1 ),連接于行走液壓馬達。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物料側拋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滾筒的軸心線與非垂直于輪胎或履帶。8.一種如權利要求3所述物料側拋機的側拋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側拋機包括設在機體前端的物料側拋裝置(I)、位于機體后上方的動力裝置(3)、位于機體后下方的行走裝置(4),以及位于中上方的操控裝置(2);所述物料側拋裝置(I)包括機架(1-1)、滾筒(1-2)、帶座軸承(1-3)、液壓馬達(1-4)、聯軸器(1-5);其中機架(1-1)的一側是聚料板(1-1-1),另一側是固定板(1-1-2),底部有鏟料板(1-1-3),這三塊板通過后側的固定架(1-1-4)連接,聚料板(1-1-1)的上方安裝有變向擋板(1-1-7),液壓馬達(1-4)安裝在聚料板(1-1-1)上,液壓馬達(1-4)的輸出軸通過聯軸器(1-5)與滾筒(1-2)的一側相連,滾筒(1-2)的另一側通過帶座軸承(1-3)連接在固定板(1-1-2)上;滾筒(1-2)的外圓靠近聚料板(1-1-1)的一側設有3片以上的螺旋刮刀(1-2-1),遠離聚料板(1-1-1)的 一側有3片以上的直刮刀(1-2-2),直刮刀(1-2-2)靠近螺旋刮刀(1-2-1)的一側比另一側長;工作時行走裝置驅動物料側拋裝置前行,同時液壓馬達(1-4)收到動力裝置(3)的液壓動力,輸出軸轉動驅動滾筒(1-2)轉動,滾筒(1-2)外圓的螺旋刮刀(1-2-1)和直刮刀(1-2-2) 一起轉動,當高速旋轉的滾筒上的刀片遇到物料時,物料被拋起,滾筒上直刮刀(1-2-2)靠近螺旋刮刀(1-2-1)的一側比另一側長,在轉速相同的時候,直刮刀刀片短的相對刀片長的對物料的翻拋距離較短,因此物料被落到相同的地點,落到側拋機一側形成新堆型;當高速旋轉的滾筒(1-2)前端的螺旋刮刀(1-2-1)遇到物料時,物料的一部分被擠到直刮刀(1-2-2)的一側被拋起,另一部分被拋起打到變向擋板(1-1-5)上,在變向擋板(1-1-5)的反向作用力下改變物料的方向,由于螺旋刮刀(1-2-1)的刀片更長,對物料的拋出的距離更遠,所以物料也落到相同的著陸點上組成新的堆型。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物料側拋裝置、側拋機及其側拋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機架、滾筒、帶座軸承、液壓馬達、聯軸器;其中機架的一側是聚料板,另一側是固定板,底部有鏟料板,這三塊板通過后側的固定架連接,聚料板的上方安裝有變向擋板,液壓馬達安裝在聚料板上,液壓馬達的輸出軸通過聯軸器與滾筒的一側相連,滾筒的另一側通過帶座軸承連接在固定板上;滾筒的外圓靠近聚料板的一側設有3片以上的螺旋刮刀,遠離聚料板的一側有3片以上的直刮刀,直刮刀靠近螺旋刮刀的一側比另一側長。本發明能夠完全徹底翻堆。
【IPC分類】C05F17/02, C05F9/02
【公開號】CN105060966
【申請號】CN201510445019
【發明人】賴起兵
【申請人】福鼎市正工機械設備制造廠
【公開日】2015年11月18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