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無氯酸鹽和高氯酸鹽的煙火爆響劑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一種煙花爆竹產品中使用的煙火爆響劑。
背景技術:
煙火爆響劑一般由氧化劑、可燃劑、密度調節劑等復配而成,現有煙火爆響劑的氧化劑通常為氯酸鉀或高氯酸鉀或高氯酸鉀與硝酸鋇混合,再復配上可燃劑硫磺、可燃鋁粉,密度調節劑膨脹珍珠巖粉,這種配方安全隱患很大,氯酸鉀熔點較低,僅356℃,受強烈沖擊即可爆炸,本身具有撞擊作用感度,對摩擦較為敏感,與可燃劑硫磺、硫化銻混合后敏感度增加,危險性很大,受日光照射容易分解,生成極不穩定的亞氯酸鉀和吸濕性強的氯化鉀;亞氯酸鉀與酸類、硫化物和有機物混合,幾乎立即自燃或自爆。故在生產、貯運等過程中經常發生燃燒或爆炸,極易釀成安全事故;高氯酸鉀也由于其敏感性,同樣也是安全事故的來源。它的熔點高,為610℃,加入爆響劑后很容易形成高氯酸根的殘留物,最近美國一位環保學者發表了《煙花工業中高氯酸鹽在環境污染中的作用》的文章,明確指出高氯酸鹽已對飲用水源構成新的威脅,它的破壞主要在于對甲狀腺所起的作用以及破壞新陳代謝中所需荷爾蒙的產生,已在美國引起了強烈的關注。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安全性好、藥物相容性好、在生產和燃放過程中可以減少對周圍環境及大氣的污染、使用方便的不含氯酸鹽和高氯酸鹽的新型煙火爆響劑。
本發明的爆響劑包含復合氧化劑、可燃劑硫磺、易燃鋁粉、密度調節劑膨脹珍珠巖粉,其特征在于復合氧化劑由以下組分及重量份組成硝酸鉀10-50,硝酸鋇50-90,高錳酸鉀0-25。
復合氧化劑與可燃劑的配比應根據不同的產品進行調整;一般復合氧化劑∶可燃劑=0.7-1.6∶1根據某些產品的要求在可燃劑中還可加入一定量的杉木炭或硫化銻中的一種或兩種。
另外還加有酸堿調節劑硼酸,鈍感劑氧化鎂或硬脂酸;經研究本爆響劑的PH值在5-9范圍內,水份少于1.0%,吸濕率小于2.0%,熱安定性在(75±2)℃和零下25-35℃條件下、48小時無分解現象,摩擦感度小于60%,撞擊感度小于50%,產品跌落試驗、殉爆試驗均不燃爆,其燒成率;對B類爆竹(單個產品藥量在2克以下)大于90%;對c類爆竹(單個產品藥量在0.5克以下)大于85%。聲級小于140分貝,接火性強,對引火線無特殊要求,本產品可適于B類、C類多種爆竹產品和部分禮花產品。
這種爆響劑中不含氯酸鹽和高氯酸鹽,也不含砷化合物、汞化合物、鉛化合物、沒食子酸、苦味酸、鎂粉、磷、六氯代苯等國家禁用的藥物,安全性能大大提高,藥物安全性能符合國家標準,安全系數高于氯酸鹽或高氯酸鹽的組合配方,也避免了高氯酸鹽對飲用水源構成的威脅,對燃放環境和人體健康有利,由于不含價格昂貴的高氯酸鉀,生產工藝簡單,原料來源廣泛,簡化了多種原料、多種渠道、分散采購、配料等工序,降低了綜合成本,可實現原材料專業化、集約化生產。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復合氧化劑的配制復合氧化劑配方一硝酸鉀40%,硝酸鋇60%(重量比);復合氧化劑配方二硝酸鉀15%,硝酸鋇80%、高錳酸鉀5%(重量比);復合氧化劑配方三硝酸鉀30%,硝酸鋇60%、高錳酸鉀10%(重量比);復合氧化劑配方四硝酸鉀25%,硝酸鋇50%、高錳酸鉀、25%(重量比)。
實施例2適用于C類爆竹部分產品的爆響劑配方一的復合氧化劑490克,硫磺170克,易燃鋁粉210克,膨脹珍珠巖粉105克,硼酸4.5克,氧化鎂1-2克,即可用于爆竹裝藥,與氧化劑為氯酸鉀或高氯酸鉀或高氯酸鉀與硝酸鋇混合的爆響劑比較效果相同或相近。
實施例3適用于C類爆竹部分產品的爆響劑配方二的復合氧化劑765克,杉木炭55克,硫磺200克,易燃鋁粉250克,膨脹珍珠巖粉50克,硼酸5克,氧化鎂1-2克。與氧化劑為氯酸鉀或高氯酸鉀或高氯酸鉀與硝酸鋇混合的爆響劑比較效果相同或相近。
實施例4適用于C類爆竹部分產品的爆響劑配方三的復合氧化劑625克,硫磺200克,硫化銻50克,易燃鋁粉250克,膨脹珍珠巖粉50克,硼酸4克,硬脂酸1-2克。與氧化劑為氯酸鉀或高氯酸鉀或高氯酸鉀與硝酸鋇混合的爆響劑比較效果相同或相近。
實施例5適用于B、C類部分爆竹產品和禮花產品的爆響劑配方四的復合氧化劑610克,硫磺375克,易燃鋁粉250克,膨脹珍珠巖粉50克,硼酸4克,氧化鎂1-2克。與氧化劑為氯酸鉀或高氯酸鉀或高氯酸鉀與硝酸鋇混合的爆響劑比較效果相同或相近。
實施例6適用于C類爆竹部分產品的爆響劑配方四的復合氧化劑610克,硫磺250克,易燃鋁粉250克,膨脹珍珠巖粉50克,硼酸4克,氧化鎂1-2克。與氧化劑為氯酸鉀或高氯酸鉀或高氯酸鉀與硝酸鋇混合的爆響劑比較效果相同或相近。
權利要求
1.一種無氯酸鹽和高氯酸鹽的煙火爆響劑,包含復合氧化劑,可燃劑,其特征在于爆響劑中的復合氧化劑由以下組分及重量份組成硝酸鉀10-50,硝酸鋇50-90。
2.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煙火爆響劑,其特征在于復合氧化劑中還包含高錳酸鉀0-25。
3.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煙火爆響劑,其特征在于復合氧化劑∶可燃劑=0.7-1.6∶1。
4.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煙火爆響劑,其特征在于可燃劑中有杉木炭或硫化銻中的一種或兩種。
5.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高氯酸鹽的煙火爆響劑,其特征在于還包含有酸堿調節劑硼酸。
6.根據權利要求
1所述的煙火爆響劑,其特征在于還有鈍感劑氧化鎂或硬脂酸。
專利摘要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無氯酸鹽和高氯酸鹽的煙火爆響劑,包含復合氧化劑、可燃劑硫磺、易燃鋁粉、密度調節劑,其特征在于爆響劑中的復合氧化劑由以下組分及重量份組成硝酸鉀10-50,硝酸鋇50-90,高錳酸鉀0-25。另外還加有酸堿調節劑硼酸,鈍感劑氧化鎂或硬脂酸。本爆響劑熱安定性在(75±2)℃和零下25-35℃條件下,48小時無分解現象,摩擦感度小于60%,撞擊感度小于50%,產品跌落試驗、殉爆試驗均不燃爆,接火性強,對引火線無特殊要求,可適于B類、C類多種爆竹產品和部分禮花產品。
文檔編號C06B31/00GKCN1640856SQ200410022824
公開日2005年7月20日 申請日期2004年1月12日
發明者劉青春, 劉天水, 劉鳳英 申請人:劉青春導出引文BiBTeX, EndNote, Ref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