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屬于建筑材料領域,特別涉及一種高強保溫建筑板材。
背景技術:
目前,在建筑領域中,通常以紅磚、多孔磚、空心磚等作為筑墻的主體材料;紅磚、多孔磚、空心磚等多以粘土、頁巖、煤矸石作為原料粉碎后在高溫條件下燒制而成;將磚塊規劃堆砌后,再外加水泥固定成型,就形成了建筑物的墻體;但是,這種傳統原料本身不具備保溫效果,導致砌成的墻體保溫較差,而為了達到房屋墻體的保溫,需要在墻體的表面再單獨外加一層保溫隔熱層才能使得墻體具有保溫的效果,但是,外加單獨的隔熱層不但增加了建筑施工繁雜,勞動力施工強度增大,而且還形成了原料的浪費。
針對上述現象,專利cn103073262b公開了一種建筑板材,其組份包括:鎂質膠凝材料70-90份、農作物秸稈粉末6-10份、粉煤灰空心微珠6-10份、玻璃纖維2-4份,具體的,按重量份數計,包括:鎂質膠凝材料80份、農作物秸稈粉末8份、粉煤灰空心微珠8份、玻璃纖維2份;本發明還公開了一種該建筑板材的制作方法,包括制成鎂質膠凝材料溶液;將粉煤灰空心微珠和農作物秸稈粉末加入到所述鎂質膠凝材料中,均勻攪拌后倒入磨具;得到初成品;對所述初成品植入玻璃纖維固化成型,得到成品。該建筑板材的配方組成中,由于粉煤灰空心微珠其自身結構組成的特殊性,與多種原料混合之后就可以使得制成的板材本身具有多種微小的細孔,因而,該建筑板材具有保溫的作用;但其由于其較為單一的組成成分,制備的建筑板材的性能較差,不能滿足實際生產和應用。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提供一種具有高強度且具有保溫性能的建筑板材。
為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發明的技術方案為:一種高強保溫建筑板材,其創新點在于:其組分包括:按重量份數計,鎂質膠凝材料80-100份、農作物秸稈粉末8-12份、粉煤灰空心微珠6-10份、玻璃纖維3-5份、鈦酸鎂11-15份、鈦酸鈣5-8份、聚苯乙烯5-11份、丙酸丁酯15-21份和石英砂15-19份;其中,所述鎂質膠凝材料的粒徑為70-80微米;在所述鎂質膠凝材料中,包括氯化鎂和氧化鎂,且所述氯化鎂和所述氧化鎂的重量比例在5/6-5/3之間進一步地,所述農作物秸稈粉末的粒徑≤260微米;其水分含量≤10%;所述農作物秸稈粉末的雜質含量≤10%。
進一步地,所述粉煤灰空心微珠的硅含量≥40%,且所述粉煤灰空心微珠的粒徑≤800微米。
本發明的優點在于:本發明的建筑板材,在本配方中,鎂質膠凝材料為本配方的主要原料,鎂質膠凝材料主要起到粘合和固化的作用,當所有的原料混合之后鎂質膠凝材料可以將各組份粘合并且易于固化,是制成板材制成作用的主要貢獻因素,此外,由于農作物秸稈粉末可以起到填充和連筋的作用,成型之后,其可以有效的改變板材結構體的裂痕和密度,從而具有防震堅固的特點;粉煤灰空心微珠是從粉煤灰中篩選出來的玻璃微珠,其多以微小的空心環形顆粒存在,應用到本配方中后,由于粉煤灰空心微珠其自身結構組成的特殊性,與多種原料混合之后就可以使得制成的建筑板材本身具有多種微小的細孔,進而其建筑板材具有保溫隔熱的作用;此外,該配方中,加入了一些增強組分,使得本發明的建筑板材還具有非常好的抗壓強度和抗折強度,抗壓強度達到了15mpa以上,抗折強度達到了14mpa以上,提高了常規的建筑板材的抗壓強度和抗折強度,解決了常規的建筑板材的強度較低的問題。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的實施例可以使本專業的技術人員更全面地理解本發明,但并不因此將本發明限制在所述的實施例范圍之中。
實施例1
本實施例建筑板材,其組分包括:按重量份數計,鎂質膠凝材料80份、農作物秸稈粉末12份、粉煤灰空心微珠10份、玻璃纖維5份、鈦酸鎂15份、鈦酸鈣8份、聚苯乙烯11份、丙酸丁酯21份和石英砂19份;其中,所述鎂質膠凝材料的粒徑為70-80微米;在所述鎂質膠凝材料中,包括氯化鎂和氧化鎂,且所述氯化鎂和所述氧化鎂的重量比例在5/6-5/3之間;所述農作物秸稈粉末的粒徑≤260微米;其水分含量≤10%;所述農作物秸稈粉末的雜質含量≤10%;所述粉煤灰空心微珠的硅含量≥40%,且所述粉煤灰空心微珠的粒徑≤800微米。
實施例2
本實施例建筑板材,其組分包括:按重量份數計,鎂質膠凝材料100份、農作物秸稈粉末8份、粉煤灰空心微珠6份、玻璃纖維3份、鈦酸鎂11份、鈦酸鈣5份、聚苯乙烯5份、丙酸丁酯15份和石英砂15份;其中,所述鎂質膠凝材料的粒徑為70微米;在所述鎂質膠凝材料中,包括氯化鎂和氧化鎂,且所述氯化鎂和所述氧化鎂的重量比例在5/6-5/3之間;所述農作物秸稈粉末的粒徑≤260微米;其水分含量≤10%;所述農作物秸稈粉末的雜質含量≤10%;所述粉煤灰空心微珠的硅含量≥40%,且所述粉煤灰空心微珠的粒徑≤800微米。
實施例3
本實施例建筑板材,其組分包括:按重量份數計,鎂質膠凝材料90份、農作物秸稈粉末10份、粉煤灰空心微珠8份、玻璃纖維4份、鈦酸鎂13份、鈦酸鈣7份、聚苯乙烯8份、丙酸丁酯18份和石英砂17份;其中,所述鎂質膠凝材料的粒徑為70-80微米;在所述鎂質膠凝材料中,包括氯化鎂和氧化鎂,且所述氯化鎂和所述氧化鎂的重量比例在5/6-5/3之間;所述農作物秸稈粉末的粒徑≤260微米;其水分含量≤10%;所述農作物秸稈粉末的雜質含量≤10%;所述粉煤灰空心微珠的硅含量≥40%,且所述粉煤灰空心微珠的粒徑≤800微米。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以及本發明的優點。本行業的技術人員應該了解,本發明不受上述實施例的限制,上述實施例和說明書中描述的只是說明本發明的原理,在不脫離本發明精神和范圍的前提下,本發明還會有各種變化和改進,這些變化和改進都落入要求保護的本發明范圍內。本發明要求保護范圍由所附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