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高效全方位拋光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 ]本實用新型設置木材加工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高效全方位拋光機。
【背景技術】
[0002]在木材加工過程中,需要對木材進行裁切、雕花等工序,在木材表面會留下許多毛刺、飛邊,因此需要對木材表面進行拋光處理。木材拋光機正是用于對木材表面進行拋光處理的專用機械設備。待拋光的工件是放置于工作臺面上進行拋光的,但現有的木材拋光機中,拋光輪與工作臺(即工件)的接觸角度(即拋光角度)是固定不變的。因此,工件表面雕花的溝坎處與拋光輪的接觸角度就很小,從而很對有效的對雕花表面進行均勻有效的拋光,影響拋光質量的拋光效率。
【實用新型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提供一種高效全方位拋光方法,用于提高雕花工件的拋光質量和拋光效率。
[0004]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
[0005]—種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包括拋光輪模組、可轉位工作臺模組和動力模組,所述拋光輪模組設置于可轉位工作臺模組上方;
[0006]所述可轉位工作臺模組包括可轉位工作臺、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所述可轉位工作臺的背部設有圓弧曲面,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連接于動力模組,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設置于同一水平面,可轉位工作臺設置于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上。
[0007]進一步的,還包括可豎直升降的升降平臺,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設置于所述升降平臺上。
[0008]進一步的,還包括水平移動平臺,所述水平移動平臺可滑動的設置于拋光機機架上的水平導軌上,所述升降平臺設置于所述水平移動平臺上。
[0009]進一步的,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平臺包括絲母、絲桿、升降臺面和導向柱;
[0010]所述絲桿與絲母相適配,絲桿設置于絲母內,所述絲桿通過同步帶與動力模組傳動連接,所述升降臺面固定于絲桿頂端,所述導向柱一端固定于升降臺面背部,導向柱的另一端可滑動的設置于絲母外沿的導向孔上。
[0011]進一步的,所述拋光輪模組包括拋光輪和拋光輪驅動電機,拋光輪的轉軸上設置有帶輪,所述帶輪通過同步帶與拋光輪驅動電機傳動連接。
[0012]進一步的,所述可轉位工作臺背部的圓弧曲面為半圓形曲面,曲面的邊緣設置有限位凸塊;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與從動回轉支撐輪的間距為半圓形曲面的半徑的0.5至1.5倍。
[0013]本實用新型具有如下優點:本實用新型高效全方位拋光機的工作臺為可轉位工作臺,可轉位工作臺背部設置有圓弧曲面,可轉位工作臺設置于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上,所述圓弧曲面與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相接觸,動力模組帶動主動回轉支撐輪旋轉,主動回轉支撐輪使可回轉工作臺上表面的傾角發生變化,從而使拋光輪與工件表面的接觸角度發生變化,增大了雕花表面溝坎處的拋光角度,大大提高了雕花工件的拋光效率和拋光質量。
【附圖說明】
[0014]圖1為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高效全方位拋光機的結構示意圖;
[0015]圖2為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高效全方位拋光機的工作流程圖。
[0016]標號說明:
[0017]1、拋光輪;2、可轉位工作臺模組;3、升降平臺;
[0018]4、水平移動平臺; 5、工件;21、可轉位工作臺;
[0019]22、主動回轉支撐輪;23、從動回轉支撐輪;211、圓弧曲面。
【具體實施方式】
[0020]為詳細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內容、構造特征、所實現目的及效果,以下結合實施方式并配合附圖詳予說明。
[0021]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實施方式一種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包括拋光輪模組、可轉位工作臺模組2、升降平臺3、水平移動平臺4和動力模組,所述拋光輪模組設置于可轉位工作臺模組2上方,拋光輪模組包括拋光輪I和輸光輪驅動電機,拋光輪I的轉軸上設置有帶輪,所述帶輪通過同步帶與拋光輪驅動電機傳動連接。
[0022]所述可轉位工作臺模組2包括可轉位工作臺21、主動回轉支撐輪22和從動回轉支撐輪23,所述可轉位工作臺21的背部設有圓弧曲面211,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22連接于動力模組,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22和從動回轉支撐輪23設置于升降平臺3上(即處于同一水平面),可轉位工作臺21設置于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22和從動回轉支撐輪23上,可轉位工作臺背部的圓弧曲面連接于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22和從動回轉支撐輪23,所述升降平臺3設置于水平移動平臺4上。所述水平移動平臺4可滑動的設置于拋光機機架上的水平導軌上。
[0023]在一優選實施方式中,所述升降平臺3包括絲母、絲桿、升降臺面和導向柱;
[0024]所述絲桿與絲母相適配,絲桿設置于絲母內,所述絲桿通過同步帶與動力模組傳動連接,所述升降臺面固定于絲桿頂端,所述導向柱一端固定于升降臺面背部,導向柱的另一端可滑動的設置于絲母外沿的導向孔上。
[0025]圖1中的箭頭方向為拋光時工件水平移動的方向,工件拋光時,主動回轉支撐輪22由動力模組驅動旋轉,通過主動回轉支撐輪22帶動可轉位工作臺21傾轉,可轉位工作臺21傾轉到設定位置后,升降平臺3升降,使拋光輪I與工件5相接觸。拋光輪I旋轉,拋光工作開始。拋光時,主動回轉支撐輪22、升降平臺3、水平移動平臺4聯動,實現人工拋光時人手的動作。拋光效率及效果大幅增加。
[0026]在本實施方式中,優選的,所述可轉位工作臺21背部的圓弧曲211面為半圓形曲面,曲面的邊緣設置有限位凸塊;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22與從動回轉支撐輪23的間距為半圓形曲面即圓弧曲面211的半徑的0.5至1.5倍。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22與從動回轉支撐輪23的間距確定的,所述可轉位工作臺21的最大回轉角度也就確定下來。本實施方式中,主動回轉支撐輪22與從動回轉支撐輪23的間距為半圓形曲面即圓弧曲面211的半徑的0.5至1.5倍,因此,所述可轉位工作臺21的最大傾角達到75°以上。
[0027]本實用新型全方位拋光機通過驅動主動回轉支撐輪,可使可回轉工作臺上表面的傾角發生變化,從而使拋光輪與工件表面的接觸角度發生變化,增大了雕花表面溝坎處的拋光角度,大大提高了雕花工件的拋光效率和拋光質量。
[0028]請參閱圖2,本實用新型的高效全方位拋光機的工作過程,包括以下步驟:
[0029 ] S1、將待拋光的工件放置于工作臺面上,并由工作臺送至拋光區;
[0030]S2、啟動拋光輪對工件表面進行拋光,拋光時控制工作臺前后擺動,使工件表面與拋光輪的接觸角度變化,實現多角度拋光。
[0031 ]其中,在拋光時所述工作臺前后擺動的角度為O?60°。
[0032]本拋光方法可由實施方式一中的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實現,其中,工件由工作臺送至拋光區具體為:
[0033]控制工作臺向前或向后傾轉至設定角度,優選的,所設定的角度為零度,即工作臺面為水平的;
[0034]控制工作臺水平移動,使工件移動至拋光輪下方;
[0035]控制工作臺升降,使工件表面與拋光輪表面接觸。
[0036]并且在控制工作臺前后擺動的同時,控制工作臺水平移動與上下升降,使工作臺前后擺動、水平移動、上下升降相聯動,實現人工拋光時人手的動作。從而使拋光輪與工件表面可以多角度接觸,增大了雕花表面溝坎處的拋光角度,大大提高了雕花工件的拋光效率和拋光質量。
[0037]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并非因此限制本實用新型的專利范圍,凡是利用本實用新型說明書及附圖內容所作的等效形狀或結構變換,或直接或間接運用在其他相關的技術領域,均同理包括在本實用新型的專利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拋光輪模組、可轉位工作臺模組和動力模組,所述拋光輪模組設置于可轉位工作臺模組上方; 所述可轉位工作臺模組包括可轉位工作臺、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所述可轉位工作臺的背部設有圓弧曲面,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連接于動力模組,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設置于同一水平面,可轉位工作臺設置于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上。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可豎直升降的升降平臺,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設置于所述升降平臺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水平移動平臺,所述水平移動平臺可滑動的設置于拋光機機架上的水平導軌上,所述升降平臺設置于所述水平移動平臺上。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平臺包括絲母、絲桿、升降臺面和導向柱; 所述絲桿與絲母相適配,絲桿設置于絲母內,所述絲桿通過同步帶與動力模組傳動連接,所述升降臺面固定于絲桿頂端,所述導向柱一端固定于升降臺面背部,導向柱的另一端可滑動的設置于絲母外沿的導向孔上。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輪模組包括拋光輪和拋光輪驅動電機,拋光輪的轉軸上設置有帶輪,所述帶輪通過同步帶與拋光輪驅動電機傳動連接。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轉位工作臺背部的圓弧曲面為半圓形曲面,曲面的邊緣設置有限位凸塊;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與從動回轉支撐輪的間距為半圓形曲面的半徑的0.5至1.5倍。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高效全方位拋光機,包括拋光輪模組、可轉位工作臺模組和動力模組,所述拋光輪模組設置于可轉位工作臺模組上方;可轉位工作臺模組包括可轉位工作臺、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可轉位工作臺的背部設有圓弧曲面,主動回轉支撐輪連接于動力模組,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設置于同一水平面,可轉位工作臺設置于所述主動回轉支撐輪和從動回轉支撐輪上。本實用新型高效全方位拋光機使工件的拋光角度可調,大大提高了雕花工件的拋光效率和拋光質量。
【IPC分類】B24B41/06, B24B19/24
【公開號】CN205166607
【申請號】CN201521018079
【發明人】翁強
【申請人】福建省威諾數控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