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亮鋁合金焊條的拋光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對鋁合金焊條進行拋光的裝置。
【背景技術】
[0002]鋁合金焊條一般采用鋁鎂系或鋁硅系合金焊條,現用于空氣分離設備上的鋁合金無縫管等的焊接。鋁合金焊條在拉制過程中需要一次或多次退火,這樣,其表面必然存在氧化膜和油污垢,該膜的一般深度在0.002mm,不但影響到焊條的外觀質量,而且這些缺陷直接影響到將來的焊接質量,在焊縫處出現氣孔或氧化夾雜缺陷,造成在焊縫處的組織變壞,力學性能降低,無法滿足在手工焊接的要求,必須去除。
[0003]現在多數企業采用的是化學處理工藝來消除鋁合金焊條表面的氧化膜和油垢,SP采用堿洗-水洗-酸洗-冷水洗-熱水洗。該方法處理的焊條從微觀看存在很多凹坑,附有腐蝕產物,易吸附水分,腐蝕產物和水分造成焊縫出現夾雜和氣孔缺陷,直接影響焊縫質量。
[0004]目前也有少數企業采用刮削方法來消除鋁合金焊條表面的氧化膜和油污垢,其產品也是光亮鋁合金焊條。即采用將鋁鎂合金線毛坯拉制成比所需焊條線材直徑大約0.05mm的尺寸,然后將該線毛坯進行刮削到焊條所需的尺寸,再進行矯直切斷,最后進行除油污垢處理形成光亮鋁合金焊條。該方法生產周期長,刮削的厚度在0.05_,這樣浪費了大量的鋁合金材料。增加了招合金焊條的制造成本。
【實用新型內容】
[0005]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種光亮鋁合金焊條的拋光裝置,解決如何對焊條進行表面處理的技術問題。
[0006]光亮鋁合金焊條的拋光裝置,包括筒體、筒體旋轉機構;所述筒體旋轉機構包括電機、減速箱、聯軸器;電機、減速箱、聯軸器依次連接,上述聯軸器與筒體連接在一起;所述筒體為圓柱形;該筒體的前端具有可打開的密封門;所述筒體內壁具有一個鋼襯板;該鋼襯板由六個半圓形首尾相連形成;所述鋼襯板的外表面上還具有橡膠層;所述六個鋼襯板圍成的空間內還設有多個直徑不一的球形研磨體。
[0007]所述筒體內部還具有清洗劑、光亮劑與水的混合液。
[0008]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由于無需采用刮削工藝,故它能降低刮削鋁合金焊條表面的刮削余量,節約鋁合金材料,降低鋁合金焊條制造成本;同樣由于不使用酸堿,減少了化學處理工藝所帶來的腐蝕產物和水分,保證焊條產品質量,從而提高了焊接焊縫質量。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筒體、電機、減速箱連接的示意圖;
[0010]圖2是圖1中A-A中顯示筒體內的示意圖;
[0011]圖中1.電機、2.減速箱、3.聯軸器、4.筒體、41.密封門、42.鋼襯板、43.研磨體、44.橡膠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2]請參考圖1及圖2,圖中的光亮鋁合金焊條的拋光裝置,包括一個筒體旋轉機構、一個筒體4。
[0013]筒體旋轉機構包括一個電機1、一個減速箱2、一個聯軸器3 ;上述部件依次連接,聯軸器3則固定在筒體4上,這樣電機I就能帶動筒體4進行旋轉。
[0014]筒體4為圓柱體并水平放置,該筒體4上具有物料進出孔,且前端具有可打開的密封門41 ;上述筒體4內壁具有一個鋼襯板42 ;該鋼襯板42由六個半圓形首尾相連形成;鋼襯板42的外表面上還具有一層橡膠層44 ;鋼襯板42圍成的空間內還設有多個直徑不一的球形研磨體43及清洗劑、光亮劑與水的混合液。
[0015]將一定量的鋁合金焊條裝入已經放入研磨體43的筒體4,然后按比例加入清洗齊U、光亮劑和水,在電機I的帶動下將水平放置的筒體I轉動,待轉動一定時間后停止,拿出的即拋光又光亮的焊條,再經清水沖凈晾干后即得到光亮的鋁合金焊條。
【主權項】
1.光亮鋁合金焊條的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筒體、筒體旋轉機構;所述筒體旋轉機構包括電機、減速箱、聯軸器;電機、減速箱、聯軸器依次連接,上述聯軸器與筒體連接在一起;所述筒體為圓柱形;該筒體的前端具有可打開的密封門;所述筒體內壁具有一個鋼襯板;該鋼襯板由六個半圓形首尾相連形成;所述鋼襯板的外表面上還具有橡膠層;所述六個鋼襯板圍成的空間內還設有多個直徑不一的球形研磨體。
2.根據權利要求1中所述的光亮鋁合金焊條的拋光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內部還具有清洗劑、光亮劑與水的混合液。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光亮鋁合金焊條的拋光裝置,包括筒體、筒體旋轉機構;所述筒體旋轉機構包括電機、減速箱、聯軸器;電機、減速箱、聯軸器依次連接,上述聯軸器與筒體連接在一起;所述筒體為圓柱形;該筒體的前端具有可打開的密封門;所述筒體內壁具有一個鋼襯板;該鋼襯板由六個半圓形首尾相連形成;所述鋼襯板的外表面上還具有橡膠層;所述六個鋼襯板圍成的空間內還設有多個直徑不一的球形研磨體。本實用新型可解決如何對焊條進行表面處理的技術問題。
【IPC分類】B24B31-02
【公開號】CN204353937
【申請號】CN201420828649
【發明人】鄭志榮, 夏建奎, 許丹娣, 杭安龍, 孟月娟
【申請人】浙江東輕高新焊絲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27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