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揭示了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包括內部的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和外部的高強管材鑄造合金,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由鐵、鈮、鈦以及鉬組成,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由鐵、鈣、鋯以及鉭組成,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分別為:所述鐵占41?44份,所述鈮占9?12份,所述鈦占14?18份,所述鉬占11?15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分別為:所述鐵占37?40份,所述鈣占10?13份,所述鋯占15?19份,所述鉭占7?10份。本發明內部易加工、硬度大、強度高,外部強度高、硬度大、韌性好、耐磨損。
【專利說明】
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
【背景技術】
[0002]近幾年,中國鑄造裝備行業取得了迅猛的發展,造型設備在產品性能、可靠性、自動化程度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并向綠色鑄造方向逐步邁進。
[0003]現有技術中使用的各種材料在進行生產制造成各類產品時大多僅為單個結構獨立生產,對復合材料的使用較為欠缺,而且現有技術產品本身的質量也參差不齊,使用效果欠缺。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內部易加工、硬度大、強度高,外部強度高、硬度大、韌性好、耐磨損的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
[0005]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包括內部的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和外部的高強管材鑄造合金,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由鐵、鈮、鈦以及鉬組成,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由鐵、鈣、鋯以及鉭組成,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分別為:所述鐵占41-44份,所述鈮占9-12份,所述鈦占14-18份,所述鉬占11-15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分別為:所述鐵占37-40份,所述鈣占10-13份,所述鋯占15-19份,所述鉭占7-10份。
[0006]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42份,所述鈮占10份,所述鈦占15份,所述鉬占12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38份,所述鈣占11份,所述鋯占16份,所述鉭占8份。
[0007]在本發明一個較佳實施例中,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43份,所述鈮占11份,所述鈦占17份,所述鉬占14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39份,所述鈣占12份,所述鋯占18份,所述鉭占9份。
[0008]本發明所述為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本發明內部易加工、硬度大、強度高,外部強度高、硬度大、韌性好、耐磨損。
【具體實施方式】
[0009]下面對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發明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0]本發明所述為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包括內部的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和外部的高強管材鑄造合金,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由鐵、鈮、鈦以及鉬組成,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由鐵、鈣、鋯以及鉭組成,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分別為:所述鐵占41-44份,所述鈮占9-12份,所述鈦占14-18份,所述鉬占11-15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分別為:所述鐵占37-40份,所述鈣占10-13份,所述鋯占15-19份,所述鉭占7-10份。
[0011]進一步地,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42份,所述鈮占10份,所述鈦占15份,所述鉬占12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38份,所述鈣占11份,所述鋯占16份,所述鉭占8份。
[0012]進一步地,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43份,所述鈮占11份,所述鈦占17份,所述鉬占14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39份,所述鈣占12份,所述鋯占18份,所述鉭占9份。
[0013]通過各成分不同重量百分比進行配比,使得得到的功能性合金性能高低不一。
[0014]本發明所述為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本發明內部易加工、硬度大、強度高,外部強度高、硬度大、韌性好、耐磨損。
[0015]以上所述僅為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本發明所揭露的技術范圍內,可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主權項】
1.一種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其特征在于:包括內部的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和外部的高強管材鑄造合金,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由鐵、鈮、鈦以及鉬組成,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由鐵、鈣、鋯以及鉭組成,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分別為:所述鐵占41-44份,所述鈮占9-12份,所述鈦占14-18份,所述鉬占11-15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中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分別為:所述鐵占37-40份,所述鈣占10-13份,所述鋯占15-19份,所述鉭占7-10份。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其特征在于: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42份,所述鈮占10份,所述鈦占15份,所述鉬占12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38份,所述鈣占11份,所述鋯占16份,所述鉭占8份。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器配件用雙層復合高性能鑄造合金,其特征在于:所述易加工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43份,所述鈮占11份,所述鈦占17份,所述鉬占14份,所述高強管材鑄造合金的各成分所占重量份數具體為:所述鐵占39份,所述鈣占12份,所述鋯占18份,所述鉭占9份。
【文檔編號】C22C38/14GK106048375SQ201610662056
【公開日】2016年10月26日
【申請日】2016年8月15日 公開號201610662056.2, CN 106048375 A, CN 106048375A, CN 201610662056, CN-A-106048375, CN106048375 A, CN106048375A, CN201610662056, CN201610662056.2
【發明人】趙東生
【申請人】蘇州潤利電器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