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包括除塵器、荒煤氣主管道、凈煤氣主管道、荒煤氣支管道、凈煤氣支管道、鋼結構框架、下層吊車、上層吊車;除塵器成一排布置;凈煤氣主管道成一條直線,與除塵器上端的凈煤氣支管道垂直設置;荒煤氣主管道成一條直線,與除塵器下端的荒煤氣支管道垂直設置;除塵器、荒煤氣主管道、凈煤氣主管道、荒煤氣支管道和凈煤氣支管道通過鋼結構框架固定支撐;上層吊車設置在凈煤氣出口的上端,下層吊車設置在荒煤氣入口的上端。本發明采用除塵器一排布置工藝,管道走向單一,管道支撐結構簡單,落地支撐少;吊車單向滑動,安裝結構簡單;可以減少占地面積,減少鋼材的消耗量,降低投資成本。
【專利說明】
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除塵系統的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
【背景技術】
[0002]高爐煤氣的除塵一般采用兩排布置,這種布置工藝的管道走向多,其管道的連接結構也很復雜,故而相應的需要配置多而復雜的鋼結構支撐,而且所需落地支架也多。另夕卜,由于是雙排設置,其吊車需要在前后左右四個方向上滑動,因此需要單梁吊車整體架設,不但增加吊車的鋼結構支撐,而且吊車的整體負荷也很大。
[0003]綜上所述,這種雙排的除塵布置工藝存在占地面積大,耗鋼材量大的缺陷,在改造性的項目中很難找到合理的總圖位置。
【發明內容】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采用除塵器一排布置工藝,管道走向單一,管道支撐結構簡單,落地支撐少;吊車單向滑動,安裝結構簡單;可以減少占地面積,減少鋼材的消耗量,降低投資成本。
[0005]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實現:
[0006]—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包括除塵器、荒煤氣主管道、凈煤氣主管道、荒煤氣支管道、凈煤氣支管道、鋼結構框架、下層吊車、上層吊車;所述除塵器成一排布置;凈煤氣主管道成一條直線,與除塵器上端的凈煤氣支管道垂直設置,凈煤氣支管道一端與凈煤氣主管連接,另一端與除塵器凈煤氣出口連接;荒煤氣主管道成一條直線,與除塵器下端的荒煤氣支管道垂直設置,荒煤氣支管道一端與荒煤氣主管道連接,另一端與除塵器荒煤氣入口連接;除塵器、荒煤氣主管道、凈煤氣主管道、荒煤氣支管道和凈煤氣支管道通過鋼結構框架固定支撐;上層吊車設置在凈煤氣出口的上端,下層吊車設置在荒煤氣入口的上端。
[0007]在所述鋼結構框架頂端設置有吊車滑軌,用于安裝上層吊車;在鋼結構框架上、荒煤氣入口的上端設置有下層吊車支架,在下層吊車支架上固定有吊車滑軌,用于安裝下層吊車。
[0008]所述吊車滑軌是沿著除塵器的排列布置方向設置的。
[0009]在所述鋼結構框架上、凈煤氣主管道的底部設置有若干個斜支撐作為凈煤氣主管道的支架用于支撐凈煤氣主管道。
[0010]在所述鋼結構框架上、荒煤氣主管道的底部設置有若干個斜支撐作為荒煤氣主管道的支架用于支撐荒煤氣主管道。
[0011]與現有的技術相比,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2]I)采用除塵器一排布置工藝,管道走向單一,管道支撐結構簡單,落地支撐少,整體框架的占地面積少,減少鋼材耗量。
[0013]2)吊車單向滑動,在鋼結構框架上設置單向滑軌即可,吊車的安裝結構簡單,降低自身負荷,減少鋼材的消耗量,降低投資成本。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發明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圖的主視圖;
[0015]圖2是圖1的A-A向視圖;
[0016]圖3是圖1的B-B向視圖;
[0017]圖4是本發明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圖的側視圖;
[0018]圖中:1_荒煤氣主管道、2-凈煤氣主管道、3-荒煤氣支管道、4-凈煤氣支管道、5-荒煤氣主管道固定支架、6-凈煤氣主管道固定支架、7-下層吊車支架、8-下層吊車、9-上層吊車、10-荒煤氣主管道支架、11-凈煤氣主管道支架、12-除塵器、13-復式大拉桿型補償器、14-操作平臺、15-橫梁、16-柱子、17-爬梯。
【具體實施方式】
[0019]下面結合說明書附圖對本發明的實施方式進一步說明:
[0020]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包括除塵器12、荒煤氣主管道1、凈煤氣主管道2、荒煤氣支管道3、凈煤氣支管道4、鋼結構框架、下層吊車8、上層吊車9;所述除塵器12成一排布置;凈煤氣主管道2成一條直線,與除塵器12上端的凈煤氣支管道4垂直設置,凈煤氣支管道4 一端與凈煤氣主管道2連接,另一端與除塵器12凈煤氣出口連接;荒煤氣主管道I成一條直線,與除塵器12下端的荒煤氣支管道3垂直設置,荒煤氣支管道3—端與荒煤氣主管道I連接,另一端與除塵器12荒煤氣入口連接;除塵器12、荒煤氣主管道1、凈煤氣主管道2、荒煤氣支管道3和凈煤氣支管道4通過鋼結構框架固定支撐;上層吊車9設置在凈煤氣出口的上端,下層吊車8設置在荒煤氣入口的上端。在荒煤氣支管道3和凈煤氣支管道4上安裝有復式大拉桿型補償器13。
[0021]鋼結構框架是由柱子16與橫梁15連接而成的框架結構,在框架結構上設置有支撐和固定除塵器12的鋼結構支架。在鋼結構框架上還固定有爬梯17,在荒煤氣層和凈煤氣層的各個工作段上都設置有操作平臺14,操作平臺14通過爬梯17連接。
[0022]在所述鋼結構框架頂端設置有吊車滑軌,用于安裝上層吊車9;在鋼結構框架上、荒煤氣入口的上端設置有下層吊車支架7,在下層吊車支架7上固定有吊車滑軌,用于安裝下層吊車8。
[0023]所述吊車滑軌是沿著除塵器12的排列布置方向設置的。由于吊車的運行方向與除塵器12的一排布置方向一致,都是單行走向,故兩層吊車都只設置一道滑軌即可。
[0024]上層吊車9是直接利用鋼結構框架的頂端作為吊車的滑軌支架,不必再另外增加吊車架。下層吊車8是在主體框架的前側再架設一個單行走向的吊車支架7,下層吊車支架7是利用主體框架的一部分進行架設的。
[0025]上層吊車9用于調運凈煤氣管道檢修時所需的閥門、除塵器濾袋、籠骨等。下層吊車8用于調運荒煤氣管道檢修時所需的閥門等。
[0026]在所述鋼結構框架上、凈煤氣主管道2的底部設置有若干個斜支撐作為凈煤氣主管道支架11用于支撐凈煤氣主管道2。凈煤氣主管道支架11采用斜支撐的方式固定于鋼結構框架的柱子16上,可以減少凈煤氣主管道2的落地支架。本發明只在凈煤氣主管道2的出口端部設置一根凈煤氣主管道固定支架6,凈煤氣主管道固定支架6從地面立起,頂端與凈煤氣主管道2焊接固定,用于凈煤氣主管道2的固定支撐。凈煤氣主管道2的其他部分搭接在凈煤氣主管道支架11上,由于熱脹冷縮,凈煤氣主管道2會在凈煤氣主管道支架11上產生一定量的伸縮位移。
[0027]在所述鋼結構框架上、荒煤氣主管道I的底部設置有若干個斜支撐作為荒煤氣主管道支架10用于支撐荒煤氣主管道I。與凈煤氣主管道的支撐結構相同,荒煤氣主管道支架10同樣采用斜支撐的方式固定于鋼結構框架的柱子16上,可以減少荒煤氣主管道I的落地支架。只在荒煤氣主管道I的出口端部設置一根荒煤氣主管道固定支架5,荒煤氣主管道固定支架5從地面立起,頂端與荒煤氣主管道I焊接固定,用于荒煤氣主管道I的固定支撐。荒煤氣主管道I的其他部分搭接在荒煤氣主管道支架10上,由于熱脹冷縮,荒煤氣主管道I會在荒煤氣主管道支架10上產生一定量的伸縮位移。
[0028]本發明將除塵器12—排布置,與其凈煤氣出口和荒煤氣入口相連接的凈煤氣主管道2和荒煤氣主管道I也分別與除塵器12同向設置在一條直線上,這種布置方式可以直接利用架設除塵器的鋼結構框架作為鋼結構基礎,在其柱子16上面固定斜支撐作為凈煤氣主管道2和荒煤氣主管道I的支架,另外只需再架設兩根落地固定支柱5、6即可,可以節省大量的鋼材消耗,而且減少占地面積。
[0029]同時,除塵器的一排布置方式,使得吊車的走向單一化,上層吊車9直接利用鋼結構框架架設滑軌,下層吊車8的滑軌支架利用主體框架的一部分進行架設。與現有技術中的除塵器雙排布置方式相比,吊車的自身負荷小,支架的鋼材消耗量小。
[0030]綜上所述本發明可以有效的減少高爐煤氣除塵系統的占地面積,減少鋼材的消耗量,降低投資成本。
[0031]上面所述僅是本發明的基本原理,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限制,凡是依據本發明對其進行等同變化和修飾,均在本專利技術保護方案的范疇之內。
【主權項】
1.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包括除塵器、荒煤氣主管道、凈煤氣主管道、荒煤氣支管道、凈煤氣支管道、鋼結構框架、下層吊車、上層吊車;其特征在于,所述除塵器成一排布置;凈煤氣主管道成一條直線,與除塵器上端的凈煤氣支管道垂直設置,凈煤氣支管道一端與凈煤氣主管連接,另一端與除塵器凈煤氣出口連接;荒煤氣主管道成一條直線,與除塵器下端的荒煤氣支管道垂直設置,荒煤氣支管道一端與荒煤氣主管道連接,另一端與除塵器荒煤氣入口連接;除塵器、荒煤氣主管道、凈煤氣主管道、荒煤氣支管道和凈煤氣支管道通過鋼結構框架固定支撐;上層吊車設置在凈煤氣出口的上端,下層吊車設置在荒煤氣入口的上端。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鋼結構框架頂端設置有吊車滑軌,用于安裝上層吊車;在鋼結構框架上、荒煤氣入口的上端設置有下層吊車支架,在下層吊車支架上固定有吊車滑軌,用于安裝下層吊車。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其特征在于,所述吊車滑軌是沿著除塵器的排列布置方向設置的。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鋼結構框架上、凈煤氣主管道的底部設置有若干個斜支撐作為凈煤氣主管道的支架用于支撐凈煤氣主管道。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除塵系統的一排布置工藝,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鋼結構框架上、荒煤氣主管道的底部設置有若干個斜支撐作為荒煤氣主管道的支架用于支撐荒煤氣主管道。
【文檔編號】C21B7/22GK105838836SQ201610172452
【公開日】2016年8月10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4日
【發明人】李艷
【申請人】鞍鋼集團工程技術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