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拋光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一種拋光機,通過設置第一電機、第二電機、第一導軌和氣缸,通過控制箱的控制,實現拋光輪在上下、左右方向的調整,針對多種不同形狀的封頭拋光;設置的卡盤通過調節桿的調整實現在水平面內的角度變換,可以針對不同的封頭調節,保證拋光效果,提高拋光效率,并且卡盤還可以實現在底座上前后左右移動,操作方便,擋板的設置避免了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對工廠環境造成污染。
【專利說明】一種拋光機
【技術領域】
[0001] 本發明涉及一種工業材質拋光機械,尤其涉及各種封頭、圓桶用拋光機。
【背景技術】
[0002] 封頭是容器的一個組成部件,根據幾何形狀的不同,可分為球形、橢圓形、碟形、球 冠形、錐殼和平蓋等幾種,其中球形、橢圓形、碟形、球冠型封頭又統稱為凸形封頭。在焊接 上分為對焊封頭,承插焊封頭。用于各種容器設備,如儲罐、換熱器、塔、反應釜、鍋爐和分離 設備等。材質有碳鋼仏3、0235、03458、161111等)、不銹鋼(304、321、30禮、316、3161^等)、合 金鋼(15Mo315CrMoV35CrMoV45CrMo)、鋁、鈦、銅、鎳及鎳合金等。
[0003] 封頭是石油化工、原子能到食品、制藥諸多行業壓力容器設備中不可缺少的重要 部件,作為壓力容器上的端蓋,是壓力容器的一個主要承壓部件,所起的作用是密封作用。 一是做成了罐形壓力容器的上下底,二是管道到頭了,不準備再向前延伸了,那就用一個封 頭把管子用焊接的形式密封住。和封頭的作用差不多的產品有盲板和管帽,不過那兩種產 品是可以拆卸的。而封頭焊好了之后是不可以再拆卸的。與之配套的管件有壓力容器、管 道、法蘭盤、彎頭、三通、四通等產品。
[0004] 封頭的品質直接關系到壓力容器的長期安全可靠運行,在封頭成型的最后一步就 是拋光操作,粗糙度對封頭的品質有著直接的影響,另一方面,目前開發的拋光機械還沒有 能夠同時針對多種形狀產品進行拋光的,使用范圍受到較大的限制。
[0005] 有鑒于上述現有的拋光機存在的缺陷,本發明人基于從事此類產品設計制造多年 豐富的實務經驗及專業知識,并配合學理的運用,積極加以研究創新,以期創設一種新型拋 光機,使其更具有實用性。經過不斷的研究、設計,并經反復試作樣品及改進后,終于創設出 確具實用價值的本發明。
【發明內容】
[0006]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在于,克服現有的拋光機存在的缺陷,而提供一種新型拋光機, 提高生產效率,適用范圍廣,從而更加適于實用,且具有產業上的利用價值。
[0007] 本發明的目的及解決其技術問題是采用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的。依據本發明提出 的拋光機,包括有傳動鏈條、氣缸、第一導軌、搖臂、支架、底座、拋光輪、卡盤支架、卡盤、主 軸和第二導軌;
[0008] 所述底座設置在地面上,與所述底座相垂直的上表面一側設置有支架,所述支架 表面堅直方向設置有第一導軌和傳動鏈條,所述傳動鏈條帶動沿著支架垂直方向設置的氣 缸和搖臂沿所述第一導軌上下運動,所述氣缸設置在所述支架上,所述搖臂一端與氣缸相 連接,所述搖臂另一端連接有沿堅直方向設置的主軸,所述主軸下部設置有拋光輪;
[0009] 所述底座的上表面另一側設置有卡盤支架,卡盤支架上部設置有卡盤,沿著所述 底座的長度方向設置有第二導軌,所述卡盤支架帶動卡盤在底座的長度方向移動。
[0010] 更進一步的,前述的拋光機,還包括有第一電機、第二電機、第三電機和控制箱,所 述第一電機設置在所述支架頂部,所述第二電機設置在所述主軸頂部,所述第三電機設置 在所述卡盤支架頂部,所述第一電機、第二電機和第三電機分別與所述控制箱電連接。
[0011] 更進一步的,前述的拋光機,還包括有第三導軌,所述第三導軌與所述第二導軌垂 直方向設置,設置在所述第二導軌上部,所述卡盤支架設置在第三導軌上,卡盤支架沿第三 導軌軌道方向移動,第三導軌帶動卡盤支架沿第二導軌軌道方向移動。
[0012] 更進一步的,前述的拋光機,所述卡盤支架沿著第三導軌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 一絲杠進行調節,所述卡盤支架沿著第二導軌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二絲杠進行調節。
[0013] 更進一步的,前述的拋光機,所述主軸底部連接有拋光輪的位置,通過設置在主軸 上的擋板連接架連接有擋板。
[0014] 更進一步的,前述的拋光機,所述擋板為圓弧形結構。
[0015] 更進一步的,前述的拋光機,所述卡盤通過調節桿活動調節設置在所述卡盤支架 上。
[0016] 更進一步的,前述的拋光機,所述卡盤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在0?90度之間可調。
[0017] 更進一步的,前述的拋光機,所述拋光輪為千葉輪、布輪、麻輪或者尼龍輪。
[0018] 借由上述技術方案,本發明拋光機至少具有下列優點:
[0019] 本發明的拋光機通過設置第一電機、第二電機、第一導軌和氣缸,通過控制箱的控 制,實現拋光輪在上下、左右方向的調整,針對多種不同形狀的封頭拋光;設置的卡盤通過 調節桿的調整實現在水平面內的角度變換,可以針對不同的封頭調節,保證拋光效果,提高 拋光效率,并且卡盤還可以實現在底座上前后左右移動,操作方便,擋板的設置避免了操作 過程中產生的廢物對工廠環境造成污染。
[0020] 適用于工件直徑為φ10-φ6000 mm的構件加工,表面粗糙度Ra彡0. 25μπι,生產 效率達到10平方米/小時,工件的轉動及橫向進給均為變頻無級調速,進一步提高工作效 率,通過旋轉夾具方向,拋光作業皆一次性可完成,適用于桶體內外、圓板雙面、封頭及橢圓 形工件的拋光作業,可以實現從60-500目級鏡面拋光(逐次達到)自動化程度高,可連續 均勻拋光工作。
[0021] 上述說明僅是本發明技術方案的概述,為了能夠更清楚了解本發明的技術手段, 并可依照說明書的內容予以實施,以下以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詳細說明如后。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2] 圖1為本發明拋光機結構示意圖;
[0023] 圖2為本發明拋光機結構主視圖;
[0024] 圖3為本發明拋光機結構俯視圖;
[0025] 圖中標記含意:10.第一電機,11.傳動鏈條,12.氣缸,13.第一導軌,14.搖臂, 15.支架,20.底座,21.擋板,22.拋光輪,23.卡盤支架,24.卡盤,25.第三電機,26.主軸, 27.第二電機,28.擋板連接架,30.第二導軌,31.第三導軌,32.第一絲杠,33.第二絲杠, 34.調節桿,35.控制箱。
【具體實施方式】
[0026] 為更進一步闡述本發明為達成預定發明目的所采取的技術手段及功效,對依據 本發明提出的拋光機及其【具體實施方式】、特征及其功效,詳細說明如后。
[0027] 實施例1
[0028] 如圖1?3所不為本發明的拋光機結構不意圖,包括有第一電機10、傳動鏈條11、 氣缸12、第一導軌13、搖臂14、支架1、底座20、擋板21、拋光輪22、卡盤支架23、卡盤24、第 三電機25、主軸26、第二電機27、擋板連接架28、第二導軌30、第三導軌31、第一絲杠32、第 二絲杠33、調節桿34和控制箱35。
[0029] 底座20設置在地面上,與底座20相垂直的上表面一側設置有支架15,支架15表 面堅直方向設置有第一導軌13和傳動鏈條11,傳動鏈條11帶動沿著支架15垂直方向設置 的氣缸12和搖臂14沿第一導軌13上下運動,氣缸12設置在支架15上,搖臂14 一端與氣 缸12相連接,搖臂14另一端連接有沿堅直方向設置的主軸26,主軸26下部設置有拋光輪 22 ;主軸26底部連接有拋光輪22的位置,通過設置在主軸26上的擋板連接架28連接有擋 板21,擋板21為圓弧形結構,用于分隔拋光過程中產生的灰塵和雜物。
[0030] 底座20的上表面另一側設置有卡盤支架23,卡盤支架23上部設置有卡盤24,沿 著底座20的長度方向設置有第二導軌30,卡盤支架23帶動卡盤24在底座20的長度方向 移動。第三導軌31與第二導軌30垂直方向設置,設置在第二導軌30上部,卡盤支架23設 置在第三導軌31上,卡盤支架23沿第三導軌31軌道方向移動,第三導軌31帶動卡盤支架 23沿第二導軌30軌道方向移動;卡盤支架23沿著第三導軌31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一 絲杠32進行調節,卡盤支架23沿著第二導軌30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二絲杠33進行調 節。其中卡盤24通過調節桿34活動調節設置在卡盤支架23上,卡盤24與水平面之間的 夾角調節在〇度時,用于拋光平板類構件。其中根據拋光的粗糙度不同拋光輪22可以更換 為千葉輪、布輪、麻輪或者尼龍輪,使用尼龍輪時可以進行拉絲操作。
[0031] 第一電機10設置在支架15頂部,第二電機27設置在主軸26頂部,第三電機25設 置在卡盤支架23頂部,第一電機10、第二電機27和第三電機25分別與控制箱35電連接。
[0032] 拋光操作時,首先將平板類需要拋光的部件通過卡盤24夾持住,通過控制箱35內 的變頻器按鈕控制第一電機10帶動傳動鏈條11實現搖臂14的上下移動,第二電機27帶動 拋光輪22實現前后位置的調節,控制第三電機25調節卡盤的前后位置,當位置調整合適后 進行拋光操作,在拋光過程中根據進行程度隨時調整各個部件的位置,最后完成拋光作業, 得到符合要求的產品。
[0033] 實施例2
[0034] 本發明的拋光機,包括有第一電機10、傳動鏈條11、氣缸12、第一導軌13、搖臂14、 支架1、底座20、擋板21、拋光輪22、卡盤支架23、卡盤24、第三電機25、主軸26、第二電機 27、擋板連接架28、第二導軌30、第三導軌31、第一絲杠32、第二絲杠33、調節桿34和控制 箱35。
[0035] 底座20設置在地面上,與底座20相垂直的上表面一側設置有支架15,支架15表 面堅直方向設置有第一導軌13和傳動鏈條11,傳動鏈條11帶動沿著支架15垂直方向設置 的氣缸12和搖臂14沿第一導軌13上下運動,氣缸12設置在支架15上,搖臂14 一端與氣 缸12相連接,搖臂14另一端連接有沿堅直方向設置的主軸26,主軸26下部設置有拋光輪 22 ;主軸26底部連接有拋光輪22的位置,通過設置在主軸26上的擋板連接架28連接有擋 板21,擋板21為圓弧形結構,用于分隔拋光過程中產生的灰塵和雜物。
[0036] 底座20的上表面另一側設置有卡盤支架23,卡盤支架23上部設置有卡盤24,沿 著底座20的長度方向設置有第二導軌30,卡盤支架23帶動卡盤24在底座20的長度方向 移動。第三導軌31與第二導軌30垂直方向設置,設置在第二導軌30上部,卡盤支架23設 置在第三導軌31上,卡盤支架23沿第三導軌31軌道方向移動,第三導軌31帶動卡盤支架 23沿第二導軌30軌道方向移動;卡盤支架23沿著第三導軌31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一 絲杠32進行調節,卡盤支架23沿著第二導軌30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二絲杠33進行調 節。其中卡盤24通過調節桿34活動調節設置在卡盤支架23上,卡盤24與水平面之間的 夾角調節在45度時,用于拋光凸形封頭類構件。其中根據拋光的粗糙度不同拋光輪22可 以更換為千葉輪、布輪、麻輪或者尼龍輪,使用尼龍輪時可以進行拉絲操作。
[0037] 第一電機10設置在支架15頂部,第二電機27設置在主軸26頂部,第三電機25設 置在卡盤支架23頂部,第一電機10、第二電機27和第三電機25分別與控制箱35電連接。
[0038] 拋光操作時,首先將凸形封頭類需要拋光的部件通過卡盤24夾持住,通過控制箱 35內的變頻器按鈕控制第一電機10帶動傳動鏈條11實現搖臂14的上下移動,第二電機 27帶動拋光輪22實現前后位置的調節,控制第三電機25調節卡盤的前后位置,當位置調整 合適后進行拋光操作,在拋光過程中根據進行程度隨時調整各個部件的位置,最后完成拋 光作業,得到符合要求的產品。
[0039] 實施例3
[0040] 本發明的拋光機,包括有第一電機10、傳動鏈條11、氣缸12、第一導軌13、搖臂14、 支架1、底座20、擋板21、拋光輪22、卡盤支架23、卡盤24、第三電機25、主軸26、第二電機 27、擋板連接架28、第二導軌30、第三導軌31、第一絲杠32、第二絲杠33、調節桿34和控制 箱35。
[0041] 底座20設置在地面上,與底座20相垂直的上表面一側設置有支架15,支架15表 面堅直方向設置有第一導軌13和傳動鏈條11,傳動鏈條11帶動沿著支架15垂直方向設置 的氣缸12和搖臂14沿第一導軌13上下運動,氣缸12設置在支架15上,搖臂14 一端與氣 缸12相連接,搖臂14另一端連接有沿堅直方向設置的主軸26,主軸26下部設置有拋光輪 22 ;主軸26底部連接有拋光輪22的位置,通過設置在主軸26上的擋板連接架28連接有擋 板21,擋板21為圓弧形結構,用于分隔拋光過程中產生的灰塵和雜物。
[0042] 底座20的上表面另一側設置有卡盤支架23,卡盤支架23上部設置有卡盤24,沿 著底座20的長度方向設置有第二導軌30,卡盤支架23帶動卡盤24在底座20的長度方向 移動。第三導軌31與第二導軌30垂直方向設置,設置在第二導軌30上部,卡盤支架23設 置在第三導軌31上,卡盤支架23沿第三導軌31軌道方向移動,第三導軌31帶動卡盤支架 23沿第二導軌30軌道方向移動;卡盤支架23沿著第三導軌31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一 絲杠32進行調節,卡盤支架23沿著第二導軌30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二絲杠33進行調 節。其中卡盤24通過調節桿34活動調節設置在卡盤支架23上,卡盤24與水平面之間的 夾角調節在90度時,用于拋光桶裝構件。其中根據拋光的粗糙度不同拋光輪22可以更換 為千葉輪、布輪、麻輪或者尼龍輪,使用尼龍輪時可以進行拉絲操作。
[0043] 第一電機10設置在支架15頂部,第二電機27設置在主軸26頂部,第三電機25設 置在卡盤支架23頂部,第一電機10、第二電機27和第三電機25分別與控制箱35電連接。
[0044] 拋光操作時,首先將桶裝需要拋光的部件通過卡盤24夾持住,通過控制箱35內的 變頻器按鈕控制第一電機10帶動傳動鏈條11實現搖臂14的上下移動,第二電機27帶動 拋光輪22實現前后位置的調節,控制第三電機25調節卡盤的前后位置,當位置調整合適后 進行拋光操作,在拋光過程中根據進行程度隨時調整各個部件的位置,最后完成拋光作業, 得到符合要求的產品。
[0045] 以上所述,僅是本發明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非對本發明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雖 然本發明已以較佳實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發明,任何熟悉本專業的技術人 員,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范圍內,當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技術內容做出些許更動或修飾 為等同變化的等效實施例,但凡是未脫離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內容,依據本發明的技術實質 對以上實施例所作的任何簡單修改、等同變化與修飾,均仍屬于本發明技術方案的范圍內。
【權利要求】
1. 一種拋光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有傳動鏈條(11)、氣缸(12)、第一導軌(13)、搖臂 (14)、支架(15)、底座(20)、拋光輪(22)、卡盤支架(23)、卡盤(24)、主軸(26)和第二導軌 (30) ; 所述底座(20)設置在地面上,與所述底座(20)相垂直的上表面一側設置有支架(15), 所述支架(15)表面堅直方向設置有第一導軌(13)和傳動鏈條(11),所述傳動鏈條(11)帶 動沿著支架(15)垂直方向設置的氣缸(12)和搖臂(14)沿所述第一導軌(13)上下運動, 所述氣缸(12)設置在所述支架(15)上,所述搖臂(14) 一端與氣缸(12)相連接,所述搖臂 (14)另一端連接有沿堅直方向設置的主軸(26),所述主軸(26)下部設置有拋光輪(22); 所述底座(20)的上表面另一側設置有卡盤支架(23),卡盤支架(23)上部設置有卡盤 (24),沿著所述底座(20)的長度方向設置有第二導軌(30),所述卡盤支架(23)帶動卡盤 (24)在底座(20)的長度方向移動。
2.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第一電機(10)、第二電機 (27)、第三電機(25)和控制箱(35),所述第一電機(10)設置在所述支架(15)頂部,所述第 二電機(27)設置在所述主軸(26)頂部,所述第三電機(25)設置在所述卡盤支架(23)頂 部,所述第一電機(10)、第二電機(27)和第三電機(25)分別與所述控制箱(35)電連接。
3. 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拋光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第三導軌(31),所述第三導 軌(31)與所述第二導軌(30)垂直方向設置,設置在所述第二導軌(30)上部,所述卡盤支 架(23)設置在第三導軌(31)上,卡盤支架(23)沿第三導軌(31)軌道方向移動,第三導軌 (31) 帶動卡盤支架(23)沿第二導軌(30)軌道方向移動。
4. 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盤支架(23)沿著第三導軌(31) 軌道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一絲杠(32)進行調節,所述卡盤支架(23)沿著第二導軌(30)軌道 方向的移動通過第二絲杠(33)進行調節。
5. 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主軸(26)底部連接有 拋光輪(22)的位置,通過設置在主軸(26)上的擋板連接架(28)連接有擋板(21)。
6. 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擋板(21)為圓弧形結構。
7. 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盤(24)通過調節桿 (34)活動調節設置在所述卡盤支架(23)上。
8. 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盤(24)與水平面之間的夾角 0?90度之間可調。
9. 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拋光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拋光輪(22)為千葉輪、 布輪、麻輪或者尼龍輪。
【文檔編號】B24B25/00GK104097130SQ201410327606
【公開日】2014年10月15日 申請日期:2014年7月10日 優先權日:2014年7月10日
【發明者】徐偉華, 龍建華 申請人:江蘇三鼎水處理設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