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發明涉及一種工具機、特別是角磨機,具有至少一個轉換單元(14a;14b;14c;14d;14e;14f;14g),所述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16a;16b;16c;16d;16e;16f;16g);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a;18b;18c;18d;18e;18f;18g),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16b;16c;16d;16e;16f;16g)的運動封鎖。本發明建議了,所述釋放元件(18a;18b;18c;18d;18e;18f;18g)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a;20b;20c;20d;20e;20f;20g)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16b;16c;16d;16e;16f;16g)的操作面(22a;22b;22c;22d;22e;22f;22g)的旁側。
【專利說明】工具機【背景技術】
[0001]從DE 197 07 215 Al已知一種工具機、特別是角磨機,它包括轉換單元,該轉換單元具有: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和釋放元件,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封鎖。
【發明內容】
[0002]本發明涉及一種工具機、特別是角磨機,具有至少一個轉換單元,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用于解鎖該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封鎖。
[0003]本發明建議了,所述釋放元件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的操作面的旁側。工具機優選構造為便攜式工具機、特別是構造為便攜式手持工具機。“便攜式工具機”在這里應特別是理解為用于加工工件的工具機,該工具機可以由操作者無需運輸工具地運輸。便攜式工具機特別是具有小于40kg、優選小于10kg、且特別優選小于7kg的質量。便攜式工具機特別優選 構造為角磨機。但也可以想到的是,便攜式工具機具有本領域技術人員認為有意義的另外的構型、例如構造為錘鉆和/或鑿錘、鉆機、馬刀鋸、曲線線鋸、樹籬修剪機等。
[0004]術語“轉換單元”在這里應特別是定義為這樣一種單元,該單元具有至少一個構件、尤其是轉換棘爪元件,該轉換棘爪元件可以由操作者直接操作,并且該轉換棘爪元件設置用于,通過操作和/或通過輸入參數來影響和/或改變與轉換單元耦合的單元的過程和/或狀態。轉換棘爪元件優選設置用于操作所述轉換單元的至少一個轉換元件。術語“轉換棘爪元件”在這里應特別是理解為一種操作元件,該操作元件沿著該操作元件的縱向延伸方向具有縱向延伸尺寸,該縱向延伸尺寸大于所述操作元件的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該縱向延伸方向延伸的橫向延伸尺寸,該橫向延伸尺寸至少基本上橫向于所述操作元件的主運動方向延伸。特別的是,轉換棘爪元件的最大縱向延伸尺寸為轉換棘爪元件的最大橫向尺寸至少2倍、優選至少4倍、且特別優選至少6倍。轉換棘爪元件特別是具有一最大縱向延伸尺寸,該最大縱向延伸尺寸大于3cm、優選大于6cm、特別優選大于8cm。
[0005]此外,轉換棘爪元件優選包括操作面、特別是由轉換棘爪元件的握持區域構成的操作面,操作者可以安排至少三根手指在該操作面上用于操作所述轉換棘爪元件,并且該操作面具有至少一個沿著轉換棘爪元件的縱向延伸方向延伸的縱向延伸尺寸,該縱向延伸尺寸大于5cm。術語“基本上垂直”在這里應特別是定義為一方向與參考方向(特別是在一平面中觀察)夾成90°的角度,并且該角度具有特別是小于8°、有利地小于5°、且特別有利地小于2°的最大偏差。“基本上橫向”在這里應特別是理解為一方向和/或一軸線相對于參考方向和/或參考軸線的定向,其中,該方向和/或該軸線的定向至少不同于相對于參考方向和/或參考軸線至少基本上平行的定向,并且特別是傾斜于或垂直于參考方向和/或參考軸線。優選地,所述轉換單元設置用于,借助于操作所述轉換棘爪元件來操作所述轉換元件,以便斷開或者閉合一電路用于工具機的至少一個驅動器單元的能量供應。由此,轉換單元優選設置用于,允許工具機投入使用或者失活。“設置”應特別是理解為專門設計和/或專門配置。轉換元件優選由機械的、電氣的和/或電子的轉換元件構成。
[0006]“運動封鎖”在這里應特別是理解為一種封鎖機構,該封鎖機構設置用于,至少在運行狀態中借助于機械的、電氣的和/或電子的封鎖最大程度上地阻止可運動地支承的構件沿著至少一個路段和/或繞著至少一個軸線的運動。所述運動封鎖優選設置用于,至少在運行狀態中借助于機械的封鎖最大程度上地阻止可運動地支承的構件的運動。但也可以想到的是,所述運動封鎖至少在運行狀態中借助于作用到轉換棘爪元件上的電磁力作用和/或永久磁鐵的力作用(例如借助于可滑動的磁鐵)最大程度上阻止該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優選地,所述運動封鎖可以通過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來解鎖,以便允許由于操控該轉換棘爪元件的原因使該轉換棘爪元件運動。術語“操控區域”在這里應特別是定義為釋放元件的區域,該區域在釋放元件安裝在工具機上的狀態中由操作者直接觸摸,用于操作或運動所述釋放元件。“旁側”在這里應特別是理解為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相對于轉換棘爪元件的布置,其中,所述操控區域(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側壁區域延伸的方向觀察、特別是從該側壁區域起沿著背向轉換棘爪元件的方向觀察)相對于轉換棘爪元件間隔開地設置。側壁區域特別優選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握持區域(該握持區域構成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握持面)延伸。由此,所述釋放元件優選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的操作面的外部。特別優選地,所述釋放元件在所述工具機上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的外部。借助于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構型、特別是借助于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在轉換棘爪元件的旁側的布置,可以有利地實現釋放元件符合人體工程學的操作。操作者可以舒適地用一只手保持或操作所述轉換棘爪元件,同時操作者用手的手指操作所述釋放元件。此外可以有利地阻止了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封鎖由于轉換棘爪元件的意外操作而釋放,因為釋放元件設置在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操作面的外部。
[0007]此外建議了,所述釋放元件繞著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可擺動地和/或可旋轉地支承。但也可以想到的是,所述釋放元件沿著釋放運動軸線可平移運動地支承。借助于根據本發明的構型可以有利地實現了待舒適地操作的釋放元件。
[0008]優選地,所述釋放元件具有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該釋放運動軸線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平面中延伸。特別優選地,所述釋放運動軸線構造為擺動軸線。由此,所述釋放元件優選具有擺動軸線,該擺動軸線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的平面中延伸。可以結構簡單地實現釋放元件相對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布置,該布置借助于操作者的手的一個手指允許釋放元件舒適的可操作性、特別是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的舒適的操作。由此可以有利地實現了高的操作舒適度。
[0009]在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的可替代的構型中建議了,所述釋放元件具有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該釋放運動軸線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特別優選地,所述釋放運動軸線構造為擺動軸線。由此,所述釋放元件優選具有擺動軸線,該擺動軸線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軸線延伸。可以有利地實現釋放元件在工具機上的緊湊布置。
[0010]另外建議了,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優選地,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具有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該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至少基本上平行于釋放元件的釋放運動軸線延伸。在此,所述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構造為擺動軸線。在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的可替代的構型中,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優選具有釋放運動軸線,該釋放運動軸線與釋放元件的釋放運動軸線相同地構造。借助于根據本發明的構型可以有利地對于慣用右手的人和對于慣用左手的人都實現釋放元件的和/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舒適可操作性。
[0011]有利地,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包括運動關聯單元,該運動關聯單元使所述釋放元件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至少在安裝狀態中運動技術地耦合。“運動關聯單元”在這里應特別是理解為一種單元,該單元設置用于,使至少一個元件關聯于至少一個另外的元件來運動,其中,所述元件優選地沿著所述另外的元件的運動方向偏離地(特別是相反地)定向的方向和/或沿著所述另外的元件的運動方向相同指向的方向運動。特別優選的是,運動關聯單元由機械運動單元構成,該機械運動單元使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借助于機械的機構來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但也可以想到的是,運動關聯單元由本領域技術人員認為有意義的另外的單元、例如由磁鐵運動單元構成,該磁鐵運動單元使釋放元件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借助于磁力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借助于根據本發明的構型可以有利地實現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原因使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至少基本上同時運動。此外可以借助于釋放元件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操作有利地實現了舒適地解鎖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封鎖,其中,為了解鎖所述運動封鎖,有利地僅必須操作這些釋放元件之一。
[0012]此外建議了,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包括至少一個手把殼體,其中,由于沿著面向手把殼體的方向操作所述釋放元件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原因使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借助于運動關聯單元沿著面向手把殼體的方向運動。“手把殼體”在這里應特別是理解為至少一個殼體或者至少一個殼體區域,該至少一個殼體或者至少一個殼體區域最大程度上與工具機的驅動單元和/或從動單元的支承脫耦,其中,所述殼體或者殼體區域的至少一個握持區域(特別是構造為柄狀握持區域的殼體區域)由操作者用至少一只手至少可以絕大部分地包圍,以便操作工具機。術語“可以絕大部分地包圍”在這里應特別是定義為借助于操作者的一只手沿著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構件或者構件區域的縱向延伸方向延伸的平面中延伸的、構件或構件區域的總外周的總延伸尺寸的至少大于70%、優選大于80%、且特別優選大于90%的構件或構件區域的可包圍性,其中,該總外周的總延伸尺寸特別是小于40cm、優選小于30cm、特別優選小于25cm。優選的是,在構件或構件區域被包圍的情況下,操作者的手的手掌和手指內表面至少沿著該總外周的總延伸尺寸的大于70%、優選大于80%、且特別優選大于90%的路段靠置在總外周上。沿著工具機的驅動單元的驅動元件(特別是電樞軸)的旋轉軸線、并且特別是沿著工具機的主延伸方向觀察,柄狀握持區域優選設置在驅動單元的后面。此外可以想到的是,除了柄狀握持區域之外,手把殼體具有弓狀分區域,該弓狀分區域一件式地成形在柄狀握持區域上。弓狀分區域可以優選具有L形的構型,該構型從柄狀握持區域的、背向手把殼體的連接區域的端部起L形地朝連接區域的方向延伸。優選地,所述手把殼體與工具機的驅動殼體分開地構造,該驅動殼體設置用于,接收所述驅動單元和/或從動單元,以便支持驅動支承力和/或從動支承力。但也可以想到的是,手把殼體與驅動殼體一件式地構造。
[0013]優選地,所述手把殼體具有柄狀握持區域。術語“柄狀握持區域”在這里應特別是定義為手把殼體的殼體分區域,該殼體分區域在縱向切割平面中(工具機的主延伸方向在該縱向切割平面中延伸)具有(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主延伸方向的方向觀察)特別是小于10cm、優選小于8cm,且特別優選小于6cm的最大延伸尺寸,其中,所述手把殼體的至少一個操作面設置在所述手把殼體的殼體分區域中。優選的是,最大延伸尺寸(在一縱向切割平面中觀察)由至少兩個平行的直線或者由至少兩個以小于10°、優選小于8°、特別優選小于6°的角度相對于彼此傾斜的直線限界,這些直線由手把殼體的殼體分區域的外輪廓構成。柄狀握持區域特別是至少以小于60°、優選地小于40°、特別優選小于30°的角度相對于工具機的主延伸方向傾斜地設置。特別優選地,所述手把殼體包括至少兩個手把殼體外殼元件,這些手把殼體外殼元件可以在連接平面中相互連接。由此,手把殼體優選具有碗狀結構。但也可以想到的是,手把殼體具有罐狀結構。所述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特別優選分別設置在手把殼體外殼元件之一上。借助于根據本發明的構型可以有利地允許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原因使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擺入到手把殼體中。
[0014]有利的是,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相對于釋放元件鏡像對稱地設置。因此,可以有利地對于慣用右手的人和對于慣用左手的人都實現了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特別符合人體工程學的布置。
[0015]此外建議了,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具有至少一個操控區域,該操控區域參照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軸線的方向延伸的平面相對于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鏡像對稱地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的操作面的旁側。但也可以想到的是,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具有相對于釋放元件的、本領域技術人員認為有意義的另外的布置方案,該布置方案對于慣用右手的人和對于慣用左手的人都允許了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符合人體工程學的可操作性。借助于根據本發明的另外的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的布置方案可以有利地實現了釋放元件和/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舒適的可操作性。
[0016]特別優選地,所述釋放元件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彼此相對可運動地支承。由此可以特別有利地允許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原因使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朝著相互不同的方向運動。
[0017]此外提出了,工具機包括至少一個運動關聯單元,該運動關聯單元設置用于,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原因使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朝著相反指向的方向運動。可以有利地在釋放元件設置在手把殼體的背向另外的釋放元件的側上的情況下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原因使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運動到手把殼體中。
[0018]有利的是,運動關聯單元構造成鉸接單元。“鉸接單元”在這里應特別是定義為一種單元,該單元使至少兩個構件彼此相對可運動、特別是彼此相對可擺動和/或可旋轉地相互連接,其中,所述構件之一的運動通過該單元的鉸接部位引起另一構件的運動。在這里,鉸接部位可以例如構造為齒部或者具有本領域技術人員認為有意義的另外的構型。由此,尤其是在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被可擺動地支承的情況下可以結構簡單地實現了釋放元件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之間的運動關聯性。
[0019]優選地,所述運動關聯單元構造為鉸接單元,該鉸接單元具有至少一個鉸接元件,該鉸接元件與釋放元件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一件式地構造。術語“ 一件式”應特別是至少材料鎖合地連接、例如通過焊接工藝、粘接工藝、注塑工藝和/或本領域技術人員認為有意義的其他工藝,和/或有利地在一個塊中成形、例如通過由鑄件制造和/或通過以單-或者多組分注射方法制造以及有利地通過由單個毛坯制造。可以有利地實現鉸接元件在釋放元件或所述另外的實現釋放元件上的緊湊布置方案。此外,可以有利地節省結構空間、構件和成本。
[0020]另外還建議,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彈簧元件,該彈簧元件設置用于,以彈簧力朝著釋放元件的鎖定位置的方向加載至少該釋放元件。“彈簧元件”尤其應理解為宏觀的元件,該元件具有至少一個延伸尺寸,該延伸尺寸在常規運行狀態中可彈性變化了至少10%、特別地至少20%、優選至少30%、并且特別有利地至少50%,并且該元件特別是產生與所述延伸尺寸的變化有關的、且優選相對于該變化成比例的反作用力,該反作用力反作用于所述變化。元件的“延伸尺寸”尤其應理解為該元件到一平面上的垂直投影的兩個點之間的最大間距。關于“宏觀的元件”尤其應理解為這樣一種元件,該元件具有至少1mm、尤其至少5mm、并且優選至少IOmm的延伸尺寸。優選地,彈簧元件由壓力彈簧構成。但也可以想到的是,該彈簧元件具有對于技術人員顯得有意的另外的構型、例如構造為拉力彈簧。特別是在操作者取消了作用到轉換棘爪元件上的力作用并且轉換棘爪元件位于轉換棘爪元件的初始位置中之后,借助于彈簧元件可以有利地實現釋放元件自動地運動到鎖定位置中。
[0021]有利地,所述轉換單元具有至少所述彈簧元件,該彈簧元件以一端支撐在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上并且以另一端支撐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上。但也可以想到的是,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兩個彈簧元件,其中,給所述釋放元件配備一彈簧元件,并且給另外的釋放元件配備一彈簧元件。借助于根據本發明的構型可以結構簡單地實現釋放元件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復位功能。
[0022]此外建議了,所述釋放元件具有至少一個解鎖接收空槽,該解鎖接收空槽設置用于,由于操控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原因在釋放元件的解鎖位置中接收該轉換單元的封鎖元件。優選地,由于操控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原因,在釋放元件的解鎖位置中的封鎖元件配合到解鎖接收空槽中,以便允許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優選地,封鎖元件在釋放元件的封鎖位置中由于操控該轉換棘爪元件的原因而止擋在釋放元件的封鎖面上,以便封鎖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借助于根據本發明的構型可以結構簡單地實現解鎖所述運動封鎖。此外可以結構簡單地允許在封鎖位置中封鎖所述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其方式是:在釋放元件的封鎖位置中阻止該封鎖元件被接收在解鎖接收空槽中。
[0023]此外建議了,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包括至少所述手把殼體,其中,所述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在操控之后至少基本上與該手把殼體的外表面齊平。“至少基本上齊平”在這里應特別是理解為操控區域在操作所述釋放元件之后(特別是在釋放元件擺入到手把殼體中之后)的布置,其中,操控區域從由手把殼體包圍的空間起朝著手把殼體的外表面的方向(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手把殼體的外表面延伸的方向觀察)在該外表面上延伸最多2mm,并且特別優選最多延伸直至手把殼體的外表面為止。由此,所述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在操控之后不超過手把殼體的外表面。由于釋放元件完全沉入到手把殼體中的原因可以有利地實現釋放元件在操作狀態中的緊湊布置。此外,可以有利地給操作者光學信號化:該釋放元件處于解鎖位置中。
[0024]特別優選地,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包括至少所述手把殼體,其中,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在操控之后至少基本上與手把殼體的外表面齊平。由此可以有利地實現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的操控區域在釋放元件的和/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操作狀態中的完全沉入。
[0025]此外建議了,轉換棘爪元件繞著轉換棘爪元件的構造為擺動軸線的運動軸線可擺動地(特別是相對于手把殼體可擺動地)支承。但也可以想到的是,轉換棘爪元件沿著轉換棘爪元件的構造為平移軸線的運動軸線平移可運動地支承。特別優選地,所述擺動軸線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手把殼體的連接平面延伸。可以有利地實現簡單待操作的轉換棘爪元件,其中,支承裝置相對于污染不敏感。此外可以有利地借助于轉換棘爪元件利用杠桿作用,以便舒適地操作該轉換元件。
[0026]此外,本發明涉及一種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的工具機轉換裝置,其中,所述工具機轉換裝置包括至少所述轉換單元。此外可以想到的是,工具機轉換裝置具有至少一個支承單元,用于可運動地支承所述轉換棘爪元件。在這里,支承單元可以構造為平移支承單元、旋轉支承單元、或者平移支承單元和旋轉支承單元的組合、例如杠桿傳動裝置支承單元等。由此可以利用根據本發明的轉換單元有利地實現已經存在的工具機的簡單改裝。
[0027]在此,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和/或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轉換裝置不應限于上述的應用和實施方式。特別的是,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和/或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轉換裝置為了滿足在這里描述的工作方式可以具有與在這里提到的各個元件、構件和單元的數量不同的數量。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28]另外的優點由以下【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給出。在附圖中示出了本發明的實施例。附圖、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含有大量組合特征。技術人員適宜地也單獨考慮這些特征并且總結出有意義的另外的組合。其中:
[0029]圖1:以示意圖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
[0030]圖2:以示意圖示出了設置在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的手把殼體上的、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的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處于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
[0031]圖3:以示意圖示出了設置在手把殼體上的釋放元件處于未操控狀態中的另一細節視圖;
[0032]圖4:以示意圖示出了設置在手把殼體上的釋放元件處于未操控狀態中的另一細節視圖;
[0033]圖5:以示意圖示出了設置在手把殼體上的釋放元件處于操作狀態中的細節視圖;
[0034]圖6:以示意圖示出了設置在手把殼體上的釋放元件處于操作狀態中的另一細節視圖;
[0035]圖7:以示意圖示出了設置在手把殼體上的釋放元件處于激活狀態中的另一細節視圖;
[0036]圖8:以示意圖示出了根據本發明的工具機的運動關聯單元的細節視圖;
[0037]圖9:以示意圖示出了釋放元件在根據本發明的可替代的工具機的手把殼體上的可替代的布置方案的細節視圖;
[0038]圖10:以示意圖示出了設置在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手把殼體上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的細節視圖以及替代于圖1至圖9的、轉換單元的轉換棘爪元件在手把殼體上的可替代的布置方案;
[0039]圖11:以示意圖示出了設置在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手把殼體上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處于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
[0040]圖12:以示意圖示出了釋放元件處于操作狀態中的另一細節視圖;
[0041]圖13:以示意圖示出了替代于圖1至圖12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在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手把殼體上的布置方案的細節視圖;
[0042]圖14:以示意圖示出了替代于圖1至圖13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在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手把殼體上的布置方案的細節視圖;
[0043]圖15:以示意圖示出了替代于圖1至圖14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在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手把殼體上的布置方案的細節視圖;以及
[0044]圖16:以示意圖示出了替代于圖1至圖15的、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轉換單元的釋放元件在根據本發明的另一可替代的工具機的手把殼體上的布置方案的細節視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45]圖1示出了工具機10a,該工具機由構造成角磨機12a的便攜式工具機IOa構成。便攜式工具機IOa包括至少一個轉換單元14a,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16a,用于操作所述轉換單元14a的轉換元件50a (圖3);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a,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運動封鎖。在這里,便攜式工具機IOa具有至少一個工具機轉換裝置,該工具機轉換裝置至少包括所述轉換單元14a和至少一個支承單元90a用于可運動地支承所述轉換單元14a的轉換棘爪元件16a。所述釋放元件18a包括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a,該操控區域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操作面22a的旁側。在此,所述釋放元件18a設置在便攜式工具機IOa的手把殼體32a上。手把殼體32a包括柄狀握持區域52a,轉換棘爪元件16設置在該握持區域上。手把殼體32a的柄狀握持區域52a構成便攜式工具機IOa的主手把。在這里,由柄狀握持區域52a構成的主手把至少基本上從手把殼體32a的連接區域54a起沿著背向該連接區域54a的方向延伸直至手把殼體32a的一側56a,在該側上設有構造成角磨機12a的便攜式工具機IOa的用于能量供應的纜線。手把殼體32a的柄狀握持區域52a以小于30°的角度相對于手把殼體32a的主延伸方向58a或便攜式工具機IOa的主延伸方向60a傾斜地設置。
[0046]此外,構造成角磨機12a的便攜式工具機IOa包括保護罩單元62a、驅動殼體64a和從動殼體66a。便攜式工具機IOa的從動單元68a的構造成主軸(此處未詳細示出)的輸出軸從所述從動殼體66a延伸出來,在該輸出軸上可以固定加工工具70a用于加工工件(在這里未詳細示出)。加工工具70a構造成磨削盤。但也可以想到的是,加工工具70a構造成分離-或者拋光盤。便攜式工具機IOa包括:驅動殼體64a,用于接收所述便攜式工具機IOa的驅動單元72a ;和從動殼體66a,用于接收所述從動單元68a。所述驅動單元72a設置用于通過從動單元68a旋轉地驅動所述加工工具70a。在此,加工工具70a可以借助于固定元件(在這里未詳細示出)與主軸不可相對轉動地連接以加工工件。因此,加工工具70a可以在便攜式工具機IOa的運行中被旋轉地驅動。從動單元68a通過驅動單元72a的構造成小齒輪且可旋轉驅動的驅動元件(在這里未詳細示出)以技術人員已公知的方法和方式與驅動單元72a連接。此外,在從動殼體66a上設有附加手把74a。附加手把74a在安裝在從動殼體66a上的狀態中橫向于便攜式工具機IOa的主延伸方向60a延伸。
[0047]圖2示出了轉換單元14a的設置在手把殼體32a上的釋放元件18a處于釋放元件18a的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所述釋放元件18a在手把殼體32a的面向連接區域54a的端部的區域中設置在手把殼體32a上。此外,所述釋放元件18a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柄狀握持區域52a的外部。在這里,至少釋放元件18a的操控區域20a絕大部分地設置在柄狀握持區域52a外部。所述釋放元件18a繞著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a可擺動地支承。由此,釋放運動軸線24a構造成釋放擺動軸線。所述釋放元件18a至少具有所述釋放運動軸線24a,該釋放運動軸線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運動軸線26a延伸的平面中延伸。在這里,轉換棘爪元件16a繞著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構造成擺動軸線48a的運動軸線26a可擺動地支承。構造成擺動軸線48a的運動軸線26a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手把殼體32a的連接平面延伸,在該連接平面中,手把殼體32a的兩個手把殼體外殼元件76a、78a相互連接。由此,釋放運動軸線24a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該手把主體32a的連接平面延伸。此夕卜,釋放運動軸線24a至少基本上橫向于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構造成擺動軸線48a的運動軸線26a延伸。
[0048]此外,轉換單元14a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28a。該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同樣在手把殼體32a的面向所述連接區域54a的端部的區域中設置在手把殼體32a上(圖2和3)。此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同樣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柄狀握持區域52a外部。在此,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34a絕大部分設置在柄狀握持區域52a外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相對于釋放元件18a鏡像對稱地設置。由此,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至少具有所述操控區域34a,該操控區域參照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運動軸線26a延伸的平面相對于釋放元件18a的操控區域20a鏡像對稱地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操作面22a的旁側。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繞著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80a可擺動地支承。所述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80a構造為釋放擺動軸線。在此,所述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80a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構造為擺動軸線48a的運動軸線26a延伸的平面中延伸。由此,所述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80a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手把主體32a的連接平面延伸。此外,所述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80a至少基本上橫向于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構造為擺動軸線48a的運動軸線26a延伸。所述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80a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釋放元件18a的釋放運動軸線24a延伸。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彼此相對可運動地支承。
[0049]此外,便攜式工具機IOa具有至少一個運動關聯單元30a,該運動關聯單元使所述釋放元件18a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至少在安裝狀態中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圖4)。該運動關聯單元30a設置用于,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18a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原因使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沿著相反指向的方向運動。因此,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18a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原因使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借助于運動關聯單元30a始終共同運動。在此,由于沿著面向手把殼體32a的方向操作所述釋放元件18a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原因,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借助于運動關聯單元30a沿著面向手把殼體32a的方向運動。運動關聯單元30a構造為鉸接單元36a。構造為鉸接單元36a的運動關聯單元30a具有至少一個鉸接元件38a,該鉸接元件與所述釋放元件18a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件式地構造。在這里,鉸接元件38a與釋放元件18a—件式地構造(圖4和8)。此外,構造為鉸接單元36a的運動關聯單元30a具有另外的鉸接元件40a,該另外的鉸接元件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件式地構造。所述鉸接元件38a和所述另外的鉸接元件40a設置用于,借助于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共同作用而相互關聯地運動。所述另外的鉸接元件40a包括配合空槽82a,該配合空槽具有至少基本上U形的構型。在此,鉸接元件38a在安裝的狀態中配合到所述配合空槽82a中。在此,鉸接元件38a具有液滴狀的構型,該鉸接元件的圓盤形的部分區域在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安裝狀態中設置在所述配合空槽82a中。
[0050]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18a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原因,借助于所述鉸接元件38a與所述另外的鉸接元件40a的共同作用將力通過所述鉸接元件38a和所述另外的鉸接元件40a的側翼區域在釋放元件18a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之間傳遞,所述力造成了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相互關聯的運動。在此,所述另外的鉸接元件40a的側翼區域由配合空槽82a的彎角的腿部區域構成。鉸接元件38a的側翼區域由鉸接元件38a的側壁構成。同樣可以想到運動關聯單元30a構造成齒部運動關聯單元的構型,其中,用于使釋放元件18a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關聯地運動的力可以通過齒部運動關聯單元的齒部的齒的齒面來傳遞。在這里,分別一個齒部元件與釋放元件18a以及與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件式地構造。
[0051]此外,轉換單元14a具有至少一個彈簧元件42a,該彈簧元件設置用于,至少將釋放元件18a以彈簧力朝釋放元件18a的鎖定位置的方向加載(圖8)。彈簧元件42a構造為壓力彈簧。在這里,彈簧元件42a以一端支撐在轉換單元14a的所述釋放元件18a上,并且彈簧元件42a以另一端支撐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上。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分別包括彈簧接收空槽84a、86a,彈簧元件42a在安裝狀態中設置在這些彈簧接收空槽中。彈簧接收空槽84a、86a構造為半圓柱形接收槽。但也可以想到的是,彈簧接收空槽84a、86a具有本領域技術人員認為有意義的另外的構型。
[0052]此外,所述釋放元件18a具有至少一個解鎖接收空槽44a,該解鎖接收空槽設置用于,在釋放元件18a的解鎖位置中由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操控而接收所述轉換單元14a的封鎖元件94a (圖6)。封鎖元件94a設置在便攜式工具機IOa的支承單元90a的杠桿支承元件88a上。在這里,封鎖元件94a與杠桿支承元件88a —件式地構造。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同樣包括至少一個解鎖接收空槽92a,該解鎖接收空槽設置用于,由于操控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原因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解鎖位置中接收所述轉換單元14a的另外的封鎖元件106a(圖7)。所述另外的封鎖元件106a同樣設置在杠桿支承元件88a上。在此,所述另外的封鎖元件106a同樣與杠桿支承元件88a —件式地構造。封鎖元件94a在釋放元件18a的鎖定位置中(在該鎖定位置中最大程度上借助于運動封鎖來阻止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運動)由于操控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原因而止擋在釋放元件18a的封鎖面96a上。封鎖面96a設置在釋放元件18a的面向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側上。在此,封鎖面96a設置在釋放元件18a的解鎖接收空槽44a的旁側(圖8)。此外,所述另外的封鎖元件106a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鎖定位置中(在該鎖定位置中最大程度上借助于運動封鎖來阻止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運動)由于操控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原因而止擋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另外的封鎖面98a上。所述另外的封鎖面98a設置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面向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側上。在此,所述另外的封鎖面98a設置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解鎖接收空槽92a的旁側(圖8)。
[0053]釋放元件18a的操控區域20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操控區域34a在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未操控狀態中(沿著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手把殼體32a的外表面46a延伸的方向觀察)以大于2mm超出了該外表面46a。所述釋放兀件18a的操控區域20a在操控之后與手把殼體32a的外表面46a至少基本上齊平(圖5)。轉換單元14a的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操控區域34a在操控之后同樣與手把殼體32a的外表面46a至少基本上齊平。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沿著轉換棘爪元件16a的主運動方向觀察)設置在手把殼體32a的背向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區域上。由此,操作者可以借助于操作者的一只手的食指或拇指操作所述釋放元件18a的操控區域20a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操控區域34a。因此,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沿著轉換棘爪元件16a朝著手把殼體32a的方向運動的主運動方向觀察)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a上方或轉換棘爪元件16a后方。在圖9中所示的釋放元件18a’和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替代布置方案中,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沿著轉換棘爪元件16a’從該轉換棘爪元件16a’起沿著背向手把殼體32a ‘方向的主運動方向觀察)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a’下方或轉換棘爪元件16a’后方。
[0054]此外,便攜式工具機IOa具有至少所述支承單元90a,該支承單元設置用于,使轉換棘爪元件16a相對于手把殼體32a至少可運動地支承。支承單元90a由于操控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原因而設置用于,從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面向手把殼體32a的連接區域54a的端部起朝著轉換棘爪元件16a的背向連接區域54a的另一可握持的端部的方向確保了轉換棘爪元件16a總是沿著具有大于零的值的路段的升降運動。支承單元90a具有至少所述杠桿支承元件88a,該杠桿支承元件設置用于,根據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運動來操作所述轉換單元14a的轉換元件50a的轉換挺桿元件102a(圖3,圖4和圖5)。杠桿支承元件88a在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面向手把殼體32a的連接區域54a的端部上與轉換棘爪元件16a可運動地連接。此外,支承單元90a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杠桿支承元件100a,該另外的杠桿支承元件可運動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a上并且可運動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a的手把殼體外殼元件76a、78a上。杠桿支承元件88a和所述另外的杠桿支承元件IOOa至少基本上相互平行地定向。由于杠桿支承元件88a和所述另外的杠桿支承元件IOOa至少基本上平行地布置,實現了轉換棘爪元件16a的由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操控引起的平行引導。在此,轉換棘爪元件16a的背向連接區域54a的所述另外的可握持的端部與支承單元90a的支承點的布置解率禹。
[0055]此外,轉換單元14a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彈簧元件104a,該另外的彈簧元件設置用于,以所述另外的彈簧元件104a的彈簧力將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朝著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初始位置的方向加載。所述另外的彈簧元件104a設置用于實現所述轉換單元14a的緊急制動功能。所述另外的彈簧元件104設置用于,由于彈簧力作用到轉換棘爪元件16a上而允許轉換棘爪元件16a在操作者取消了作用到轉換棘爪元件16a上的操作力之后沿著背向手把殼體32a方向運動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初始位置中。在此,所述另外的彈簧元件104a由轉換元件50a的彈簧元件構成,該彈簧元件以彈簧力加載轉換元件50a的轉換挺桿元件102a。因此,所述另外的彈簧元件104a通過杠桿支承元件88a將彈簧力施加到轉換棘爪元件16a上,該杠桿支承元件由于轉換棘爪元件16a朝著手把殼體32a的方向運動的原因而操作所述轉換元件50a的轉換挺桿元件102a。由此,轉換棘爪元件16a在操作者取消了操作力的作用之后沿著背向手把殼體32a方向運動。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操作面22a相對于手把殼體32a的定向借助于支承單元90a由于轉換棘爪元件16a相對于手把殼體32a運動的原因至少基本上被保持。因此,借助于支承單元90a由于操控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原因實現了朝著手把殼體32a的方向在轉換棘爪元件16a的整個操作面22a上均勻地往復運動。
[0056]為了使便攜式工具機IOa投入使用,操作者從所述釋放元件18a的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鎖定位置起操控所述釋放元件18a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運動封鎖(圖2至圖4)。由于操控所述釋放元件18a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原因,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借助于運動關聯單元30a繞著所述釋放運動軸線24a或所述另外的釋放運動軸線80a擺動到手把殼體32a中,直至所述釋放元件18a的操控區域20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操控區域34a至少基本上與手把殼體32a的外表面46a齊平(圖5)。由此,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都位于解鎖位置中(圖6和7)。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由操作者保持在解鎖位置中,直至所述封鎖元件94a和所述另外的封鎖元件106a由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朝著手把殼體32a的方向運動的原因而沉入到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解鎖接收空槽44a、92a中(圖6和7)。操作者現在只須施加將轉換棘爪元件16a保持在接通位置中的力。此外,借助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朝著手把殼體32a的方向在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的解鎖位置中的運動,借助于所述杠桿支承元件88a來操作所述轉換元件50a的轉換挺桿元件102a (圖6)。
[0057]借助于所述封鎖元件94a和所述另外的封鎖元件106a配合到解鎖接收空槽44a、92a中,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保持在解鎖位置中,直至操作者取消了作用到轉換棘爪元件16a上的力作用為止,并且轉換棘爪元件16a由于所述另外的彈簧元件104a的彈簧力的原因而運動到初始位置中。由此,所述封鎖元件94a和所述另外的封鎖元件106a從解鎖接收空槽44a、92a運動出來。所述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借助于彈簧元件42a的彈簧力而運動到鎖定位置中。因此,在操作者取消了作用到轉換棘爪元件16a上的力作用之后,轉換棘爪元件16a的運動封鎖在轉換棘爪元件16a運動到初始位置中以及釋放元件18a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運動到鎖定位置中之后激活。
[0058]在圖10至16中示出了可替代的實施例。原則上,基本上相同的構件、特征和功能都用相同的附圖標記標示。為了區分這些實施例,將字母a至h添加在實施例的附圖標記后面。下面的描述基本上限于與圖1至9中的第一實施例的區別,其中,關于相同的構件、特征和功能可以參閱圖1至9中的第一實施例的描述。
[0059]圖10示出了設置在構造成便攜式工具機IOb的可替代的工具機IOb的手把殼體32b上的、便攜式工具機IOb的轉換單元14b的釋放元件18b處于釋放元件18b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工具機IOb具有至少基本上類似于圖1的工具機IOa的結構。因此,關于另一實施例的工具機IOb的描述或特征可以至少基本上參閱圖1的描述。工具機IOb包括至少一個轉換單元14b,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16b ;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b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b的運動封鎖。所述釋放元件18b包括釋放元件18b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b,該操控區域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b的操作面22b的旁側。所述釋放元件18b在手把殼體32b的面向手把殼體32b的連接區域54b的端部的區域中設置在手把殼體32b上。此外,所述釋放元件18b完全設置在手把殼體32b的柄狀握持區域52b的外部。
[0060]釋放元件18b繞著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b可擺動地支承。由此,釋放運動軸線24b構造成釋放擺動軸線。所述釋放元件18b具有至少所述釋放運動軸線24b,該釋放運動軸線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16b的運動軸線26b延伸的平面中延伸。在此,轉換棘爪元件16b繞著轉換棘爪元件16b的構造成擺動軸線48b的運動軸線26b可擺動地支承。構造成擺動軸線48b的運動軸線26b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手把殼體32b的連接平面延伸,在該連接平面中手把殼體32b的兩個手把殼體外殼元件76b、78b相互連接。由此,釋放運動軸線24b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手把殼體32b的連接平面延伸。另外,釋放運動軸線24b至少基本上橫向于轉換棘爪元件16b的構造為擺動軸線48b的運動軸線26b延伸。在這里,轉換棘爪元件16b借助于便攜式工具機IOb的支承單元90b可擺動地支承在轉換棘爪元件16b的面向連接區域54b的端部上。但也可以想到的是,轉換棘爪元件16b借助于支承單元90b可擺動地支承或者借助于支承單元90b可平移地支承在轉換棘爪元件16b背向連接區域54b的端部上。轉換棘爪元件16b設置在手把殼體32b的一側上,該側在握持所述手把殼體32b時面向操作者的手的手掌面(在這里未詳細示出)以便根據設置操縱所述便攜式工具機10b。轉換棘爪元件16b在每個操縱狀態中都設置在手把殼體32b的一側上,該側與手把殼體32b的另一側不同,該另一側面向從動殼體的從動端(在這里未詳細示出),用于驅動或用于耦合加工工具(在這里未詳細示出)的主軸從該從動端延伸出來。
[0061]此外,轉換單元14b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28b。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b同樣在手把殼體32b上設置在該手把殼體32b的面向所述連接區域54b的端部的區域中。此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b同樣完全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b上的柄狀握持區域52b外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b相對于釋放元件18b鏡像對稱地設置(圖4)。由此,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b具有至少一個操控區域34b,該操控區域參照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16b的運動軸線26b的延伸的平面相對于釋放元件18b的操控區域20b鏡像對稱地至少部分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b的操作面22b的旁側。在這里,所述釋放元件18b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b借助于便攜式工具機IOb的運動關聯單元30b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
[0062]圖11示出了設置在構造成便攜式工具機IOc的可替代的工具機IOc的手把殼體32c上的、便攜式工具機IOc的轉換單元14c的釋放元件18c處于釋放元件18c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工具機IOc具有至少基本上類似于圖1的工具機IOa的結構。因此,關于另一實施例的工具機IOc的描述或特征可以至少基本上參閱圖1的描述。工具機IOc包括至少一個轉換單元14c,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16c ;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c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c的運動封鎖。所述釋放元件18c包括釋放元件18c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c,該操控區域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c的操作面22c的旁側。所述釋放元件18c在手把殼體32c上設置在手把殼體32c的面向手把殼體32c的連接區域54c的端部的區域中。此外,所述釋放元件18c完全設置在手把殼體32c的柄狀握持區域52c的外部。
[0063]釋放元件18c繞著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c可擺動地支承。由此,釋放運動軸線24c構造成釋放擺動軸線。由此,所述釋放元件18c具有至少所述釋放運動軸線24c,該釋放運動軸線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轉換棘爪元件16c的構造成擺動軸線48c的運動軸線26c延伸(圖12)。轉換棘爪元件16c的運動軸線26c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手把殼體32c的連接平面延伸,在該連接平面中兩個手把殼體外殼元件76c、78c可以連接。在這里,轉換棘爪元件16c借助于便攜式工具機IOc的支承單元90c可擺動地支承在轉換棘爪元件16c的面向手柄殼體32c的連接區域54c的端部上。但也可以想到的是,轉換棘爪元件16c借助于支承單元90c可擺動地支承或者借助于支承單元90c可平移地支承在轉換棘爪元件16c的背向連接區域54c的端部上。
[0064]此外,轉換單元14c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28c。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同樣在手把殼體32c上設置在手把殼體部32c的面向連接區域54c的端部的區域中。此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同樣完全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c上的柄狀握持區域52c外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相對于釋放元件18c鏡像對稱地設置。由此,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具有至少一個操控區域34c,該操控區域參照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16c的運動軸線26c延伸的平面相對于釋放元件18c的操控區域20c鏡像對稱地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c的操作面22c的旁側。在這里,所述釋放元件18c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借助于便攜式工具機IOc的運動關聯單元30c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在此,運動關聯單元30c使釋放元件18c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剛性地相互耦合。由此,所述釋放元件18c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在操作所述釋放元件18c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時總是共同沿著相同的方向運動。在此,由于沿著面向手把殼體32c的方向操作所述釋放元件18c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的原因使釋放元件18c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c借助于運動關聯單元30c沿著面向手把殼體32c的方向運動。
[0065]圖13示出了設置在構造成便攜式工具機IOd的可替代的工具機IOd的手把殼體32d上的、便攜式工具機IOd的轉換單元14d的釋放元件18d處于釋放元件18d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工具機IOd具有至少基本上類似于圖1的工具機IOa的結構。因此,關于另一實施例的工具機IOd的描述或特征可以至少基本上參閱圖1的描述。工具機IOd包括至少一個轉換單元14d,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在此未詳細示出);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d,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d的運動封鎖。所述釋放元件18d包括釋放元件18d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d,該操控區域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的操作面(在此未詳細示出)的旁側。所述釋放元件18d完全設置在手把殼體32d的柄狀握持區域52d的外部。
[0066]釋放元件18d繞著釋放元件18d的釋放運動軸線24d可擺動地支承。所述釋放元件18d具有至少所述釋放運動軸線24d,該釋放運動軸線在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16d的運動軸線26d延伸的平面中延伸。但也可以想到的是,替代于可擺動地支承,所述釋放元件18d沿著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轉換棘爪元件的運動軸線26d延伸的釋放運動軸線24d可平移運動地支承。在此,轉換棘爪元件16d繞著轉換棘爪元件的構造成擺動軸線48d的運動軸線26d可擺動地支承。構造成擺動軸線48d的運動軸線26d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手把殼體32d的連接平面延伸,在該連接平面中手把殼體32d的兩個手把殼體外殼元件76d、78d相互連接。此外,轉換單元14d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28d。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d同樣完全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d上的柄狀握持區域52d外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d相對于釋放元件18d鏡像對稱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d上。在這里,所述釋放元件18d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d借助于便攜式工具機IOd的運動關聯單元30d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
[0067]圖14示出了設置在構造成便攜式工具機IOe的可替代的工具機IOe的手把殼體32e上的、便攜式工具機IOe的轉換單元14e的釋放元件18e處于釋放元件18e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工具機IOe具有至少基本上類似于圖1的工具機IOa的結構。因此,關于另一實施例的工具機IOe的描述或特征可以至少基本上參閱圖1的描述。工具機IOe包括至少一個轉換單元He,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16e ;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e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e的運動封鎖。所述釋放元件18e包括釋放元件18e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e,該操控區域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e的操作面22e的旁側。所述釋放元件18e完全設置在手把殼體32e的柄狀握持區域52e的外部。在此,所述釋放元件18e具有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e,該釋放運動軸線至少基本上平行于轉換棘爪元件16e的構造成擺動軸線48e的運動軸線26e延伸。所述釋放元件18e繞著釋放運動軸線24e可擺動地支承。但也可以想到的是,所述釋放元件18e沿著至少基本上橫向于轉換棘爪元件16e的運動軸線26e延伸的釋放運動軸線24e可平移地支承。此夕卜,轉換單元14e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在此未詳細示出)。該另外的釋放元件同樣完全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e上的柄狀握持區域52e外部。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相對于釋放元件18e鏡像對稱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e上。在這里,所述釋放元件18e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借助于便攜式工具機IOe的運動關聯單元30e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
[0068]圖15示出了設置在構造成便攜式工具機IOf的可替代的工具機IOf的手把殼體32f上的、便攜式工具機IOf的轉換單元14f的釋放元件18f處于釋放元件18f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工具機IOf具有至少基本上類似于圖1的工具機IOa的結構。因此,關于另一實施例的工具機IOf的描述或特征可以至少基本上參閱圖1的描述。工具機IOf包括至少一個轉換單元14f,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16f ;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f,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f的運動封鎖。所述釋放元件18f包括釋放元件18f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f,該操控區域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f的操作面22f的旁側。所述釋放元件18f完全設置在手把殼體32f的柄狀握持區域52f中。在此,所述釋放元件18f具有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f,該釋放運動軸線在手把殼體32f的連接平面中并且至少基本上橫向于轉換棘爪元件16f的構造成擺動軸線48f的運動軸線26f延伸。在此,所述釋放元件18f沿著釋放運動軸線24f平移可運動地支承。此外,轉換單元14f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在此未詳細示出)。該另外的釋放元件同樣完全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f上的柄狀握持區域52f中。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相對于釋放元件18f鏡像對稱地設置在手把殼體32f上。在這里,所述釋放元件18f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借助于便攜式工具機IOf的運動關聯單元30f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0069]圖16示出了設置在構造成便攜式工具機IOg的可替代的工具機IOg的手把殼體32g上的、便攜式工具機IOg的轉換單元14g的釋放元件18g處于釋放元件18g未操控狀態中的細節視圖。工具機IOg具有至少基本上類似于圖1的工具機IOa的結構。因此,關于另一實施例的工具機IOg的描述或特征可以至少基本上參閱圖1的描述。工具機IOg包括至少一個轉換單元Hg,該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16g ;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g,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g的運動封鎖。所述釋放元件18g包括釋放元件18g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g,該操控區域至少部分地設置在轉換棘爪元件16g的操作面22g的旁側。所述釋放元件18g完全設置在手把殼體32g的柄狀握持區域52g中。在此,所述釋放元件18g具有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g,該釋放運動軸線至少基本上橫向于轉換棘爪元件16g的構造成擺動軸線48g的運動軸線26g延伸。所述釋放運動軸線24g在手把殼體32g的連接平面中延伸,該連接平面至少基本上垂直于轉換棘爪元件16g的運動軸線26g延伸。所述釋放元件18g繞著釋放運動軸線24g可旋轉地支承在手把殼體32g上。
【權利要求】
1.一種工具機、特別是角磨機,具有至少一個轉換單元(14a ;14b ;14c ;14d ;14e ;14f ;14g),所述轉換單元具有:至少一個可運動地支承的轉換棘爪元件(16a ;16b ;16c ;16d ;16e ;16f ;16g);和至少一個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 ;18g),用于解除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 ;16b ;16c ;16d ;16e ;16f ;16g)的運動封鎖,其特征在于,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 ;18g)的至少一個操控區域(20a ;20b ;20c ;20d ;20e ;20f ;20g)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 ;16b ;16c ;16d ;16e ;16f ;16g)的操作面(22a ;22b ;22c ;22d ;22e ;22f ;22g)的旁側。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釋放元件(18a;18b ;18c ;18d ;18e ;18g)繞著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a ;24b ;24c ;24d ;24e ;24g)可擺動和/或可旋轉地支承。
3.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釋放元件(18a;18b;18d ;18g)具有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a ;24b ;24d ;24g),所述釋放運動軸線在一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 ;16b ;16d ;16g)的運動軸線(26a ;26b ;26d ;26g)延伸的平面中延伸。
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釋放元件(18c;18e ;18f)具有至少一個釋放運動軸線(24c ;24e ;24f),所述釋放運動軸線至少基本上平行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c ;16e ;16f)的運動軸線(26c ;26e ;26f)延伸。
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換單元(14a;14b;14c ;14d ;14e ;14f)具有至少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c ;28d)。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運動關聯單元(30a;30b ;30c ;30d ;30e ;30f),所 述運動關聯單元使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c ;28d)至少在安裝狀態中運動技術地相互耦合。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手把殼體(32a;32b ;32c ;32d ;32e ;32f),其中,由于沿著面向所述手把殼體(32a ;32b ;32c ;32d ;32e ;32f)的方向操控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或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c ;28d),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c ;28d)借助于所述運動關聯單元(30a ;30b ;30c ;30d ;30e ;30f ;30g)沿著面向所述手把殼體(32a ;32b ;32c ;32d ;32e ;32f)的方向運動。
8.根據權利要求5至7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c ;28d)與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鏡像對稱地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5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c ;28d)具有至少一個操控區域(34a ;34b ;34c ;34d),所述操控區域參照至少基本上垂直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 ;16b ;16c ;16d ;16e ;16f)的運動軸線(26a ;26b ;26c ;26d ;26e ;26f)延伸的平面與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的操控區域(20a ;20b ;20c ;20d ;20e ;20f)鏡像對稱地至少部分地設置在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 ;16b ;16c ;16d ;16e ;16f)的操作面(22a ;22b ;22c ;22e ;22f)的旁側。
10.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釋放元件(18a;18b;18d;18e;18f)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d)彼此相對可運動地支承。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運動關聯單元(30a;30b ;30d ;30e ;30f),所述運動關聯單元設置用于:由于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d ;18e ;18f)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d)的操控而使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d ;18e ;18f)和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d)沿著相反指向的方向運動。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運動關聯單元(30a;30b ;30d ;30e ;30f)構造為鉸接單元(36a ;36b ;36d ;36e ;36f)。
13.至少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所述運動關聯單元(30a;30b;30d ;30e ;30f)構造為鉸接單元(36a ;36b ;36d ;36e ;36f),所述鉸接單元具有至少一個鉸接元件(38a, 40a),所述鉸接元件與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d ;18e ;18f)或者所述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d) 一件式地構造。
14.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換單元(14a;14b;14c;14d;14e;14f ;14g)具有至少一個彈簧元件(42a),所述彈簧元件設置用于至少將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 ;18g)以彈簧力朝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 ;18g)的鎖定位置的方向加載。
15.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換單元(14a)具有至少一個彈簧元件(42a),所述彈簧元件(42a)以一端支撐在釋放元件(18a)上并且以另一端支撐在所述轉換單元 (14a)的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28a)上。
16.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釋放元件(18a;18b;18c ;18d ;18e ;18f ;18g)具有至少一個解鎖接收空槽(44a),所述解鎖接收空槽設置用于:在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g ;18h)的解鎖位置中由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 ;16b ;16c ;16d ;16e ;16f ;16g)的操控而接收所述轉換單兀(14a ;14b ;14c ;14d ;14e ;14f ;14g)的封鎖元件(94a)。
17.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手把殼體(32a;32b ;32c ;32d ;32e ;32f),其中,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的操控區域(20a ;20b ;20c ;20d ;20e ;20f)在操控之后與所述手把殼體(32a ;32b ;32c ;32d ;32e ;32f)的外表面(46a ;46b ;46c ;46d ;46e ;46f)至少基本上齊平。
18.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至少一個手把殼體(32a;32b ;32c ;32d ;32e ;32f),其中,所述釋放元件(18a ;18b ;18c ;18d ;18e ;18f)的操控區域(20a ;20b ;20c ;20d ;20e ;20f)和所述轉換單元(14a ;14b ;14c ;14d ;14e ;14f)的一個另外的釋放元件(28a ;28b ;28c ;28d)的操控區域(34a ;34b ;34c ;34d)在操控之后與所述手把殼體(32a ;32b ;32c ;32d ;32e ;32f)的外表面(46a ;46b ;46c ;46d ;46e ;46f)至少基本上齊平。
19.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其特征在于,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16b ;16c ;16d ;16e ;16f ;16g)繞著所述轉換棘爪元件(16a ;16b ;16c ;16d ;16e ;16f ;16g)的構造為擺動軸線(48a ;48b ;48c ;48d ;48e ;48f ;48g)的運動軸線(26a ;26b ;26c ;26d ;26e ;26f ;26g)可擺動地支承。
20.一種根據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工具機的工具機轉換裝置,其具有至少所述轉換單兀(14a ; 14b ; 14c ; 14d ;14e ; 14f)。
【文檔編號】B24B23/02GK104010766SQ201280063711
【公開日】2014年8月27日 申請日期:2012年11月15日 優先權日:2011年12月23日
【發明者】C·伯克, D·巴爾特, J·沙多, S·安德拉希克 申請人:羅伯特·博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