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鋼管熱擴工藝中使用的模具,特別是一種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
【背景技術】
[0002]鋼管熱擴工藝通常采用感應線圈加熱鋼管,使鋼管變軟,再通過液壓機構推動鋼管通過具有特定形狀的內模,從而達到擴徑的效果。現有的鋼管熱擴工藝中的內模的結構如附圖6所示,為一體成型的圓柱體,按鋼管通過的先后順序可分為變徑段4、定徑段5和精整矯直段6。其中精整矯直段6占整個內模長度的2/3.因其具有錐度,夾角α為1°,故與鋼管內壁基本不接觸,磨損較小,而變徑段4和定徑段5直接與鋼管內壁接觸,磨損較大,需要經常修補,當修補到一定次數后,內模就要整個報廢,造成材料的浪費,增加了使用成本。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現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它解決了現有的鋼管熱擴工藝中的內模各部分磨損速度不一致造成的頻繁更換,使用成本高的問題。
[0004]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一種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包括變徑定徑段、精整矯直段及螺栓。
[0005]變徑定徑段由變徑段和與之一體成型的定徑段組成,變徑段呈圓錐形,具有大徑端和小徑端,定徑段呈直圓柱形,一端與變徑段的大徑端連接,另一端的端面上設有環形凸臺,環形凸臺的外圓周面上設有復數個螺紋孔Α。
[0006]精整矯直段為錐形圓管,其具有內孔,其外圓周面上設有復數個螺桿孔B,螺桿孔B與螺紋孔A相匹配。
[0007]裝配時,定徑段的環形凸臺安裝在精整矯直段的內孔中,螺栓依次穿過螺桿孔B和螺紋孔A將兩者固定連接。
[0008]本實用新型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所述精整矯直段的夾角α為1°。
[0009]本實用新型更進一步的技術方案是:所述變徑段的夾角β為9°。
[0010]本實用新型與現有技術相比具有如下優點:精整矯直段與變徑定徑段通過螺栓固定連接,使用時可根據磨損程度僅更換變徑定徑段,避免了不必要的材料浪費,降低了使用成本。
[0011]以下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描述。
【附圖說明】
[0012]附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13]附圖2為本實用新型中變徑定徑段的結構示意圖;
[0014]附圖3為附圖2的左視圖;
[0015]附圖4為本實用新型中精整矯直段的結構示意圖;
[0016]附圖5為附圖4的A-A剖視圖;
[0017]附圖6為現有的內模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8]如附圖1至5所示:一種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包括變徑定徑段1、精整矯直段2及螺栓3。
[0019]變徑定徑段I由變徑段1-1和與之一體成型的定徑段1-2組成,變徑段1-1呈圓錐形,具有大徑端和小徑端,定徑段1-2呈直圓柱形,一端與變徑段1-1的大徑端連接,另一端的端面上設有環形凸臺1-3,環形凸臺1-3的外圓周面上設有復數個螺紋孔A。
[0020]精整矯直段2為錐形圓管,其具有內孔2-1,其外圓周面上設有復數個螺桿孔B,螺桿孔B與螺紋孔A相匹配。
[0021]裝配時,定徑段1-2的環形凸臺1-3安裝在精整矯直段2的內孔2-1中,螺栓4依次穿過螺桿孔B和螺紋孔A將兩者固定連接。
[0022]所述精整矯直段2的夾角α為1°。
[0023]所述變徑段1-1的夾角β為9°。
【主權項】
1.一種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其特征是:包括變徑定徑段、精整矯直段及螺栓; 變徑定徑段由變徑段和與之一體成型的定徑段組成,變徑段呈圓錐形,具有大徑端和小徑端,定徑段呈直圓柱形,一端與變徑段的大徑端連接,另一端的端面上設有環形凸臺,環形凸臺的外圓周面上設有復數個螺紋孔A ;精整矯直段為錐形圓管,其具有內孔,其外圓周面上設有復數個螺桿孔B,螺桿孔B與螺紋孔A相匹配; 定徑段的環形凸臺安裝在精整矯直段的內孔中,螺栓依次穿過螺桿孔B和螺紋孔A將兩者固定連接。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其特征是:所述精整矯直段的夾角α 為 I。。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其特征是:所述變徑段的夾角β 為 9°。
【專利摘要】一種鋼管熱擴工藝分體式內模,包括變徑定徑段、精整矯直段及螺栓。變徑定徑段由變徑段和與之一體成型的定徑段組成,變徑段呈圓錐形,定徑段呈直圓柱形,一端與變徑段的大徑端連接,另一端的端面上設有環形凸臺,環形凸臺的外圓周面上設有復數個螺孔A。精整矯直段呈圓管形其外圓周面上設有復數個螺孔B。定徑段的環形凸臺安裝在精整矯直段的內孔中,螺栓依次穿過螺孔B和螺孔A將兩者固定連接。本實用新型精整矯直段與變徑定徑段通過螺栓固定連接,使用時可根據磨損程度僅更換變徑定徑段,避免了不必要的材料浪費,降低了使用成本。
【IPC分類】B21D37-10, B21D39-20
【公開號】CN204320995
【申請號】CN201420707932
【發明人】王建文
【申請人】衡陽鴻大特種鋼管股份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5月13日
【申請日】201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