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便攜式切割機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電動工具領域,特別是一種便攜式切割機。
【背景技術】
[0002]電鋸是電動工具的一種,在機械加工、木工機械等方面運用較廣,而傳統的電鋸體積較大,攜帶不方便,還需要外接電源才能啟動,靈活性較差。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攜帶方便、靈活性較大的便攜式切割機。
[0004]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便攜式切割機,包括殼體、電動機、蓄電池、開關、插頭、齒輪、圓鋸及導線構成,所述齒輪包括一級圓錐齒輪、二級圓錐齒輪、主動齒輪、從動齒輪,其創新點在于:所述殼體內部的底部設有插頭,所述插頭通過導線與所述蓄電池相連,所述蓄電池通過導線串聯著所述開關并與所述電機相連接,所述電機的軸上設有一級圓錐齒輪,所述一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二級圓錐齒輪嚙合連接,所述二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主動齒輪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傳動齒輪嚙合連接,所述傳動齒輪與所述圓鋸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
[0005]進一步的,所述電機的軸延伸至所述二級圓錐齒輪的左側或右側。
[0006]進一步的,所述插頭為可伸縮式插頭。
[0007]進一步的,其特征在于:所述圓鋸伸出所述殼體1/3。
[0008]本發明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發明體積小,攜帶方便,靈活性較強,有較大的利用空間,具有充電功能,能夠在沒有外接電源的情況下操作,滿足一些特殊情況。
【附圖說明】
[0009]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做進一步詳細說明。
[0010]圖1為本發明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1 ]如圖1所不的一種便攜式切割機,包括殼體1、電動機2、蓄電池3、開關4、插頭5、齒輪6、圓鋸7及導線8構成,所述齒輪6包括一級圓錐齒輪6a、二級圓錐齒輪6b、主動齒輪6c、從動齒輪6d,所述殼體1內部的底部設有插頭5,所述插頭5通過導線8與所述蓄電池3相連,所述蓄電池3通過導線8串聯著所述開關4并與所述電機相2連接,所述電機2的軸上設有一級圓錐齒輪6a,所述一級圓錐齒輪6a與所述二級圓錐齒輪6b嚙合連接,所述二級圓錐齒輪6b與所述主動齒輪6c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所述主動齒輪6c與所述傳動齒輪6d嚙合連接,所述傳動齒輪6d與所述圓鋸7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
[0012]以上所述是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不能以此來限定本發明之權利范圍。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都不脫離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便攜式切割機,包括殼體、電動機、蓄電池、開關、插頭、齒輪、圓鋸及導線構成,所述齒輪包括一級圓錐齒輪、二級圓錐齒輪、主動齒輪、從動齒輪,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部的底部設有插頭,所述插頭通過導線與所述蓄電池相連,所述蓄電池通過導線串聯著所述開關并與所述電機相連接,所述電機的軸上設有一級圓錐齒輪,所述一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二級圓錐齒輪嚙合連接,所述二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主動齒輪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傳動齒輪嚙合連接,所述傳動齒輪與所述圓鋸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的軸延伸至所述二級圓錐齒輪的左側或右側。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插頭為可伸縮式插頭。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便攜式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圓鋸伸出所述殼體1/3。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便攜式切割機,所述殼體內部的底部設有插頭,所述插頭通過導線與所述蓄電池相連,所述蓄電池通過導線串聯著所述開關并與所述電機相連接,所述電機的軸上設有一級圓錐齒輪,所述一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二級圓錐齒輪嚙合連接,所述二級圓錐齒輪與所述主動齒輪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所述主動齒輪與所述傳動齒輪嚙合連接,所述傳動齒輪與所述圓鋸通過同一個軸相連接;其優點在于:本發明體積小,攜帶方便,靈活性較強,有較大的利用空間,具有充電功能,能夠在沒有外接電源的情況下操作,滿足一些特殊情況。
【IPC分類】B23D47/12, B23D47/00, B23D45/00
【公開號】CN105478890
【申請號】CN201510938512
【發明人】張穎
【申請人】南通威馳機電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6年4月13日
【申請日】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