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助力支架,尤其涉及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
【背景技術】
[0002]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經常會面對建筑物頂部的各種作業,如在頂板上鉆孔、切割等,特別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快速發展,建筑工程在建筑規模、建筑高度等方面正經歷著日新月異的變革,對頂棚的作業難度日趨增加。目前我們的工人在面對頂部作業時,仍然靠工人手握各種工具直接對建筑頂棚作業,這不但對工人的體力是一種考驗,作業時所產生的粉塵對人體是一種極大的傷害,特別面對高空作業時,還需借助桌椅或搭建架臺,這種作業方式不但費時費力,而且還存在高空作業的危險。為此,我們在實際工作中不斷探索研究,設計出了一種便攜式對頂部作業的助力支架。它在實際生產中不僅大大降低了工人的勞動強度,而且提高了生產力,加快了施工進度。
【發明內容】
[0003]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
[0004]本發明的目的是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的,該支架包括工具固定座、升降桿、平衡桿、支撐桿、推力桿、手柄、升降踏板、底座、輪子,所述支撐桿的下端與底座相連,支撐桿的上端與平衡桿的一端活動相連,平衡桿的另一端與升降桿的中部活動相連,升降桿的上端設有工具固定座,升降桿的下端與推力桿的一端活動連接,推力桿的中部與支撐桿的中部活動連接。
[0005]優選的,所述升降桿、平衡桿、支撐桿、推力桿的相互連接處均采用柱銷式活動連接。
[0006]優選的,所述升降桿、平衡桿、支撐桿、推力桿為鋼管或鋁合金管材料。
[0007]優選的,在底座與支撐桿的連接處設有升降踏板,可以根據需要調節支撐桿的高度。
[0008]優選的,推力桿的另一端上設有手柄。
[0009]優選的,所述底座上設有輪子。
[0010]當本助力支架工作時,先在工具固定座上固定好所需要的作業工具,如鉆頭,調節升降踏板,到達預定工作高度后,接通電源,使作業工具處于工作狀態,按下或抬起手柄,由于各桿均采用柱銷式活動連接,利用平行四邊形的原理,推力桿會帶動升降桿做上下運動,同而使作業工具作業或退出作業。
[0011]本發明的有益效果:本助力支架方便高空頂層作業,省工省力,安全可靠,降低了勞動強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附圖說明】
[0012]下面結合附圖詳細說明本發明的實施例
[0013]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圖
[0014]圖中:1、底座2、輪子3、升降踏板4、手柄5、推力桿6、支撐桿7、平衡桿8、升降桿9、工具固定座
【具體實施方式】
[0015]如圖1所示,該支架包括工具固定座9、升降桿8、平衡桿7、支撐桿6、推力桿5、手柄4、升降踏板3、底座1、輪子2,輪子2固定在底座1上,底座1的上端通過升降踏板4與支撐桿6的下端相連,支撐桿6的上端與平衡桿7的一端活動相連,平衡桿7的另一端與升降桿8的中部活動相連,升降桿8的上端設有工具固定座9,升降桿8的下端與推力桿5的一端活動連接,推力桿5的中部與支撐桿6的中部活動連接,推力桿5的另一端上設有手柄4。
【主權項】
1.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其特征在于該支架包括工具固定座、升降桿、平衡桿、支撐桿、推力桿、手柄、升降踏板、底座、輪子,所述支撐桿的下端與底座相連,支撐桿的上端與平衡桿的一端活動相連,平衡桿的另一端與升降桿的中部活動相連,升降桿的上端設有工具固定座,升降桿的下端與推力桿的一端活動連接,推力桿的中部與支撐桿的中部活動連接。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桿、平衡桿、支撐桿、推力桿的相互連接處均采用柱銷式活動連接。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桿、平衡桿、支撐桿、推力桿為鋼管或鋁合金管材料。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其特征在于在底座與支撐桿的連接處設有升降踏板,可以根據需要調節支撐桿的高度。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其特征在于推力桿的另一端上設有手柄。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上設有輪子。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適于高空頂部作業的便攜式助力支架,該支架包括工具固定座、升降桿、平衡桿、支撐桿、推力桿、手柄、升降踏板、底座、輪子,所述支撐桿的下端與底座相連,支撐桿的上端與平衡桿的一端活動相連,平衡桿的另一端與升降桿的中部活動相連,升降桿的上端設有工具固定座,升降桿的下端與推力桿的一端活動連接,推力桿的中部與支撐桿的中部活動連接。具有方便高空頂層作業,省工省力,安全可靠,降低勞動強度,提高工作效率的優點。
【IPC分類】B23B45/14, B25H1/00
【公開號】CN105252041
【申請號】CN201510690278
【發明人】任重遠
【申請人】任重遠
【公開日】2016年1月20日
【申請日】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