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自動鋸設備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明涉及一種新型自動鋸設備。
【背景技術】
[0002]目前,鋸條設備隨著技術的不斷更新,其中全自動鋸設備被越來越廣泛的應用到生產加工中。但傳動的自動鋸設備存在以下幾個缺點:1、設備過于復雜,體積龐大;2、只能單一的一個方向進行加工;3、操作復雜,增大工人加工勞動力;4、安全性能差。
【發明內容】
[0003](一)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出了一種設備合理、體積小、雙向加工、操作簡單和安全性能高的新型自動鋸設備。
[0004](二)技術方案
本發明的新型自動鋸設備,包括控制平臺、環形鋸條、傳動裝置、機架和基座;所述機架安裝在基座上端;所述控制平臺安裝在機架底端;所述傳動裝置均安裝在機架頂部內和控制平臺中部;所述控制平臺左右兩側設置有工件架;所述工件架上活動安裝有工件活動裝置;所述環形鋸條活動安裝在傳動裝置和工件活動裝置內;所述傳動裝置內部設置有轉動軸;所述基座下端設置有滾輪。
[0005]進一步地,所述工件活動裝置設置有冷卻液出口和工件夾具。
[0006]進一步地,所述轉動軸包括同向軸和逆向軸。
[0007]進一步地,所述滾輪為萬向輪。
[0008](三)有益效果
本發明與現有技術相比較,其具有以下有益效果:本發明的新型自動鋸設備:將所要加工的工件安裝在工件活動裝置上,通過控制平臺控制傳動裝置的鋸條達到不同材料的轉速和工件活動裝置的行走線路,使整體設備更加合理;并且體積小,加上可以雙向進行加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其操作更加簡單化,還有很高安全性能。
【附圖說明】
[0009]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0010]1-控制平臺;2-環形鋸條;3_傳動裝置;4-機架;5-基座;6_工件架;7_工件活動裝置;8_轉動軸;9_滾輪。
【具體實施方式】
[0011]如圖1所示的一種新型自動鋸設備,包括控制平臺1、環形鋸條2、傳動裝置3、機架4和基座5 ;所述機架4安裝在基座5上端;所述控制平臺I安裝在機架4底端;所述傳動裝置3均安裝在機架4頂部內和控制平臺I中部;所述控制平臺I左右兩側設置有工件架6 ;所述工件架6上活動安裝有工件活動裝置7 ;所述環形鋸條2活動安裝在傳動裝置3和工件活動裝置7內;所述傳動裝置3內部設置有轉動軸8 ;所述基座5下端設置有滾輪9。
[0012]其中,所述工件活動裝置7設置有冷卻液出口和工件夾具;所述轉動軸8包括同向軸和逆向軸;所述滾輪9為萬向輪。
[0013]本發明的新型自動鋸設備,其優點在于:將所要加工的工件安裝在工件活動裝置上,通過控制平臺控制傳動裝置的鋸條達到不同材料的轉速和工件活動裝置的行走線路,使整體設備更加合理;并且體積小,加上可以雙向進行加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其操作更加簡單化,還有很高安全性能。
[0014]上面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明的構思和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設計構思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做出的各種變型和改進,均應落入到本發明的保護范圍,本發明請求保護的技術內容,已經全部記載在權利要求書中。
【主權項】
1.一種新型自動鋸設備,包括控制平臺(I)、環形鋸條(2)、傳動裝置(3)、機架(4)和基座(5);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架(4)安裝在基座(5)上端;所述控制平臺(I)安裝在機架(4)底端;所述傳動裝置(3)均安裝在機架(4)頂部內和控制平臺(I)中部;所述控制平臺(I)左右兩側設置有工件架¢);所述工件架(6)上活動安裝有工件活動裝置(7);所述環形鋸條⑵活動安裝在傳動裝置⑶和工件活動裝置⑵內;所述傳動裝置(3)內部設置有轉動軸(8);所述基座(5)下端設置有滾輪(9)。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自動鋸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工件活動裝置(7)設置有冷卻液出口和工件夾具。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自動鋸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轉動軸(8)包括同向軸和逆向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新型自動鋸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滾輪(9)為萬向輪。
【專利摘要】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新型自動鋸設備,包括控制平臺、環形鋸條、傳動裝置、機架和基座;所述機架安裝在基座上端;所述控制平臺安裝在機架底端;所述傳動裝置均安裝在機架頂部內和控制平臺中部;所述控制平臺左右兩側設置有工件架;所述工件架上活動安裝有工件活動裝置;所述環形鋸條活動安裝在傳動裝置和工件活動裝置內;所述傳動裝置內部設置有轉動軸;所述基座下端設置有滾輪;本發明將所要加工的工件安裝在工件活動裝置上,通過控制平臺控制傳動裝置的鋸條達到不同材料的轉速和工件活動裝置的行走線路,使整體設備更加合理;并且體積小,加上可以雙向進行加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其操作更加簡單化,還有很高安全性能。
【IPC分類】B23D53-00
【公開號】CN104722841
【申請號】CN201510116052
【發明人】巫賢華
【申請人】巫賢華
【公開日】2015年6月24日
【申請日】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