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陽光房建設施工,具體為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
背景技術:
1、陽光房是一種玻璃房,采用玻璃和金屬框架等材料所搭建而成,可以讓人更好的感受大自然和陽光,其中在陽光房的建設施工過程中會使用到各種各樣的建設材料,后實際建設過程中需要使用到材料切割機對這些建設材料進行裁切,將材料裁切所需的長度后再進行建設施工。
2、現有的材料切割機在對陽光房的材料進行切割時,需要保證陽光房材料切割的精準性,所以需要對陽光房材料進行限位,所以現提供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可以對陽光房材料進行限位保證后續切割的精準性,從而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對材料進行精準切割的問題。
2、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包括切割臺體,所述切割臺體的內部設置有腔體,所述切割臺體內部的一側和移動塊的頂端均固定有安裝架,所述安裝架的內部均設置有放置槽,所述安裝架內部的頂端均活動設置有螺桿,所述螺桿的頂端均固定有把手,所述把手的底端均固定有限位塊,所述切割臺體內部的兩側均固定有固定座,且固定座的頂端均安裝有電動滑軌,所述電動滑軌的頂端均安裝有支撐板,所述支撐板的內部設置有橫板,所述橫板的底端安裝有伸縮氣缸,且伸縮氣缸的底端安裝有板體,所述板體的底端安裝有連接架,所述連接架的內部活動設置有切割輪,且切割輪的一側安裝有第一伺服電機,所述板體頂端的一側安裝有導向桿。
3、優選的,所述限位塊的橫截面小于安裝架的橫截面,所述限位塊與安裝架之間相配適。
4、優選的,所述導向桿的橫截面小于橫板的橫截面,所述導向桿與橫板之間相配適。
5、優選的,所述切割臺體內部的一側固定有調節臺,所述調節臺的內部設置有槽體,且槽體的內部活動設置有第一螺紋桿,所述第一螺紋桿的外側壁活動設置有移動塊,且移動塊的頂端與安裝架的底端固定,所述第一螺紋桿的一側安裝有轉把。
6、優選的,所述移動塊的橫截面小于槽體的橫截面,所述移動塊與槽體之間相配適。
7、優選的,所述橫板內部的一側活動設置有第二螺紋桿,所述第二螺紋桿固定于支撐板的內側壁,且第二螺紋桿的一側安裝有第二伺服電機,所述橫板內部的另一側活動設置有滑動桿,且滑動桿的兩側與支撐板的內側壁固定。
8、優選的,所述滑動桿的橫截面小于橫板的橫截面,所述橫板與滑動桿之間相配適。
9、優選的,所述電動滑軌設置有兩組,兩組所述電動滑軌關于切割臺體的中軸線呈對稱分布。
10、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不僅實現了對材料的限位,對材料的切割更加精準,實現了該切割機便于對不同長短的材料進行限位固定,而且實現了切割片可左右移動方便對材料的不同位置進行切割;
11、(1)通過設置有安裝架、螺桿和限位塊等組件,在對建設陽光房的材料進行切割時,所取來的材料可放入到安裝架的內部,后通過轉動螺桿可推動限位塊向下移動貼合到材料的上方對其進行擠壓,使得材料在安裝架的內部穩定地放置好,從而保證后續切割的精準性,使得該切割機的切割精準度更高;
12、(2)通過設置有調節臺、槽體、移動塊和第一螺紋桿等組件,在對陽光房材料進行切割時,若遇到不同長短的材料時,則可通過轉動第一螺紋桿帶動移動塊上方所固定的安裝架進行移動,使得兩組安裝架之間的距離發生改變調節到合適的大小,從而讓便于對不同長度的材料進行限位固定,提高了該切割機的適配性;
13、(3)通過設置有橫板、滑動桿、第二螺紋桿和第二伺服電機等組件,上述所設置的組件相互配合下可帶動橫板下方所安裝的切割輪進行移動,讓切割輪可進行左右移動調節到合適的位置后進行切割,實現了該切割機可左右調節進行切割,切割效果更好。
1.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包括切割臺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臺體(1)的內部設置有腔體(17),所述切割臺體(1)內部的一側和移動塊(5)的頂端均固定有安裝架(2),所述安裝架(2)的內部均設置有放置槽(25),所述安裝架(2)內部的頂端均活動設置有螺桿(23),所述螺桿(23)的頂端均固定有把手(22),所述把手(22)的底端均固定有限位塊(24),所述切割臺體(1)內部的兩側均固定有固定座(7),且固定座(7)的頂端均安裝有電動滑軌(8),所述電動滑軌(8)的頂端均安裝有支撐板(9),所述支撐板(9)的內部設置有橫板(10),所述橫板(10)的底端安裝有伸縮氣缸(12),且伸縮氣缸(12)的底端安裝有板體(13),所述板體(13)的底端安裝有連接架(14),所述連接架(14)的內部活動設置有切割輪(15),且切割輪(15)的一側安裝有第一伺服電機(16),所述板體(13)頂端的一側安裝有導向桿(11)。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塊(24)的橫截面小于安裝架(2)的橫截面,所述限位塊(24)與安裝架(2)之間相配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向桿(11)的橫截面小于橫板(10)的橫截面,所述導向桿(11)與橫板(10)之間相配適。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臺體(1)內部的一側固定有調節臺(3),所述調節臺(3)的內部設置有槽體(4),且槽體(4)的內部活動設置有第一螺紋桿(6),所述第一螺紋桿(6)的外側壁活動設置有移動塊(5),且移動塊(5)的頂端與安裝架(2)的底端固定,所述第一螺紋桿(6)的一側安裝有轉把(2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塊(5)的橫截面小于槽體(4)的橫截面,所述移動塊(5)與槽體(4)之間相配適。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橫板(10)內部的一側活動設置有第二螺紋桿(19),所述第二螺紋桿(19)固定于支撐板(9)的內側壁,且第二螺紋桿(19)的一側安裝有第二伺服電機(20),所述橫板(10)內部的另一側活動設置有滑動桿(18),且滑動桿(18)的兩側與支撐板(9)的內側壁固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滑動桿(18)的橫截面小于橫板(10)的橫截面,所述橫板(10)與滑動桿(18)之間相配適。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陽光房施工用的材料切割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滑軌(8)設置有兩組,兩組所述電動滑軌(8)關于切割臺體(1)的中軸線呈對稱分布。